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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節

  這麼說來不是細菌。
  「微波爐能破壞跟蹤器?」她順著他的話問。
  「大部分都能破壞掉。還能破壞天線,但是現在天線都做得非常小,幾乎要用顯微鏡才能看到。」喬根森沉默了。她意識到他一邊專注地凝視著她,一邊考慮著什麼。他開口了:「你拿去吧。」
  「什麼?」
  「這本書。」他環顧四周,眼裡閃爍著狂熱的光芒,「裡面有答案,有我身上發生的一切的答案……拜託了!你是第一個沒有對我的故事翻白眼的人,也是唯一沒把我當成瘋子的人。」他往前挪了挪,「你和我一樣想抓住他。我敢說你什麼設備都有。什麼掃瞄顯微鏡、感應器……你能找到它的!它會幫你找到他!對,沒錯!」
  「這個,我不知道我們在尋找什麼。」
  他同情地點點頭,「哦,你不用告訴我。問題就在這兒。他們一直在改變數據。他們總是比我們提前一步。但是求你了……」
  他們……
  她接了書,考慮著是把它塞進塑料證據袋呢,還是貼上一張證據保管鏈的卡片。她想這在萊姆家裡會引起怎樣的奚落和嘲笑。或許還是拿著好。
  他探過身子,緊緊地握住了她的手說:「謝謝。」他又落淚了。
  「這麼說你要搬走了?」她問。
  他說他會搬走,並給了她下東區的一家短期住宿旅館的店名。「別寫下來。別告訴任何人。別在電話裡提我的名字。要知道,他們隨時都在聽……」
  「你要是想起了關於……上帝的任何事就給我打電話。」她遞給他一張名片。
  他記住了上面的信息,就把紙片撕成了兩半。他走進盥洗室,把其中的一半丟進馬桶,衝了下去。看到她露出好奇的神色,他解釋道:「另一半我過會兒再衝。把東西整個兒衝下去就像此地無銀三百兩一樣愚蠢。人們就是這麼傻。」
  他送她出了門。他靠得很近,髒衣服的臭味撲鼻而來。他眼眶發紅,一雙眼睛死死地盯著她。「警官,你聽我說。我知道你胯上別著一支大手槍。但是用來防備像他那樣的人,沒用。你必須接近他才能朝他開槍。可是他壓根兒就不會靠近。他能坐在某個黑暗的屋子裡,喝著一杯紅酒,就把你的生活搞得四分五裂。」喬根森看著她手裡的書,點點頭,「現在你拿了這本書,你也被感染了。」
  13
  我一直在查看新聞。現在獲取信息的快捷渠道可真多。我還沒聽說某個紅髮警官在布魯克林被一名同行的執法官槍殺的任何消息。
  但是至少他們害怕了。
  現在他們正焦躁不安。
  很好。憑什麼焦躁的只有我一個?
  我一邊走路一邊思考:這是怎麼發生的?這怎麼可能發生?
  這可不妙這可不妙這可……
  他們似乎對我的所作所為和我要加害的人瞭如指掌。
  還知道我當時就在去迪里昂家的路上。
  怎麼知道的?
  瀏覽數據,排列數據,分析數據。不行,我不知道他們怎麼辦到的。
  現在還不行。得再想想。
  我沒有足夠的信息。沒有必要的數據,我怎麼得出結論?怎麼可能?
  哦,放鬆,放鬆,我對自己說。16碼匆匆走過時,會散落數據,洩露各種各樣的信息。至少對聰明人,對善於推論的人來說是這樣。
  我沿著灰色的城市街道走來走去。星期天不再美好。被破壞了的、醜陋的一天。陽光刺眼而污濁。城市冷冰冰的,邊界線參差不齊。16碼面帶嘲諷,卑鄙而傲慢。
  我恨他們所有人!
  不過還是要埋著頭,裝作喜歡這一天。
  最重要的是,思考。認真分析。在遇到難題時,電腦是怎麼分析數據的?
  思考。現在的問題是,他們怎麼查出來的?
  一個街區,兩個街區,三個街區,四個……
  沒有答案。只有一個結論:他們很厲害。還有一個問題:他們究竟是誰?我猜是——
  我突然想到了一件可怕的事。千萬,別……我停下腳步,把背包翻了個遍。不,不,不,不見了!那張粘在證據袋上的便利貼,我扔掉所有的東西時,忘記把它撕掉了。我最喜歡的16碼:3694-8938-5330-2498,我的寵兒——人稱羅伯特·喬根森醫生。他想躲起來,我剛發現他的逃亡地,把它寫到了便利貼上。我居然忘了,把便條扔掉了,氣死我了!
  我恨我自己,恨所有的一切。我怎麼會這麼不小心?
  我想大喊,想尖叫。
  我的羅伯特3694!兩年來他一直是我的天竺鼠,我的人類試驗品。公共檔案,身份竊取,信用卡……
  不過,把他毀了才是最最重要的。亢奮的情慾,無以言表。就像可卡因或海洛因。選擇一個完全正常的人,一個幸福的居家男人,一個有同情心的好醫生,然後把他毀掉。
  唔,我不能冒險。我必須假設某個人會找到那張便條,給他打電話。他會逃跑的……我不得不放手。
  今天,還有些東西從我身邊帶走了。我無法描述這種感覺。是烈焰般的灼痛,是看不見的恐慌,是身體往下墜落,隨時都會與朦朧的大地相撞的感覺,但是……還……沒有。
  我跌跌撞撞地穿過成群的羚羊——這些16碼在休息日徜徉漫遊。我的快樂被摧毀了,舒適感消失了。就在幾個小時前,我還懷著好奇或帶著慾望注視著每一個人,現在我只想衝向某個人,從我的89把剃鬚刀裡掏出一把,把他的西紅柿皮一樣薄的嫩肉割開。
  我的一套克魯休斯兄弟剃鬚刀可能是仿照19世紀的款式製作的。超長的刀片,配有做工精良的鹿角手柄,是我收藏中的精品。
  「證據來了,梅爾。我們看看吧。」
  萊姆指的是在迪里昂·威廉斯家附近的垃圾箱裡搜集來的證據。
  「摩擦脊?」
  庫珀首先拿來檢查指紋的是那些塑料袋,外面的大袋裡裝著大概是522想捏造的證據,裡面的幾隻小袋裡裝著未乾的血液和一張血污的紙巾。但是塑料袋上沒有指紋,真讓人失望,因為塑料製品能很好地保存指紋(通常都很清晰,而不是隱約可見,不需要化學品或照明就能觀察到)。不過,庫珀還是發現這個不明嫌疑犯曾戴著棉布手套摸過塑料袋。作案經驗豐富的犯罪分子喜歡用棉布而不是乳膠手套,因為乳膠手套的手指內部能有效地保留兇手的指紋。
  梅爾·庫珀用各種顯影粉和多波段光源檢驗了其他證據,也沒有發現指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