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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節

林凡指著畫面說:「你們看他在做什麼?」畫面裡是一個男人把左手抬起來,低著頭。
任飛說:「他應該是在看時間,對,看表!」
林凡點了點頭,「應該就是這個人。雖然從我們進來到現在,錄像裡有其他人也從停車場出來,但從各方面情況看,這個人的嫌疑最大。」
接下來的錄像由於光線太暗,根本沒辦法看清這個男人進來後都幹了些什麼,而且按劉經理說的他坐的位子,不是攝像頭所能拍到的。
任飛說:「你說兇手是不是對這酒吧太熟悉了,連攝像頭在哪他都知道。」
林凡笑笑說:「我覺得更多的可能只是巧合。」
任飛說:「你怎麼知道?」
林凡說:「如果他不想讓我們知道他的樣子,他沒有必要親自把東西送來,可以用其他的方式把東西交給你。」任飛聽了點了點頭。
看完錄像,任飛把那一段錄像拷貝下來帶走,並叫上了劉經理。他也算是這個案子第一個可能看到兇手的目擊證人。
劉斌看著他們開車離開,搖了搖頭,「哎!又出事了。」
5.無名的血和奇怪的鑰匙
在回來的路上,劉經理顯得有些緊張,畢竟事情太突然了。他沒有想到只是轉交一個盒子,就會被帶到公安局去。他也怪自己太大意了,有誰會在半夜的時候跑到酒吧裡給人送東西,而且是給一個警察送東西,如果這要是沒有問題那才真是怪了。劉經理不敢問任飛,他只是對林凡說:「凡哥,我沒做錯什麼吧?看在平時的交情上,你可得照看著我點兒。」
還沒等林凡開口,任飛卻說了話:「放心!你小子沒事,只是想讓你回去協助調查一下今天晚上發生的事,作作筆錄,明天你就可以回去,不過以後要隨傳隨到。」
任飛這番話無疑讓劉經理吃了定心丸,這話比林凡說的還管用,畢竟任飛才是警察。
劉局長還沒有走,他還在警局。林凡他們一到警局就馬上把情況告訴了劉局長。
盒子就放在劉局長的辦公桌上,白色的盒身,血紅色的數字。在盒子上還是沒有找到其他指紋,乾淨得就好像剛出廠的新盒子一樣。
現在已經沒有人會問為什麼那個人要在酒吧裡給任飛這東西,是要挑釁還是有別的目的。劉局長也沒有問為什麼在這個時候,他們還要跑到酒吧裡去消遣,現在關鍵是要知道盒子裡裝的是什麼東西。
房間裡的三個人好像都沒有要動手打開盒子的意思。任飛說:「你們說盒子裡會是什麼東西?」
「這是給你的東西,我們哪會知道。」對於林凡的打趣,任飛心裡反而更沉重了。他戴好手套,輕輕地把盒子打開。
盒子打開後,眾人發現裡面只有一把鑰匙,鑰匙上有一個藍色的吊牌,吊牌上刻著「1112」的號碼。可這又會是哪裡的鑰匙呢?
林凡戴好手套,拿起盒子裡的鑰匙,看了一會兒說:「不如我們先想想什麼樣的鑰匙上才會掛上號碼牌吧。」
任飛說:「說不定是兇手自己掛上去的,想暗示些什麼。」
這個推測也不是不可能的。兇手有可能為了某個目的,自己做好吊牌掛在鑰匙上面。可林凡卻說:「我看不會,你看這個號碼牌和號碼牌上的數字都應該是用機器刻的,不是手工刻的,如果是兇手自己刻的話,犯不著用這麼大的工夫做這個出來,他可以自己用筆寫一個,或用其他什麼貼上去。這個號碼牌和這個鑰匙應該就是配套的。」
劉局長聽了點了點頭。
就算是配套的,可這又會是哪裡的鑰匙呢?會是下一個案發現場的大門鑰匙嗎?這把鑰匙到底意味著什麼。
正在這時,王小龍敲門進來了,他手裡拿著檢驗報告。
任飛連忙問:「發現什麼沒有?」
王小龍點點頭:「發現了另一個人的血跡!」
「另一個人的血跡?」任飛問,「到底怎麼一回事?」
王小龍把報告遞給劉局長:「劉頭,我按你說的,不僅把最後一個數字『8』的上下部分分別檢測,還把其他兩組數字中的『8』字都檢測了,結果發現在第一封信的最後一個『8』的下半部分發現了另一個人的血跡。上次沒有發現是因為沒想到這個數字會是由兩個人的血組成的,上次只檢驗了上半部分,所以沒能夠發現。經過比對,這個血跡不屬於三位受害者中的任何一位,而是一位無名氏的血。」
這個奇怪的數字「8」真的有問題。可是這又會是誰的血呢?兇手為什麼要故意留下這點血跡,他為什麼要這樣做?
