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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我們的智力是由什麼決定的?遺傳基因還是環境?

……可以說在智力方面,75%的差異是由遺傳變量造成的……25%是由環境差異造成的。

——阿瑟·詹森(1969年)

孩子們在一個家庭長大,還是在另一個家庭長大,其個性和智力的發展不會有什麼差別。

——桑德拉·斯嘉(1992年)

就在不久以前,研究智力的科學家多多少少達成了共識,即智力主要來自遺傳。一些科學家至今仍然認為大約75%~85%的智力來自遺傳,至少對於成年人來說是這樣的。對於生長在同一家庭中的孩子,其共同生活的環境帶給他們的影響通常被視為微不足道,尤其是在孩子成年後,這一影響幾乎為零。科學家常常相信,或至少從他們的文章中可以看出他們相信,遺傳佔據了決定性的重要地位,這意味著環境的影響微乎其微,那些以提高智力為宗旨的社會計劃注定是不會成功的。

但是如今許多科學家認為智力的遺傳度遠遠低於75%~85%。環境決定論的支持者估計智力的遺傳度是0.50或者更低(不過,正如你隨後將會看到的一樣,事實上遺傳度在不同的人群中有不小的差異)。我同意這些科學家的觀點——事實上我懷疑遺傳度可能比0.50還要低。

在這一章的第一部分,我將說明為什麼早期對智力遺傳度的估值如此之高。更重要的是,我將回顧一些收養研究的結果,這些收養研究表明,相對於較低社會階層的環境,某人在中上階層的環境中成長可以將智商提高12~18分——這確實是非常大的影響。這為環境影響智力的程度設置了一個很高的上限。最後,我會著重說明,某一特徵的遺傳性並不能在理論上限制環境對這一特徵的影響程度。最後的結論是,環境能夠在很大程度上影響智商的高低。如果我們能找到正確的方法改變環境,環境就有可能在更大程度上影響智商。

這一章裡有些註釋比較長,這是因為我想在不影響大眾讀者興趣和理解的同時,回答研究智力遺傳性的專家們所關心的種種問題。即使沒有註釋,這一章也是目前本書中最具專業性的部分。讀者們不必在本章花費過多精力。相反,目前請先毫無保留地相信我的斷言,即智力絕不是完全取決於基因,環境也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影響智商的高低。

遺傳度、環境與智力

外行們有時認為,某一特徵的遺傳度是指該特徵遺傳自父母的程度。這自然而然地就使人們認為,如果智力的遺傳度估值為0.80,這就表示一個人智力的80%來自基因。這是完全錯誤的看法。遺傳度絕對不是針對某個個體的,而是指整個群體的遺傳度。某一特徵的遺傳度是指在某個特定人群中,該特徵受遺傳因素影響而產生變化的程度。與之相對應的是該特徵受其他因素的影響產生變化的程度。就智力而言,這些其他因素包括出生前後的生物因素,生物性質的環境因素(例如營養)以及社會因素(例如教育和經歷)。我們在這一章裡關注的是最有趣的差異來源——遺傳和環境,這兩者對於生活在同一家庭的孩子們而言是相同的,但對於生活在不同家庭中的孩子來說是有差異的。

不同家庭環境產生的影響,是指包含所有隨家庭成員不同而變化的因素,如所處的社會階層、撫養方式及不同的宗教信仰。不同家庭環境的差異中不包括同一家庭內的環境差異,例如與出生順序有關的環境差異。因為在一個家庭中只可能有一個孩子是第一個出生的,也只可能有一個孩子是第二個出生的,依此類推。並且我們知道,出生順序也是影響某些特徵的重要因素。同一家庭中的不同孩子在接受學校教育和受同齡人影響方面都存在差異。

當然,家庭之間環境的差異不包括父母的遺傳成分在內。因為眾所周知,兩個隨機選擇的家庭,其平均智商差距可能很大,而造成這些差距的絕大部分原因是基因造成的。

那些我稱為堅定的遺傳決定論者認為,在發達國家中智商的75%~85%來自遺傳,而環境以各種方式只起到15%~25%的作用。大多數堅定的遺傳決定論者認為,不同家庭之間環境因素的影響(是在史密斯家長大的還是在瓊斯家長大的)是微乎其微的,至少在童年以後是這樣。同時他們還認為,這種環境因素的影響大多來自家庭內部產生的差異,例如,孩子們所在的學校不同,父母對待他們的方式不同,或是孩子們經歷的子宮環境不同。

