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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節

  「邁克。我是奧美的客戶業務經理。我想我們是在……哦,對了,在戴維的國家食品攝影展上見過。我們在第二展館。我從那兒經過時遇見了你。他叫什麼來著?裡奇。你們的伙食承辦人比我們的好。」
  她露出了由衷的微笑,「哦,對。」她記得戴維、國家食品、裡奇和攝影館的伙食承辦人。可是,她記不得我,因為我根本就沒在場,也沒有叫邁克的人。但是她不會關心這個,因為邁克恰巧是她死去的父親的名字。
  「見到你真高興。」我咧開嘴,露出了最燦爛的笑容。那笑容表明,這真是一次美妙的邂逅。「你住在附近?」
  「格林威治村。你呢?」
  我朝格裡斯林斯基家一點頭,「那兒。」
  「哇,是LOFT公寓啊。真好。」
  我們問了彼此的工作。然後我眉頭一皺,「我最好進屋去。我是出來買檸檬的。」我把用作道具的檸檬舉起來說,「家裡來了幾個人。」這時我想到了一個絕妙的主意,「我不知道你有沒有別的計劃。我們正要吃一頓晚點的早午餐,你想加入嗎?」
  「哦,謝謝。不過我渾身是汗。」
  「來吧……我和女朋友參加了步行籌款活動,在外頭走了一整天。」這一招不錯,我想,而且完全是即興的,「出的汗比你還要多呢。相信我,一切都很隨意,也會很有趣的。有一個湯普森公司的高級客戶業務經理,還有幾個伯斯頓來的男孩子,很帥,但不是同性戀。」我故作傷心地聳聳肩,「而且,還有一個意想不到的演員。我可不告訴你他是誰。」
  「這個……」
  「別推辭了。你需要來一杯大都會雞尾酒。我們在攝影館時不是說過這是我們最喜歡的酒嗎?」
  LOFT是指那些由舊工廠或舊倉庫改造而成的、少有內牆隔斷的高挑開敞空間。
  「站到電網之外」以及隨後的「脫離電網」(off the grid)的含義是不使用電器、不上網、反潮流、反傳統。在該小說中指通過這種方式嚴守個人秘密,不洩露身份。
  6
  「墳墓」。
  其實,始建於19世紀的「墳墓」已經不能稱其為墳墓了。那座建築物早已蕩然無存,但是人們依然用這個名字稱呼下城的曼哈頓拘留中心。亞瑟·萊姆就呆在裡面。從被捕那天起,他的心臟就一直絕望地咚咚咚地跳著。
  不管這個地方是叫「墳墓」,還是簡稱MDC,或是伯納德·克裡克中心,對亞瑟來說,這裡就是人間地獄。
  絕對是地獄。
  除了像其他犯人一樣穿著橘色的連衣褲,他和他們就沒有相似之處了。這個身高5英尺11英吋,體重190磅,褐色頭髮,留著公司職員髮型的男人和在這裡等待審判的犯人們截然不同。不,他不是大塊頭,身上沒有刺青(他才知道這是文身的意思),沒有剃光頭,腦子不笨,既不是黑人,也不是拉丁美洲人。唯一與亞瑟相似的罪犯是被指控白領犯罪的商界人士,可是他們沒被監禁,審判後才有可能住進「墳墓」。不管犯了什麼罪,他們也不至於像亞瑟一樣要擔保200萬美元的保釋金。
  所以,從5月13日起,「墳墓」就成了他的家。這是他一生中最漫長、最痛苦難挨的日子。
  而且令人困惑。
  亞瑟也許見過那個指控是他殺的女人,可是他一點都記不起來。對,他是去過蘇荷區的畫廊,顯然她也在那兒看過畫。但是他不記得和她說過話。沒錯,他是喜歡哈維·普雷斯科特的畫。失業後,他迫不得已賣掉了那些油畫,心疼極了。但是為此去偷?去殺人?他們是不是瘋了?我看起來像殺人犯嗎?
