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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節

  「是的。」老人終於說話了。
  何人很高興,連忙又問:「您說那些螞蟻在幹什麼哪?是在搬家嗎?」
  「不是。」
  「那它們怎麼上下跑個不停啊?」
  「沒有任何目標,也沒有任何意義。」
  「那它們一定是在鍛煉身體吧?就像咱們人一樣,吃飽了就要用一定方式來消耗體內的能量。您看,這公園裡就有不少人在跑步呢。」
  「我希望這些螞蟻是在鍛煉身體,那畢竟是對它們有益的事情。但是,我恐怕它們只是在盲目地跟隨或者服從。那就是非常可悲的事情了。」
  「跟隨?跟隨什麼?」
  「跟隨它們的首領啊。你看那只領頭的大螞蟻。其實別的螞蟻都是在跟著它奔跑。」
  何人仔細觀察了一會兒,果然看明白了。雖然這些螞蟻有上有下,但是實際上都是在按照那只領頭大螞蟻的路線奔跑,而且是一絲不苟,即使是落在後面的螞蟻也絕不偷懶。他情不自禁地說:「您別說,還真挺有意思的!這就像我們在學校上體育課時跟著老師跑步的情景差不多。不過,我們那時候可沒有螞蟻這麼認真,落在後面的同學經常搞些小迂迴,抄個近道什麼的。」
  「那還好。最可怕的是沒有個人的思想和意志,就知道盲目地跟隨和服從。你看,如果那隻大螞蟻確實想帶領大家鍛煉身體,這些螞蟻還算有福氣。如果那隻大螞蟻發了瘋,到處亂跑,別的螞蟻也都跟著發瘋,那就是螞蟻的悲劇了。你明白我的意思嗎?」
  「明白,明白。我覺得您的話很有哲理。不僅螞蟻是這樣,其實咱們人類也是這樣。咱們中國的『文化大革命』不就是很好的例子嘛!您說對吧?」
  老人沒有回答,繼續看樹幹上的螞蟻。
  「那個時候,我的年齡還小。楊先生,您那個時候在國內嗎?」
  「……」
  何人看楊先生不愛談「文化大革命」的事情,就換了個話題。「楊先生,您對宗教感興趣嗎?我覺得,您剛才講的話用在宗教上也挺合適,至少對有些宗教來說是這樣。比如說那些狂熱的教派吧,什麼組織集體自殺啦,什麼預言世界末日啦。要我說,盲目跟隨宗教首領的教徒也怪可憐的。楊先生,您信教嗎?」
  「……」
  何人本來以為宗教是老人感興趣的話題,但是他仍然沒有回答。何人又試圖尋找其他話題,然而,楊先生一直沒有再說話,也沒有再看他,似乎這世界上唯一能夠讓他感興趣的東西就是螞蟻。
  何人無話可說了,內心感到有些尷尬。他回頭看了看坐在旁邊草坪上和長椅上的外國人。他們都沒有注意到他的感覺,大概因為他們都聽不懂他的語言,或者他們根本就無心去注意別人的事情。
  這時,一隻鴿子叼著一個蘋果核飛到旁邊的草坪上,認真地啄食。接著,一隻麻雀飛了過來,圍著鴿子繞了一圈,大膽地跳過去,要與鴿子爭食。鴿子不客氣地撲上去,啄了麻雀一口,麻雀便慌忙地逃走了。
  何人看出楊先生沒有繼續交談的興趣,便知趣地起身告辭了。
  回到小屋,何人的思緒仍不能擺脫那位老人。職業已經使他養成了觀察人和研究人的習慣。他在心中自問,老人是幹什麼的?是來法國經商的嗎?看來不像。他的氣質不像商人,倒有學者風度。那麼,他是來此工作或教書的嗎?也不像。他怎麼能這麼悠閒呢?而且他衣著高雅,看上去是個有錢人。那麼,他是從香港或台灣來此養老的富翁嗎?也不像。聽他說普通話的口音,他應該是大陸人,還可能是北京人。那麼,他會不會是因為政治原因而流落他鄉的呢?何人想起了那些在1989年以後逃到西方的「民主鬥士」。
  何人喜歡給別人設下謎團,讓別人思考,也喜歡開動腦筋去解開別人留下的謎團。這是他的職業和愛好所決定的。他決心解開這位老先生身上的謎團。
  第14章 怪癖的教授
  第二天上午,何人改變了工作方式,放下手中的筆,找出那本關於證據學的書,坐在窗前認真閱讀。然而,書中的內容比他想像得更為深奧,或者說更為枯燥。他看得很吃力,總是不得要領。他告訴自己萬事開頭難,只要看進去就好了。但是在讀了幾十頁之後,他仍然覺得大腦中一片空白,似乎什麼都沒有看到,或者說什麼都沒有記住。
