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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4節

當然,具體情況是否和袁友沖推演的一樣,還得抓住常振波並審訊後才能知道了。
第11章 真相
很快,常振波的通訊記錄被調出,確實給伍彥現在所用的手機號打過幾個電話,只是通話內容就不知道了。
緊接著,常振波的銀行流水被查出,近期的確前前後後共取出過八萬四千元現金,據伍彥交代,其中八萬是作為他的「酬勞」,三千五是他這段時間的「生活費」和路費、剩下五百,應該是常振波自用的。
從伍彥背包中搜出的現金上,也發現了常振波的指紋。再有伍彥的口供,其犯罪事實無可辯駁。
十一點三十七分,常振波落網。十二點零三分,被扭送進支隊審訊室。
在鐵證面前,他只能認罪,老實招供。
聽他供述完,袁友沖便問了個最感興趣的問題:「你是怎麼聯繫上伍彥,讓他幫你殺人的?」
「打聽來的唄。」常振波一副理所應當的模樣,說道:「我老早就想把婁萱給幹掉了,但要自個動手,豈不是還得把自己搭進去?我就想,乾脆找個人來把她給幹掉得了。」
「但,我又沒那關係,上哪買兇手啊?就瞎打聽唄,管以前上學讀書的時候就在混的同學、朋友打聽下,問問看他們認不認識點能做那事兒的人。」
「當然了,我還沒蠢到跟他們說我要殺人,就說有人得罪我了,我想狠狠的報復報復那傢伙,問能不能介紹個靠譜的人。這樣,就算把我抖出去,事兒也不大。」
「結果吧,他們倒是都沒把我抖出去,就是都說自己早就不幹了,讓我問別人。」
「唉,我一想也是啊,基本都老大不小了,讀書的時候不懂事,等出了社會,出了極少數真混出了點名堂的,基本都得踏踏實實幹活了。」
「再說,成年後犯事兒,你們警察可不會再客氣,分分鐘教做人,把他們改造成有價值的人,從這點上看,你們功不可沒……」
「得,別拍馬屁。」於辰瞪他一眼,打斷他的話。
「哦……」常振波趕緊止住,接著說:「問了好久,才終於問到點,我初中一同學把那傢伙介紹給我了,說他犯過事,但人竟然還蠻老實的,靠譜,只要給錢,他啥都干,我就決定就是他了,要了電話號碼。」
「初中同學?他叫什麼名字?現在在幹什麼?」
「叫張訓聰,現在好像是在鄰省一個三四線小城裡頭開了個酒吧,那城叫啥名字來著……哦,並陽,對,就是並陽。」
袁友沖撓了撓頭。
伍彥的老闆,就叫張訓聰,在並陽這座縣級市開了個小酒吧。伍彥在裝貨卸貨的同時,還同時兼職打手。
既然常振波和張訓聰是初中同學,那通過他找到伍彥,也就不奇怪了。
於辰則沒想那麼多,冷笑道:「你知不知道伍彥殺過人?」
「一開始不知道,只知道他犯過事。」常振波搖頭。
「那你就敢直接說讓他殺人?」
「這有什麼不敢的?」常振波說:「聽我同學說,他就是個犯了事兒的逃犯,還敢耍花招不成?」
「不管他收不收錢,只要不辦事兒,嘿,那買賣關係根本不成立,他嘴皮子一翻就說我買兇殺人,有毛用?」
「我還能反過來說,我就開玩笑的,結果沒想到真有人聯絡我,然後我就將計就計把他騙過來,幫你們把這傢伙給抓到呢。」
「要他辦了事兒,那他也跑不了,跟我就是一根繩上的螞蚱,還能反過來賣了我啊?那他也休想討了好去。」
袁友沖微微頷首,最感興趣的問題解決了,剩下的便是捋清該案的脈絡,他便接著問道:「為什麼想殺了婁萱?就為了那套房子?」
「不全是。」常振波搖頭:「其實她都已經讓步了,就算還給她房子的首付款,我也不虧,犯不著再冒險殺了她。」
「主要吧,她幹的事兒太氣人了。」
於辰皺眉:「她幹什麼了?」
「這……」
常振波遲疑了片刻,才終於下定決心,咬咬牙說:「成吧,我乾脆都招了算逑。你們知道她為什麼跟我分手嗎?」
「呵呵,人生觀什麼的只是一個原因啦,我們都談了這麼多年了,啥事兒不能商量?就說生了孩子後她辭職還是繼續工作,都可以到時候看實際情況定的嘛。更何況,其實我們根本沒為這個吵。」
「咱連房都已經買了,房產證還寫的我名字,別的不說,就沖這份信任,我該妥協的也得妥協啊,我又不是真的沒良心不要臉。」
「而且,就算分手,要麼房子歸我首付還她,要麼房子還她這幾個月按揭給我,也不是沒得談,犯不著殺人。」
「但問題是,她和我分手的原因根本就不是這個,是……是……踏馬的是因為我不行!」
於辰和袁友沖一臉懵逼,同時眨了眨眼睛。
「我們談了那麼多年,其實一直都沒那啥,她是個比較傳統的女人,非得等結婚了才能那啥。而房子買了,也該領證了吧?就和她內啥了,結果發現,我根本就……唉!」
「很奇怪,平時我自己弄的時候根本沒問題,很正常,但和她整的時候……反正前前後後有三五次吧,每次都不超過三分鐘……我們也去醫院看過幾次,試過好多辦法和偏方,都沒有用。」
「她一方面是個比較傳統的女人,另一方面,卻又忍受不了這事兒,慢慢的矛盾就出來了,和我吵和我鬧。但她多少還給我點面子,家裡人問為什麼吵架,她還幫我瞞著,說是為婚後,為孩子的事兒……」
「就這麼拖了許久,終於過不下去了,就提出分手。但這房子的事兒,總得有個說法吧?」
「我其實一開始沒想太多,就覺得委屈,她怎麼也該補償我一點,就乾脆聲稱房子是我的,然後她就開始擺證據找人帶節奏來證明房子是她的……一來二去,真的整出了火氣,我爸媽是死活不肯退步了。」
「她倒是終於退了,但其實是以退為進,她撤訴後,讓我一次性還清首付款,否則房子就歸她,我拿不出來,只能腆著臉死咬著不放。」
「她就威脅我,二選一,否則就把我不行的事兒抖出來……」
第12章 綁架
八月十七日,週五,上午九點。
於辰和袁友沖雙雙窩在案卷室,翻閱與『養小鬼』、『器官走私』等案卷宗,想找到一條線索,將這些案子串聯起來。
正翻著,有刑警找來,讓他們趕緊到辦公室去一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