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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節

  「晚安,小姐。」我以低沉、慵懶的口氣說,那是一種街頭粗漢,像是小販和修路工人向過路小姐打招呼的方式。我不知道當時為什麼要模仿他們。
  那女孩又抽動了一下,張開嘴,好像要給我某種生氣的答覆,然而就在那時,她的朋友過來窗口。她戴著一頂帽子,正拉上手套。她說:「我們該走了,弗洛倫斯。」——那名字在半暗不明的情況下聽起來十分浪漫。「該是孩子們上床睡覺的時候,梅森先生說會陪我們走到王十子區。」
  那女孩並未往我這裡多看一眼,迅速進入屋裡。她親吻小孩,和母親握手,並有禮地告辭。我從陽台看到她、她朋友和陪同的梅森先生,離開對面的房子走向格雷客棧路。我以為她可能會回頭看我是否在看她,但她沒有,我為何要在意?當燈光終於照在她臉上時,我發覺她一點都不漂亮。
  七
  要不是在大約兩周後再度看見她,我可能會徹底忘了她——不過這一次見面是在白天,而非黑夜。
  那又是個溫暖的日子,我起得很早。彌爾恩太太和葛麗絲外出拜訪別人,我無事可做,只好自己找樂子。在錢用完以前,我買了幾件美麗的衣服,今天穿的正是其中一件新衣。我也戴上了之前的髮辮,在黑稻草帽緣的陰影下,髮辮看起來非常真實自然。我決定前往倫敦的公園——我想先去海德公園,或許再去肯辛頓花園。我知道沿途的男人會找我麻煩,但公園裡全是女人——推著嬰兒車的女僕、帶著小孩的保母、在草地上吃午餐的女店員。我確定這些女人中的任何一位,都可能被一位面帶微笑,穿美麗裙裝的女孩攀談。而我今天有個怪念頭——一個相當難以理解的怪念頭——想要女人陪伴。
  雖然之前只是約略見過,我還是馬上認出她。我剛走出屋子,在最低一階的台階上徘徊,邊打哈欠邊揉眼睛時,她剛好從格林街另一邊的走道走進日光下,在我左邊一點點的距離,她穿著一件芥色外套和裙子——就是這個被陽光照得發亮的顏色,使我注意到她。和我一樣,她停了下來,她手裡拿著一張紙,似乎正在參考紙上的內容。走道通往住宅區,我猜她要拜訪之前辦喬遷宴的那戶人家。我隨意想像她會走哪條路,倘若她朝王十字區走去,我就不會再見到她。
  她將那張紙放進斜背的小皮包裡,朝她的左方向我走來。我站著不動,與之前一樣觀察她。她緩緩向我走來,直到彼此之間只有一條路寬的距離。我瞧見她瞥了我一下又別開視線,她似乎感受到我目光中的堅持,又看了過來。我微笑著,她放慢腳步,有些不安地回以微笑,但我看得出來她根本不知道我是誰。我不能讓時間就這麼過去。當我的目光仍舊停留在她友善、疑問的眼神上時,我伸手拿起帽子,以和之前一樣低沉的音調說:「早。」
  她同樣嚇了一跳,往上看我頭上的陽台。她臉紅了。「哦!那天晚上就是你——是不是?」
  我再次微笑,微微鞠躬。我的襯衣發出聲音,穿女裝向女士獻慇勤根本就不對,我忽然害怕她不把我當成無禮的偷窺狂,反將我當成呆子。當我再次望向她的眼眸時,她臉上的紅暈已褪,表情既非輕視,也非困窘,而是帶著些許玩味。她歪著頭。
  一輛篷車從我們之間經過,接著是一輛載貨車。這次當我對她舉帽行禮時,心裡只含糊想著要解釋之前的誤會,或許,甚至讓她開心微笑。不過當街道再次變得空曠時,她站在對面,似乎想要我過去。我穿越街道站在她身邊,「假如那天晚上嚇著你,請你見諒。」她似乎對於那天的回憶感到尷尬,不過卻笑了。
  她一派平靜地說:「你沒嚇到我,只是讓我吃驚。要是我知道你是女人——哦!」她的臉又紅了——原因或許和之前相同,但我不確定。她別開視線,我們陷入一陣沉默。
  「你的樂師朋友呢?」我說,假裝拿著曼陀林彈幾下。