那麼堅定的遺傳決定論者是如何得到這些結論的呢?我們來看表2–1。表2–1對大量的研究成果進行了概括,這些研究的內容是不同血緣關係的個體在同一家庭或不同家庭生活時彼此間的智商關聯度。遺傳決定論者根據分開撫養的同卵雙胞胎——具有相同的基因組成——的相關度對遺傳度做出了直接估計,這一估值是0.74,[1]阿瑟·詹森基本上是基於此計算出遺傳對智力的貢獻度的。由於被分開撫養的雙胞胎所處的環境不同,所以按照邏輯來說,雙胞胎之間的相似性就只能來自遺傳(以及出生前後的影響。這種影響也許在雙胞胎被分開前就已經產生了重要的結果,而遺傳決定論者一般認為這種影響是可以忽略不計的)。

表2–1 不同血緣關係者被一同撫養或分開撫養時的關聯度*

(續表)

* 這些關聯度是對212個不同的研究加以總結並由樣本規模加權得到的。

** 雙親中值=母親和父親智商的平均值

資料來源:德夫林、丹尼爾斯,以及羅德(1997年),不包括布沙爾和麥古(2003年)關於一同撫養的被收養兒童的相關度研究。

科學家通常是如何直接對家庭環境差異的影響做出估計的呢?他們對生活在一起但毫無血緣關係的人的智商進行了比較。一種直接做出估計的方法就是確定被收養孩子的智商與其養父母智商之間的關聯度。由於他們並沒有共同的基因,被收養兒童的智力水平接近其養父母智力的唯一途徑就是共處於相同的環境。表2–1的倒數第二行顯示這種情況下雙方的關聯度是0.20。一些科學家認為這是對不同家庭環境對於智力影響程度的正確估值。要得出這一結論的另一種方法是,比較生活在同一家庭中但毫無血緣關係的孩子的智商(表2–1的最後一行)。同樣,因為孩子們沒有相同的基因,他們智力相似的唯一途徑就是共處於相同的環境。此種情況下相關度是0.26,這在不同家庭環境對智商影響的估值中屬於偏高的數值。

然而,詹森和其他堅定的遺傳決定論者不會接受不同家庭環境的影響係數高達0.20~0.26。他們認為,表2–1中的研究對像大都是孩子,而當研究對像年齡較大一些時,智力與環境之間的關聯度就會大幅下降,有時甚至接近於零。這種情況是屬實的。例如,對於在一個家庭中被撫養長大的彼此間無血緣關係的孩子們來說,當他們成年時,智力與環境之間的關聯度大約變為0.05左右,或者更低。對於環境對成人智力影響較弱這一現象,一般的解釋是,隨著人們年齡的增長,他們會選擇自己的生活環境,而他們對不同環境的偏好主要是受基因影響。早期環境的影響一開始就不大,後來更是一路減弱。這就表示,堅定的遺傳決定論者把能夠對智力產生影響的環境因素歸結為同一家庭內使不同成員產生差異的因素(例如出生順序),而不是同一家庭內成員所共有的因素,或那些不同家庭之間的差異因素。

讓我們來總結一下堅定的遺傳決定論者的觀點:有3/4或更大比例的智力差異是由遺傳造成的;某些智力的差異是由那些家庭內部未共享的環境因素造成的,父母對此也無計可施;成年後幾乎沒有任何智力差異是由不同家庭之間的環境差異造成的——也就是隨機選定的家庭A和家庭B之間的差異。所以你家的特點,或隨機選定的瓊斯家的特點,對智力幾乎沒有任何影響。(儘管他們家的收入也許不如你家高,也不像你家一樣總讀故事給孩子聽,孩子們上的學校也比不上你家孩子上的學校,居住的小區設施不健全,宗教信仰也不同。)

此刻,如果你已經為人父母,你可能不禁會想,為什麼你還要支付高昂價格以便搬到更貴的、有好學校的社區裡去,或者為什麼要花費大把銀子給孩子買書,矯正牙齒,花時間開車送他們去上小提琴課或陪他們去博物館,還要使出渾身解數控制自己的脾氣,以便給孩子樹立一個好榜樣?事實上,你根本不必擔心對遺傳度的估值如此之高,也不用在意對家庭環境的影響估值如此之低。

