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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3節


吳響滿臉狐疑地晃動鼠標,打開了瀏覽器的瀏覽記錄。
「如何清理血跡?」「殺完人後應該做些什麼?」……
「真是神了。」吳響叫了一聲,說,「你是怎麼知道的?難道就是僅僅憑電視、電腦同時開啟這一點?」
「當然不止這些。」我說,「最重要的疑點,還得從屍體檢驗說起。」

第四章

「最初的疑點,是從屍體上產生的。」我坐在專案組寬大的會議桌旁,說,「屍體的損傷分佈非常廣,說明兇手的控制力很弱。那麼我們就要考慮老人、未成年人和女人。從作案動機看,既然是性侵害,就可以排除是女人作案。那麼,兇手究竟是老人還是未成年人?午夜時分,死者會讓一個老年男人進入現場嗎?」
「不排除會。」強局長說,「經過前期調查,死者是個暗娼。」
「暗娼?」我有些意外。窗簾上掛著的那張純潔的照片,實在難以和「暗娼」這個刺耳的詞彙結合在一起。
「死者楊燕生前在一家所謂的『模特兒公司』上班,其職責,就是賣淫。」強局長說,「楊燕是農村人,從小喪父,母親獨自把她養大。但是兩年前,母親得了風濕性心臟病,生命垂危。為了賺錢給母親治病,楊燕被人騙進了一個賣淫團伙,進行賣淫活動。因為面容姣好,楊燕很快就成了公司的『頭牌』。不過,這個楊燕性格內向、要強,她只對一些固定的嫖客賣淫,生人一概不接待,收費很高。」
「這些顧客裡有老頭兒?」我問。
強局長翻了翻筆記本,說:「目前調查的這些人中間,沒有。不過,不排除我們的調查有遺漏的地方。」
「我覺得調查正好把嫌疑人遺漏,太過巧合。」我說,「既然偵查員掌握了全部固定嫖客的名單,我們就應該充分相信。」
偵查員點頭認可。
我接著說:「很快,在現場復勘工作中,我的疑點得到了印證。兇手在清理現場的時候,不僅僅清理了他可能留下的痕跡,就連一些噴濺狀的血跡都清理得乾乾淨淨。這不是有反偵查能力的人所做的事情,而更像是不諳世事的未成年人效仿犯罪行為而做出的動作。」
「這也是猜測吧?」強局長說。
我微微一笑,示意強局長少安毋躁,說:「在這個時候,我想到初次勘查現場的時候並沒有解決的問題,就是被子上的血跡問題。被子在床上,而殺人的初始位置應該在電視櫃旁邊,那麼被子上怎麼會有浸染狀的血跡形態呢?」
「移屍?」
「不。」我說,「床單沒有打皺,床上不會是第一現場。既然不是屍體被從床上移下來,就應該是被子從屍體上移動到了床上。」
「你是說,之前打鬥的時候死者一直披著被子?或者被子在地上?」強局長說。
我搖搖頭,說:「死者身上有很多擦蹭損傷,不會是披著被子。被子上沒有噴濺狀血跡,說明被子開始也不在地上。所以,我認為兇手在把死者的頸動脈割破後,用被子掩蓋了屍體。」
「掩蓋屍體?」強局長皺起眉頭,說,「那他為什麼還要把被子重新給拿回床上?」
「對,這就是問題的核心所在。」我說,「兇手在殺完人後,用被子掩蓋屍體,在離開之前,又把被子重新放回床上。同時,不知道大家有沒有注意到現場的床單。」
說完,我在幻燈機上打開了一張現場床單的照片。
「很乾淨。」強局長說。
我點點頭,說:「被子上是有血的,但是這些血卻沒有被沾染到床單上,這是為什麼?」
「對啊!我怎麼沒有想到?」吳響插話道。
我說:「只有一種可能,就是被子被重新放回床上的時候,血跡已經干了。」
「干了?那麼多血,干了的話至少也得一個小時吧?」吳響說。
我點點頭,說:「差不多。現在問題來了,在這一個多小時中,兇手在做什麼?」
「打掃現場。」吳響說。
我搖搖頭,說:「不。現場是用水沖洗地板,然後拖擦的。但是被子上並沒有污水的痕跡,也沒有血液被水沖淡後浸染的痕跡。說明兇手在打掃現場的時候,被子已經重新回到了床上。」
「那兇手在做什麼?」強局長問。
我說:「開始我也想不通,後來到了現場,看到了電視、電腦,想起之前說過,現場的電腦和電視是同時開啟的狀態。根據這一疑點,我認為兇手很有可能是在上網。上網做什麼呢?尋找毀屍滅跡的辦法!」
「強姦、殺人、掩蓋屍體、上網尋找滅跡辦法、把被子掀開、打掃現場。」強局長說,「你還原的這個現場過程,我很認可。可是為什麼他要在打掃現場的時候把被子重新拿開呢?」
「很簡單。」我說,「被子鋪在地上會掩蓋部分血跡,擋事兒了。」
「那麼,你還原出的這個過程,又能說明什麼呢?」吳響問。
我說:「這個過程的關鍵點是上網尋找滅跡方法,然後照搬照抄地施行,以至於形成了拭去現場血跡這個沒有意義的動作。這個行為,說明兇手在殺人後,不知道該怎麼辦,說明他沒有反偵查能力,而且心智並不是非常成熟。這說明兇手應該是一個未成年人!」
「未成年人?」吳響問,「可是未成年人怎麼會強姦呢?怎麼會和平進入現場呢?」
「這樣看,我們抓錯人了?」強局長幽幽地來了一句。
「你們都抓人了?」我問。
強局長點點頭,說:「DNA實驗室檢出死者陰道內的精斑後,就上網進行了比對。很快,這個精斑和一個曾經受過打擊處理的人比對同一。而這個人,就是楊燕的那些固定嫖客中的一人。很巧,這個人就是報案人包林傲。當時我們認為他之所以報案,是因為賊喊抓賊。人到公安局後,就一直在喊冤枉。他承認自己在23日晚上十一點,按照約定去楊燕家和楊燕發生了性關係,支付了兩千元後就離開了。離開的時間是晚上十二點。」
「根據死亡時間,這個時間,楊燕確實還沒有死。」吳響說,「目前看,應該是深夜一點到兩點之間死亡的。」
「重點是這個包林傲是個有前科劣跡的人。」我說,「一來他這個年紀了,二來經過打擊處理會有經驗,不會出現現場這麼幼稚的行為。他確實應該是被冤枉的。」
「那麼,下一步我們該如何去查?」強局長問道。
我摸了摸下巴,說:「未成年人,怎麼會想起來做強姦案件?這讓我突然想起一個星期之前,我們正在偵辦的那起『清道夫專案』。」
「哦?說說看。」強局長饒有興趣。
我說:「『清道夫專案』在一星期之前發生了第五起。這一起與以往不同,有一個目擊證人目睹了兇手殺死被害人的全過程。你們知道這個叫作狗蛋的孩子,為什麼會目擊到這一切嗎?」
大家都搖搖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