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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8節

滄州離燕京並不算遠,在千年之交的那會兒,坐汽車也用不著幾個小時。
臨走前,馬一岙特地又去了一趟合城居。
他這個時候,已經跟老闆娘劉娜打得火熱,而這一次,也不知道馬一岙這傢伙,到底跟她說了些什麼,劉娜也沒有了先前的尷尬,正常地與我打招呼,顯得很坦然,沒有了羞澀和臉紅。
不過老闆娘還是跟我聊了一些關於之前那個親子園的事情。
後來據說老闆露面了,也有具體的辦事員出來張羅,給每一位受害孩童的家長作了溝通,並且給了不菲的補償,將事情給平息得差不多了。
不過劉娜沒有要他們的錢,而是需要一個道歉。
對於這個,那位老闆並沒有回復,具體的辦事員賠笑,但終究也沒有承認自己的錯誤。
因為承認錯誤這事兒,對於他們接下來的經營會造成很大的影響。
這個結果,老闆娘是沒有辦法接受的,但隨著相關人員的安撫工作持續,願意堅持下來的人也越來越少,大家對於疼痛的記憶是薄弱的,隨著時間的推移,就開始漸漸淡忘了之前的恨意。
任何事情,都是有時效性的。
過了,也就過了。
在合城居待了大半天,我將我的心得,跟老圖交流完畢之後,出來與老闆娘道過了別,方才離開。
馬一岙的那個朋友並不在滄州城內,而是南郊的一個小鎮邊緣。
那朋友在這兒包了一個大農場,農場裡面主要是種玉米和大豆,不過也有一大片的梨子林和棗樹林,除此之外,還有一大片的魚塘,裡面養著各種河鮮,邊兒上養著奶牛、黑山羊和幾匹血統不錯的馬,甚至還有一個十分火熱的藏獒配種室,裡面的五頭藏獒雄赳赳氣昂昂,別說普通人,就算是我瞧上一眼,都有些發楚。
馬一岙告訴我,說藏獒這玩意,最近十分火熱,別說藏獒本身,光那些種獒去配一次種,都能夠賺上不少的錢。
總之,他的這位朋友,是實打實的土豪人家。
馬一岙的這位朋友,叫做趙生,這名字,讓在南方待過的人很不習慣,以為是在喊「趙先生」呢,卻不曾想,這就是他本來的名字,很是簡單。
趙家在滄州,是一個大家族,太爺爺曾經是清末四名臣之一張之洞身邊的隨從,是位極厲害的民間高手。
後來清朝沒了,他太爺爺開枝散葉,在滄州這個武術之鄉里,也是佔據了很重要版圖的,跟好多個滄州出身的頂尖名家都有交往,爺爺輩有幾人,還曾經參加過馬本齋領導的抗日支隊,直至如今,趙家還有人在朝堂的某些秘密部門供職,很是興旺。
既然是家學淵源,那麼這位趙生,自然也是修行者之中的一員。
而且他還是佼佼者,是趙家傳承的集大成者。
馬一岙跟他關係特別鐵,一個電話過去,我們趕到滄州車站的時候,就直接開車過來接我們了,一路侃大山,有著燕趙豪雄特有的熱情,到了地方就開始喝大酒,烤全羊上來,火辣辣的「十里香」,喝起來賊拉舒服,一頓大酒喝得我頭暈眼花,不過卻很快地攀上了交情。
趙生熱情,一頓酒喝下來,感覺我這人誠懇豪氣不矯情,從來不搞什麼虛頭巴腦的東西,所以拉著我的手,差點兒就放不開。
頭天喝得昏昏沉沉,到了第二天,他去市裡面買飼料,而馬一岙則找我,來到了水窪子旁邊來。
我前兩天跟他把事情都聊透了,他也沒有再鋪墊什麼,讓我直接開始。
第一項,就是驗證我鋼筋鐵骨的身體。
這玩意,是我在熔漿之下練就的,它並非出於我的主動覺醒,而是機緣巧合,在各種不可預知的情況下弄成的,事後我還因此受困,修煉了好久的《月華錄》,方才從僵直的狀態中走脫出來。
雖然它對我存在困擾,但從實戰的角度來看,對我而言,著實是一項非常大的加強。
這相當於,別人修煉了幾十年才成就的金鐘罩、鐵布衫,我一日而成。
甚至更強。
不過這銅皮鐵骨,用比較通俗的說法來講,它並不屬於被動技能,需要主動的激發,而如果思維反應力跟不上的話,很有可能就會被一顆子彈給報銷掉。
而且它還會影響到我的敏捷與速度。
如何讓自己的反應能力跟上,以及在身體的堅硬程度與敏捷上取得一個平衡,就需要大量的適應和練習。
好在馬一岙是一個經過系統培訓的修行者,名門出身,並且在修行上面有著科學和獨到的見解,對於這事兒的分析和判斷,都能夠高屋建瓴地進行系統指導,在短時間內,的確是給予了我很大的幫助。
剛這一項,我們差不多就練了一上午,而且還是有一些不太熟練。
它需要長時間的積累和訓練。
特別是需要配合白老頭兒給我挑選的《月華錄》心訣,通過這個東西,讓我的身體機能更加潤滑和舒暢,不至於「過剛易折」走向另外的極端。
簡單用過中飯之後,馬一岙又開始跟我研究那根小拇指一般大小的軟金索殘骸。
當聽我將這玩意的來歷講清楚之後,他忍不住笑,說你這個,完全就是大聖歸來的套路啊。
這玩意,尼瑪不就是金箍棒麼?
我苦笑,說你別開玩笑了,完全不一樣好吧。
馬一岙說我這回理解天機處為什麼要求著你去參加集訓班了,你啊你,簡直就是天選之人,擱在小說話本裡面,就是妥妥的男主角啊。
兩人開過玩笑之後,最終給這玩意定下了名稱來。
熔岩棒。
這東西的前身雖然是軟金索,但經過熔漿歷練之後,化作如此模樣,從本質上來說,已經截然不同。
再叫軟金索,已經不合適了。
馬一岙讓我測試這東西的極限,發現它跟我身體裡存在的妖力是相關的。
湧入的妖力越多,這棒子就越大,最大的時候,差不多有兩丈的長度,小缸一樣粗,不過這狀態我並不能維持住,每揮一下都十分艱難,感覺身體被掏空。
經過不斷的測試,我們發現,當它維持在原來軟金索長棍的狀態時,是最不費力的。
而且對我來說,也是十分的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