對智力遺傳度的直接估計,是根據分開撫養的同卵雙胞胎智力之間的關聯度計算出來的,這種做法的前提就是錯誤地假設雙胞胎的成長環境是隨機選擇的。如果真是這樣的話,那麼雙胞胎之間的成長環境就有大約一個標準差那麼大,也就是說,從在谷歌上可以查詢到的美國電話號碼簿裡任意挑選出兩個人來,他們之間的差異有多大,雙胞胎成長環境之間的差異就有多大。但實際情況並非如此。有可能撫養比利的人(實際上通常是親戚)和撫養博比的人不會有太大差別。雙胞胎各自的成長環境,其相似度會在很大程度上影響兩人智力之間的相關性。發展心理學家尤里·布朗芬布倫納指出,當分開撫養的同卵雙胞胎的生長環境高度相似時,兩人智力的相關度是0.83~0.91。不過這種相關度不僅反映了他們的遺傳基因相同,同時也反映了他們的成長環境是極其相似的。這樣的相關度就會導致對遺傳度的估值過高。當環境在某種程度上不太相似時[2],兩人智力的相關度是0.26~0.67。由於我們無法確定,在大多數關於分開撫養的雙胞胎的研究中,其成長環境究竟有多麼不同,我們也就無法確切地從兩者間智力的相關度判斷出遺傳度的高低。

即使不考慮環境的相似度,與從有其他類型血緣關係的人的智力關聯度估計出遺傳度的方法相比,從同卵雙胞胎之間智力相關度得出的遺傳度也存在估值過高的嫌疑。這可能是由於雖然分開撫養的同卵雙胞胎的成長環境有很大差異,但他們的經歷極其類似,因為他們具有十分相像的容貌,或具備其他相同的特徵,因此他人往往用相同的方式對待他們。或者也許基因之間存在相互作用,這種相互作用使同卵雙胞胎尤為相似,但並不會使除此以外的有血緣關係的人有更加相似的地方。

將遺傳度估值為0.75~0.85的第三個錯誤原因是,雙胞胎經歷的子宮環境相同。德夫林及其同事堅持認為,同卵雙胞胎所處的子宮環境相同,這意味著對遺傳度的估值應該減去20個百分點。

後面我會指出對遺傳度估值過高的第四個錯誤原因,即不同的社會階層其遺傳度也不同,而同卵雙胞胎研究傾向於從遺傳度高的社會階層中挑選更大量的研究對象。

一旦把這幾個方面的錯誤改正過來,基於同卵雙胞胎相關度的遺傳度估值就會遠遠低於詹森及其他堅定的遺傳決定論者認為的0.75~0.85。

基因是環境施加影響的觸發器

發展心理學家桑德拉·斯嘉和凱瑟琳·麥卡特尼,經濟學家威廉·狄更斯,以及哲學家兼智商專家詹姆斯·弗林提出了遺傳的作用被高估的另外一個原因,即原本微弱的遺傳優勢被加以利用後就會轉化為巨大的智力優勢,原因就在於遺傳優勢會影響一個人的生命軌跡。讓我們舉一個關於籃球的例子,比平均身高略高的孩子更有可能打籃球,更有可能享受籃球的樂趣,更有可能經常打籃球,也就更有可能吸引教練的注意,進而進入籃球隊打比賽,等等。身高的優勢完全依賴於這樣的基因條件才能發揮出來。分開撫養的同卵雙胞胎很有可能會有非常類似的經歷,因為他們身高差不多,所以有可能他們練就的籃球技術也不相上下。但是籃球技術接近並不是因為他們擁有相同的「打籃球的基因」,而是由於他們擁有相同的身高基因,這才導致了他們與籃球有關的經歷高度相似。

類似的觀點放在智力上也是成立的。例如,如果一個孩子因為遺傳而具有相對較強的好奇心,那麼家長和老師就有可能鼓勵這個孩子去實現各種與智力有關的目標,這個孩子就更有可能發現智力活動的收穫很大,就更有可能學習並參與其他的腦力練習。這會使這個孩子變得比不具備好奇心遺傳優勢的孩子聰明——但這種遺傳優勢可能很小,並且只有借助環境「倍增器」才能夠發揮出來,環境「倍增器」對於實現這一優勢是非常關鍵的。儘管如此,按照遺傳度的計算方式,這種基因—環境的相互作用(或基因—環境相互關聯,這是遺傳學家更偏愛的說法)被歸結於遺傳性的作用。雖然這並不算錯,但這樣就低估了環境的作用。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為什麼對遺傳度的估值抹殺了環境的作用,讓我們回到關於籃球的那個例子上。假設一個普通身高的女孩,也許是因為她的哥哥或姐姐打籃球,在車庫前的車道上放了一個已經用得很舊的籃筐,這個女孩就開始打籃球。再假設一個高於平均身高的女孩,也許因為家在鄉下,鄰里四周沒有其他孩子可以一起打籃球,這個孩子就失去了接觸籃球的機會。來自鄉下的這個較高的孩子就不太可能成為籃球隊員,而那個身高一般的孩子則有相當大的可能成為籃球運動員。這兩個孩子,一個具備遺傳優勢卻不太擅長打籃球,一個沒有遺傳優勢卻成了籃球高手。遺傳很重要,如果環境保持不變,遺傳也許會在很大程度上決定才能的大小。但是一旦環境介入,就會大大影響——甚至超越——遺傳的作用。這一點在估計環境對智力影響的程度大小時尤為重要。不難想像會有很多種方式可以或多或少地使更多人能夠學習,而且更願意學習。

