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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2節

而張志的妻子雖然也察覺到了丈夫的變化,卻每次都對張志的話深信不疑,當時飯店老闆跟這兩夫妻的關係還算不錯,算是他們在本地為數不多的朋友,所以有些事情知道的比其他人要多一些的,他雖然替張志的妻子覺得不值,但如果他多嘴把事情說出來,搞壞了人家的家庭不說,張志恐怕還會對他懷恨在心,到時候自己弄個裡外不是人,一個家也散了,那個三歲大的孩子是無辜的啊,孩子該怎麼辦呢?
思前想後,飯店老闆也只能是在有時候碰見張志的妻子,兩人聊天的時候,勸慰一下對方,他當然也不會說張志那點破事,只是說張大哥忙,希望嫂子體諒一下他,別想太多之類的話。
出於好心,飯店老闆也不希望看著一個家就這麼垮了,撞見張志跟那個女店員鬼混,他心裡覺得不恥,卻也只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每次都暗罵這傢伙自己顧著逍遙快活,連家都不要了。
見飯店老闆並沒有將自己的事情說出去,甚至有些時候還幫自己糊弄妻子,張志慢慢的把飯店老闆當成自己的好兄弟,在飯店老闆面前也開始越來越肆無忌憚,到後來直接把那女的帶到小飯店來吃飯。
世界上沒有不透風的牆,加上張志越來越得意忘形,不光跟女店員亂搞,還迷上了賭博,流連風月場所,漸漸的,這附近的人都多多少少知道了一些他的醜事,而這些風言風語自然而然的就傳到了他妻子的耳中。
沒有那個女人會容忍自己的丈夫在外面做出這些事情,她氣瘋了,傍晚就來到了小超市,正好撞見自己的丈夫和那個女店員鬼混。
當時具體什麼情況,飯店老闆也不清楚,當天他關店早,沒有看到,是後來聽人說的。
「都開始不背人了,你說能不讓人發現嗎?我只聽說他們大吵了一架,張志的老婆把那女的臉都抓破了,後來也不知道是誰報了警,總之這件事情是鬧大了,也傳開了,你要說事情到此為止,兩人好聚好散,也許還不會有後面這麼多的事情,誰成想……」
張志的妻子承受了太大的打擊,自己那令無數人羨慕的,對自己萬分疼愛的丈夫,居然變成了現在這樣子,回來之後還冷著臉要跟她離婚。
悲傷、憤怒和怨恨這些情緒摻雜在一起,極其容易讓一個人走上極端。
張志的老婆偷人了。
沒過幾天,這個消息就在附近傳開了,自從那次妻子來鬧過,那個跟他相好的女店員就害怕的辭了職,張志也覺得過夠了,扔下離婚協議書就完全搬到了超市裡住,自己妻子偷人的消息還是在外人之間傳開了,自己才知道。
人有些時候真的是一種不可理喻的生物,張志自己先做了對不起妻子和孩子的事情,卻並不覺得自己錯了,沒有任何慚愧,還因為妻子打了小三而要離婚,可現在妻子為了報復他才偷了人,他卻覺得自己受了莫大的委屈,心中有天大的憤怒似的。
「我記得當時,他買了兩瓶二鍋頭,來找我喝酒,平時他話特別多,邊說邊喝,可那一天他一言不發,一杯接一杯的喝,我勸他現在回頭還來得及,改過自新,回去認個錯,和老婆孩子好好過日子,誰成想他一把抓起酒瓶子就摔在了地上,還大吼著『給老子戴綠帽子,還要老子認錯?這日子老子過不好,誰他媽也別想過好!』,說完他跌跌撞撞的就走了,我以為他喝大了,就沒怎麼在意,唉,誰能想到當晚……」
當時這件案子震驚了當地,警察在小超市裡面發現了兩具屍體,一具是張志的,而另一具是他老婆的。
當時屍體抬出來的時候,小飯店的老闆也在,他親眼看到兩個昨天還活生生的人,躺在擔架床上蓋著白布被帶走。
兩人的身上有多處刀傷,死因是失血過多,發現屍體的時候,兩個人手中都拿著刀。
很明顯,他們互相對砍,最後把對方活活砍死。
「自那以後,小超市就倒了,孩子成了孤兒,唉,這是何必呢,現在想想也許我最一開始早點說,早點勸勸張志,也許就不會發生這麼多事了……」
第二百一十章 準備
故事講完了,林子衿皺著眉頭,這樣的死法, 兩個人的怨氣恐怕都不會小,化成惡鬼都不足為奇,可為什麼她的陰陽眼什麼都看不到,也感覺不到任何陰氣和怨氣呢?
