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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14節

海帶一大鍋,凍豆腐巴掌大小的一塊,切都不帶切的。
這叫借味兒。
羊是直接扔鍋裡燉的,一隻羊除了林愁用到的兩個最餓王冠,八大塊全在一個鍋裡。
羊肉拿出來之後又往鍋裡下了一盆蘿蔔片——高腳箐蘿蔔。
虎叔還準備把羊下水下進鍋呢,被林愁阻止,根本吃不完。
一隻羊四條腿,被虎叔分給倆妹子倆孩子,
「我和你大嫂都是普通人,飯量小,吃著這羊頭就行了,羊頭好啊,能起出不少肉。」
林愁面前放了半扇羊排,忽扇忽扇,油脂晶瑩筋膜通透,已經燉到脫骨。
林愁撕下幾根肋條放在嘴邊一抹,肉就全在嘴裡了。
滾燙,鮮香,嫩。
林愁挑眉,
「虎叔應該吃羊尾巴啊,肥,還大補~」
眼睛在胡大嫂和虎叔兩人之間不停的掃來掃去。
虎叔老臉一紅,擺足了架勢最終只低聲咕噥了一句,
「臭小子,別瞎說。」
軟爛的羊肉從骨頭上撕下來,熱騰騰的蘸上鹽花或者韭花醬。
此時不需要任何評語,眾人吃相都相當兇猛。
林愁夾了幾筷子魚,一如既往的好吃。
「還是那個味道,胡大嫂的大醬功不可沒啊...今天燉的雜魚咋沒貼餅子?」
虎叔道,
「家裡的棒子面沒了,就沒貼,嘗嘗你大嫂燉的魚頭,呵呵,大妹子手藝比我好多了。」
「對對對,吃,都吃。」
巷子裡的菜畫風幾乎都比較相似,顏色重味道就更重,沒別的說的,下飯。
卜南梔吃完了一條羊腿還添了兩盆米飯,她的飯量甚至不亞於夏大傻。
「紅燒肉真好吃啊,有嚼頭,入味!裡面的土豆......」
說到這,面色古怪的猶豫了一下,
「也好吃!」
野豬肉的肉質本身就比較緊致,時間短了嚼不動,油分也很大,所以巷子裡燉黑山野豬的時候都是炸過一遍再用大醬和醬油狠狠的燜上幾個小時。
至於土豆麼,算是去年才剛剛興起的玩意,科研院出品,價格實惠個頭巨大,味道尚可。
對巷子裡來說土豆是好玩意,頂飽、便宜。
獸潮一過,家家戶戶都扛了幾麻袋回家,烤著吃炒著吃燉著吃,百吃百搭。
不過卜南梔還是第一次吃到這種「狀態」的土豆——整個兒的,沒去皮。
卜南梔問道,
「這個樣子...是因為有什麼說法麼?」
虎叔哈哈的笑,
「哪兒有什麼說法啊,這個也算是『一鍋出』的一種了,土豆帶皮吃不進多少鹽味兒,一鍋燉出來之后土豆按碎了就是菜,整個兒拿著就是飯,方便。」
卜南梔瞪大眼睛,「哦...」
虎叔說,
「現在巷子裡的人去海邊搞貨都不帶乾糧了,就背一背包土豆,休息的時候隨便點個火,省事就烤烤了事,不嫌麻煩找點小海鮮弄一鍋用海水直接煮了都成,一樣好吃。」
「你還真別說啊,這海水煮帶皮土豆,一點不像咱們以前用的粗灰鹽做的菜,發苦發齁。」
看樣子吃完了這頓飯,卜南梔應該能學到不少知識。
桌上的飯菜吃的差不多,每人再來上一碗撒了蔥花的的蘿蔔羊肉湯。
喝著湯哈著氣,只覺得渾身都是使不完的力氣,但是卻懶懶的一丁點兒都不想動彈。
卜南梔最後抱著肚子感歎,
「真想捧著這一碗湯喝到地老天荒啊...」
冷涵突然接了一句,
「你喝不到那個時候的。」
眾人:「???」
突如其來的沉默。
冷涵的耳朵紅了,板著臉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