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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節

「照你這麼說一說,我也覺得有些奇怪。」楚青瀾此時說這樣的話,難免有些馬後炮的嫌疑,但這並不妨礙他繼續說下去。
「如此幸運,難道你們竟不覺得可疑嗎?」
「可這個人,顯然不是。」梅長歌惱怒的說道,「這個人,幾乎是在刑部貼出尋人啟事的同時,便出發來到了城南。然後非常走運和蹊蹺的,發現了這具,無論是年齡,亦或是身高,甚至連特徵,都和雅蘭珠有幾分相似的女屍。」
「是的,沒有錯。葉缺,你剛剛給我們示範了一次標準的尋人軌跡。」梅長歌冷笑道,「只有在走投無路,萬般無奈的情況下,我們才會將尋人的地點,放在亂葬崗這樣的地方。」
「假設雅蘭珠當真來到了京都,她會去的地方,一定集中在幾個可以玩樂的場所。」葉缺分析道,「夜市和早市,自然是首選之地。」
葉缺默默地在心中組織了一番語言,方道,「雅蘭珠是突厥宰相的孫女,家境優越,這次離家出走,身上應當帶足了銀兩。」
「因為他的行為,不符合正常人的行為軌跡。」梅長歌冷靜的分析道,「我來問你,如果是你,你會怎麼找人?」
「為什麼?」葉缺猶疑的問道。
「找人看住他。」梅長歌冷哼一聲,淡淡說道,「這個人很有問題。」
「我記得,是一名負責看守刑部監牢的獄卒發現的。」葉缺凝神細想,過了好一會兒,方道,「至於叫什麼名字,我實在是想不起來了。不過,獄卒就那麼多人,只要讓我再次看到他,我一定是能夠認出來的。」
「另外,關於這具女屍,我還有一個新的疑問。」梅長歌默然少時,說道,「葉缺,你還記得,究竟是誰第一個發現她的嗎?」
「我們從死者身上獲得的,具有明確指向性的證據,實際上只有一點。即,死者是一名擅長騎射的突厥女子,其餘的,我們沒有辦法,得出較為清晰的推論。」
「咱們大秦的女子,學的東西,比較文雅一點。吟詩作賦,吹拉彈唱,至多圍在一處,清談國事,很少有人會長時間練習騎射技藝,因此也不會在身上留下這種傷痕。」
「如果我沒有記錯的話,雅蘭珠離開突厥的時候,是帶了一名貼身侍女的。突厥是遊牧民族,女子生來練習騎射,這和大秦,是迥然不同的。」
「不,我同意葉缺一半的觀點。」梅長歌輕柔的一笑,緩緩的說道,「我認為她有可能是雅蘭珠。」
「那麼,依你的意思,你是支持葉缺的觀點,認為這具屍體是雅蘭珠了?」楚青瀾沉聲問道。
「如此,我便有了推論,你是一個習慣使用的刺客。」梅長歌笑了笑,溫言道,「當然,這個推論,剛剛已經被你證實了。」
「是的,軍中將領,喜歡大開大合的兵器。」楚青瀾在這件事情上,是最具有發言權的,「兩軍交戰時,基本起不到殺敵的作用。」
「而像五公子這樣的習武之人,通常不會使用這種短小鋒利的兵刃作為隨身攜帶的兵器。」梅長歌微微一笑,語調悠然,「我有幸見過一些軍中將領,他們比較偏愛諸如大刀、長劍、長矛這樣的正規武器。」
「因為這樣的利刃,用在我的手上,等於是為歹徒準備好了殺人的凶器,這是不明智的。」
「什麼人需要呢?」梅長歌看似自言自語,實則是在解釋案情,「像我這樣的柔弱女子,雖然有自衛的需要,但是我並不會選擇這樣的兵器來作為防身武器。」
「可是你看你手的這個位置。」梅長歌戳了戳葉缺右手的手腕處,接著說道,「這裡有一處割傷,應該是反手持刃時留下的。不過看你手腕上的傷疤,想必是陳年舊傷,看樣子,這些年,你的武功進步了不少。」
畢竟,不想割到屍體,那可不就只能往自己手上招呼了嗎?
在這種情況下,葉缺手滑,割到自己手指的概率,其實是非常低的。當然,在將近十年的從業生涯裡,發生幾次這樣的小概率事件,也是可以理解的。
因此,在大秦,仵作驗屍,向來是很小心的,小刀的唯一作用,在於切割衣物,以及纏繞在死者身上的籐蔓、繩索等物。
換句話說,即便死者家屬同意解剖,仵作也沒有「開膛破肚」的權利。幹的是為逝者鳴冤的活計,到頭來,反而有可能因大意損毀屍體,而接受律法的制裁。
秦朝律法嚴苛,嚴令仵作在驗屍過程中,不得損傷屍體,要盡量保證屍體的完整度。
「你是仵作,平常用小刀的機會不多。」梅長歌說到這裡,眉頭輕蹙,稍稍有些失神。
入手,一片冰涼,在燭光下泛著幽幽的光澤,看上去,確實是被主人保管的很好。
「這是因為你的工作性質。」梅長歌伸出手,對著葉缺說道,「借你的兵器看看。」
第二十五章 做人,真的好難
梅長歌得了具體位置,又用帕子包了手掌,蹲下身,開始在地上專心致志的翻找起來,完全無視身後眾人注視的目光。
「就是那裡。」
做人,真的好難。
可憐見的,這種活計,梅長歌還真的是第一次干,她覺得自己整個人都不是很好了。
「你們昨天是在哪裡找到死者的?」無奈之下,梅長歌決定親自動手。
「況且,暴露在外的傷口,和未加掩飾的血腥味,比起那些高度腐爛的屍體,更容易吸引動物的注意。」
此情此景,縱使梅長歌見多了屍體,也覺得有些毛骨悚然。
「兇手既已毀了死者的面目,又將屍體扔在這種地方,想必定是覺得萬無一失,無需再花費時間掩埋。」就在梅長歌說話的時候,一隻野狗晃悠悠的走過來,叼起一塊骨頭,扭頭就走,看起來動作非常熟練。
「兇手倒不是傻。」梅長歌還是頭一回見到數量如此龐大的露天安葬地,心中多少還是有些觸動的。
這進一步佐證了梅長歌的觀點,趙平發現屍體,絕非偶然,而是有意為之。
葉缺帶著衙役們,翻遍了整個亂葬崗,也沒有找到任何有價值的線索。
具體到這起城南拋屍案,那就表現在,屍體是被兇手隨意丟棄在亂葬崗的。
但很少有人會將籌劃的重心,放在如何妥善的處理屍體這件事上。
他們會想好,在哪裡下手比較不容易被人發現,選用什麼工具比較適合自己,甚至有些人,還會挑選某些特定的犯罪對象。
大部分的犯人,會花費大量的時間,來思考如何能夠成功的殺掉一個人。
通俗來說,諸如一言不合,拔刀相向這樣的刑事案件,就屬於激情殺人的範疇。與之相對的,自然是蓄意謀殺。
雖然激情殺人這四個字,在某位教授某次不合時宜的訪談中,無辜躺,變得更像是一個貶義詞,但不可否認的是,絕大多數的現代案件,通常都符合這四個字。
「嗯,就是趙平。」梅長歌放下碗,拍了拍吃得圓滾滾的肚子,寬慰道,「能找到固然好,起碼能給我們節省點時間,但是這並不代表,抓不到這個人,我們就沒辦法破案了,你說對不對?」
「趙平。」葉缺接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