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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節

  「沒事的啦,」辰振興安慰他說:「樓長說過,公寓總會給我們留條生路的。」
  就這樣……終於,中午十二點到了!
第三卷 找到你了 第二章 血字指示的真正含義
  當十二點一到,捉迷藏正式宣告開始了。根據規則,作為「鬼」的司辰則是閉上眼睛,背對著他們數數,等數完後再能去尋找他們。
  楊臨他們反覆告誡司辰,決定不可以偷看。畢竟,這是捉迷藏遊戲的基本規則,如果他違反,也就等於是違反公寓的血字指示。
  而當司辰背過身去的瞬間,另外四人都立即撒開腿向山下拚命奔去!此刻,每個人都用的都是百米衝刺的速度,畢竟誰也不知道,如果被找到,會有怎樣的可怕後果。
  跑得最快的人是楊臨,他在學生時代就經常參加學校運動會的田徑賽,而且成績優異,還曾經挑戰過馬拉松,加上住進公寓後,經常會去鍛煉跑步速度,所以司辰還沒有數到五的時候,另外三個人也都看不到他的身影了。
  楊臨一口氣跑了將近七百多米,步速才稍稍放緩,但也沒怎麼喘氣。他絲毫不敢放鬆,依舊不斷左顧右盼。雖然說是要躲藏起來,可是這個華巖山有可以躲藏的地方嗎?幾乎看不到樹木,草叢也不高,走到哪裡都會很顯眼。除非,可以找到洞穴。不過楊臨認為,躲到洞穴裡是下下之策。畢竟,一旦洞穴被找到,逃都逃不了。這山雖然大,但司辰也有十二個小時來尋找自己。所以他認為,還不如在山上胡亂地到處走,才不容易碰到司辰。
  同時他也還是不明白,這次的血字指示到底有怎樣的陷阱。不過可以肯定,絕對不會是單純的捉迷藏。
  華巖山的山路極其坎坷,高低不平,相當難走。地面極其乾燥,空氣中似乎也一點濕度都沒有,甚至楊臨都覺得呼吸的時候都有沙子進入鼻孔一般。
  捉迷藏這個遊戲,楊臨小時候也經常玩,那時候也和現在一樣,是做躲藏起來的人。每次選擇躲藏的地方時,都會相當慎重,甚至會跑得很遠。到最後別人是找不到他了,可是他也迷路回不了家了。因為迷路的經歷,導致他後來一度對捉迷藏這個遊戲產生出很強烈的恐懼感,以至於後來他再也不願意去玩捉迷藏遊戲了。
  而現在……居然又要以這個令人討厭的遊戲,來執行血字指示。
  另一方面,張靈風跑得也不算慢,距離山頂也有五六百米了。只是他的體質不如楊臨,此刻已經上氣不接下氣,跑著跑著就變成走路了。
  可是,一想到被「鬼」找到,不知道會有怎樣的後果,就不敢停下,繼續加快步伐。血字指示的規則是,只要不離開華巖山,躲藏到任何地方都是可以的。那麼……往山下跑?這樣時間一到,馬上就可以離開。可是,他隨即就否決了這一想法。如果被司辰找到,那麼在無法離開華巖山的情況下,根本連逃的地方都沒有了。還是在山上找一個穩妥的地方藏起來吧。
  十二個小時,聽起來並不長,半天而已。可是,對於他們這些公寓住戶來說,每一分,每一秒都是煎熬和折磨!張靈風幾乎每隔兩三分鐘就要去看一次手錶,接著還要不斷回頭看司辰有沒有追上來。
  「不知道那小子跑步速度怎麼樣。他會不會回過頭偷看我們跑步的路線啊?」
  性格孤傲的張靈風,和住戶的關係並不算特別好,而司辰住得比較高,和他的聯繫也不算很深。在公寓裡,和他關係算比較好的,也就只有已經死了的秦守天了。當時得知他死的時候,張靈風著實歎惋了一番。可是沒辦法,住在這個公寓,每個人都是朝不保夕,任何一次去執行血字指示,都有可能無法歸來。
  在這個公寓居住,確實相當恐懼,不過時間長了,恐懼也就漸漸麻木了。住戶們現在都為了拼得到第十次血字指示後,就獲得自由,離開這個該死的公寓。
  「我絕對不會死!我一定要活著離開公寓!」
  張靈風心中這麼想著的時候,忽然起了一陣風。這陣風來得有些詭異,一下把地面的塵沙也席捲起來,甚至有些迷住了眼睛。張靈風一時沒有站穩,眼前又是一黑,摔倒在了地上,居然扭傷了腳!
