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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節

  「是啊。這東西稀奇古怪的,你怎麼會有啊?最近在搞什麼花樣啊你?」王海東一副懷疑的口氣問道。
  「這個啊,我一個朋友最近諸事不順,叫了個道士去他家看看。我也去湊個熱鬧。那個道士找出這個東西,說這個東西就是罪魁禍首,好像是東南亞那邊的什麼降頭術。這些東西我也不懂。道士破了法術,我就把這個奇怪的東西帶回家了。」我臨時編出這麼個謊話,連自己都佩服自己。
  王海東呵呵笑道:「你這傢伙,當年上學的時候,同學裡就數你最不信那些東西,現在怎麼開始信了?」
  「唉,當年是年少不識愁滋味,現在是為賦新詞強說愁啊!對了,這東西到底有什麼詭異的功效啊?」我連忙拿出詩詞歌賦打馬虎眼,轉移話題。
  王海東想了想,道:「什麼詭異功效?我暈,這東西就是一堆腫瘤細胞,能有什麼功效啊?你以為這是肉靈芝啊?不過我聽說,有些地方對貓的卵巢囊腫有些迷信,認為這東西可以增強人的心肺功能,額……都是些蛋疼的說法,你可別去吃這玩意啊!」
  「操,別噁心我。我哪有那麼重口味。身體好著呢!這東西還有什麼特別沒有?」我知道王海東和我一樣,喜歡讀一些亂七八糟的書,當年上學時就是個百事通。學生物科學這個專業,是他的夢想,由此發散開去,他應該知道得多些。
  果然,王海東沉吟片刻之後,道:「功效?腫瘤細胞能有什麼功效?哦,東南亞有些地方把這東西的氣味用作解毒劑。有些人中了熱帶瘴毒什麼的,就會把這東西放在他枕頭上,散發出的氣味可以減輕中毒症狀。你聞聞,是不是有股怪味?」
  我心裡已經有數,再敷衍了兩句就把電話掛掉。
  其實,我剛剛聽到電話響,完全可以把蕭璐琪放在木桶裡,先去接電話的。為什麼非要跑出來接?
  因為,我很有可能,被竊聽了。
  其實,地上的散落著的貓砂,有一些是我故意灑的。而且我撒得很有技巧:雖不醒目、看起來完全是沾在貓毛上掉落的;但其實,一粒粒貓砂放的位置卻都十分猥瑣,想進臥室的人,絕對避不開。特別是看到墨墨,更覺得一切合情合理,根本不會多想。
  當我回家的時候,發現很多貓砂已經被踩碎了。貓是很敏捷的動物,它不會去刻意踩碎貓砂,不,應該說它根本不會去碰,因為上面有它的排泄物的味道。
  既然如此,一定是有人在我上班時,來過我的家裡。不管他是誰,一定是個開鎖高手。因為我的樓道有很多人出出進進,如果花十幾分鐘去開鎖,非被人撞見不可。而且,這個人進入我家裡卻沒有帶走蕭璐琪,也沒有拿走任何東西,八成就是為了裝竊聽器而來。
  我的家,已經不再安全了。所以我故意訓斥墨墨亂撒貓砂,其實是說給那個可能在竊聽的人聽,讓他以為我沒有注意到他踩碎了貓砂,下次再來的時候,也不會刻意地避開。我不去接電話,還故意裝作生氣地叫罵打電話的人,也是擔心萬一王海東給了我什麼重要線索,被竊聽我的人得知。
  問題是:到底是什麼人在調查我、竊聽我?
  王永順?警察?
  肯定不是警察,否則在我的房間發現蕭璐琪,人贓俱獲,早就把我抓走了,何必跟我這沒背景沒來歷的窮屌絲玩躲貓貓遊戲?
