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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9節

我們湊上去一看,果然,在屍體的右側脖頸靠近鎖骨的地方,有一個細小的針孔痕跡。
受害人有很大的可能性,是先被人用針劑扎暈,然後再捆綁起來,凌-虐致死,最後還用罐裝狗糧引誘寵物犬啃咬屍體。
「鎮上有多少人養了中型犬的?」程城問。
蔡智恆想了想:「鎮上養狗的人還不少……至少有二三十條狗符合條件的,其中一半的狗主人是女性。」
「兇手的殺人手段這麼殘忍,甚至還要毀壞死者的屍體,肯定是恨透了死者……」
蔡智恆露出為難的表情,看起來很是傷腦筋:「死者干的工作,不是很光彩,鎮上的女人沒幾個看得起她的,要說恨透,那肯定不至於,不過平時閒言碎語甚至上門去罵的,都是不少……」
程城補充道:「健壯的中年婦女,和死者起過衝突的,有沒有?」
這話一出,蔡智恆和何君同時眼睛一亮。
「有!這個人住的離這裡不遠!」蔡智恆道。
……
這個案子的偵破速度,出乎了我們所有人的預料——或許蔡智恆和何君除外。
疑凶名叫牛春華,46歲,矮胖身材,大概也就155公分,從外表上看,就是一個普通的中年婦女。
當我們一大群人出現在家門口時,尤其是蔡智恆他們一身的警服,再加上程城這個陌生警察的出現,牛春牛立刻便面露慌張,手足無措起來,而且此時,從屋裡衝出了一隻鬥牛犬,朝著我們狂吠。
我看那條狗眼珠血紅,便故意說道:「程隊你看,這狗一旦吃過了人肉,便兇惡了起來,而且眼珠子會變成血紅色。」
聽我這麼說,尤其聽到「吃人肉」幾個字,牛春華幾乎當場癱軟在地。
我們幾個人立刻圍上去,程城只問了幾句,便確認她有很大作案嫌疑,直接將其帶回了黑水鎮警務局——也即是那間天主教堂。
稍一訊問,牛春華的心理防線便崩潰了,很快便招認了,並說出了案件的真相。
正文 第二十三章 疑雲
稍一訊問,牛春華的心理防線便宣告崩潰,很快便招認了,並說出了案件的真相。
死者余雅詩,是在兩年前搬到黑水鎮的,那時候她剛剛失戀,並且看中了這裡安靜優雅的環境,再加上她的工作是在網絡上直播,不受地點的限制,便搬來了這裡。
牛春華的家,距離余雅詩租住的小洋樓,僅僅只有兩百多米遠。
小鎮地處偏遠,年輕人基本都出去了,這些年來,也一直有人在大山外面買了房子,舉家搬遷,導致小鎮裡常住人口總數年年下降,很多房子沒人住、年久失修便塌掉的也不在少數——總而言之,小鎮裡人不多,牛春華一家和余雅詩即是鄰居,又是小鎮裡少數幾個年輕一點的女人(鎮裡大多是六十歲以上的老人),兩人很快便混熟了。
原本這是件好事,但隨著接觸的增多,小鎮裡人都逐漸知曉了余雅詩的真實職業,漸漸地,也就有越來越多的風言風語傳進牛春華的耳朵。
其中最讓牛春華在意的,是說她老公和余雅詩有姦情。
雖然牛春華的老公長得跟個黑炭頭似的,但架不住別人挑唆,而且牛春華也越來越覺得自己老公有點奇怪——比如,他們倆夫妻生活越來越少,從以前的一個多禮拜一次,到一兩個月都懶得碰她。
而且在平時,牛春華也覺得老公對自己好像越來越冷淡,但對著余雅詩,卻總是嬉皮笑臉。
三個月前的某天下午,在確定自己老公溜進小洋樓後,牛春華撞開了小洋樓的大門,當場抓奸在床。