  她微笑著說:「德比小姐回事務所去了。我從事慈善工作,幫無家可歸的家庭找房子住。」她說話帶著東區的腔調,聲音低沉而略帶喘息。「我們一直試著讓人搬來這個區域,那天晚上你看到的是第一個搬來這裡的家庭——對我們來說是個小成功,我們只是小事業,德比小姐認為我們該慶祝一下。」
  「哦,是嗎?她彈得很棒,你應該叫她常來這裡表演。」
  「你住在那裡,對不對?」她朝彌爾恩太太的房子點頭。
  「是的,我喜歡坐在外面的陽台上……」
  她抬起手,撥走軟帽下的一圈頭髮。「而且總穿長褲?」她問我,我眨起眼睛。
  「只是偶爾。」
  「但總是看著女人,讓她們嚇一跳?」
  我眨了兩三次眼睛,「我沒想過那麼做,直到看見你。」這是實話,她卻哈哈大笑,好像在說:「哦,是啊。」那場大笑和引發大笑的對話令人心神不寧。我更仔細觀察她,一如我那天晚上看見的,她不是你會認定的美女。她的腰很粗,幾近壯碩,臉頰很寬,下巴的線條則很堅毅。她的牙齒很平整,卻稱不上潔白;她的眼眸是淡褐色的,睫毛不長,她的雙手卻很優雅。她的頭髮是我們女孩都不希望有的那種髮質,儘管她將頭髮在頸上綁成發卷,卷髮還是紛紛散落,在她臉上糾結。如果從後面打光,看起來像是赤褐色的頭髮,但更正確地來說,應該是棕色的。
  我確定自己喜歡她不漂亮的事實。儘管對於我奇怪的行為,她的鎮定中有些非常吸引人的特質——彷彿女人一直都穿男人的長褲,時常在陽台上和女人纏綿,她早巳習慣,認為這不過是淘氣的舉動——我並未在她身上看到任何曾在別的女孩身上認出的把戲,或是把自己隱藏起來的企圖。顯然沒人在看過她以後,會嗤之以鼻地大叫陽剛女!就算是這樣,我還是再度感到高興。我已經不干交心和親吻的事,這些日子以來我都在做另一種事!
  然而這次,結交一位——朋友,會使我傷心嗎?
  我說:「聽著,你想和我一起去公園嗎?我正要往那裡去。」她露出微笑,卻搖頭拒絕,「我正在工作,我不能去。」
  「現在太熱了,不適合工作。」
  「工作一定要完成,我得去拜訪舊街——有位德比小姐認識的女士可能會提供我們房間。我真的該走了。」她皺眉看著一支用緞帶掛在胸前,像獎牌一樣的小表。
  「你不能傳話給德比小姐,讓她自己去?這對你來說太辛苦了。我敢說她一定正蹺腳坐在事務所裡,彈著曼陀林,你卻在大太陽下到處奔波。你至少需要來點冰淇淋,肯辛頓花園有位意大利女士,她賣的冰是全倫敦最好的,她還算我半價……」
  她又微笑了,「我不行。況且,那些貧苦人家該怎麼辦?」
  我一點也不在乎那些人,但我突然在意不能失去她。我說:「那我得在下次你來格林街的時候,才能再見到你。那是什麼時候?」「啊,你知道嗎,我不會再來了。我過幾天就要離職,去史特拉福1幫忙經營寄宿旅社。這對我來說比較好,因為離我住的地方比較近,而且我認識當地居民,之後大多數時間我都會待在東部……」
  1史特拉福,位於倫敦西北方,為莎士比亞出生地。
  「喔,那以後你再也不進城?」我說。
  她猶豫不決,然後說:「我有時晚上會進城。我會去劇院,或去雅典堂聽講。你可以和我一起去……」
  現在我只以男妓的身份前往劇院,我再也不會坐在舞台前的絲絨座位上,即使是為了她。我說:「雅典堂?我知道這個地方。可是聽講——你指的是什麼?教會的東西嗎?」
  「政治的東西。你知道,就是階級議題、愛爾蘭議題……」
  我心中一陣沉重。「女人議題。」
  「正是。那裡有講師、有讀書會,還有辯論。看看這裡。」她將手伸進小皮包,掏出一本藍色的小冊子給我。上面寫著雅典堂社會演講系列,女人和勞動:主講人——我忘了他的名字——下面是一些介紹文字以及日期,正是四五天後。
  我以含糊不清的聲音說:「老天!」
  她抬頭拿回小冊子,「你可能還是比較喜歡肯辛頓花園的冰淇淋車……」她的言詞間有一絲放棄的跡象,我發現那令我無法忍受。我隨即說:「老天,當然不是,這看起來很棒!」但我補充,假如雅典堂真的沒賣冰,我想我們得先吃些點心再去。我聽說王十字區的爵德街口有間小酒館,後面有女性專用的包廂,而晚餐物美價廉。演講七點開始,她可以提前和我在那裡會面嗎?比方說,六點整?我說——因為我想那會使她高興——我需要一些有關女人議題的指引。
