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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3節


幾名偵查員應聲出門。
理化室的負責人清了清嗓子,說:「我來介紹一下理化檢驗的情況。死者的心血中,每100毫升血液的酒精濃度高達280毫克,達到80毫克就算醉酒了,他這個數值都接近致死量了。這說明死者是嚴重醉酒。在這個酒精濃度下,死者的自控能力和身體協調能力應該都非常差了。如果真的是打架,他沒有多少反抗能力。」
「嚴重醉酒,也是加速他失血死亡的一個因素。」大寶補充道。
「另外,」理化室的負責人接著說,「從死者頭髮裡提取的微量顆粒,和現場提取的磚頭,認定同一。」
「可惜,」林濤一臉惋惜,「磚頭上太粗糙了,只有指印痕,沒有指紋,沒有獲取證據、線索的條件。」
「那槍支檢驗怎麼樣呢?」我問。
林濤說:「我進行了整體分離比對,死者家的殘餘材料和槍支認定整體,也就是說,這把槍確實就是他自己做的那把槍。另外,就是對槍支表面進行了檢驗,因為表面不光滑等原因,沒有發現有比對鑒定價值的指紋。」
這著實是個不好的消息。既然是謀殺,射擊的人很有可能在槍支上留下指紋,可惜,沒有條件。我接著問:「那槍彈射擊實驗做了嗎?」
這是涉槍案件中必須進行的實驗,在實驗室中進行。把槍放在槍托上,用線牽引扳機射擊,射擊固定目標。進行槍彈射擊實驗,可以瞭解槍支的性能,從而對槍支射擊進行比對認定,是法庭判案的一個依據。
「槍裡沒子彈,我讓派出所所長去家裡搜了。」林濤說。
所長接過話茬兒:「死者家裡人情緒很激動,開始很不配合,後來我做了很多工作,才對地窖進行了搜查,找到了幾枚做好的彈藥。喏,在這裡。」
說完,他從警服口袋裡摸出了幾枚自製槍彈。
「那我現在就去做實驗。」林濤說。
「明早再說吧。」我說,「一方面,看看今晚對那四個打麻將的人的審訊結果。另一方面,你趕緊先陪我去看看那塊磚頭。」

第四章

我們走出專案組會議室的時候,聽見公安局大廳裡一片嘈雜。仔細辨聽,是有人在喊冤。可想而知,那四個打麻將的人被抓進來了。
我們徑直走進刑警大隊的小樓,走到物證室裡。楊法醫從物證存放櫃裡取出了那塊被裝在透明物證袋裡的磚頭。
磚頭沒有沾血的那一面和兩個側面都已經被燻黑了,這是林濤在檢驗指紋的時候熏現的。在這一片黑的磚頭表面,隱約可以看出幾個指印。
指印很小,雖然看不出指紋,但是可以看出指節的印痕。磚頭的一側有一個小小的痕跡,應該是拇指留下的,但是連半個指節都不足;另一側有三個指印,應該是中指、環指和食指留下的,最多也只有半個指節。
「奇怪,這個問題你考慮了沒有?」我轉臉問林濤,「我們拿磚頭,通常都會留下一個半到兩個指節的印痕,但這個印痕不僅細小,而且少。用指尖拿著磚頭多不方便?」
林濤皺眉不語。
我也皺眉不語。
想了一會兒,我說:「既然看不出什麼指紋,我們就放棄吧。那幾個打麻將的,賭資不少,可以治安處罰了。抓他們進來估計也是這個借口,等著審訊結果吧。我們,睡覺去。」
林濤說:「你回去睡吧,我去把槍彈實驗做完再睡。」
「好。」
回到賓館,案件的一幕幕在眼前浮現,我的直覺告訴我,這個案件距離偵破已經不遠了。而且,很顯然,這樣的案件都是因為仇恨或者激情,範圍也不會太大。還是「清道夫」案件比較棘手,那會是什麼人幹的呢?殺那些無辜的人,還用了那麼複雜的反偵查方式。既然用了複雜的反偵查方式,為什麼又要在牆上寫字,給我們留下線索呢?
連續幾天的疲勞重重壓來,我想著想著,很快就進入了夢鄉。林濤什麼時候回到賓館,我全然不知。
第二天早晨八點,我準時醒了過來,拿起床頭櫃上的手機看了看時間。屏幕上顯示的數字,讓我突然想起韓亮說過的笑話。幾零後的人,早晨就會在幾點鐘自然醒,看來一點兒沒錯,這個理論是經過實踐驗證的。
我推了推另一張床上的林濤,他睡眼惺忪地醒了過來。
「嗯……幾點了,豬?」林濤說。
「你才是豬。」我注意到他對我稱呼的改變。
「昨晚回來我想叫醒你來著,結果你連著打呼,都停不下來。不是豬,是什麼?」林濤嬉笑著說。
「昨晚有什麼發現沒有?」
「沒有什麼。」林濤說,「就是普通的自製霰彈槍。」
他在我失望的表情中頓了頓,說:「不過他的技術不過關,槍沒有做好。」
「什麼意思?」我燃起了希望。
「這支槍的扳機盒和槍膛之間有縫隙。」林濤說,「擊發後,有很多火藥從扳機這裡出來。我打完以後,看看槍托,都是火藥殘渣。」
「太好了!」我從床上跳了起來,「這還叫沒發現?這是大發現!重大發現!」
林濤一臉茫然。
「我在檢驗屍體的時候,仔細看了看死者手上的皮膚,沒有任何火藥顆粒附著。」我說。
「唉,」林濤一陣失望,「咱們不早就判斷出死者並非死於自己扣動扳機嗎?」
「是啊。」我說,「但是兇手手上肯定會遺留火藥顆粒啊!這是線索,也是證據啊!」
「這個問題我也想到了。」林濤說,「可是,畢竟是前天晚上的事情,即便兇手手上粘有火藥顆粒,現在也被洗掉了吧?」
「這就不是你的專業了。哈哈。」我喜笑顏開,說,「槍支射擊的時候,一般都會有火藥冒出,黏附在射擊者的手上。但是這在短槍案件中比較多見。在這麼長的槍導致的傷亡案件中,火藥很難黏附到射擊者的手上,所以我讓你進行槍彈實驗。沒想到槍支製作有漏洞,也可以冒出火藥。」
「你沒說到重點。」林濤關心的是火藥顆粒能不能被洗掉。
我說:「火藥之所以可以從槍口冒出,是因為擊發後的爆炸所致,這時候的火藥是灼熱的。一旦黏附到手上,雖然這麼點兒熱量不足以引起人的痛覺,但是會在皮膚表面,尤其是在手掌的角質層留下一個很小的小坑。這個小坑就足以把火藥給『藏』起來。洗手可以洗掉一些黏附的火藥殘渣,但是不可能把這些被藏起來的火藥全部洗掉。我們只需要用放大鏡觀察,然後用黏附儀提取就可以了。既是線索,又是證據!」
「不重要吧,」林濤說,「說不定胡黎苗他們幾個已經招了呢。」
「不,不會是他們幹的。」我斬釘截鐵地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