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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9節

  再說,現在責怪他,只會讓我們更容易慌了手腳。
  我沉聲問馮偉。
  「你現在在哪?」
  為了防止與黑鴉決鬥我們一方戰敗殃及小鹿,我讓馮偉自己決定帶小鹿去哪裡避難,無需告訴我。
  所以到現在為止,我並不知道他們在哪裡。
  「哥譚!」
  哥譚市?原來是去美利堅了。
  哥譚是美利堅最大的城市,也是美劇中蝙蝠俠所在的城市。
  美利堅的平均治安水平,雖然比不上華夏,但大城市內肯定有良好的治安。
  光天化日之下,一群蒙面劫匪綁架小鹿……未免也太無法無天了吧!
  寧楠楠搶過手機,她辭職前經常代表十三局出國學習和參加會議,對於美利堅的實際情況比我更加瞭解。
  「馮偉,你報警了嗎?」
  「報了!我打了911,現在人就在哥譚警察局裡,哥譚的警察已經在追蹤綁匪的行蹤了。」
  寧楠楠比我更加冷靜。
  「好,你先待在警察局配合警察的工作,我和林懸立馬出發去找你。」
  「不要太慌張,綁匪搶人是為了財,如果你接到綁匪的勒索電話,先應付著,對於他們提出的任何條件都不要拒絕,等我們到了再說。」
  扣掉電話,寧楠楠直接把電話打給十三局的局長,讓局長幫忙安排我們出國前往美利堅。
  如果不借助十三局的力量,光是簽證一事,就要耽誤我們很多很多時間。
  局長知道小鹿的事情後,當即答應了下來。
  我和寧楠楠火速穿衣。
  寧楠楠去準備信用卡和身份證件。
  而我,則是前往地下室,帶幾件陰物。
  我的守夜人之力三十天後才散去,但和黑鴉的鬥爭經驗告訴我,多做些準備,一定不會錯的。
  我挑了幾件體積小,效果強的陰物。
  臨走前,百般考慮,又把白天才找回來的五爪金龍圖也給帶上了。
  別問我原因,我也不清楚。
  只是心中覺得此去美利堅,有可能要面臨重重危機,帶著華夏圖騰「龍」,心中有安全感。
  十三局的效率很高,等我和寧楠楠收拾好東西,前往美利堅的手續已經辦妥了。
  走的是可以在美利堅待三個月以上的長期公務簽證。
  附近有直飛美利堅飛機的機場,是在京都。
  我和寧楠楠先乘坐出租,前往京都。
  半路上,我接到了一條短信,竟然是那個執念鬼作者發來的。
  「你考慮的怎麼樣了?」
  他問的是讓他附在我身上的事情。
  我現在哪有心情理會這個,迅速回了一條短信。
  「我現在正往京都機場走,你趕得上我就同意了。」
  我和寧楠楠趕到機場,十三局已經有專人等候了,他引導我們上了最近一般前往美利堅哥譚市的飛機。
  飛機起飛,我望著越來越遠的華夏大地,心中思緒萬千。
  寧楠楠牽住我的手,素來遇事冷靜的他,此刻卻也是憂心忡忡。
  不過她仍舊安慰我。
  「老公,你放心吧,小鹿一定會沒事的。」
  「我們一家人,一定會團聚的。」
  我點了點頭,心中仍舊是止不住的擔心。
  小鹿年紀太小,這時候爸爸媽媽都不在身邊,一定會很害怕吧?
  想到這裡,我心中忍不住生起一股恨意。
  該死的綁匪,竟然對我的小鹿動手。
  如果他們栽到我的手裡,我一定要讓他們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這趟航班,有十五個小時,我讓寧楠楠先睡一會兒。
  我沒有睡意,只能先瞇著眼,讓自己休息一下。
  半睡半醒中,我聽到身邊有人喊我。
  「喂。」
  我睜開一看,打了個激靈。
  我的身邊,站著一個人,不對,是一隻鬼。
  飛機上有鬼?
  等我清醒過來,發現這鬼我見過一次,正是執念鬼作者。
  這傢伙,不僅趕來了,還上了飛機。
  看著這傢伙滿臉的期盼,我點了點頭。
  他欣喜萬分,附在了我的身上。
  從今天開始,他會以「我」的生活經歷為模板,給小說續命。
  ……
  長夜漫漫,坐紅眼航班實在是太累了,我最終還是睡著了。
  十五個小時的煎熬過去後,飛機終於落地了。
  美利堅的時差和華夏相差十二個小時,華夏的白天是美利堅的夜晚,而華夏的夜晚則是美利堅的白天。
  倒時差很痛苦,我和寧楠楠都是一臉疲憊。
  出了機場,我聽到周圍金髮碧眼的美利堅人都說著美式英語,我一陣頭大。
  我英語水準很差,幾乎什麼都聽不懂。
  好在寧楠楠是外語天才,精通多門外語,英語溝通對她來說是小兒科。
  我問寧楠楠。
  「咱們打個車去警察局吧?」
  寧楠楠說好,帶著我去找出租車。
  誰知剛走幾步,我和寧楠楠就被人給攔住了。
  是三個美利堅青年,其中兩個白人,一個黑人。
  三人長的都很魁梧,穿著無袖籃球服,胳膊比寧楠楠的大腿都粗,明顯是經常健身的人。
  他們對著我和寧楠楠嘰裡咕嚕的說了一通,我一句沒聽懂。
  不過從他們凶神惡煞的表情我看得出,來者不善。
  「楠楠,他們說什麼呢?」
  寧楠楠有些無奈。
  「借錢。」
  借錢?
  早就聽說美利堅人開放,沒想到竟然開放到能向陌生人借錢。
  當然,這是玩笑話。
  我可不傻,這是碰到搶劫的了。
  
第627章 哥譚市警察局
  
  見我和寧楠楠說中文,三個美利堅青年……哦不,是三個美利堅小混混惱怒了起來,他們對著我們又是一番嘰裡咕嚕。
  雖然聽不懂他們在說什麼,但不得不說,外國人的身體素質比起國人要強上不少。
  就說三個小混混的肌肉,可不是華夏的小混混們能練出來的。
  不過不管是美利堅的小混混,還是華夏的小混混,是一樣的。
  都是上不了檯面的粗坯,只知道欺負人。
  不用說,這三個美利堅小混混,一定是看我和寧楠楠是黃皮膚,覺得好欺負,想搶點錢花花。
  可惜啊,他們碰到硬茬子了。
  「楠楠,能打架嗎?」
  畢竟是異國他鄉,動手前還是要問清楚比較好。
  寧楠楠十分肯定的回答。
  「能。」
  「咱走的是公務簽,是咱華夏國的官方身份,就算把事情弄大了,也是外交問題,咱不理虧。」
  官方身份?
  我忍不住笑了,那豈不是說,我要是認慫了,等於是給華夏國丟臉了?
  使不得使不得,出門在外,不給國家爭臉也就罷了,丟臉的事情,我林懸萬萬做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