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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4節


  「怎麼可能不是槍彈傷?」肖大隊說,「不是槍彈傷,為何創道是發散狀的?為何只有一個創口和多個創道?」
  「一個皮膚創口,多個發散狀的體內創道,不只是槍彈傷才會具有。」我說,「無刃刺器也可以形成。」
  「什麼叫無刃刺器?」陳詩羽低聲問道。
  「無刃刺器就是只有尖、沒有刃的刺器,比如螺絲刀,比如鐵釬。」我說,「當這些無刃刺器刺入死者體內後,會在皮膚上形成一個創口,體內形成一個創道。無刃刺器再被兇手往回拔,但不拔出體外,繼續往下刺,就會在原有的創道之外形成另一個創道。就這樣,反覆地刺,卻不把凶器拔出來,那麼就會形成一個皮膚創口,多個體內創道的損傷了。」
  「可是,創口的周圍是隆起的啊。」肖大隊說,「這不是槍彈創的特徵嗎?」
  「我先說說槍彈創射入口的特徵吧。」我說,「槍彈創射入口,必備的特徵就是皮膚缺損,巨大的衝擊力和熱量,會讓一部分創口皮膚缺失。如果是接觸射擊,因為熱作用,會在皮膚上留下槍口印痕。如果是近距離射擊,也應該在創口周圍留下一定範圍的火藥顆粒黏附區域。有的槍彈傷皮膚創口周圍皮膚隆起,就是熱作用燒灼所致。」
  「歐陽翠屏屍體上的創口,沒有燒灼痕跡和火藥顆粒黏附。」陳詩羽說。
  我點點頭,說:「不僅如此,我仔細看了創口的皮膚,是可以對合起來的。也就是說,創口的皮膚沒有任何缺損。所以,這不符合槍彈創射入口的特徵。」
  「其次,就是子彈的問題。電影上說的消失的子彈,其實根本就不符合常理。在火藥的高溫下,可以自己碎裂的子彈還沒出槍膛就被高溫弄碎了,更不可能對人體造成致命穿透或打擊。到目前為止,也沒聽說哪裡可以製造出那種打到人體內會碎裂、消失殆盡的彈頭。」
  「可是,我們確實在創道裡找到了許多黑色的粉末啊。」肖大隊說。
  「如果這些黑色的粉末,在碎裂之前是個彈丸的話,而且假設它沒有被高溫灼化,順利地打進了人體。」我說,「那麼,它打擊在人體較硬的組織上,比如骨骼上,會碎。但是打在軟組織上,比如組織疏鬆的肺臟裡,怎麼會碎呢?肺臟有幾處創道是沒有穿透肺的,那麼這幾處創道裡肯定能找到較為完整的彈丸。可是沒有,依舊是一些細小的碎末。」
  「碎末是什麼?」林濤插話道。
  「這是關鍵。」我笑著看了眼林濤,說,「昨天我提取了部分碎末,到市局顯微鏡下進行了比對,這些碎末和現場地面上的黑色灰燼,是同一種東西。」
  「是灰燼?」肖大隊說。
  我點點頭,說:「我認為,是兇手在現場點燃了什麼,留下了灰燼。死者因為窒息,導致了大小便失禁,小便浸濕了灰燼,就成了我們看到的細小黑色碎末。凶器因為放在地上,所以黏附了灰燼,那麼凶器在刺入胸腔後,就會在創道裡留下灰燼。其實,事實就是這麼簡單。
  「可是明明有好幾個鄰居,聽見了槍響!」一名偵查員說,「時間也差不多,是我親自調查的,他們言之鑿鑿。」
  「問題其實就出在這裡。」我說,「我們偵查破案要依靠群眾,但是對於群眾的證言一定要慎用。很多群眾在圍觀的時候,會聽到一些猜測,然後就會聯想。聯想出來的東西,很多都是不可靠的。比如,這個案子發生後,有很多圍觀群眾,他們可能會猜測兇手就是趙大壯,而趙大壯因為涉槍被拘留過,人盡皆知。那麼,就會有人聯想是不是趙大壯用槍打死了妻子?再一聯想,昨晚是不是有聽見槍聲?一旦一個人認為自己聽見了槍聲,並且說了出去,就會誤導別人也認為自己聽見了槍聲。
  「其實深夜1點,是人們熟睡的時候。住得那麼近的鄰居都沒有反映有槍聲,而是較遠的鄰居反映出來,這樣的證言本來就很可疑。這個調查結果出來後,直接傳到了法醫耳朵裡。恰巧損傷又和槍彈傷很相似,才會因為這些巧合產生了先人為主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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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就那麼確定自己的結論?」錢局長說,「沒有問題?」
