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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0節

「是啊。」我說,「我覺得兇手應該是在二樓半和死者偶遇,或是潛伏在那裡,等死者到達後下手的。」
「如果是潛伏,那還不是熟人嗎?」偵查員說。
我說:「可能是瞭解一些,但絕對不是熟人。我說過,死者被殺害後,是處於仰臥位了一段時間,然後被移屍的。在仰臥位的這段時間還不短。」
偵查員說:「哦?怎麼判斷出的呢?」
我說:「屍斑一般在人死亡後兩到三小時就會出現,逐漸加重,在二十四小時基本穩定。在二十四小時之內,如果你把屍體再翻轉一下,屍斑會重新在新的低下位置形成。這和屍斑的形成原理是有一定關係的。屍斑是因為死亡後,血管內的血液不再流動,血管通透性增強,血液就從血管裡滲透出來到達皮下組織,在皮膚上透視出斑塊狀的紅色。因為重力作用,血液總是往低下的位置沉積。翻動屍體,屍體就成了沙漏,屍斑就成了沙,會在新的低下位置出現。」
一口氣說了一大堆,我有些口渴,清了清嗓子,接著說:「但如果死後三十六到四十八小時,沉積的血液就會浸染到軟組織內,這個時間段被我們稱為屍斑的浸染期。此時,屍斑在屍體上就固定了下來,不會再行變化。我們知道,本案的死者死於失血,雖然屍斑淺淡,好在屍體皮膚比較白,所以屍斑的紅色依舊可以在皮膚上清晰透視。死者被我們發現的時候,是懸空掛在線纜上的。也就是說,屍體從入污水井開始,就一直是處於直立位的。如果死者死後立即被拋入污水井,那麼屍斑應該在小腿和雙足出現,因為小腿和雙足才是屍體低下的位置。但我們檢驗的時候,發現死者小腿和雙足並沒有明顯屍斑,在腰背部卻有淺淡屍斑。這就說明死者死後,至少被處於仰臥位置停放了三十六個小時,屍斑在腰背部固定,然後才被拋屍。」
我頓了頓,接著說:「死者敢把屍體放在樓道裡這麼長時間,說明兩個問題,一是對這個樓很熟悉,知道一般情況下是沒有人在樓道裡走動的;二是對死者並不熟悉,即使死者被人發現,也沒有人會很快懷疑到他。至於後來移屍,應該是因為屍體開始發出屍臭了。發出屍臭,即便沒有人走樓道,也會把樓道有屍體這個信息主動推送給住在這棟樓裡的人。他為了延緩發案時間,才把屍體移走的。當然,這個小區人多眼雜,拖出樓去拋屍肯定不切實際,那麼最好的位置就是樓下的污水井。知道樓下有污水井這個信息,也提示了兇手很熟悉這棟樓的結構,很有可能是這棟樓的住戶。」
「嗯,我贊同。」偵查員說,「對樓道熟悉,對死者不熟悉,很符合這棟樓的鄰居啊。不過,既然樓道沒人走,為什麼兇手和死者會在樓道裡出現?死者為什麼會走樓道?兇手又為什麼會走樓道?」
我說:「對於鄰居的判斷,我很認可。現場屍體被移走後,還被打掃過。說明兇手對現場很熟悉,而且還能輕易拿到拖把。這些情況都指向兇手就是鄰居。至於兇手和死者為什麼會在樓道相遇,至少我覺得李怡蓮會在樓道出現是很好解釋的。」
「怎麼解釋?」
「剛才偵查部門說了,死者正在減肥。」我說,「住在十一樓,每天爬樓,會不會是個好的減肥方法?」
「有道理。」偵查員說,「李怡蓮在減肥這是事實,她這個年紀的女人都是想努力留住青春美麗的,而且她的很多同事都能證實她在節食。通過我們調查,她沒有其他的什麼體育運動,而她應該知道運動加節食才能減肥。現在我們知道她的運動是什麼了,爬樓!不過,兇手為什麼會在那裡出現呢?」
我撓了撓頭,說:「這個,我們還是再去現場看一下再做定奪吧。」
經過一下午的工作,專案會也開到了七點多。夜幕已經開始降臨。我和林濤並沒有因為天色已晚就放棄勘查,我們知道能否迅速破案可能只有一秒之差。正所謂差之毫釐失之千里。所以我們頂著漸暗的天色,再次來到了案發現場。
現場周圍還是有很多住戶向污水井周圍的警戒帶內張望。雖然我們已經通過工作證實了井裡的是一具屍體,而不是女鬼,但大家還是心有餘悸,生怕井裡不僅有一具屍體,還有一個女鬼。
樓道裡有聲控感應燈,我和林濤踏上樓梯,乾咳了一聲,樓道頓時一片光亮,但是我順著樓梯間隙朝上方看去,卻發現二樓到三樓的樓道裡,光線暗了許多。