牛春華在講起抓奸時,神情中還是相當的痛恨和羞恥,她甚至死活不肯將當時的細節透露一絲半點,由此可以推測出,當時她老公和余雅詩在床上的場面,肯定是相當令她「震撼」——聯想到余雅詩屋裡那一牆壁的情趣用品,我們也就瞭然了。
但是,為了簡單的一句「家醜不可外揚」,也為了不被外人看笑話,牛春華竟是硬生生忍下了這口氣——除了當時和老公大吵了一架,之後在人前便是守口如瓶。
半個月後,牛春華的老公離開小鎮去了縣城,對外說是去務工,實際上是牛春華不許老公再和余雅詩來往。
可是,牛春華和余雅詩住的那麼近,儘管雙方都不提「那件事情」,但總有忍不住的時候——只是余雅詩長得高大,牛春華身高就差一大截,而且還嘴笨,她自然是打也打不過,罵也罵不贏……
最後,牛春華心一橫,便設計了這麼一條殺人毒計。
毒針中的毒液,是鎮外森林裡的一種籐蔓植物的汁液,當地人叫做「百枯籐」,毒性很強,不小心被劃傷,都會導致手腳麻痺。估計是百枯籐的汁液中含有類似於「筒箭毒鹼」一類的成分,後者是南美土著從一種植物中提取出來,專門塗在箭頭上,用於狩獵的箭毒。
她將死者弄出那副樣子,一來是為了發洩心中極度的徹骨恨意,二來也是為了混淆視線,讓警察誤認為罪犯是男性。
但她最後讓自己養狗咬壞了余雅詩的屍體,雖然大大出了一口惡氣,卻不知最後也因此露出了最大的馬腳。
既然牛春華供認不韙,這案子便算是破了。
可惜可歎,這居然是一樁由男女之情引出的殺人案,也正因為牛春華對老公幹下的「好事」的不張揚,所以蔡智恆和何君之前根本沒有往報復殺人方面去調查。
牛春華被直接拘押在了教堂後面那座兩層小樓房的臨時拘留室中,蔡智恆說會在鎮裡的通訊恢復後,便通知縣城警務局,將殺人疑犯轉交。
當然,蔡智恆也對我們幫忙破案表示了極度的感謝,至少表面看來,極為真切。
但弄完這一切,我一看手錶,已經下午五點多了,而天色陰沉的程度,這像是快要入夜了。
「娘的,這鬼天氣!」李逸望著天抱怨著。
何君在一邊催促道:「你們快回招待所吧,等天完全黑了,就來不及了。」
「什麼來不及了?大不了我們摸黑回去。」李逸不屑。
蔡智恆橫了何君一眼,對我們笑道:「這位小兄弟,你別在意啊……小何的意思是,鎮上的路你們不太熟悉,要是摸黑回去,萬一磕到碰到什麼的,摔一跤就不好了,對吧?」
我一直都有悄悄觀察著蔡智恆和何君,剛才蔡智恆那隱蔽的眼神變化,被我盡收眼底。
我打了個哈哈,說道:「不說回去還好,一說,我肚子就餓了——蔡局長,你侄女煮的飯是真好吃,招待所也弄得乾淨!我們這一來,雖說是查案,但麻煩你們實在太多,過意不去啊!天氣不好,程隊,依我看,我們還是趁著還有點天光,趕緊回去吧。」
程城自然沒二話,我們一行人就此告辭,直接原路返回鎮口的招待所。
一路無話——實際上是我告誡大家不要在外面討論一些疑點,這個小鎮像是完全脫離了現代的喧鬧,還沒到晚上,便安靜的可怕,我們說的每一句話,都能在街道上傳出去很遠。
快到招待所時,便看見,留守在這裡的周鷗和劉海軍早等在了門口。我們兩方匯合,程城問了幾句,得知招待所內一切平安,街面上也無事發生,便招呼大家走進了一樓的超市。
一進門,剛好撞見繫著圍裙的春子從廚房出來,春子便一邊用圍裙擦著手,一邊向我們招呼:「大伙回來了啊?正好正好——那個,合格證,對對對,就是你,來幫我端菜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