「老闆,我想請問一下,那之後,那個小超市裡,或者附近有沒有發生什麼奇怪詭異的事情?」
飯店老闆苦笑一聲:「要是沒有,我們還至於連路過都躲著走麼?」
那之後那個姓賴的有錢人專門來警告過他們這些租他商舖的人,不准再談到關於任何小超市之前發生過的事情,一個字也不行。
很長一段時間,那間鋪子都沒人敢租,旁邊兩間商舖的店主有時候太忙住在店裡都被嚇得不輕,晚上旁邊重複傳來一男一女互相對罵的聲音,以及「叮叮咚咚」的打鬥聲,那聲音很大,彷彿就在他們耳邊進行一般,透過窗戶往旁邊看,小超市的燈還開著,燈光照射在玻璃櫥窗上,還能看到兩個人影在打鬥。
也有不少住在附近的人說晚上路過的時候看到過小超市裡的燈忽明忽暗,也聽到過這種聲音。
飯店老闆不知道這其中有沒有什麼誇張的成分,他的飯店離那邊比較遠,出了事之後,他也從不在晚上往那個方向走,回家也是繞路而行。
可是聽旁邊兩家商舖的店主都這麼說,不少住在附近,經常來他小飯店吃飯的食客也跟他講過這種情況,那兩家與小超市相鄰的商舖其中一個店主在遇到那個事情之後第二天就退了租,押金都不要了,裝修好的鋪子也不要了,就收拾東西離開了這裡。
「雖然姓賴的有錢人封住了我們的口,不准我們談論這件事,也不准我們跟任何人說,但他要還想把鋪子租出去,光這樣有個屁用,就算有人租了,在旁邊都能看到這麼邪的事情,就住在裡面那還不得魂都嚇掉?到時候再出點什麼事,他也擔待不起。」
「那之後沒過多久,他就不知從什麼地方請了個什麼大師來做法事,還畫了個什麼圖放在那裡面,囑咐裝修什麼的都可以,那幅圖不准動,這些都是我去交租的時候,跟他閒聊,聽他說的,那傢伙什麼錢都想賺,也不是個什麼好東西,哪怕這裡面死過人也想方設法往外租,不過自從那之後,旁邊商舖的店主倒是再沒說過遇到了那種情況,小超市的那間鋪子也租給了別人。」
林子衿摸了摸下巴,照小飯店老闆這麼一說,也許是那張姓賴的有錢人請來的大師畫的圖起了作用,鎮住了陰氣和怨氣,所以他才會什麼也感覺不到。
「不過說起來,也不知道是不是因為死過人,那地方太晦氣,那之後,在那間鋪子開店的老闆,沒有一個不賠,也基本上沒有什麼好下場,雖然再沒死過人,也再沒出過什麼怪事,但那地方大白天看上去都陰森森的,所有人都繞著走,相鄰的兩家鋪子很早就關了門,再忙也根本不敢在店裡睡,如你們所見,最後一個租這間鋪子的,把它修成了旅館,最後也垮了,聽說裡面死了個住客,追究起責任來,賠的那個老闆傾家蕩產,現在那個姓賴的也無計可施,這間鋪子一直就空到了現在。」
「好了,你們二位要聽的,已經講完了,我再提醒你們一句,千萬不要好奇心過盛往裡面跑,這些年這裡外地來的遊客越來越多,很多人不信邪,非要往裡跑,好些個差點嚇成神經病,但即使有了前車之鑒,還是有不少人不信邪,我剛剛跟你們說的,前些天來打聽這件事的那對情侶,也是聽完故事,當天晚上就往裡面跑,女的直接被嚇暈了,被男的拖出來的,最後被送到了醫院,我聽他們住的那間的旅店的老闆說的,你說這又是何必呢?追求新鮮刺激的話,景區裡有得地方可以蹦極,何必自己去找嚇啊。」
兩人連連點頭,謝過飯店老闆,林子衿覺得耽誤了老闆這麼久,什麼都不買有些說不過去,於是打包了一些食物,離開了飯店,與小允匯合。
一看見吃的,小允興奮的撲了過來,林子衿問她有沒有看見任何人離開,或者可疑的人靠近,小允搖了搖頭,告訴林子衿,煙霧一直都指著這間小旅館,從來沒有動過。
林子衿點了點頭:「看來也就只能我們主動出擊了,既然那裡面沒有人,入夜後這周圍的商舖店主都會離開,那麼我們就等到晚上,夜深人靜,附近沒有什麼人的時候,再動手吧,我想大家也應該都餓了,小醉你跟小允先吃點東西吧。」
小允看了看林子衿手上的食物,萌萌的嚥了嚥口水,又看了看林子衿,說道:「子衿哥,你們先吃吧。」
林子衿失笑,摸了摸她的頭:「又不是沒有,吃完了不夠再去買嘛,我現在還不餓,你們先吃吧,我得做些準備才行。」
等小允和唐小醉把食物吃完,林子衿帶著她們了來到了那間廢棄的小旅館斜對面,這裡也是一間旅館,裝潢卻比那個廢棄的要好得多。
「還有房間嗎?麻煩來一間房。」
櫃檯後面是個小伙子,見林子衿一個長得不是很帥的傢伙,居然帶著兩個美若天仙的女孩兒來開房,眼中一下子充滿了嫉妒,沒好氣的說:「請出示一下身份證。」
林子衿掏出自己的身份證,小伙子努了努嘴:「還有這兩位的呢?」
本來林子衿的原意,是想要找一個能夠監視到廢棄小旅館,又不會惹人注意的地方,方便他做一些準備,所以才想到來開個房間,他和唐小醉倒是沒問題,可以出示身份證,可小允怎麼辦呢?
「不能通融一下嗎?」
櫃檯後面的小伙子,搖了搖頭,眼中滿是幸災樂禍,有些陰陽怪氣的說:「不好意思,先生,這是規定。」
林子衿皺著眉,他能感覺到這個小伙子是在刁難他,卻沒反應過來為什麼刁難他。
這也難怪,只有腦子裡全是齷齪思想的傢伙,才會有這種想法,而林子衿是怎麼也不會想到這一層的。
第二百一十一章 入虎穴
在這個關頭,林子衿不想被這種麻煩絆住腳,有心想換個地方,可是廢棄的小旅館附近就這裡一個住的地方,其他都是咖啡館、酒吧、超市之類人多眼雜的地方。
「大哥,麻煩你通融一下。」林子衿掏出五張百元大鈔,這種規格的旅館,一間普通間就算他收兩百,也還富裕出三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