托爾斯泰和領養

現在讓我們來看看遺傳決定論者是如何評估不同家庭環境的影響的。通過計算被收養兒童智力與其養父母智力間的關聯度,以及生活在同一家庭內彼此間毫無血緣關係的孩子智力之間的關聯度(通常都是被收養的孩子),遺傳決定論者對環境差異的影響做出了估計。正如我們在前面看到的數據,這些情況下的關聯度平均來說都很低——0.20~0.25。不過只有當我們假設不同養父母營造的環境之間的差異度與所有家庭環境之間的差異度一樣大的時候,這些數字才有意義。而實際情況是,像托爾斯泰所說的「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收養家庭也都是相似的。

心理學家麥克·斯圖米勒證實,在收養家庭中,能夠預測智力的因素間的差異程度遠遠低於所有家庭的整體水平。其中有兩個原因。第一,收養家庭的社會經濟地位高於非收養家庭。在社會經濟地位的階梯上,最低的一階上幾乎沒有收養家庭的身影。第二,收養家庭HOME[3]的得分差異很小。HOME研究者想要通過考察家庭中存在的智力刺激和支持因素的多寡來評估家庭環境。考量的主要指標包括,父母是否經常和孩子談心,孩子們是否有很多機會接觸到書籍和電腦,父母的行為中包含的慈愛多一些還是嚴厲多一些等等。HOME的評估顯示,在這些方面,收養家庭的HOME值遠遠高出其他家庭的整體水平。實際上,收養家庭的百分位排名是第70位。不僅如此,與整體人口相比,這些變量的變化範圍是非常小的。而窮困家庭在HOME測試中得分的差異程度是收養家庭的5倍。也就是說,窮困家庭彼此間的差異程度要比收養家庭彼此間的差異程度大得多。

為什麼環境差異小就會造成關聯度估值如此之低呢?這是因為如果一個變量變化極小,那麼它和與它相關的另一個變量之間的相關度就不可能太高。讓我們考慮一下極端情況,變量A根本不變化,那麼變量B與變量A的相關度就為零。不論變量B的分值是高還是低,都只能與變量A的同一個分值相聯繫,所以變量A與變量B之間的關聯度只能是零。因此,當不同收養家庭環境之間的差異度被高估時,環境對智力的影響就會被低估。

由於不同收養家庭之間的環境差異被錯誤地高估為和所有家庭間的環境差異一樣大,對不同家庭環境影響的關聯度估值就變得非常低。根據斯圖米勒的計算,[4]如果對環境這一變量的範圍進行校正,就會有50%的智力差異要歸因於不同家庭環境之間的差異。我們已經知道同一家庭內部環境的差異也會對智商造成很大影響,[5]這就意味著絕大部分智力差異是由環境造成的。(不過這些結論只在孩子身上成立。我們知道,在一定程度上遺傳度會隨著年齡的增長而升高,所以我們不得不從斯圖米勒關於不同家庭之間環境差異的影響估值上扣除一個未知量。)

智力的遺傳度沒有固定的數值

那麼遺傳對智力的貢獻究竟有多大呢?實際上,遺傳學家表示,根本就不能對遺傳度進行單點估值。遺傳度取決於特定的人群以及考察遺傳度時的特定情況。尤其對於智力來說,人群的性質是非常關鍵的。心理學家艾瑞克·特克海默及其同事最近證明,遺傳度完全取決於人們所處的社會階層。他們發現,處於社會中上階層的父母,其智力遺傳度為0.70,而較低社會階層的父母,其智力遺傳度僅為0.10。對此比較合理的解釋是,社會經濟地位較高的父母為孩子智力的發展提供了良好的條件。在這一點上,所有社會經濟地位較高的父母之間都沒有太大的差別。這種情況下,遺傳對智力的貢獻就會很大。在極端的情況下,也就是如果所有家庭的環境完全相同,那麼遺傳就是造成智力差異的唯一因素。

為什麼社會經濟地位較低的人群,其智力的遺傳度如此之低呢?我們通過斯圖米勒的研究得知,就能夠影響智力的環境因素而言,處於較低社會階層的家庭之間的環境差異程度,遠遠大於中等和上層家庭。社會經濟地位較低的人,其家庭環境既可能並不遜於最有利於子女發展的中上階層家庭,也可能方方面面都受到問題的困擾。這就意味著對於這個群體來說,環境因素會對智力起到很大的作用。實際上,環境的影響幾乎完全蓋過了遺傳的作用。[6]