盒子裡的鑰匙是怎麼一回事還不清楚,這新檢驗出來的血跡又帶來了一連串的疑問。
林凡的表情卻不顯得意外,他坐下來,點了一根煙,閉上眼睛沉默著。
任飛則低著頭在屋子裡來回走動:「這無非有兩種可能,一是這是兇手自己的血,可是他為什麼要這樣做,留下這樣直接的一個證據呢?二是這是兇手留下的別人的血,可這又會是誰的血呢?可是就算兇手要留下,為什麼要這麼隱蔽,不直接點呢?」
這個案件似乎除了問自己一些該死的問題外,就再沒有別的什麼可做了。
「我想應該是兇手本人的。」林凡緩緩地說。
這話讓在場的人心裡都是一驚,因為在他們以前所接觸到的案子中還從來沒有遇到過這樣的情況,兇手會把自己的血,這樣直接的證據留下來。這上面難道真如林凡所說的是兇手的血嗎?任飛不知道林凡憑什麼這樣肯定地說?
這張用鮮血寫就的紙,似乎比原來更有了某種特別的含義。不僅僅是那些讓他們想不到的數字,還有這突然冒出來的無名血跡。
林凡說:「這第一封信,暗示的應該是第一名受害者,因為上面的數字是用第一名受害者的血所寫的。兇手不可能會用以後的受害者的血來寫這些數字。那這會是誰的血呢?那只有一種可能,就是兇手留下了自己的血液!」
可真的會是這樣嗎?真的會如林凡所說的是兇手留下了自己的血嗎?同樣的信,同樣的血色,白色的燈光下讓人看著只覺得心裡發毛。任飛說:「那可不可能是其他受害人的血,或是一個不相關的人的血?他無非是想擾亂我們!」
林凡說:「你說的這兩種情況應該都不可能。如果是其他受害者的血,那麼這個受害人已經被害。可是現在還沒有接到報案。按兇手的犯案手法,不會同時用兩個受害人的血來暗示。兇手更不可能用不相干的人的血來故意擾亂。如果他真的要這樣做,他可以做得更直接一點,讓我們不費力就查出來了,為什麼要這麼隱蔽?而這一點萬一被我們忽視了怎麼辦?」
任飛說:「你又不是兇手你怎麼知道不可能?」
「不可能,我只能這麼說。」林凡說:「之後的兩個案子就說明了這一點。」
任飛的臉沉著,在日光燈下,更顯得讓人不敢接近。任飛並不是想真的駁倒林凡。可是兇手為什麼要這樣做呢?任飛陰沉地問:「那你說兇手為什麼這樣做,這麼隱蔽而又囂張地弄上自己的血呢?」
林凡笑笑說:「也許他只是想考考我們的能耐,如果我們不知道,那麼這明擺著的證據就沒有了。」
任飛說:「不會這麼簡單吧?」
林凡說:「我心裡有一種感覺。」
任飛問:「什麼感覺?」
林凡說:「那就是兇手不怕被抓住,所以他讓自己沒有了退路。」
任飛明白了,別的犯罪嫌疑人犯了案都怕被抓,想盡一切辦法消滅證據,而這個兇犯很可能留下了自己的血,卻又在案發現場把所有的罪證都消滅了,這是多麼的不可理喻,多麼的矛盾。可這些事也許只有這樣不顧一切的人才做得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