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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節

「快點拿給我,不然總覺得心裡空蕩蕩的。」歐凡催促道。「彈完這首就睡覺。」
朋友看他一再堅持,無奈只好回到自己房間,找出了幾個撥片遞給歐凡。「吶,這幾個你自己留著用吧,厚的薄的都有,隨你喜歡。」
「管他厚的薄的。」歐凡一把奪過朋友手裡的撥片,隨意拿起一個,繼續剛剛未完的曲子。
「怎麼回事?」歐凡愣了愣。再次拿起吉他的時候,他發現自己一點感覺都沒有,就連手中的撥片都感覺那麼的彆扭。撥片撥動琴弦,聲音依然清脆,卻遠不如剛剛那般悅耳。
「這個不順手,換一個。」歐凡扔下手中撥片,拿起了一個看上去比較薄的。
依然是那樣的清脆卻不動聽的聲音從手指間響起,歐凡突然發現自己連譜子都記住不了。
「我到底是怎麼了?」歐凡有些搞不清楚。他找出了譜子,抱起吉他,開始絆絆磕磕的彈起那首《月光》。可是這一次所彈奏出來的曲子,不要說剛剛的那種意境,就連那簡單的曲調都有些變味了。
「喂,不會吧,你怎麼了?」朋友也有些奇怪。「剛剛不是還彈得好好的麼?」
「我也不知道。」歐凡也愣住了。「不知道為什麼,我怎樣也彈不出剛剛的那種感覺了。」
「不會吧…….」朋友感覺有些冷。「你不會是剛剛被RobertJohnson靈魂附體了吧……」
朋友感覺和歐凡呆住一起有些不安,縮了縮脖子,離開了歐凡的房間。
歐凡抱著吉他,看著扔在床上那斷裂的撥片,不知所措。
有話說:關於RobertJohnson這個人,我想很多學過吉他和愛好音樂的朋友應該都如雷貫耳吧。RobertJohnson是一個傳奇,是一個詭異的傳奇。他一生中共錄過兩次音,第一次是1936年11月,地點是得克薩斯州的SanAntonio,第二次是1937年6月,地點是得克薩斯州的Dallas,那都是無與倫比的錄音。就是這兩次錄音,卻影響後面一代又一代的人。Johnson的歌很多都是翻唱於別人的,但他賦予它們一種迷茫、孤獨和偏持的感覺。他四處表演,走遍了中西部、東海岸甚至加拿大,煤礦、地下酒吧、碼頭和小旅館都留有他的足跡,這樣也使他的演唱產生最廣泛的影響。他的成功終止於一年後的一次中毒,沒有驗屍也沒有人被起訴,這年他才27歲。據說他死前四腳著地,又吠又吼,像只大狗。
而對於RobertJohnson的那才華橫溢,卻有著另一個傳說。
年輕的RobertJohnson原本只是一個彆腳的樂師,每次他想跟前輩樂手SonHouse、WillieBrown合奏時,總被怒喝斥退。他不甘受辱,遂離開故鄉,消失了好幾個月。當他再度出現,肩上斜斜掛著吉他,眼裡燃燒著神祕的火焰,對老樂手的嘩笑充耳不聞。Johnson坐定,彈奏起吉他,所有人都被他出神入化的琴技征服了,連老前輩們都黯然失色,打從心底佩服起來。
這麼短的時間就變得這麼厲害,還能有別的門道嗎?顯然是跟魔鬼訂了契約了。他們是這樣傳說的︰每天午夜帶著你的琴,前往61號公路和49號公路交叉的十字路口,默念魔鬼的名字,不久便會有個身材高大的黑人出現,他會取走你的吉他,重新調音之後再還到你手裡。將有一股神祕的力量引領著你的手,讓你彈出從沒人聽過的絕妙音樂。不消說,那個高大的黑人就是魔鬼,學得這手神技的代價就是你的靈魂,你的餘生都將被惡魔詛咒。
所以,他從此就被魔鬼在夢魘中折磨,日以繼夜被地獄來的惡犬追逐。他被莫名的力量驅趕,無法在任何地方落戶生根,注定要在美國南方星羅棋布的鄉鎮村落間流浪。最後,他終於在一場演出之後,被某個忌妒的情婦或忌妒的男人用下了毒的威士忌害死。他死前痛苦掙扎了好幾天,據目擊者說,RobertJohnson四腳著地、繞室爬行、尖聲嚎叫,完全像隻大狼狗。
他的遺言是︰『我死後,救主會來帶走我的屍體』。他被埋在沒有任何標記的無名墳地。
第八十八章 交易
「不是吧,我怎麼聽著這麼慎得慌呢。」楊佩嘉一臉不相信的看著歐凡。「該不是發燒了吧。」