我抬頭看了看頂上的燈泡,說:「沒想到晚上來,居然還真有重大的發現。」
「是呀,」林濤會意地說,「每一層的樓道裡感應燈都是好的,只有這裡的是壞的,而且這裡是我們認定的作案現場,不會有這麼巧的事情吧?」
「你說,會不會是兇手挑了一個比較暗的地方下手?」大寶問。
林濤說:「有可能,不過,我上去看看就知道是不是這樣了。」
林濤下樓,從勘查車上拿下便攜式人字梯。他戴上手套,小心翼翼地用勘查燈看了看燈泡,露出一臉驚喜:「老秦,燈泡上有幾枚指紋,而且在滿是灰燼的燈泡上,顯得很新鮮。」
我遞上相機,說:「你先把燈泡上的指紋取證,然後看看燈泡是不是被擰鬆了。」
林濤在拍照固定完證據後,輕輕一擰燈泡,燈果真亮了。
「哈哈!」我說,「這真是一大發現。」
「什麼發現?」大寶說,「能肯定指紋是兇手的嗎?」
我點點頭,說:「燈泡不是壞了,而是被人擰鬆了。你說什麼人要費勁兒去爬那麼高擰松燈泡呢?只有要干見不得人的事情的人。也就是說,兇手是提前做了準備,擰松燈泡,人為地把這裡做成一個陰暗的地方,好隱藏自己。」
「樓裡就這麼幾十戶人,有了指紋,還怕抓不到人嗎?」林濤得意地看著相機屏幕上的指紋照片。
「可是兇手是怎麼知道死者會從樓道裡走呢?」大寶問。
我想了想,說:「看來兇手對樓道的情況非常熟悉,知道死者會經過這裡,也知道其他人不會走,所以才敢在這裡潛伏,然後在這裡殺人停屍。那麼,說明兇手是可以看到死者走樓梯的。我們想一想,什麼人才有可能不經意間發現死者走樓梯?」
林濤略作思考,說:「如果是十一樓以上的住戶,應該就看不到死者走樓梯了。只有十一樓以下的住戶,才會偶然發現死者走樓梯,發展到觀察發現死者每天都會走樓梯,對吧?」
「有道理。」林濤說,「就剩二十一戶嫌疑人了,怕是今晚就可以破案了。」
又到考驗大寶數學的時候了,他掰著手指頭,對著我們的背影說:「哎,等等!怎麼算出來是二十一戶?」
「十一乘以二,再減去一。」林濤甩下一句話。
專案組會議室裡,放著一張貴臨小區四號樓的圖紙,以及物業公司提供的業主名單。偵查員正在逐戶分析排查。
「301室長期不在家,401室是兩名女子住的,這都不太符合。」偵查員說,「這是高檔小區,市裡有錢人住的地方,怎麼會有人幹這種事兒?」
我努努嘴,說:「看看601室,這個獨居的富二代。」
601室,是韓氏集團董事長給他的二兒子韓風購買下的住宅。業主照片上這個染著紅頭髮、戴著粗鏈子和大方戒、歪眉斜眼的富二代迅速進入了警方的視線。
通過兩個多小時的緊急調查,他的嫌疑更是逐漸上升。
專案組決定先以吸毒的理由抓了他再說。
韓風是在一個夜總會包間裡被抓獲的,被捕的時候,他剛吸食完毒品,渾身癱軟地躺在一個軟妹子的懷抱裡。
林濤迫不及待地抓起他的手,在白紙上摁下了指紋,然後躲在一邊光線較亮的地方看了三分鐘後,說:「是他!」
這個韓風天天不務正業,和一群狐朋狗友泡在酒吧、KTV,溜冰、泡妞。
天天大把花錢,還給韓董事長惹麻煩的韓風終於徹徹底底地激怒了自己的父親。恨鐵不成鋼的韓董事長一氣之下凍結了他的信用卡,想借此讓他反省。
然而,這種誡勉式的懲罰,根本不可能讓一個習慣了大手大腳花錢的人浪子回頭。韓風在失去經濟來源後,就靠賣自己項鏈、手機、名牌服飾來維持花銷。在他山窮水盡卻又找不到自己父親救命的時候,慾望逼著他去犯罪。
他想起幾周前,帶了個妞回來在樓道裡親熱時,看到一個女人珠光寶氣,卻在氣喘吁吁地爬樓,模樣很是奇怪。可現在他已想不起她的模樣,只能記起她的珠光寶氣。
於是,韓風開始潛伏在樓道防火門口進行觀察。經過幾天的觀察,韓風發現這個女人每天晚上下班時間都會走樓道,而這個樓道裡從早到晚,也只有這個女人的身影會出現。
為了白粉,只有拼一把了。
他在家裡睡了兩天,不單純是睡覺,還設計了整個殺人搶劫的過程。
為了讓他選擇的作案現場光線暗一些,方便隱蔽,他擰鬆了樓道裡的燈泡,然後在樓道的陰暗角落裡蹲伏著。
果真在這天晚上九點鐘左右,他等來了那笨重的腳步聲。他看準時機,猛地衝出陰影,把驚魂未定的李怡蓮按倒在地,摀住她的嘴,用水果刀拚命地朝她的胸部捅去,直到她不再掙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