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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節

  我想了想。是啊,看到自己女兒的屍體,不悲反怒,對是否是親生這個問題上的過激反應,都顯露出陳玉平內心的反常。
  解剖檢驗結束了,我和飆哥回到了辦公室。我們沒有說話,都有著自己的心思,而且我知道我們的心思很有可能是一樣的:如果證實了李斌是被他人殺死的,那麼怎麼尋找證據去指向犯罪分子呢?
  毒物化驗結果出來了,在李斌的心血、胃和肝中均檢出安眠藥成分。
  飆哥的推斷被印證了。也就是說,我們成功的從幾個細微的異常現象中,發現了一起命案的存在。
  辦案人員坐在我們的辦公室,像在聽天方夜譚一樣聽完了我們是如何發現這樣一起的命案的,然後他們問道:「這樣的案子的偵破,怎麼下手呢?有什麼好建議麼?」
  我瞬間被問住了。是啊,這樣的案子,沒有檢驗出其他的相關生物物證,應該怎麼偵破呢?總不能根據陳玉平有犯罪動機就定她的罪吧?
  「有一個辦法可以試試。」飆哥說,「小女孩自殺的那天我們都看見陳玉平坐一輛車來到現場,然後又坐車離開。從這個時候開始,你們調查她的行動軌跡。注意調取醫院或者藥店附近的監控錄像哦。」
  調查結果很快就反饋上來了。像陳玉平所說,她離開小女孩自殺現場後,就乘車回到了打工所在的工廠,辭掉了她的工作,然後乘坐公交車、摩的回到家裡。但是她隱匿了一個重要問題:她中途下了公交車,進出了公交車站附近的藥店後又搭下一班公交車離去。這個重要證據被藥店旁的一個監控錄像記錄了下來。
  「好吧,一方面審訊陳玉平,一方面找藥店的醫生詢問、辨認。」飆哥和我一樣,雖然知道案件就這樣破獲了,但是一點也高興不起來。我們知道,這起殺人案件的起源是一個母親的憤怒。
  被帶到刑警隊的陳玉平已經知道事情的敗露,她沒有再做任何抵抗,直接交代了事情的原委:「我和李斌結婚的時候已經懷孕了,孩子出生的時候他就知道了這不是他的女兒。當時他說他原諒我了,我信以為真,但我沒有想到的是,他居然隱藏的這麼深,他居然在十多年後這樣報復我。他打我的女兒,還打我。我被打得遍體鱗傷,就一氣之下離家出去打工。前不久,我知道他居然趁我離家打工之際,多次強姦我女兒,從那時候起,我就有殺了他的想法。女兒的死,更堅定了我的想法。我一定要殺了這個禽獸。」此時的陳玉平已經淚流滿面,但眼淚掩飾不住的是她表情裡的殺氣,「我買了安眠藥,回到家裡時,這個畜生已經自己吃了晚飯。我就在他燉的湯裡放進了安眠藥。他喝了湯很快就睡的和死豬一樣,我整理好他的衣服,拿了他平時捕魚的物件,把他拖上了門口的三輪車,運到水塘邊,把他扔進了那片水塘裡。」
  刑警隊長面色鐵青的向我們介紹了陳玉平交代的情況。我知道我們都一樣,為這起慘劇感到惋惜。
  「究竟是誰錯在先呢?」我茫然的看著法醫中心上空蔚藍的天,「為什麼不通過法律手段解決問題呢?」
  「誰錯都已經不重要了,可憐的是一個無辜幼小的生命,就這樣成為了這段孽緣的犧牲品。」飆哥同樣感慨。
第六案】電閘上的血指紋(1)
  「叮。。。鈴。。。鈴。。。」一陣急促的電話鈴聲將在值班室裡恪盡職守的我無情的從美夢中拖了出來。我揉了揉惺忪的雙眼,看著旁邊值班床上的飆哥一躍而起,衝到電話的旁邊。
  我知道飆哥的反應迅速絕非是興奮的心情所驅動,而是一種條件反射。這麼多年後,我才真真切切的感受到半夜聽到電話鈴響的那種忐忑。我想,所有的刑警恐怕都和我一樣,對電話鈴聲很過敏,而且過敏反應很嚴重。更無奈的是,我們的電話是必須24小時待機。
  「法醫中心。」
  「我是110指揮中心,豐華新村發生一起命案,轄區民警已經開始實施現場保護工作,請你們在二十分鐘內趕到案發現場。」
  來不及洗漱,我和飆哥拎著法醫勘察箱,坐上了勘查車,風馳電掣般趕赴位於南江市城郊的豐華新村。我抬腕看了看表,清晨五點半。
  天剛剛才朦朦亮,我們趕到了現場,因為是早晨,現場沒有幾個圍觀的群眾,轄區民警拉起的警戒線拉到了單元門口,中心現場在豐華新村23棟四樓的一間住宅裡,現場住宅的門口,兩名衣著整齊的民警正在看護著現場。
  報案的是住在現場樓上的一位老幹部,早晨五點出門晨練的時候,發現樓下的門虛掩著,拉開門,一股濃重的血腥味鋪面而來。因為當時天還沒亮,現場裡也沒有開燈,就拿隨身帶的手電筒往裡照了一照。看見客廳地板上躺著一個黑乎乎的人影,呼喊了幾聲也沒有反應,客廳裡彷彿有大量的血跡,就急忙跑回家裡打通了110。
  住戶的主人是附近一家健身中心的健身教練劉剛,劉剛的妻子在200公里外的齊嶺市上班,每個月中旬的週末回來一趟,兩人結婚三年多仍沒有小孩。小兩口的夫妻感情一般,畢竟是兩地分居,而且還沒有經過深入的調查,並沒有有價值的線索提供上來。