  她對此發出哼的一聲,給了我一個理解的眼神,雖然我並不清楚,她理解的是什麼。不過,她同意和我見面,並警告我不能失約。我伸出手說絕不可能,有一會兒,我感到她戴著灰色亞麻手套的手指,堅定而溫暖地緊扣著我的手。
  彼此道別後,我才發現沒互報姓名,但那時她已經轉進格林街的街角離去。不過,我已從那天晚上的邂逅中,悄悄得知她浪漫的名字。我還知道自己一周內就會再見到她。
  
第10章
  一
  那一周的天氣變得更暖和,我對此已感到厭煩。整個倫敦都希望能脫離這種天氣,到了星期四晚上,天氣終於變了,人們全都舒服地走在街上。
  我也是其中的一分子。有幾乎兩天的時間,我都熱得昏沉沉地關在屋裡,和彌爾恩太太、葛麗絲在陰涼的客廳不斷喝梓檬汁,或是打開窗戶,拉上窗簾,裸身趴在床上。現在有涼爽的夜晚,可以自在地在華麗的西區街道上閒逛,對我來說就像磁鐵般吸引我。我的錢包幾乎空了,我得想辦法張羅明天和弗洛倫斯共進晚餐的錢,因此我想必須當機立斷。我洗了澡,用發油將頭髮梳得又貼又亮,換上最喜歡的服裝——衛兵制服,加上黃銅紐扣和褲邊飾條,以及猩紅色外套和雅致小帽。
  我沒這麼盛裝打扮過。制服的星等和鞋扣雖然對我來說毫無意義,不過我有點害怕,某天哪位真正的軍人認出它們,要我向他的軍團報到。不然就是某種緊急情況發生,例如當我正在白金漢宮前閒晃時,女王突然遇刺,我因而被徵召執行不可能辦到的勤務。不過這也是套幸運制服,把我帶到伯靈頓拱廊的那位大膽紳士面前,他的親吻證明這一切都是命中注定,這套制服也使我第一次和彌爾恩太立會面時得以過關。我想:就算今晚它只為我賺進一枚金鎊,我也滿足。
  然而那晚的城市有種奇特的氣息,似乎和我挑的服裝連成一氣。空氣很涼爽,而且異常清澈,連街上的色彩也是——塗上口紅的朱唇、藍色的廣告夾板、賣花姑娘花盤裡淡紫色、綠色和黃色的花朵——似乎都跳脫了先前的低迷氛圍,整座城市彷彿是一張巨大的地毯,上面有只巨手拿撣子拍打,使再度發出光彩:在這種氣氛之下,我感到即使是格林街的人們,也會像我一樣,穿上最好的衣服。光鮮亮麗的女孩成群結隊走在人行道上,或和她們戴圓頂高帽的情人坐在台階或長凳上調情。男孩站在酒館門前喝酒,塗抹發油的頭髮在煤氣燈下像絲綢一樣閃閃發光。月亮低垂於蘇活區的建築物頂端,猶如中國燈籠般又圓又亮,旁邊還有一兩顆星星不懷好意地閃爍。
  我穿著一身紅色的制服,散步逛過這一切。可是到了十一點,街上的人群逐漸稀少,我卻一點好運也沒交上。有幾位紳士似乎中意我的相貌,一位粗獷的男人一直跟蹤我,從皮卡迪利跟到七晷場,然後又跟回來。不過那些紳士最後都被其他人搭上,而那名粗獷的男人不是我喜歡的對象。我在一間有兩個出口的廁所把他甩開。
  後來差點有一次機會,當時我在聖詹姆斯廣場的一根燈柱旁閒晃。一輛馬車緩緩經過,停下後便像我一樣在此徘徊。沒人出來,也沒人進去:車伕用衣領遮臉,目光始終沒有離開馬匹——不過黑暗車廂窗戶上的窗簾有些動靜,我知道裡面有人在仔細觀察我。
  我漫步了一會兒,還點了根煙:基於明顯的理由,我不做在車上的生意:我從萊斯特廣場那裡的朋友得知,車上的紳土都愛頤指氣使:他們出手大方,要求也多:口交、上床——有時甚至會在旅館裡進行。儘管如此,我並不介意炫耀,車裡裡的那位紳士也許曾在某次步行時記住我。我在廣場邊緣散步十分鐘,偶爾伸手搔抓鼠蹊部——因為配合當晚特別活躍的心情,我在內褲裡塞入一條捲起的絲巾,而非之前使用的手帕或手套,絲巾質地光滑,不斷摩擦著我的大腿:不過我認為,這種舉動應該不會引起遠方觀望的紳士不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