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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節

  塞利托和他的前妻去過。萊姆笑了一下,「在拉斯維加斯,唯一的問題是你吃了多少虧。我怎麼會想白扔錢呢?」
  薩克斯繼續說:「呃,那裡就像賭場。外界並不存在。窗戶要麼很小,要麼沒有。沒有人在冷飲水箱邊談話,沒有人笑。大家都全神貫注地工作,就像置身於另一個世界。」
  「所以你想聽聽別人對這家公司的看法。」塞利托說。
  「對。」
  萊姆說:「記者?」托馬斯的伴侶彼得·霍丁斯是《紐約時報》的前任記者,現在在創作政治和社會題材的非小說類作品。他可能會認識報道過數據挖掘行業的商業部記者。
  可是她搖搖頭,「不,是某個和他們有直接聯繫的人。可能是以前的員工。」
  「好。朗,你能給失業部打個電話嗎?」
  「當然可以。」塞利托給紐約州失業部打了電話。在各個辦事處之間問來問去,過了10分鐘左右,他找到了一位SSD前副技術主管的名字。他在這家數據挖掘公司工作了幾個年頭,但是一年半前被解雇了。他叫加爾文·格迪斯,在曼哈頓。塞利托記下了他的詳細信息,把便條遞給薩克斯。她給格迪斯打了電話,說好一個小時內見面。
  萊姆對她的這次行動沒什麼特別的意見。在任何偵查活動中,都必須掌握所有的基本信息。但是,在萊姆看來,像格迪斯以及普拉斯基核實不在現場證明這樣的線索,就像在不透光的窗子的映像中看到的影像,是事實的暗示而並非事實本身。唯有確鑿無疑的證據,雖說不多,卻包含著找到兇手的真正答案。
  走開……
  亞瑟·萊姆已經不再怕那些拉美裔人了,再說他們也不理他了。他知道那些愛找茬的大個子黑人也沒什麼好怕的。
  讓他心煩的不是那些刺著文身的白人,而是那個「扭股兒」——吸冰毒上癮者的綽號——讓亞瑟大受驚嚇。他叫米克。他的雙手抽搐,他抓撓著傷痕纍纍的皮膚,詭異的白眼珠像開水裡冒的泡泡一樣突出來。他總是自言自語。
  昨天亞瑟一整天都盡量躲著他,昨晚他一宿沒合眼。在抑鬱症不時發作的間隙,他不停地祈禱米克離開這裡,希望他今天就能去接受審判,永遠從亞瑟的生活中消失。
  可是沒這樣的好運氣。今天早上他又回來了,好像離亞瑟很近。他依然瞄著亞瑟。「你和我。」有一次他喃喃地說。亞瑟聽了,感到一股寒意直抵尾骨。
  連拉美裔人似乎都不想招惹米克。也許在監獄裡要遵從某種慣例。某種不成文的是非規矩。像這種骨瘦如柴、刺著文身的癮君子可能不會按這些規矩辦事,而且這裡的每個人似乎都知道這一點。
  人人都懂這兒的規矩。只有你,屁也不懂……
  有一次他笑了,看著亞瑟好像認識他,想站起來,可是好像忘了想幹什麼,又坐了下來,啃著大拇指。
  「你。新澤西來的。」有人對他說話。亞瑟跳起來。
  那個大個子黑人走到他的身後。他在亞瑟旁邊坐下。長凳嘎吱作響。
  「安特文。安特文·約翰遜。」
  他應該伸出手,輕輕地握一下嗎?他告訴自己,別他媽的傻了,於是只是點點頭,「亞瑟——」
  「我知道。」約翰遜看了一眼米克,然後對亞瑟說,「那個『扭股兒』玩完了。別碰冰毒,會毀你一輩子。」過了片刻,他說,「這麼說,你小子很聰明了?」
  「有點吧。」
  「『有點』是他媽的什麼意思?」
  不要敷衍搪塞。「我有物理和化學學位。我上過M.I.T(麻省理工學院)。」
  「Mitt(拳擊手套)?」
  「是一所大學。」
  「好大學?」
  「非常好。」
  「這麼說你知道狗屁科學了?化學、物理,統統都知道?」
  他的問話方式和那兩個拉美裔人完全不同。那兩個人是逼著他說,約翰遜卻像是很感興趣的樣子。「對,知道一些。」
  接著大個子問:「那你知道怎麼造炸彈了?能造一個大炸彈把這該死的圍牆炸掉?」
  「我……」他的心又開始咚咚直跳,比先前跳得更厲害,「這個——」
  安特文·約翰遜大笑,「瞎說著玩兒哪!」
  「我——」
  「瞎說著玩兒。」
  「哦。」亞瑟笑了,心想他的心臟此刻就會爆裂,還是隨後爆裂。他沒有遺傳父親的全部基因,但是他的體內是不是有錯誤的心臟病遺傳信息?
  米克自言自語了一番,然後對自己的右胳膊肘產生了強烈的興趣,把它撓得通紅。
  約翰遜和亞瑟都注視著他。
  扭股兒……
  然後約翰遜說:「你。你。新澤西來的。讓我問你點兒事。」
  「當然可以。」
  「我媽,她很信教,你懂我的意思吧?她說過《聖經》裡的都是對的。我是說,所有的一切都和書裡寫的一模一樣。好,聽好了:我在想,恐龍在《聖經》的什麼地方?上帝創造男人、女人、大地、江河、驢、蛇和其他狗屁玩意兒。怎麼不說上帝創造了恐龍?我是說,我見過它們的骨骼,你知道。那麼它們就是真的。那他媽的到底什麼是事實,老兄?」
  亞瑟·萊姆看著米克,然後又看了看揳進牆裡的釘子。他的手心出汗了,他在想,不管在監獄裡發生什麼事,他早晚會被弄死,因為他站在科學家的道德立場上去反對智慧設計理論。
  他說:「假如地球只有6000歲,那將違背所有已知的科學定律,那些為世界上每個現代文明所公認的定律。那就像你能長出翅膀,從那邊的窗戶飛出去一樣。」
  對方皺皺眉。
  我完了。
  約翰遜目光灼灼地盯著他。然後他點點頭,「媽的懂了。也不是沒一點道理,6000年。操。」
  「我給你一個書名,你可以看看。作者叫理查德·道金斯,他——」
  「我才不想看他媽的破書。我就相信你說的,新澤西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