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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Ⅰ 馬布裡訴麥迪遜案

聯邦大法院「雞毛蒜皮」之爭

上期《羅輯思維》留下一個話題,就是信息公開這件事情在中國會不會像在美國那樣被政府左推右擋,要很多年才能實現。我們講過,任何一個社會基礎制度的建設都會經歷曲折的過程。問題是最終它會不會達到人們期望的那個彼岸。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是在2007年國務院第165次常務會議上通過的,2008年5月1號正式實施。實施這麼多年了到底效果怎麼樣呢?我們經常看到一些新聞,說某某律師跑到某部門申請信息公開,然後政府部門左推右擋,似乎不太順利。

但是今天我想說的觀點是,不管路上遇到多少艱難險阻,有些制度性的種子一旦種下,它就會頑強地生根、發芽、開枝、散葉,這絕對是一個不可逆的過程,這是我對中國信息公開的一個基本信心。

@小爺大號孔祥明:看了那麼多期的《羅輯思維》最大的感想就是:羅振宇你應該給《羅輯思維》的小編漲工資啊。每期視頻雖然另加文字都不多,但字字精彩啊!老羅說的觀點獨到。極力推薦!

那麼這個信心從何而來呢?今天就說幾個故事,我們來看看一個小小的理念,是如何穿越歷史的長河完成它壯麗地勃發的。

先講第一個故事吧,這是美國建國初期聯邦最高法院的一場博弈。1783年獨立戰爭結束之後,美國的老革命家們就回家了,說好了,英國人走了,我們可以回家安居樂業了。但是過了幾年發現不行,國防沒人管,外交沒人管。家老革命們就說還得攢成一個國家啊,所以1787年又召開了一次立憲會議。這次立憲會議上吵得一塌糊塗,炎熱夏天連續好幾個月大家被關在費城的一個小木屋裡面,各個州的代表在那兒吵,吵的問題無非是州權大,還是聯邦權力大,黑奴到底應不應該廢啊,吵的都是這些問題。

@找不到真頭疼:就像《盜夢空間》裡面說的:「一個念頭只要種下,肯定會生根發芽,這種趨勢是擋不住的。」

而有些問題當時作為一些基本原則大家都接受,比如說三權分立,立法權、司法權、行政權應該分開,這個觀點在歐洲社會已經普及很多年了,所以美國人覺得這就是前提。不管國會怎麼設立,總統應該怎麼選舉,最後還應該設一個聯邦最高法院。憲法上就討論到這裡,這是一個設計得非常粗疏的制度。所以最開始國會和總統這兩撥人,因為總統有權嘛,國會有錢嘛,所以這兩撥人鬧得非常熱鬧。唯獨這第三撥——聯邦最高法院,這是一個非常古怪而尷尬的部門。你說它是幹嗎的?審案子就審案子吧,最開始幾任的聯邦最高法院的那些法官,天天在全國巡迴審案子。那個時候巡迴審案不像今天,美國上空隨時飄著兩萬架飛機,那個時候坐著馬車,夜裡宿小店,從這個州跑到那個州審案子。哎呀!苦不堪言!

第一任聯邦最高法官叫傑伊[1],他干了三年之後說實在幹不下去了,說他回老家當州長去了,這個聯邦最高首席大法官自己不幹了!後來總統就反覆求他回去,他寫封信說真不能幹,說這個職業既沒有尊嚴,又沒有事兒做,完全是浪費青春,所以那個時候聯邦最高法院就是這個狀態。

建國初期關於聯邦最高法院爭吵得最厲害的一次博弈是什麼呢?就是關於法官上法庭要不要戴英式的假髮這個問題。最後傑克遜總統說了一句話,說:「你看戴上那個假髮,就像披著一團亂麻的老鼠。」這句話出來之後所有人都不爭了,說行,那就不戴吧!你看,這反而成了當時法官的大事兒。