  「沒有任何問題。」我斬釘截鐵地說,「我在屍體的後胸廓分離了幾處小創口。其中有一處甚至導致了椎體骨折,說明致傷的物體很堅硬,畢竟椎體是人體最為堅硬的骨骼之一。如果是可以碎裂的彈丸,則很難導致椎體骨折,即便導致了,也會因為和骨質碰撞而碎裂、堆積在骨折凹陷裡。而這一處骨折處,沒有任何黑色顆粒。」
  「對,有道理。」大寶說,「如果是彈丸碎裂,那麼碎裂應該在創道底部完成。創道周圍有碎末,而底部沒有,這不合常理。」
  錢局長點頭認可。
  「剛才也說了,死者的喉部發現了其他男性的精液。」我說,「這就更加證明有別人作案。」
  「可是,她為何在主臥室被窩裡脫衣服,而死在工具間呢?」偵查員問。
  「你們調查過嗎?死者的性格如何?」我問。
  偵查員說:「很……溫柔吧,用溫柔來形容好像還不是很到位。」
  「你的意思是說,懦弱,對吧?」我說,「從她經常被丈夫毆打,還不反抗、不離婚這一點來看,她就是一個很膽小懦弱的女子。那麼,如果兇手半夜三更突然潛入她家,對她進行威脅的話,即便不用形成威逼傷,她也會乖乖就範。」
  「這一點我同意。」肖大隊說。
  「兇手在大房間逼死者脫了衣服,可能有猥褻,也可能準備性侵,但是大家別忘了,受害人身邊躺著她的女兒。」我說,「為了不驚醒女兒,保護女兒不被兇手傷害,受害人很有可能提出到別的地方進行。」
  「所以次臥室才是性侵的真正現場。」林濤說,「這一點,墊被的痕跡可以印證。」
  「少量疑似嘔吐物和喉部的精液也可以證明在次臥室,發生了非正常體位的性行為。」我說,「嘔吐物裡沒有檢出男性DNA,是因為在射精前,受害人咽部神經反射導致了嘔吐,但是乾嘔了之後,依然被逼著完成了性侵。」
  「可是,性侵就性侵唄,為何要殺人?而且還跑到樓下工具間殺人?」肖大隊問道。
  一名偵查員也附和道:「這個確實不合理,受害人為何要赤身裸體跟著兇手跑到樓下受死呢?」
  「我想,受害人也不想去樓下,只是被逼無奈。」林濤說,「我們在工具間裡也發現了線索。」
  「什麼線索?」肖大隊說。
  「我們在工具間裡發現了一個日記本。」林濤說,「也沒什麼特殊的內容,但是就這個很舊的本子而言,有問題。」
  韓亮應聲從桌下拿出一個物證袋,裡面放著一個很舊的硬皮抄日記本。韓亮戴上手套,從物證袋裡取出了本子。
  「這個本子正常合上的話,大家可以看到,內頁之間有個挺寬的縫隙。」林濤說,「如果是棄用的本子,時間一長,受到硬皮封面的壓力,內頁會很平整。那麼,說明這裡其實長期夾了一些東西,導致內頁有縫隙。」
  「夾了什麼?」肖大隊問。
  韓亮從口袋裡摸出一沓人民幣,放在本子中間,說:「你們看,正好!」
  「我明白了。」錢局長說,「歐陽翠屏平時把私房錢藏在這裡。兇犯在實施性侵犯之後,又威逼她給錢。膽小的她就帶兇手來到了樓下的工具間,把私房錢拿出來給了兇手以自保。」
  「沒有任何約束和抵抗。」一名偵查員說,「歐陽翠屏這麼乖乖就範,兇手劫了色又劫了財,為何還要殺她?」
  「因為是熟人。殺人,是為了滅口。」肖大隊慢慢說道。
  我點點頭,說:「案件經過就是這樣,一起熟人劫財劫色殺人的案件。」
  「下一步偵查方向就是熟人?」錢局長說,「這也夠我們查的。」
  「沒那麼複雜。」我笑著說,「有很多線索供我們參考。」
  「哦?」
  我點點頭,說:「之前懷疑趙大壯的時候,有一個疑點就是,衛生間那個疑似兇手入口的地方,防盜窗掰開的缺口不大,成年男人難以鑽入。所以,昨天林濤也進行了測量和偵查實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