歐凡撥掉楊佩嘉放在自己額頭的手,皺著眉頭。「可是這件事真的太不可思議了。我在突然之間就能夠從菜鳥變成一個大師,然後在那撥片碎了之後又變回一個菜鳥,這怎麼解釋?」
歐凡認真的看著楊佩嘉的眼睛。「在我聽了RobertJohnson的傳說之後,不由得我不相信。那個女人,一定是一個惡魔,一個能夠實現願望的惡魔。」
「可是那不是傳說麼?一點根據都沒有的東西啊?」楊佩嘉感覺歐凡的話有些匪夷所思,讓人無法相信。
歐凡陷入了沉默。那天那女人離開之前的話還在他的耳邊環繞。他有些猶豫,如果那個女人真的是個惡魔,那麼他到底應不應該去做這場交易。
「我先回去了,我需要靜一靜。」歐凡站起身,沒有理會楊佩嘉在身後的呼喚,快步離開了。
整整一天,歐凡將自己關在屋子裡,哪裡都不想去,飯也不想吃,滿腦子都是那個女人的身影。為了能夠出人頭地而出賣自己的靈魂,到底值得還是不值得,歐凡的心在掙扎著。
敲門聲響起,朋友看到歐凡回來之後就把自己關在屋子裡,有些不放心,進來看看。
「怎麼,哪裡不舒服麼?」朋友關切的問道。
「沒有,只是有些煩。」歐凡勉強的笑了笑。
「是為了女朋友的事情還是其他的原因?」朋友笑著問道。大家都知道歐凡有一個漂亮而且貼心的女朋友,可是往往漂亮的女生都不太好伺候。
歐凡苦笑了一下,沒有說話。
「不必煩惱了,事情在還沒有解決方法的時候不如先忘掉他。」朋友坐在了歐凡的身邊,拍了拍他的肩膀。
歐凡沉默了一會兒,低聲開口說道:「你覺得RobertJohnson是一個什麼樣的人?」
「RobertJohnson?」朋友有些驚訝。「怎麼問起他來了,你昨天該不會真的被鬼附身了吧。」聯想到歐凡昨天晚上那詭異的舉動,朋友感覺這件屋子裡面似乎溫度下降了不少。
「沒別的,別亂說。」歐凡努力打起精神來。「我今天聽了幾首他的曲子,所以想問問你的看法。」
「RobertJohnson麼?」朋友想了想。「一個傳奇吧,一個詭異而神秘的傳奇,而且他死了。」
「什麼意思?」歐凡被朋友的最後一句話弄糊塗了。
「不明白麼?」朋友笑了笑。「也許他活著的時候只是一個很棒的音樂人,而死後便變成了一個傳奇,就想李小龍一樣。有些人因為沒有死去,總歸會有一天落入平凡,而在在最輝煌的時候死去,才變成了一個傳奇。」
「值得麼?為了成為一個傳奇而死去?」歐凡的話看上去倒是像在自言自語。
「世界上已經沒有傳奇了,傳奇的都已經死了。這是我從一本書上看到的一段話。」朋友說道。「沒有什麼值得不值得,每個人的價值觀是不一樣的,也許對於我來說不值得的事情,對你來說就是值得的。值得不值得,只有自己知道。」
歐凡歎了一口氣。「我只想做好我自己的音樂,但是我覺得我自己的天賦實在是太差了。」
朋友拍了怕歐凡的肩膀。「天賦這種東西,是天生的,誰也改變不了。若是能夠將我的天賦變得更好,我倒是寧願像RobertJohnson那樣,將靈魂出賣給惡魔。」
「與其渾渾噩噩的活著,倒不如精彩的死去。」朋友留下這話,離開了歐凡的屋子。
歐凡愣了一下,不停的在嘴裡念叨著這句話,好像抓住了些什麼,卻怎麼也看不清。
朋友走出門外,關上門,從門縫裡看了一眼在屋子裡發愣的歐凡,嘴角露出了一絲詭異的笑容。
「也許他說的對。」歐凡看這靜靜的躺在床上的吉他。「若是就這樣渾渾噩噩的活到80歲,我一樣會為今天的我自己感到遺憾。這是一個機會,可遇不可求的機會,我一定要抓住。」
歐凡皺著眉頭想了想。「和惡魔的交易雖然聽上去有些恐怖,但是不管從聽來的故事還是傳聞來看,這應該都是一場交易,若是不滿意,我還可以隨時反悔。那些喊著被惡魔欺騙的人不過是笨而已。」
歐凡打定了主意,拿起衣服,飛奔出門。
看著歐凡匆忙的跑出門口,歐凡的朋友突然打了一個冷戰。「奇怪,我什麼時候回來的?我怎麼一點印象都沒有?」
歐凡在咖啡廳的門口站了很久,剛剛鼓起來的勇氣在來到了門口之後,又不知跑到哪裡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