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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3節

陳支隊長說:「物業公司兩公里外有個集鎮,比較繁華,流動人口也很多。但是按理說,物業公司所在的位置很偏僻,知道物業公司情況的人很少,而且應該不會有人沒事兒去那裡的。外人也不知道那裡面有兩個漂亮小姑娘放假沒回家啊。」
「那會不會是物業公司內部的人協同作案呢?」林濤問。
「我們目前正在做這個工作,固定每個員工的動態以及他們的社會關係。」陳支隊說,「不過這也無異於大海撈針。」
我用拳頭頂著頭,苦思冥想。整個專案組會議室的人都和我的表情極度相似,大家都想找到一個破案的捷徑。
「對了,」我說,「那個擦拭鼻孔的棉簽,微量物證結果是什麼?」
「據我們初步判斷,應該是一種碳素墨水。」微量物證實驗室負責人說。
「碳素墨水?」我說,「浴室裡怎麼會有碳素墨水?」
「我們分析,是不是兩女孩不小心弄墨水弄了一臉,所以去洗澡的?」陳支隊說。
我搖搖頭:「癡迷於網絡的人,早就忘記了墨水的味道。對了,這碳素墨水是現在常用的一次性筆裡的那種嗎?」
「不是。我們化學分析後認為,和市面上快被淘汰的那種瓶裝墨水是一種成分。」
「那個……陳支隊長剛才說死者最後的活動軌跡固定了,是什麼情況呢?」大寶顯然對這些碳素墨水不太感興趣。
「哦,路面監控反映,二十七日晚上六點,兩個女孩騎燃油助力車到了集鎮上。」陳支隊長說,「據調查,她們去買了方便麵。我知道你們要說什麼,會不會是集鎮上的人尾隨的。這個我們視頻偵查的同志仔細研判了,如果徒步尾隨跟不上,如果有交通工具尾隨,監控會有反映。因此我們基本排除了有人尾隨的可能。所以,我們現在的工作目標還是那些知道物業公司具體情況的人,以及和物業公司內部人員有關係的人。」
「其實我是想說,能肯定死者是晚上十點以後死亡的。買方便面的問題和我們觀察到的胃內容物形態一致,我們判斷死者是飯後四小時死亡的。」我說。
「嗯,有這個時間點也很好,可以做排除。」陳支隊長拿起筆在筆記本上記著。
會議室再次陷入沉默。
我隨手點擊著桌上筆記本電腦裡的死者照片,放大、縮小。
「我突然想到個捷徑,不妨試一試。」我打破了會議室裡的沉寂。
【4】
「首先說一說這個碳素墨水的問題。」在所有人急切目光的注視下,我有一些窘迫。
「快說,快說。」陳支隊長催促道。
「我們來出勘這個現場後,認為是劉傑作案,所以中午時分,一齊去參加了大寶奶奶的葬禮。」我嚥了口唾沫,「這個葬禮很冗長,持續了三個小時,原因就是風俗習慣。」
大寶在一旁使勁兒地點頭。
我接著說:「後來,大寶告訴我,你們這個地方因為多省交界,所以受很多不同地域的風俗影響。他說,如果小孩夭折,得把孩子的屍體放在一個岔路口放三天;有的則不能讓死人見陽光,所以死亡後會用白布把屍體的頭包裹起來,或者用泥巴把死人的臉抹上。」
陳支隊長使勁兒拍了下桌子,嚇了我一跳。他說:「對啊!這我怎麼沒想到?確實聽說過有用東西抹臉的風俗。不過,那些污漬不是從鼻子裡擦出來的嗎?我們這邊有風俗是抹臉,不是堵鼻孔。」
我笑了笑,說:「兩名死者的面部在我們發現的時候都是浸泡在水裡的。水是流動的,可以浸泡乾淨面部,也可以把一些有顏色的衝進鼻孔。」
