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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9節


血字「清道夫」。
「來啦?」吳老大翹著二郎腿,指著顯示器說,「這照片照得不行啊,有點兒虛。」
我鄙視地瞥了一眼林濤。
陳詩羽插話說:「我這兒也有照片。」說完她把自己的相機接上了吳老大的電腦。
吳老大眼睛一亮,說:「嗯,專業水平!這個清楚。」
「那你看出什麼端倪沒有?」我急切地問道。
吳老大拿起桌上的豆漿,吸了一口,慢悠悠地說:「這三個字,寫得比較潦草。但是從字跡來看,是非常娟秀的。這可以提示寫字的人應該具有不低的文化程度。」
「等等,你用『娟秀』這個詞是什麼意思?」我瞪大眼睛,「能不能判斷寫字的人的性別?」
吳老大搖搖頭:「通過文字來判斷性別,這事兒我一直不太看好。雖然也有這方面的課題,但研究的都是寫在紙上的字,因為下筆力度也是一個印證。寫在牆上的字,拿來判斷性別,大部分是不准的。這個案子,只能說明兇手有一定的文化程度。我還要提醒你們的是,從書寫的姿態來看,這個人寫這三個字的時候,很從容。」
「從容?」我皺皺眉頭,「說明兇手心理素質好?殺了人不慌?」
「嗯,這是一個方面。」吳老大說,「還有一個方面,兇手不是彎著腰寫的,也不是蹲在地上寫的,也不是踮著腳夠著寫的。」
「咦?」我眼睛一亮,「這個推斷好,可以大致判斷一下兇手的身高。」
我拿出手機,翻了翻屍檢結束後翻拍的屍檢筆錄和現場勘查筆錄。
「一般人以站立姿勢平視書寫,字體中央的位置的高度,大約是在鼻、唇之間。」吳老大補充道,「這三個字離地面多高?」
「一米五。」
「那大約要再加上二十厘米,就是兇手的大概身高。」吳老大說。
大寶摸著下巴上的胡楂兒,說:「一米七,那得是個高個子的女人。」
「女人?」我轉頭看著大寶,「你怎麼知道是女人?」
大寶搖搖頭沒說話。
林濤說:「這種身高,如果是男人的話,矮了點兒,是女人的話,高了點兒。所以,這個推斷貌似對目前還沒有發現任何可能嫌疑人的我們來說,沒多大用。」
「其他呢?」我問,「其他方面還有沒有什麼推斷?」
吳老大說:「因為是用血跡寫在牆壁上的,筆畫交叉部分的血跡互相印染,不像寫在紙上有紙面凹陷,所以無法從筆順上判斷出什麼書寫習慣。但是對於筆畫的書寫習慣,還是有點兒規律可循的。」
「什麼意思?」我感到很驚喜。
吳老大笑著拍拍我的肩,說:「沒什麼意思。我覺得,如果你們可以拿到嫌疑人的書寫材料,說不定具有比對價值。」
這個消息,如果是在偵查後期,會是個很好的消息,因為文檢鑒定可以給法庭提供直接證據。但是在偵查前期,就沒有多大驚喜了。我們現在好比瞎貓滿街遊蕩,得有多好的運氣才能碰見個死耗子啊。現在的偵查毫無方向,更別說有什麼嫌疑人了。而且,從吳老大的口氣可以聽出,即便是有了嫌疑人的字跡,也未必一定能比對認定同一。
「我現在更關注的不是證據。」我說,「如果能給偵查提供一點兒方向就好了。」
吳老大搖搖頭,說:「這個人寫字挺潦草的,我還沒有發現什麼非常顯著的特徵可以直接用來排查的。當然,每個人寫字時都有自己的顯著特徵,只是現在我們掌握的信息太少了,就三個字。三個字!你們當我是神啊?」
「大神級別的人物,就要做出一些大神級別的事情來嘛。」林濤說。
吳老大說:「如果再發生一起連環案件,再拿這三個字來,說不準我就有什麼發現了呢。」
「拜託!拜託!」我差點兒沒給吳老大跪下,「求您封上您的金口吧,阿彌陀佛!」
「哪有那麼邪門兒?!」吳老大一臉不屑,「要是我說兩句就能有命案,那我才真是大神級的人物呢。」
「哎,你還別說,老大。」林濤嚴肅地說,「這事兒可就是這麼邪門兒,比如我們的秦大科長,每次一說閒啊、輕鬆啊、無聊啊,必有命案。這就叫作烏鴉嘴。」
「哦?」吳老大笑得前仰後合,「那我倒要看看我是不是烏鴉嘴:有命案!有命案!」
「不和你們玩了,你們這是玩火。」我瞪了他們倆一眼,說,「我們五個人昨晚一晚上沒睡,破了個案子。現在瞌睡蟲來找我們麻煩了,我們要回去睡覺。」
「哈哈哈哈。如果我也是烏鴉嘴,那你們豈不是又睡不成了?」吳老大還在自娛自樂。
「丁零丁零……」
隨著我手機鈴聲的響起,所有人都收起了笑容。
「不是吧?!」吳老大瞪大了眼睛。
「還行不?」師父說話總是這麼簡潔。但是我聽到這三個字的時候,就知道我再次中了烏鴉嘴的招兒。
「呃……行。」我遲疑了一下,說。
即使警力嚴重不足,省廳法醫科、痕跡檢驗科也會勉強湊出兩套人馬,防止同時發案時應付不過來。如果我回家睡覺的話,另一組肖法醫和方法醫也可以立即趕赴現場。但在接到電話後的短暫的三秒鐘裡,我的腦海裡展開了激烈的思想鬥爭。最後,破案的誘惑還是壓過了睡覺的誘惑,於是一口應承了下來。
師父說:「程城市發生一起槍案,你們現在出發,兩小時內趕到現場。」
「槍案?」我說,「人死了沒有?」
「廢話。」師父掛斷了電話。
雖然被師父掛了電話,但是我一點兒也沒覺得自己說的是廢話。人體本身就很奇怪。有時候,看起來很輕的傷會要了小命;看起來很重的傷,反而還能活下來。我在老家實習的時候,就碰見過一個這樣的案例。
那天我正在法醫門診當班,當時父親身為分管刑偵的副局長,他給我打了個電話,說檢察院正在辦一個案子,槍傷,他已經聯繫好了,讓我跟著去學習學習。
我接完電話後蹦起老高,槍傷可真不多見,就連我們大學的法醫老師也見得很少。當然,這得益於我國對槍支的有力管控。我當時想都沒想就打了個車趕往市人民醫院。當時打車的起步價是三塊,法醫門診和醫院的距離也就在起步價之內。下車的時候,我瀟灑地掏出了一張五元的紙幣給司機師傅,又瀟灑地說了一句:「拿著,不用找了,別客氣。」
原本以為檢察院的法醫同志會直接帶我趕赴太平間,沒想到他們卻帶我走進了病房。
病房的走廊裡靠著一個人,頭上纏著繃帶,咋咋呼呼地對醫生說:「我告訴你啊,老子是被槍打的,你們不幫老子把子彈從老子的腦子裡取出來,老子跟你們急!」
這句話乍聽起來像是一句繞口令,我仔細回味過來後,心情很複雜。如果用現在的語言來描述我當時的心情,那就是「我和我的小夥伴們都驚呆了」!驚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