  現場是一間兩居室,大門口是一個玄關,玄關的西側是一組鞋櫃,東側是衛生間。過了玄關是房屋的客廳,也就是中心現場。客廳的東側有兩個門,分別通向兩個房間,西側有一個門,通向廚房。窗戶都是完好、封閉的,也就是說,別人從窗戶是進不來的,大門的鎖扣也沒有任何異常。
  客廳僅有七八個平方,地板上彷彿已經被血跡全部侵染,無處下腳,牆壁上和東西兩側的門上有多處噴濺狀、甩濺狀和擦蹭狀的血跡。
  死者就是劉剛,直挺挺的躺在客廳西側的牆根,瞪著雙眼,張著嘴,一臉絕望似的看著即將要進入現場的我們。用勘查燈照射屍體,發現屍體的頭部彷彿有些變形,整個頸部血肉模糊,看不真切。死者的衣著整齊,看得出這個健身教練體格是非常強壯的。
  「殺了這麼個強壯的人物,看來兇手更是個不得了的人啊。」我感歎道。
  痕跡檢驗技術人員對現場進行了仔細的勘查,沒有發現有價值的痕跡物證,僅有門口玄關牆上的半枚血掌紋,經比對,還是死者自己的。
  因為現場的血跡浸染了整個客廳的地面,我們鋪好了勘查踏板,一步一步的向屍體靠近。
  我戴上手套,簡單的進行了屍表檢驗,劉剛的顱骨觸及明顯的骨擦音,應該是顱骨粉碎性骨折,頸部有一個巨大的切口,雙側的頸動脈和頸靜脈以及氣管、食管都完全斷離,露出了白森森的頸椎,頸項周圍有大面積的血泊,已經開始有一小部分開始凝固了。
  因為出血量巨大,屍斑非常淺淡,不易發現。屍僵還沒有在大關節形成,角膜還是透亮的。我看死者應該沒有死亡太長時間,就從勘察箱裡拿出了屍溫計,準備測量死者的直腸溫度,利用屍體的溫度,計算死者的死亡時間。飆哥在一旁檢查死者的雙手。
  我忙活了一大陣,正算著時間,飆哥回頭看看我,微笑著說:「昨晚十一點半左右死亡的,對吧?」
  我非常驚訝:「你。。。怎麼知道的?這。。。看手,也能看得出來?」因為我剛剛計算出的結果就是11點半。
  飆哥嘿嘿一笑:「算的挺快,不過觀察能力還要加強。」說完,指了指死者手腕上的手錶。
  我抬眼向死者的手腕看去,那枚手錶的表面已經完全碎裂了,再仔細觀察,發現手錶的指針已經不再移動,原來,手錶在死者和兇手的搏鬥中被擊打損壞。手錶上的時間是11點27分。
  整個現場,只有客廳的搏鬥痕跡非常明顯,其餘的空間,包括門口的玄關,除了牆上的半枚血掌紋,連地面都沒有任何血跡。更可惜的是,整個現場沒有發現任何能證明犯罪和犯罪分子的痕跡物證,這一點,讓所有參加現場勘查的刑事技術人員都非常的沮喪。
  「把屍體拉回中心進一步解剖檢驗吧。」飆哥擦了擦額頭上的汗,無奈的說道。
  在我們離開現場的時候,發現死者的父母和妻子都已經趕回南江,趕到了樓下,三個人正在單元門門口抱頭痛哭,哭喊著劉剛的名字。
  雖然我們的心裡有一定的分析推斷思路,但是對於整個案子的認識和對案件偵破大方向的判斷卻還不明確,所以在回去的路上,我們都默默的低著頭思考著自己的問題,一路無話。
  回到法醫中心,我和飆哥顧不上吃中午飯,立即投入了屍體解剖工作。
  死因很快鑒定出來,劉剛是顱腦損傷合併大出血死亡。
  法醫下達的死因結論包括直接死因、主要死因和輔助死因、誘因以及合併死因。所謂的合併死因,是指兩種或多種原因都能夠導致機體死亡,但無法判斷其主次關係,故分析兩種死因是合併死因。
  本案中,劉剛的頭部遭受了錘類鈍器的多次打擊,造成廣泛性頭皮下出血和分散在頭部多處的九處頭皮挫裂創,其下多處顱骨粉碎性骨折、顱內出血、腦挫傷,顱腦損傷的嚴重程度足以導致劉剛的死亡。但是劉剛頸部的創口出血明顯,是有生活反應的,說明這個巨大創口是在劉剛死亡之前形成的傷口,而且如此大量的出血也可以導致劉剛的死亡,所以我們認為劉剛的死亡是一個合併死因。
  飆哥仔細看著劉剛頸部的巨大創口。如果不是頸椎仍連著,這個巨大創口甚至可以導致死者的身首異處。
  飆哥指著創口的兩端說:「你看看這裡。」
  我仔細的看了看創角,發現創口的兩角都有明顯的拖尾,就像是眼角的魚尾紋一樣,仔細數了數,拖尾有七八條,很表淺,只劃傷了表皮。
  「這,說明了什麼呢?」飆哥問道。
電閘上的血指紋(2)
  我知道,這叫試切創,在自殺事件中多見,但是此案顯然肯定不會是自殺,所以我一時沒有想明白,就搖了搖頭。
  飆哥說:「這個看似是試切創的拖尾痕跡,實際是多次切割同一位置形成的,因為著力點在頸部的前側,而頸部的切面是類圓形,所以創口兩側的力度就會明顯減少,多次切割頸部,導致一個巨大創口,在創口的兩端就會形成多條皮瓣。」
  我撓撓頭,覺得這個我是知道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