  也許,這不是書的問題。也許,他根本就不應該到書中尋找感覺,而應該到外面的生活中去開拓思路。然而,在陌生的環境中,他不知道自己究竟應該到什麼地方去尋找想要的東西。於是,他感到一陣悵惘。
  午飯後,何人睡了一覺。工作不見成效,睡覺的效率倒是挺高。他寬慰著自己。起來後,他別無選擇地坐在桌前閱讀了一陣,然後拿著那本書走出旅館,來到佐敦公園。
  何人沿著小路走上山坡,果然在那個長椅上又見到熟悉的身影。他走過去,向楊先生問好。楊先生依然像往常那樣用最簡潔的語言回答他的問候,然後面無表情地目視前方。他坐到旁邊,打開手中的書,心不在焉地閱讀起來。
  突然,這位從不主動說話的楊先生問道:「何先生,你看的是什麼書?」
  何人愣了一下,有些喜出望外,連忙把書合上,遞了過去。「是關於證據學的書。」
  楊先生掃了一眼書的封面,又問:「你對證據學很感興趣?」
  「談不上很感興趣,只是想學習學習,因為我現在需要這方面的知識。」
  「你還看過其他關於證據學的書嗎?」
  「沒有,這是第一本,而且才看了幾章。」
  「那還好。我告訴你,這本書不值一讀。」
  「為什麼?」
  「因為編這本書的人自己都沒弄清楚什麼是證據。」楊先生看了一眼書籤的位置,「既然你已經看了不少內容,那我問你一個基本問題:什麼是證據?」
  何人暗自慶幸,他終於找到了能讓楊先生感興趣的話題,連忙說:「我看過證據的概念那一節,但是沒記住。」說著,他打開書,翻找著。
  「算啦,別找了。那書上說,證據就是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事實。」
  「對對,書上就是這麼說的,我想起來了。」
  「你覺得怎麼樣?」
  「概括得挺準確。」
  「什麼挺準確?狗屁不通!」楊先生有些激動,「其實,證據就是證明的根據。老百姓都是這麼理解的。詞典上也是這麼解釋的。但是有人非要把問題複雜化,以顯示他們有學問。你明白我的意思嗎?」
  「我不太明白。」何人說的是老實話。
  「我告訴你,按照這本書中的定義,證據就是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事實。作者覺得僅僅強調證據是『事實』還不夠勁兒,還要強調其證明的必須是案件的真實情況。一句話,不屬實的東西都不是證據!你明白我的意思嗎?」
  「這話不是挺有道理嗎?」何人並非故意和楊先生抬槓。
  「狗屁道理!我告訴你,證據一詞本身並沒有真假善惡的價值取向。真的可以成為證據,假的也可以成為證據。好人可以使用證據,壞人也可以使用證據。我告訴你,無論你要證明的是什麼,也無論你證明的根據是什麼,只要你能用甲來證明乙的存在,甲就是證據。你明白我的意思嗎?」楊先生習慣地用左手捋著長長的鬍鬚。
  「這個……」何人的思維沒能跟上楊先生講話的速度,但知道這句問話只是個口頭語。
  「這個定義的根源是刑訴法的規定,可刑訴法的規定本身就是有問題的,是自相矛盾的。我告訴你,《刑事訴訟法》第42條第一款規定『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一切事實都是證據』;第二款列舉了7種證據;第三款又說,『以上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這話是自相矛盾的。你明白我的意思嗎?既然不屬實的東西都不是證據,那還有什麼必要去『查證屬實』呢?你已經肯定是事實的東西卻還要讓人去審查它是不是事實。你有病啊?這就好像讓人去審查一隻狗是不是狗一樣荒唐!你明白我的意思嗎?」
  楊先生說得慷慨激昂。旁邊的幾個法國人莫名其妙地看著他們。何人忙說:「楊先生,您別激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