所以,你花在子女身上的時間、金錢和耐心並沒有白費。如果將不同社會階層的遺傳度平均一下,很可能最高不會超過50%。剩下的智力差異大部分是環境因素造成的——同一家庭內部共享的環境,不同家庭之間的環境差異,以及同一家庭內部存在的環境差異。(其餘的部分——很小的一部分——是由測量誤差造成的。)

同時也請注意,特克海默的研究結果還具有一個極其重要的意義,那就是這樣的研究結果也印證了遺傳度的估值如此之高,確實是因為被高估了。這是因為對遺傳度的估值主要是基於對雙胞胎的研究。雙胞胎研究大都傾向於選擇來自中上階層的參與者,因為中上階層的人更易聯繫,更易被說服參與這樣的研究項目。因此,對成年人遺傳度的估計是向上偏倚的,而對不同家庭環境的影響的估計則是向下偏倚的。

斯圖米勒關於養父母在促進智力發展方面具備優勢的觀點,引發了另外一個問題,那就是收養的影響究竟有多大。解決這一問題能為研究家庭環境對智力的貢獻提供另外一種方法。如果收養家庭在與能夠預測智力的變量有關的研究中堪稱示範群體的話,我們難道不該發現被收養孩子的智商要高於根據他們的出身預測出來的智商嗎?當然這必須是在環境對智力有很大影響的假設之下。

從收養研究看家庭環境對智力的影響

對遺傳度的估計是建立在關聯度的基礎上的,但正如我們看到的,根據關聯度得出的結論也有可能是錯誤的。我們需要用實驗來測試家庭環境的差異會對智力帶來多大的影響。從實際情況來看,有大量研究日常收養行為的自然實驗可供我們參考。收養家庭環境的好壞是否會對被收養的孩子的智力產生影響,這是我們想要通過這些實驗弄清楚的問題。很多自然實驗雖然「設計」各不相同,但結論是一致的:在對智力非常有利的環境下成長會對智力發展產生巨大的推動作用。

心理學家克裡斯蒂娜·凱普倫和邁克爾·杜伊姆在法國孩子中進行了一項「交叉撫育」的研究。他們跟蹤記錄了一群出生在不同社會經濟地位的家庭裡的孩子,這些孩子後來被其他家庭收養。這些收養家庭的社會經濟地位有高有低,並且所處社會階層的差別很明顯:以養父的職業作為劃分的依據,他們把收養家庭是貧窮的工人階層家庭(養父是半技工或非技工,受教育時間不超過9年)的孩子,和收養家庭是中上階層家庭(養父是專業人士或較高級別的管理人員,平均受教育時間為16年)的孩子進行對比。這種安排不僅能夠獨立評估社會經濟地位不同的父母基因對子女智力的影響,還能評估社會經濟地位不同的收養家庭對孩子智力的影響。根據研究的結果來看,遺傳和與社會階層相關的環境都會對智力產生巨大的影響。

平均來說,不考慮成長的家庭的社會經濟地位,親生父母社會經濟地位較高的孩子比親生父母社會經濟地位較低的孩子的智商高出12分。(我們不知道這一差距有多少是基因造成的,有多少是非基因的因素造成的,如胎兒期、圍產期及產後不久的環境因素,但我相信這一差距主要還是由遺傳因素造成的。)

這項研究最關鍵的發現在於,養父母社會經濟地位較高的孩子的智商比養父母社會經濟地位較低的孩子的智商平均高出12分——不論孩子的親生父母社會經濟地位是高是低,情況都是如此。所以這項研究證明了,在較高社會階層的環境中成長,能夠使孩子的智商遠遠高於在較低社會階層的環境中成長的孩子。還有一點也很重要,在較高社會階層的環境裡成長起來的孩子,其學習成績也遠遠好過在較低社會階層環境裡成長起來的孩子。

另一項法國研究採用了不同的「自然實驗設計」,研究的是被中上階層家庭收養的、在社會經濟地位較低的家庭中出生的孩子,並將這些孩子與他們未被收養的兄弟姐妹進行比較。被收養的孩子在兩項測試中測得的智商分別是107分和111分,而他們未被收養的同胞兄弟姐妹在兩項測試中測得的智商平均數為95分。因此我們得出結論,與在較低社會階層環境中成長相比,在中上階層環境成長能夠為智商貢獻12~16分。被收養孩子與其未被收養的兄弟姐妹的學習成績也有很大的差別。被中上階層家庭收養的孩子,其考試不及格率只有13%,而他們未被收養的兄弟姐妹的不及格率高達56%。