  「啊——」
  張靈風心中大為駭然,在這個捉迷藏遊戲裡腳扭傷了,那可不是鬧著玩的!他連忙拚命用手去按摩腳踝,可是不管怎麼揉,腳都感覺生疼!這樣一來,別說跑步了,就算是走路,速度都會很慢!
  頓時他的額頭不斷滲出汗水來,不停地左顧右盼,心裡不斷祈禱著所有能夠像到的神佛,希望司辰千萬別這個時候找到他!
  不會那麼巧的……這座山那麼大,他沒理由那麼快找到我的……
  他站起身,咬著牙繼續想前走,畢竟目前離山頂還是近了一點,儘管每走一步腳都傳來劇痛,可是張靈風還是拚命忍耐住。
  辰振興最初是想把車開到山上來的,但是山路比他想像中還要坎坷,尤其是有一段碎石子組成的路,如果硬開過去,車子輪胎就會被弄破,所以只能把車停在山腳下了。逃跑也只能用步行了。
  其實李隱雖然說分開跑比較好,但是他的心裡還是希望可以和人一起逃。平日裡健談風趣的他,在公寓裡人緣很好。其中,和夏淵的關係最好。當從嬴子夜口中得知他死了以後,也是難過了好幾天。他很難相信那個戴著眼鏡,永遠自信滿滿的夏淵,那麼簡單就死了。可這就是事實,任何一個住戶,都沒有生存的保障。
  李隱成為新的樓長,他心裡雖然可以接受,但潛意識裡總有些牴觸。他總覺得,只有夏淵才能勝任樓長這一職務,李隱他只在公寓住了一年而已啊。當然,李隱的才智是毋庸置疑的,但是總覺得比起夏淵還是輸了一籌。夏淵那永遠自信滿滿,泰山壓頂也不變色的神情,激勵了許多住戶積極地面對血字指示,而李隱很難給人這樣的感覺。
  而且……連夏淵也死了,那麼其他的住戶呢?這不免令人感覺相當絕望。可是,要想活下去,只有繼續地執行血字指示了。
  辰振興希望,李隱可以帶給住戶們新的希望。畢竟,夏淵不可能死而復生了。
  「也不知道阿媛和兵揚現在好不好啊……」
  當他成為公寓的住戶後,辰振興痛定思痛,決定和妻子離婚。畢竟,妻子還年輕,而他住進公寓後,誰也不知道未來會怎麼樣。這個年頭,離過一次婚的女人和寡婦,那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前者再婚自然比後者容易許多。而且這種事情,也不可能和妻子實話實說,否則他會被當成妄想症患者。
  最後他咬了咬牙,找了一個外來打工妹,塞給她一筆錢,在妻子面前演一齣戲,說自己在外面拈花惹草,所以要和妻子離婚。畢竟,如果無故離婚,妻子只會不斷追查原因,說不定會認為自己有苦衷而不願意離婚。結果,辰振興背負了所有的罵名,連他兒子都看不起他,罵他是陳世美,是負心漢。妻子最初非常憤怒,而且辰振興由於必須住在公寓裡,丟給妻子一份離婚協議書就離開家,只讓律師和妻子商談。這反而更讓妻子認定他已經徹底變心,痛定思痛,最後簽署了離婚協議書。
  這雖然已經是半年前的事情了,但是辰振興回想起來依舊感覺很痛苦。妻子很要強,他們住的房子當初主要是辰振興出的錢,戶主登記的也是辰振興的名字,所以妻子索性離開家,自己帶著兒子兵揚,到外面去自己工作賺錢養活兒子。
  一時間,不明真相的人,全都指責辰振興,就連他的親生父母都說,如果不和妻子復婚,就和他斷絕關係。而身邊的親朋好友則是跟他說,男人在外面逢場作戲可以理解,偶爾迷失也是正常,但沒必要把結髮妻子給「休」了吧?還有人說,他就絲毫不考慮爭取兒子的撫養權嗎?