  對他而言,這是一個不解之謎。像費馬定理一樣的數學證明,即使在得到解釋後,還是不懂。他的車裡有她的血跡?毫無疑問,他是被陷害了。甚至可能是警察有意栽贓的。
  在「墳墓」呆了10天後,辛普森的辯護似乎不那麼像科幻電影《迷離境界》了。
  為什麼?為什麼?為什麼?幕後者是誰?他想到了當初被普林斯頓大學解雇後,他一怒之下寫的那些信。其中一些很愚蠢、很瑣碎,還帶著威脅的口吻。本來嘛,學術圈裡不可靠的人很多。也許他們想報復一下他幹的臭事。還有班裡那個勾引他的女生。他對她說,不,他不想有婚外戀。她怒不可遏。
  致命的吸引……
  警方已經對她做了調查,確定她不是兇手。但是在證明她不在犯罪現場時,他們調查得夠不夠徹底?
  他環視了一下寬闊的公共場所,周圍有幾十個蹲監的(這是「囚犯」的內部用語)。起初,他們對他很好奇。得知他是因謀殺罪被捕時,他的聲望陡增;可是後來知道受害人既沒想偷他的毒品,也沒對他不忠時,他的聲望又一落千丈。在他們看來,出於以上兩個原因殺一個女人是可以接受的。
  後來,當他們明白他不過是一個因個人作風問題而陷於窘境的白人時,亞瑟的噩夢就開始了。
  推撞他,向他挑釁,搶他的牛奶盒——和在中學時的無異。性方面的事並不是外人想像的那樣,在這裡不是那樣。這兒的人都是新囚犯,大家暫時都能管住自己的老二。但是他的一幫新「朋友」對他打保票說,一旦在像阿提卡這樣的監獄呆上很長一段時間,尤其是得到1/4磅的大漢堡,即被判25年監禁的話,他就熬不住了。
  他已經四次被人一拳打在臉上,兩次被絆倒,還有一次被精神變態的阿奎拉·桑切斯摔倒在地。桑切斯的臉上淌著汗,大聲嚷嚷著夾雜著西班牙文的英語,直到幾個獄警看煩了,把他拉開才算完。
  亞瑟尿濕了兩回褲子,嘔吐了十幾次。他是個毛蟲、廢物,不值得搭理。
  直到後來。
  他的心怦怦地跳個不停,他覺得它隨時都會裂成兩半,就像他的父親亨利·萊姆死前一樣。當然,那位著名的教授不是在像「墳墓」這樣不光彩的地方去世的,而是在伊利諾伊州海德公園的大教堂人行道上,那裡莊嚴宏偉,和他的身份相當。
  這是怎麼發生的?目擊者和證據……毫無道理。
  「萊姆先生,接受辯訴吧。」助理檢察官說過,「我建議你接受。」
  他的律師也說:「亞瑟,我清楚其中的底細,就像看GPS地圖一樣。我知道事情會朝哪個方向發展。我不想刺激你,奧爾巴尼不會把死刑寫進法律來挽救它。不好意思,玩笑開得不好。但是你還是會被判25年。我能給你爭取15年。努力爭取吧。」
  「可那我沒殺人。」
  「啊哈。亞瑟,這對任何人都沒太大的意義。」
  「可那不是我幹的。」
  「啊哈。」
  「不,我不接受辯訴。陪審團會明白的。他們會瞭解我。他們會知道我沒殺人。」
  沉默。然後他說:「那好。」其實並不好。顯然他被惹惱了,儘管他已經睡了601個小時——那一筆錢他從哪兒弄呢?他——
  這時,亞瑟突然抬起頭,看到兩個拉美裔的囚犯正在打量他。他倆注視著他,面無表情,既不友好,不帶挑釁,也不兇惡,似乎很好奇。
  他們朝他走來時,他考慮著是該站起來還是原地不動。
  不要動。
  目光向下。
  他目光向下。其中一個站到他的面前,一雙磨破的跑鞋就在亞瑟的視線範圍內。
  另一個繞到他的背後。
  他死定了。亞瑟·萊姆很清楚。要打就快點,打完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