杜伊姆及其同事在法國進行了另外一項極為重要的自然實驗,這項實驗的設計與前面的實驗都不同,研究的是受到虐待的低智商兒童。這些孩子在四五歲被收養時進行一次智力測試,然後等到他們14歲時再接受一次智力測試。研究人員有意尋找那些被不同社會經濟地位的家庭收養的孩子。年齡較小時,孩子們的智商在61~85分——這是智力測試人員認定的智力明顯遲緩和智力遲鈍—正常的範圍。收養這些孩子的家庭被劃分為貧窮(非技術工人)、中低和中等階層(低層或中層管理者、小業主以及技術工人),或中上階層(專業人士以及高層管理者)。收養對於智力的作用很大,平均使孩子們的智商增長了14分,但是收養家庭的社會階層使增長的幅度產生了很大的差別。被較低階層家庭收養的孩子智商增長了8分,被中等階層家庭收養的孩子智商增長了16分,被中上階層家庭收養的孩子智商增長了差不多20分。由此估計,與在較低階層家庭長大相比,在中上階層家庭長大能夠將智商提高12分。

為了能夠確切地推斷養父母的社會經濟地位對孩子的智商產生的影響,研究人員沒有對哪些家庭收養哪些孩子進行刻意的安排。也就是說,智商相對較低的孩子與智商相對較高的孩子都有可能被社會經濟地位較低的家庭收養。這項研究得出的結論與前面提到的兩項法國研究的結論相同:一個孩子在較低階層環境裡長大或是在中上階層環境裡長大,智商會有12分的差別。請注意,這項研究表明,與在社會經濟地位較低的家庭成長相比,在相對適中的中低或中等階層家庭成長能夠使智商得到很大的提高,也就是8分。另外需要注意的是,這項研究低估了在社會經濟地位較高的家庭(相較於社會階層較低的家庭)成長所帶來的影響。正如斯圖米勒證實的那樣,即使是社會經濟地位較低的收養家庭,其某些養育方法也能促進智力的發展。

一項對截至2005年的所有設計合理的收養研究的回顧發現,和仍生活在出生家庭內(一般社會經濟地位較低)的兄弟姐妹相比,被中等或中上階層家庭收養對被收養孩子的影響是1.17個標準差,也就是說在中上階層家庭中被撫養長大的孩子比在較低階層家庭中被撫養長大的孩子具備18分的智商優勢。這次回顧還對遺傳因素以及胎兒期、圍產期和產後不久的因素產生的影響做出了評估。這一評估是通過在中等和中上階層家庭的親生子女和該家庭收養的子女之間進行比較得到的。[7]碰巧兩者的差距也是12分,與凱普倫和杜伊姆發現的數值相同。

從這些發現中我們得出了一個重要結論,即出生在較低階層家庭中的孩子,即使根據其出身預測的智商不高,只要在足夠豐富的認知環境裡成長,他們的智商就能夠大幅提高。

不過對收養研究的檢測顯示,學習成績方面的情況卻不太樂觀。被收養的孩子在學習成績的測量中,僅僅比他們未被收養的同胞兄弟姐妹高出0.55個標準差。此外,他們在學業成績的測量中得分僅比全部樣本的整體水平低0.25個標準差,和同班同學比起來差得還要更少一些。

在結束有關收養的話題前,我想要指出一點,通常親生父母與其後代智力之間的關聯度,要遠遠高於養父母與其收養子女智力之間的關聯度,堅定的遺傳決定論者通常憑借這一點就堅持認為智力首要取決於遺傳,而與環境的關係不大。遺傳決定論者相信,被收養孩子成長的環境對於其智力沒有任何影響,因為收養環境之間的差異不會造成智商上的差異。現在我們可以看出這個結論是多麼的荒謬。收養家庭主要是由中等或中上階層家庭構成,因此家庭環境大都類似。即使是那些社會經濟地位較低的收養家庭,其某些養育因素方面的得分也很高,而這些養育因素都預示著孩子的智商可能較高。由於收養家庭之間的差異相對很小,因此養父母與其收養的孩子智力之間的關聯度就不可能太高。在那些能決定智力水平高低的因素方面,養父母營造的環境基本沒有太大差異——並且如果差異很小,關聯度就不可能太大。但是總體上,收養環境與低社會經濟地位的環境之間的差異很大,這就造成了智力的巨大差異。所以,養父母與其收養的孩子智力之間的關聯度較低,[8]只不過是遺傳決定論者使用的障眼法而已——這與收養家庭會對其收養孩子的智力產生很大影響的事實,實際上一點兒也不衝突。

