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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3節

  真愛,是不需要條件和理由的。就只是自然而然地產生,然後,能夠永遠牽動著人的心靈,無法被抹滅。
  在見到子夜的一瞬間,李隱就已經徹底愛上了她。
  沒有什麼理由。
  就算她不開口,沒有和她交流過,以前也不認識她,這都無所謂。對於李隱而言,和她雙目相對的瞬間,他的靈魂就被子夜俘獲了。
  接下來,和子夜短短數日的相處,她的所有,都牽動著李隱的內心。
  那個時候,李隱就已經明白了。然後,他告訴自己……
  這個女人,是我要用盡一生去愛的人。
  即使我的人生變得毫無意義,就算這個公寓會把我逼入恐怖的絕境,就算我的生命會沒有辦法支持到離開這個公寓……
  至少,在那以前,我,會為了愛她而活。
第十一卷 信 第七章 進入月影,日冕館
  空明山,是一座風景宜人,鳥語花香的旅遊勝地。
  通過了環形山路,眼前,出現了兩座華麗的房子。
  月影館,日冕館。
  兩座館分別都被金黃色的外牆覆蓋,都是典型的西式建築,房屋本身佔地面積其實並不大,但是很古典雅致,給人一種猶如回到幾個世紀前的感覺。
  月影館的屋頂,有些傾斜,而日冕館的屋頂則是近似於圓形。不知道館的命名是否與此有關。不過,這和來此執行血字指示的住戶而言,是毫無意義的。
  反正,靠著網上查到的資料照片,反覆核對後,很快確定哪一座是月影館,哪一座是日冕館。
  「好了,終於到了。」李隱遙看著遠處的那座館,說:「既然確定了位置,先到山腳下去吧,晚上再過來。」
  當初夏淵的前車之鑒擺在那裡,目前血字規定時間還沒開始,所以還是距離遠一點好。否則要是死了,豈不是很冤枉。
  預先到這裡,也是為了確定能夠找到。
  遠遠看著那月影館和日冕館,想著裡面有著兩個存在於地下,二十年一直寫著寄不出去的信的鬼魂們,就感覺很是心悸。
  根據血字的規定,信可以不寄給另一個鬼,但是鬼寫好要送出的信。而鬼寄出信就一定要收到回信,這也是可以肯定的。
  當時針對原文,子夜曾經提出:「血字的原文是說,『住戶不能拒絕鬼魂寫好送出的信』,那麼,『寫好』和『送出』就是很重要的兩點了。必須是『寫好』,同時『送出』。」
  「送出」,當然不是指送到對麵館的鬼手上,而是是說送出到外面去。
  可能是丟出地下室,也可能……是走到上面來將信丟給他們。那時候,必須接受信。而住戶接受了信以後,就必須要讓鬼收到回信。
  無論如何,接受信指的是什麼呢?自然就是,將信「拿」到手中。接著是毀掉信還是偽造信都隨便住戶了。但必須要有一個住戶「拿」信。然後,「拿」了信的同時,也就意味著住戶接受了信,必須要讓鬼收到回信。
  「有沒有辦法不接受信呢?通過血字的漏洞什麼的……」子夜當時提出了這個觀點。
  而就這一點,昨天晚上李隱和她也討論了很久,結果發現,這是不可能的。
  因為,血字的內容太模糊了。
  因為「寫好送出」,有太多的定義存在。無論鬼採用什麼辦法將信送出,住戶都必須接受。接受了就必須回信。
  不管怎麼去混淆「送出」和「接受」的定義,這是必須要完成的行為,而完成這一行為後,就必須要有「回信」。沒有任何辦法可以不接受信,即使能夠鑽得了空子,影子的詛咒也可能會啟動。影子的詛咒和鬼魂不同,是無論如何也沒有辦法解除的。
  三小時內,必須接受鬼魂寫好送出的信,然後必須給鬼魂回信。回信的內容允許偽造,但是,必須要寫。
  「公寓並沒有說,我們按時送信,鬼就不會傷害我們。」在走到山腳下的過程中,李隱對另外五人說道:「而且鬼魂可能也不止兩個。大家一定要做好心理準備,無論如何,都不可以放棄警惕心。」
  「真的沒辦法不接受信嗎?」白羽還是很不甘心地說:「假如不接受信就可以沒有回信……」
  「無論我們以什麼方式『不接受』信,都會違背血字指示。我們就是被公寓指定的『郵差』,不,甚至可以說是『郵筒』。鬼一旦把信投到我們這些『郵筒』中,就必須接受,不可能把信吐出來。總之,接受信是必須的,回信也是必須的。除非我們能讓鬼不寫信,不將信交付給我們,但這是不可能的。我們不可能影響鬼的行動,也不能離開別館。」
  這也就是血字的可怕之處。
  必須接受,而一旦接受會必須回信。這就等於是說,鬼寫好了信送出,就必須要回信!
  「不過,真的必須要偽造信嗎?」一直很沉默的封煜顯說話了:「偽造信太危險了吧。首先筆跡能夠順利模仿嗎?」
  「筆跡的話,我可以模仿。」上官眠忽然說話了:「只要我看過一次,筆跡就能夠模仿出來。」
  上官眠昔日作為「黑色禁地」培養的精英殺手,自然也進行了許多訓練,比如偽裝成各種儀態的人,解開密碼,偽造人的筆跡和印章,她都很輕易地學會了。她偽造的筆跡可以說是惟妙惟肖,真假難辨。無論再特殊的筆跡,都能夠輕鬆加以模仿。
  「真的?」李隱有些意外,於是他從身上取出了一本筆記本,然後拿出水筆,翻開筆記本,在上面寫上了一段文字。那是李白的《靜夜思》,隨後交給上官眠,說:「你能試著模仿我的筆跡嗎?你也寫一首《靜夜思》出來看一下。」
  上官眠拿過筆跡本,仔細看了一會,大概過了五分鐘左右,她拿起水筆,在筆記本另外一頁,開始寫下「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
  當她寫下那個「床」字,李隱就驚歎起來。字跡果真完全一樣!
  當她把「低頭思故鄉」的「鄉」字寫完後,又將筆記本遞給李隱,說:「可以了。」
  接過筆記本一看,大家都圍攏了上來。每個人都極為訝異,不敢相信地看著上官眠。
  「這……這筆跡,」封煜顯看著兩首詩,驚歎道:「完全一樣!就是複印出來的也頂多如此了!」
  李隱也是讚歎不已。同時,看向上官眠的眼神就更多了一分戒備。
  她……到底是誰?一般人能做到這種事情嗎?不到五分鐘就如此完美地模仿了自己的筆跡!
  「但是……」封煜顯又說:「我們這裡呢?讓上官眠小姐寫回信送過來嗎?我感覺讓上官小姐寫回信是最合適的,不是嗎?」
  此時,李隱內心擔憂的事情,卻是不如何偽造信。公寓允許偽造信,想必不會弄出很難模仿的筆跡。
  問題在於,不斷發展下去後,兩個別館的住戶,有可能逐漸產生異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