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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5節

  俗話說得好,春困秋乏夏打盹,天氣越來熱,人就越來越想多睡會兒。
  可剛等我走出門,遠遠的看著一對兒情侶往這邊走,他們眼神盯著的,分明是我的茶館招牌。
  喲呵,這兩天我是撞了財神了嘛,又一單生意生門。
  我站在茶館門口,等著這對小情侶走到面前。
  男生二十歲冒頭,表情靦腆。
  女的年紀更小一些,十七八歲的模樣,十分靦腆。
  看兩人的模樣,應該是在安德大學裡學生。
  男才女貌,年輕真好。
  男生小心翼翼的問我。
  「請問,林老闆在嗎?」
  我心中暗暗自喜,原來我的名聲在安德已經這麼大了,連學生都知道了。
  我故意擺起架子。
  「我就是,有事嗎?」
  來找我的人,肯定不是為了喝茶,這對情侶,應該是碰上讓他們害怕的靈異事件了。
  以前娘就跟我說過,出門做生意要賺良心錢,學生花的都是家長的血汗錢,能少一點算一點。
  我覺得娘說的很對,一會兒得暗中叮囑一下馮偉,少喊點價。
  我沒想到的是,這對情侶不是來給我送錢的。
  而是來賺我的錢。
  「林老闆,聽說您這這裡收陰物。」
  我怔了一下,陰物?
  男生從兜裡掏出一個東西。
  「我聽一個同學說的,這是件陰物,帶在身上不吉利,最好找個懂行的人賣掉。」
  「我打聽了好久,聽說您是專門做陰物生意的,趁著週末,過來看看。」
  這個男生的同學,看來也是陰行中的人。
  他說的很對,如果不懂陰物,帶在身上,甚至放在身邊,都是很危險的。
  我把男生手上的東西接了過來,是一枚戒指。
  「你們兩個跟我進來吧。」
  帶著這對兒小情侶走進店裡,馮偉好奇的湊上來。
  「又有生意了?」
  「嗯,不過是送錢的買賣。」
  我把戒指遞給馮偉。
  「看看?」
  馮偉接過去,仔細打量。
  「陰氣挺重的,應該是陰物。」
  「普通的小銀戒,現代藝術加工品,肯定不是生靈陰物。」
  「藏鬼陰物,說明戒指的主人已經死了。」
  馮偉看向這對兒情侶。
  「這戒指的主人,和你們什麼關係?」
  男生的表情十分為難,似乎羞於開口,倒是女孩子落落大方的告訴了我們。
  「是他的前女友。」
  男生的前女友?
  我一下來了興趣,這男生都有新女友了,還留著前女友的戒指,未免也太沒有求生欲了。
  要是換個脾氣差點的女朋友,怕是要吵個天翻地覆。
  我打趣小女生:「他留著前女友的戒指,你不跟他吵架啊?」
  我以為女生會說自己大方,不計較一類的話。
  沒想到得到的答案卻是……
  「吵過了。」
  「老闆,您不知道,一開始我以為是他是忘不了前女友,和他大吵大鬧了一頓,當著他的面把戒指扔到湖裡去了……」
  「可第二天戒指又回來了,就戴在他的手指上。」
  說到這裡,女生的聲音顫抖了起來。
  「我們把戒指扔過好幾次,可每次戒指都會自己找回來。」
  「別人都說,這是他前女友陰魂不散,來找他了。」
  「老闆,我們嚇壞了,求求把這戒指收了吧!」
  
第281章 前女友與現女友
  
  聽了女生的哭訴,馮偉悄悄把我拉到一旁,壓低聲音跟我說。
  「這兩個孩子被嚇壞了,咱不給錢也能把戒指收過來。」
  他嘿嘿一笑:「說不定讓這兩孩子倒貼錢都肯。」
  我瞪了他一眼。
  「窮學生的錢都坑,你良心不會痛嗎?」
  馮偉一臉無所謂。
  「良心能當飯吃?再說我也沒坑他們啊,他們現在是巴不得擺脫這枚戒指,我們收過來,是做好事啊!」
  馮偉歪理最多,我說不過去他。
  東西不錯,的確是陰物,至於有什麼效果我還得仔細研究研究。
  不過陰物不是想收就收的,當初收九花金釵時,就是因為我太大意,吃了大虧。
  「別見財心喜,東西驗清楚了再收。」
  「我知道。」
  經歷過這麼多事,馮偉也是吃一塹長一智,我一提醒,立馬認真了起來。
  回到茶桌。
  「你們叫什麼名字?」
  男生回答的我。
  「我叫李雷。」
  「她叫馬梅。」
  馮偉打趣:「她不應該叫韓梅梅嗎?」
  沒人理他,氣氛還有些尷尬,馮科咳嗽兩聲,轉移話題。
  「李雷,我們茶館的確收陰物,不過有個規矩,你得把陰物的來歷一五一十的講清楚,我們再判斷能不能收,要不要收。」
  李雷的表情有些猶豫,馬梅在一旁推了他一下。
  「愣著幹嘛,說啊!」
  李雷撓了撓腦袋,說了起來。
  「我前女友她,和我是大學同學,安德人。」
  聽李雷的口音,不是本地的。
  「我們兩個是一個專業的,平時裡經常見面聊天,慢慢和對方有了好感,就在一起了。」
  年輕人的愛情,只要看對了眼,總是來的順理成章。
  「我們談了兩年戀愛,去年過年的時候,她告訴了家裡人。」
  「返校後,她哭著跟我說,她父母不同意她跟我在一起。」
  「她父母覺得我是外地人,我們兩個要是結了婚,她肯定要跟著我回我的家鄉,他們就一個女兒,相距太遠,不捨得。」
  我能理解,也不理解。
  我們這一代人,因為國家政策原因,大部分都是獨生子女。
  家裡只有一個孩子,父母當然會當做掌上明珠。
  養了二十多年的閨女,忽然跟著一個陌生男人去了遠鄉,對於父母來說,尤其是對於父親來說,的確很難接受。
  所以說,李雷前女友的父母想法,我能理解。
  但現在的科技,尤其是交通科技越來越發達,不說飛機,華夏高鐵四通八達,從安德到魔都跨越大半個中國,只需要四五個小時就能達到。
  更何況,聽李雷的口音,家鄉比魔都還要近一些。
  如果想女兒了,一日就能見到,又不像舊時候,遠嫁的女兒好幾年都回不了家一趟。
  所以說,我也不理解。
  李雷露出痛苦的表情。
  「我試圖去說服他們的父母,卻是被趕出了家門。」
  「她收到了很大的打擊,一日比一日消沉。」
  「我全說過她很多次,現在社會提倡自由戀愛,只要我們兩人堅持,總會有個好結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