最後,既然赫恩斯坦和莫瑞在《鍾形曲線》一書中宣稱收養對智商影響的平均值是6分——這是已經達成的「共識」——那麼就很有必要指出,他們的證據來自查爾斯·洛庫爾托的一份回顧報告,而實際上洛庫爾托給出的收養影響平均值是12分。

家庭環境的差異對智力沒有任何影響,這恐怕可以算得上是被高智商人士所接受的最不尋常的看法之一了。朱迪思·瑞奇·哈里斯寫出了非常有趣的暢銷書《教養的迷思》,全書的前提就是假設不同家庭之間的差異對於智力的影響為零。史蒂芬·平克在其精彩的著作《白紙一張》中也堅持這樣的觀點。在暢銷書《魔鬼經濟學》中,史蒂文·列維特和斯蒂芬·都伯納明確表示,收養對智力的影響微乎其微:「已有研究證實,親生父母的智力對一個孩子學習能力的影響,比其養父母的智力對孩子的影響要大得多。」(我真希望我能避免與這些相信奇怪看法的人為伍,但不幸的是,曾經有很多年,我都持有遺傳決定論者關於家庭環境根本不重要的主張,雖然我非常困惑不解。)

通過前面看到的有關遺傳基因與環境影響智力的證據,我們瞭解到一些有關社會階層和智力間關係的重要結論。與來自典型的社會經濟地位較低家庭的孩子相比,來自專業人士家庭和中等階層家庭的孩子的經歷使其智商要高得多,考試不及格率也低得多。另外,按社會經濟地位較低的家庭共有的環境因素限制智力發展的程度,我們可以推算出一個數值,或者至少是一個範圍:12~18分。不論遺傳度究竟是高還是低,都不能推翻這個事實。所以我們知道,在理論上,種種干預措施不但能夠非常有效地提高窮孩子的智商,還可以大大降低社會階層較低的孩子考試不及格的比率,最低估計為0.5個標準差,最高估計要高得多——1個標準差,或者降至由中等階層家庭親生父母撫養長大的孩子的考試不及格率水平。

還需要注意的是,不是只有社會經濟地位較低家庭中的孩子的智商才會受到影響。一項研究調查了一群被收養的白人孩子的智商,這些孩子的生母智商平平,收養他們的主要是中等或中上階層的家庭。被收養相對較晚的孩子童年期的平均智商是112分,被收養相對較早的孩子的平均智商是117分。這項研究表明,即使是那些在一般環境中長大將會智商平平的孩子,如果讓他們在非常有利的環境中成長,其智商也會得到極大的提高。同樣,凱普倫和杜伊姆進行的交叉撫養的研究表明,如果在貧困中長大,即使是原本來自中上階層家庭的孩子,其智商也會下降,這樣的智商損失大概是12分。所以,不只是出生在社會經濟地位較低家庭的孩子,有可能因環境導致智力顯著變化,所有的孩子都有這個可能。

遺傳度與智力可變度無關

現在,我可以向智力高度遺傳意味著環境對智力的影響微乎其微這一觀念發起最後一擊了。智力可變度可能的變化範圍不會受到遺傳度的限制。這一點太重要了,我需要再重複一遍,智力可變度可能的變化範圍不會受到遺傳度的限制。所有遺傳學家都接受這一原則,遺傳決定論者經常承認這一原則,但同時又持續主張一些似乎事實上遺傳度確實限制了可變度變化範圍的言論。

為了理解為什麼可變度不會受到遺傳度的限制,讓我們來思考兩個事實:(1)身高的遺傳度大約是0.85~0.90;(2)世界上有一些國家,在一代人或更短的時間裡平均身高增加了1個標準差或更多。1965—2005年,韓國13歲男孩的平均身高增加了不止7英吋,[9]也就是2.40個標準差。1965年身高正常的男孩,在2005年看來簡直就是小矮人。遺傳很難在短短40年的時間裡使身高實現如此大的變化。我們看到,在兩三代人經歷過的歲月裡,世界上許多地方的人的身高都有所增加,這顯然是某種環境變化造成的結果,很可能是營養環境的變化。

或者我們可以考慮一個更加極端的例子:假設遺傳度為100%,並且環境的影響也非常大。我們可以隨機將穀物的種子拋撒到肥沃或貧瘠的土壤裡。想像一下在肥沃的土壤裡穀物的遺傳度為100%,在貧瘠的土壤裡遺傳度也是100%。儘管如此,兩組穀物的平均高度仍會大不相同,這種差異完全是由環境因素造成的。