「也就是說,如果不是劉傑把屍體翻轉過來,我們就可以一眼看到謝林淼的面部是被抹黑的?」主辦偵查員說,「狗日的,他這個情節都沒有向我們交代。」
「他當時的心情肯定是忐忑的,加之天還沒亮,浴室燈光又暗,可能沒有注意到。」陳支隊長分析說。
「不管怎麼樣,他侮辱屍體、妨礙公務,得追究刑事責任!」我咬牙說。
「不過,就算是殺了人,抹臉,又能說明什麼呢?」陳支隊長接著問。
我平復了一下情緒,說:「首先,風俗習慣這種東西,一般都是年紀大的人在沿用,你說一個九零後,會在殺了人後,考慮風俗的問題嗎?所以我分析,這個兇手應該是個年齡偏大的人,具備性能力,那麼最大的可能是四十到六十歲區間的。而年紀大的人,性慾會有明顯降低,兇手用這麼惡劣的手法性侵,很有可能是個性飢渴的人,所以要考慮單身的人。」
「有道理。」陳支隊長的筆尖在筆記本上飛快地走動。
「下面,是更重要的問題。」我喝了口茶,接著說,「既然我們分析了死者面部的污漬是碳素墨水,那麼,我們是不是應該考慮下碳素墨水的來源呢?總不能是兇手殺完人,又回家取墨水,再來抹臉吧?那他何不用不遠處倉庫裡的煤泥?」
「那只有可能是隨身帶的。」大寶說。
「你會隨身帶一瓶墨水嗎?」我看著大寶說。
「鋼筆裡可以有啊。」大寶說。
「對。」我說,「這就是關鍵,我也認為兇手可能隨身帶有鋼筆。帶灌墨水的鋼筆的人已經不多見了,這更能證明兇手是一個年紀偏大的人。同時,農民、工人一般不會帶鋼筆,所以兇手很可能是個從事和文字有關的工作的人,比如教師、文書、作家。」
「年紀偏大、單身、從事和文字有關係的工作。」陳支隊長說,「精彩的犯罪分子刻畫!範圍確實縮小不少。」
「這是我說的第一個問題。」我被陳支隊長一誇,進入了狀態,緩緩說道,「我還有第二個看法。」
大家的目光比之前更充滿了期待。
「昨天解剖的時候,我就發現兩名死者的枕部損傷有些奇特,但是想不出有什麼問題。」我說,「死者枕部都有非常嚴重的磕碰傷,皮瓣多達三十多處。也就是說,兇手把死者的頭在地面上撞擊了三十多次。其實以他的力度,三五下,人就可以昏迷致死了,但兇手為什麼要反覆撞擊呢?」
「仇恨?」陳支隊長說完,又搖了搖頭,「也不對,我們調查,這倆女孩沒啥仇家,而且本案我們已經定性是性侵案件了。」
「仇恨確實是一種解釋,」我說,「但是我更傾向於——醉酒。」
「醉酒?」
我點頭:「是的。醉酒後作案的特點就是不計後果,損傷嚴重,可以折射出醉酒後的兇手瘋狂的作案手段。」
「那為什麼不能是精神病作案?」林濤插了話。
「精神病作案和醉酒作案有明顯的區別。」我說,「精神病作案和醉酒作案都很瘋狂,但是本質區別,就是精神病不會有趨利避害的情緒,比如精神病作案後不會處理屍體、不會藏匿屍體等。在本案中,如果是精神病作案,絕對不會有用墨水抹臉的過程。」
「而且精神病不會帶鋼筆。」大寶笑著說。
「你們的分析非常有價值。」陳支隊長說,「我覺得兇手不會離現場過遠。所以,我們下一步,將會對離現場最近的那個小鎮進行調查,重點查那些平時喜歡帶灌水鋼筆的單身男性,年紀偏大。」
「還有一個重點。」我插話說,「重點查小鎮上的飯店、酒館,二十七日晚,是否有符合條件的男子喝得爛醉,然後又獨自離開的。」
「知道了。」陳支隊長說,「限期八小時,給我查出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