  辰振興當然不可能爭取兒子的撫養權,他是無法和兒子一起生活的。而且,他作為過錯方,就算爭取撫養權,法庭也不太可能會判給他。
  離婚後的半年裡,辰振興一直按時給妻子寄贍養費,可是妻子從不主動聯繫他。而且妻子新住的地方距離比較遠,雖然四十八個小時往返綽綽有餘,但是誰也不能保證會不會碰到個堵車或者是什麼突發情況,一般沒事都不會離開公寓。最後辰振興鼓起勇氣去見了妻子一次,可是妻子根本不願意見他。
  他的經歷被公寓的住戶們知道後,大家都很感動。尤其是夏淵,知道這件事情後,說:「不要氣餒!等我們活著離開公寓後,我一定幫助你重新追求你妻子!雖然就算到那個時候,公寓的事情也無法告訴她,但至少你就能夠和她在一起了!」
  夏淵推心置腹的話,令辰振興極其感動,所以他和夏淵也成為莫逆之交。二人約定,一定要一起活著離開公寓!
  可沒想到……夏淵居然走在了自己前面。昔日的誓言言猶在耳,可是夏淵卻已經是屍骨無存。
  「我會連你的份一起活下去的!夏淵!」
  這四人中,跑得最慢的,當屬唐蘭炫了。
  唐蘭炫是公寓裡和李隱私交最好的住戶之一,和辰振興關係也不錯。唐蘭炫個性很溫和善良,是個典型的好好先生,在公寓裡,每個人見到他都會稱呼他一聲「唐醫生」。蘭炫的父母都不在國內,他工作的是市內的一家大醫院。身為外科醫生,他經常在執行血字指示時幫忙治療,甚至提供住戶許多藥物和急救醫學知識,令住戶們都很感動。住戶們私下裡都認為,如果說公寓裡哪個住戶死了,會有超過一半的住戶傷心流淚,那肯定是唐蘭炫醫生了。
  唐蘭炫很崇拜李隱的父親李雍,李雍是K市著名的綜合醫院正天醫院的院長,同時李隱的母親是該醫院的董事長。唐蘭炫曾經去聽過李院長的醫學講座,非常欣賞李院長的專業知識。也出於這個原因,他和李隱的關係特別好。不過他很驚訝李隱居然不繼承他父親的醫院,而是去當了網絡小說家,不禁非常奇怪。他和李隱交流過醫學知識,發現李隱這方面的才能並不下於他父親。
  對此,李隱的解釋是,不喜歡這種宿命性的繼承。反正他精通的也不只是醫學這一領域,也可以在其它領域工作。不過,蘭炫總感覺這不是最關鍵的原因。他認為,李隱不想當醫生,是出自於他對死亡的敏感。成為醫生,就要時時刻刻面對人的生老病死,其實是非常考驗人的心理素質的。
  李隱曾經說過一句話:「總覺得,醫生當久了,看待人的死亡就會非常麻木,再慘烈的死亡,也無法激起悲傷。我不喜歡這個樣子,會為活著而喜悅,為死去而悲傷,這才是人。」
  那句話,一直讓蘭炫深深地記在心裡。他很認同李隱的說法,對醫生來說,醫術固然重要,但是,悲憫和同情的心,也是絕對不能缺少的。只有心中始終不忘卻對生命的敬畏,才會竭盡全力去救治每一個生命。
  蘭炫這樣想著的時候,也已經距離山頂很遠了。忽然,手機在口袋裡振動了起來。他拿出來一看,是李隱的來電。
  蘭炫接通電話,問:「李隱,什麼事情?」
  「蘭炫……你們選出『鬼』了嗎?我剛才,對血字指示有了些新的想法,想和你說說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