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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節

  「那時候我不在她身邊。」
  「那你去哪裡了?」
  「在芝加哥參加一個小兒科研討會。我回到家,她才告訴我這些事。」
  「過了多久告訴你的?」
  「你的意思是車禍之後嗎?」
  「是的,車禍之後。」
  「不曉得,大概兩三天吧。」
  「那時候你們已經結婚了嗎?」
  「結婚才幾個月。」
  「她為什麼沒有馬上告訴你車禍的事情?」
  「她馬上就告訴我了。我是說,我一回家[http://www.fval.cn福/哇/小說下/載站]她就告訴我了。我猜,她是不想我擔心。」
  「我懂了。」卡森說,眼睛卻看著斯通。兩人並不掩飾他們對我的說法的懷疑,「那麼,這些照片是你拍的嗎?」
  「不是。」我說,但一說出口我就後悔了。兩人再次交換眼神,開始目露凶光。卡森斜著腦袋靠過來。
  「你見過這些照片嗎?」
  我不作回答,他們也沉默著。我反覆推敲問題。當然沒有,但是,照片哪裡來的?為什麼我不知道還有這些照片?照片是誰拍的?我抬頭看著黑白兩位警探的臉,那是兩張深不可測的臉。
  這實在太奇怪了。仔細一想,我們生命中最重要的知識也許都是從電視上學的。我們對刑偵審訊、米蘭達權利、自證己罪、交互詰問、證人名單以及陪審團制度的瞭解多半都來自《霹靂警探》、《法網游龍》等電視劇集。如果現在丟把槍給你,要你扣下扳機,你一定會照著電視上演的那麼做。如果我要你注意某人的行蹤,你也就馬上知道其中的暗示,因為早在《偵探曼尼》和《夏威夷之虎》中你已經看到過這樣的情節。
  我抬起頭看著他們兩個,一出口就是標準台詞:「我是犯罪嫌疑人嗎?」
  「什麼嫌疑人?」
  「隨便你怎麼說都行。」我說,「你們懷疑我犯了什麼罪嗎?」
  「醫生,你的問題問得太含糊了。」
  這個答案也是不清不楚的,我不喜歡這樣的感覺,於是另一句電視劇裡學來的標準台詞派上了用場。
  「我要求見我的律師。」我說。
  
  第10章
  
  我哪有自己的律師啊?誰有啊?我到走廊打電話給莎娜簡單說明了一下情況。她當機立斷。
  「我認識人。」莎娜說,「你在那兒等著,別輕舉妄動。」
  於是,我就在會議室等著。卡森和斯通也只好耐著性子陪我等著,兩人不時地輕聲說話。半小時過去了,沉默,讓人不知所措。我知道這正是他們的目的。但我還是控制不住自己,畢竟我是無辜的,只要說話時小心謹慎一點,應該不會捅什麼簍子。
  「我太太的屍體上有K烙印。」我對他們說。
  兩人不約而同地抬頭看我。
  「什麼?」卡森伸長脖子看著我,說,「你在和我們說話嗎?」
  「我太太的屍體上有K字母的烙印。」我重複道,「我被人打昏,送進了醫院。你們不應該懷疑我……」我說到一半,趕緊打住。
  「懷疑你什麼?」卡森問。
  話說到這裡,我只能繼續:「你們不能懷疑她的死和我有關。」
  此時,門正好打開,一位我在電視上見過的女人走進來。卡森一看到她,往後一跳。我隱約聽到斯通咕噥:「媽的。」
  海斯特·科林斯戴連開場白都免了,直接就說:「我的委託人不是說要找律師嗎?」
  多虧了莎娜。我不認識海斯特·科林斯戴,但她在脫口秀節目中擔任法律專家,還在法庭電視台主持一個叫「科林斯戴興師問罪」的節目,在節目中海斯特·科林斯戴機智應對,不留情面,經常把來賓弄得狼狽不堪。她本人有一種獨特的氣勢,那眼神就好像她是飢腸轆轆的老虎,而對方卻正是瘸腿跑不開的羚羊。
  「沒錯。」卡森回應。
  「可是我開始看見你們正在詢問我的當事人?」
  「是你的當事人先找我們說話的。」
  「好的,我明白了。」她利落地打開公文包,拿出紙筆,往桌子上一放,「寫下你的名字。」
  「嗯?」
  「帥哥,我說寫下你的名字。知道你自己的名字怎麼寫吧?」
  雖然只是耍耍嘴皮子,但科林斯戴還是不依不饒。
  「知道。」卡森說。
  「當然知道。」斯通的回答。
  「很好,寫下來吧。我想,我要在節目上揭發你們怎麼踐踏我的當事人的基本權利時,應該清楚地說出你們倆的名字才行。麻煩你們寫得工整一點。」
  她的眼光終於落在我的身上,「我們走吧。」
  「等一下,」卡森說,「我們還想問你的當事人幾個問題。」
  「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