這些例子應該很清楚地說明了,特定人群的某一特徵的遺傳度在理論上不會限制環境因素改變該特徵的程度。這很好,因為正如你將在下一章看到的那樣,除了受到遺傳度的適度影響,智力同樣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環境因素——也就是在過去80年裡發生在學校裡及社會上的種種變化。

[1] 如果你對關聯度有一定瞭解,但不太瞭解有關遺傳度的研究,你可能就會問,為了求得遺傳決定智力的百分比,為什麼沒有對關聯度0.74進行平方。答案是,遺傳關聯度本身就是平方後得到的數值。

[2] 泰勒在1980年也發現,環境的相似會對同卵雙胞胎智力之間的關聯度造成極大影響。但是布沙爾在1983年使用了不同於泰勒使用的智力測試進行了測量,得出的結論卻是:環境的相似並不會對同卵雙胞胎智力之間的關聯度造成多大的影響。

[3] HOME,即Home Observation for Measurement of the Environment,環境監測家庭觀察法,一種評估家庭環境的方法。

[4] 行為遺傳學家馬特·麥古及其同事(2007年)在研究了收養家庭和非收養家庭後發現,和非收養家庭相比,收養家庭在社會經濟地位及面對的社會問題這兩個方面的差異並不大。另外,他們還發現,如果對環境這一變量的範圍進行修正,被同一家庭收養的孩子智力之間的關聯度,並不比沒有修正時得到的關聯度高。儘管如此,我們還是要在以下兩個事實的基礎上來看待這兩個發現:第一,他們研究中的所有家庭,包括非收養家庭,都有兩位青少年住在家裡,這樣的家庭更加穩定,社會經濟地位也要稍高於一般的家庭;第二,非收養家庭中拒絕參與研究的母親,其受教育程度要遠遠低於非收養家庭中同意參與研究的母親。因此,參與研究的非收養家庭社會經濟地位更高,並且很可能比一般的非收養家庭更加穩定。正如我們在後面將看到的那樣,這些社會經濟地位較高的家庭的遺傳度,要遠遠超出全部人口的整體水平。

[5] 斯圖米勒(1999年)證實,正如錯誤地估計家庭內環境差異的大小會導致遺傳對智力的影響程度被高估一樣,錯誤地估計家庭內環境差異的大小也同樣會導致家庭內環境差異對智力的影響程度被高估。

[6] 特克海默(我們曾經當面交流過)認為,很多這樣的家庭不能夠提供足夠有利的環境,使得基因的作用無法發揮出來,人與人之間基因的差異也無法顯現出來。和社會經濟地位較低的家庭間環境存在巨大差異相比,這更可能是造成這個群體遺傳度很低的原因。

[7] 遺傳決定論者或許會抱怨伊詹多恩對收養家庭作用的估計太高,因為這種估計是以幼童為基礎的,相對於年齡較小的人來說,遺傳度對於年齡較大的人的作用更大——據推測,這是因為隨著年齡的增長,人們能夠更自由地選擇他們想要的環境,而那些具有高智商基因的人們就會選擇能使他們變得更聰明的環境。但是伊詹多恩及其同事(2005年)發現,測試時的年齡——12歲以下或13~18歲——不會影響對收養作用的評估。有關年齡和遺傳度關係的研究得出的結論也是如此。從童年期一直到青少年末期,人的遺傳度都是恆定的。

[8] 正如本章中指出的那樣,有些人認為,被同一家庭收養的不同孩子在成年後智力之間的相關度極低,這就能夠證明,同一家庭內部或許存在環境差異,但這種差異在孩子們成年後就完全不存在了,因為那時他們有能力選擇自己想要的環境,他們的遺傳潛力也就可以全部施展出來了。他們還認為,擁有高智商基因的人會選擇更有利的環境,而擁有普通智商基因的人會選擇不那麼有利的環境,所以童年時的環境和現在的智力水平沒有什麼關係。不過,唯一可以支持這一結論的、有關關聯度的研究,就是一項縱向研究,這項研究關注的是從童年期到成年期這段時間內被同一家庭收養的兄弟姐妹之間的關聯度——樣本一直是研究開始時的那群人。這樣一來就解決了一個問題,那就是和研究兒童樣本相比,研究成年樣本時,研究人員研究的往往是社會經濟地位較高的家庭裡收養的孩子。實際上,似乎只有兩項縱向研究,雖然這兩項研究都顯示了從童年期到成年期關聯度是越來越小的,不過這些樣本規模都很小,並且童年期時的相關度與成年期時的相關度之間的差距並不大。

[9] 1英吋≒2.54厘米。——編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