但是,只要「司法權應該獨立」這個種子在所有人的意識裡種下之後,就一定會有關鍵人物在關鍵時刻跳出來,讓它開花、發芽。

總統與大法官的角逐

這個人是誰呢?這個人就是美國聯邦第四任首席大法官——馬歇爾法官[2]。這是一個非常有趣的故事,它牽扯到在美國歷史上一件著名的案件——馬布裡訴麥迪遜案。

這件事情的緣起發生在1800年,這一年是美國的大選年,聯邦黨人競選失敗,亞當斯總統黯然下台。上台的是反聯邦黨人,美國著名的開國元勳傑斐遜,政權交替。

@momofireice:也許他的觀點不能全部被接受,但正如他所說的種子是有很強的生命力的。

傑斐遜是州權主義者,說最好聯邦的權力越少越好,各州管各州的事兒;而亞當斯是一個聯邦主義者,當時美國的政治鬥爭主要是這兩派。亞當斯知道自己競選失敗了,他的國務卿正是馬歇爾,馬歇爾跟馬上要接任的傑斐遜是遠房表兄弟,他們在一個學校讀的書,也都是亞當斯的內閣成員,但這兩個人的政治觀點卻截然相反,生活作風也截然相反。傑斐遜的生活非常奢侈,而馬歇爾的生活非常低調,兩個人之間的故事非常多。

@沉默牛人:有意思,有料,值得一看。制度有兩部分,一部分是結構,包括行為體相對關係以及白紙黑字寫下的正式規則安排;一部分是進程,是行為體對制度的建立、完善以及執行。這二者銜接的關鍵是制度文化決定了制度前途。但文化是動態的,可以是制度依賴的土壤也可以同時被制度熟化改變。起關鍵作用的還是你是否願意相信。

總而言之,在亞當斯臨卸任的時候,他對國務卿馬歇爾說:「我有一個想法,我要任命你為美國聯邦法院的最高首席大法官,你來替我們聯邦主義者把這個攤子看住,看看有什麼事兒可以做。」利用司法分支這樣的一種職權來幫助聯邦主義者堅守住自己的政治理想。

於是亞當斯在臨卸任的時候,他和馬歇爾兩個人就幹了一件事,緊急任命了一批各層級的法官,一共40多名。這批法官稱之為「午夜法官」,為什麼?都是緊急趕寫任命書,然後送到參議院去通過,然後再趕回來送給總統簽署。

好!亞當斯任期的最後一天,他們倆一直忙到了半夜,然後就把一批任命書發出去了。可是,歷史的巧合就發生在這裡,亞當斯簽署完最後一批法官的任命書之後,就放在自己的辦公桌上,沒發出去。第二天改朝換代了,傑斐遜總統上台,他的國務卿叫麥迪遜,麥迪遜到辦公室一看,亞當斯和馬歇爾粗心哈!十幾個法官的任命狀沒發出去。那麥迪遜說那我就不認了,既然沒發出去,還在我的辦公桌上,我就全當這事兒沒發生。

你看,出現矛盾了,一方面說總統簽署了就應該算數,一方面說沒發出去怎麼能算數呢?兩方矛盾,矛盾的核心就是這幾個已經被亞當斯任命的法官,其中就有一個人叫馬布裡。當然馬布裡這個人也不是說貪圖職位,現在說任命一法官、一局級幹部,你給人廢了,人跟你玩命。但是這個人不是,他本來就是一個富商,不缺錢。但是他作為一個聯邦主義者,他說我就要較較真兒,憑什麼對我的任命已經簽署卻不算數呢?於是他就起訴了當時的國務卿麥迪遜。這就是著名的馬布裡訴麥迪遜案。

這個案子多麼具有戲劇性啊。新任國務卿扣押了老國務卿的任命案,但是別忘了這後半部分更精彩,老國務卿現在當了最高聯邦法院的大法官,他要來審判這件案子,而他本人又是這件案子最重要的當事人,你說這個案子有多熱鬧吧?

那麼,馬歇爾法官利用這個案子最終會達到什麼目的?他贏沒贏?考驗他政治智慧的時刻到了。

羅胖薦書:《總統是靠不住的》

作者:林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