  打完電話,我晃到一個賣電腦耗材的店裡,買了一個耳機,最差的那種,只要18塊錢。便宜歸便宜,好歹上面有個麥克風,只要把它插在手機上,打電話時就不必端著電話,可以放進肚兜,就解放了一隻手。想當年,我們老祖宗還不會說話而只能用手語交流時,因為兩手都要抓著鋤地的工具,十分不便,語言這東西就應運而生,從此解放了人們的雙手,大大提高了生產效率和溝通效率。另外又買了個很小的電風扇,只有兩片塑料皮作扇葉,裝電池拿在手裡的那種。畢竟快6月了,天氣逐漸變熱。如果把它放在枕邊,再鋪上涼席,這一夏天說不定就對付過去了。像咱這種屌絲,夏天再熱也是捨不得整晚開空調的。
  接著走過一家2元日用雜貨店,店裡的破喇叭不停地放著:「2塊、2塊,全場2塊,全場都2塊,2塊錢,你買不到吃虧,2塊錢,你買不到上當,走過路過不要錯過……」這段錄音,相信很多人都聽過。我進去轉了一會兒,東看西看也沒什麼好買的,突然發現了一個帶鈴鐺的項圈。嗯,這個不錯,2塊錢,划得來。於是迅速買下,準備送給墨墨。
  既然那個東西是貓的卵巢囊腫,而不是人的器官,那就不必再麻煩上海中醫藥大學的蔣鈞鵬去問他的同學了。回到家,我先在QQ上給他發了個郵件,說中午說的那個東西,不小心弄丟了,不用幫忙問了,反正我也只是好奇一下,多謝他了。
  發完郵件,我打開了家裡所有櫥櫃的門,然後把墨墨抓過來,給它帶上項圈,問道:「小墨墨,這個項圈好玩不?喜不喜歡?」說著,把它放到地上。
  它沒理我,走了兩步,突然發現多了幾聲清脆的鈴鐺響,感到十分好奇,又走了兩步,終於明白自己走路和鈴鐺響聲之間的因果關係,一下子興奮起來,滿屋子跑來跑去。
  我用剪刀把小風扇的一個扇葉剪掉,又找了塊黑布,裡面塞上點餐巾紙,用繩子繫住,拎在手裡,去逗墨墨。墨墨顯然很喜歡去追這個看起來像是小老鼠的東西,大概是天性使然:只要我的手一抖,黑布球動兩下,它的眼睛就死死地盯著。當我拖著繩子晃來晃去時,墨墨也跟著猛跑亂跳忙得不亦樂乎,鈴鐺一直響個不停。最後墨墨發現實在追不到,竟然一跳老高,撲了過去。但是沒有調整好落地動作,摔了個大馬趴。
  墨墨也不是小傻瓜,我這樣欺負它,它很快就不待見這個黑布球了。我見怎麼逗它都沒有反應,便拎著黑布球藏在桌子腿後面,讓這球看起來像是躲了起來的樣子。
  墨墨一見這架勢,又來了勁,俯著身子慢慢摸過去,悄悄接近目標,突然一竄,兩隻前爪伸出,便死死地抓住了布球。我沒想到它如此靈活,竟然著了它的道,連忙向後扯。一人一貓,開始拔河。
   嘖嘖,看這怨念的眼神……切……逗你玩都不行麼?誰讓你這麼可耐。
第五章 暗處的竊聽器
  我一邊大聲笑罵,一邊逗它。過了好一陣子,我把手心裡的繩頭繫在小電扇僅存的那個扇葉上,把電扇的手柄擱在桌上,找了些雜誌壓牢。電扇開動起來,那黑布球便瘋狂地抖動起來。墨墨一見這「小老鼠」發了癲,以一種絕不服輸的精神跟著發癲,頓時滿屋鈴鐺響。
  此時的我,卻把剛買的耳機插在手機上,找到一首歌播放起來。輕輕地脫了鞋,只穿著襪子,從房間的一個角落向另一邊慢慢挪去。
  走到衣櫃旁邊時,耳機裡傳來輕微的「滋滋啦啦」的聲音。
  我越是接近衣櫃背面,那滋滋啦啦的聲音越來越響。定睛看去,在衣櫃背板隔板的下部,有一個半個巴掌那麼大的黑盒子,被塑料膠帶粘在衣櫃上,兩邊還分別按著兩個圖釘。如果不注意,根本發現不了。
  果然是個竊聽器。
  竊聽器大致分為好幾種,這一種比較常見。其實原理很簡單,就是一個話筒功能極好的手機,裡面還有sim卡。需要竊聽時,便用自己的電話撥打這個sim卡的號碼,這個小裝置就會啟動,把房間裡的聲音一絲不苟地傳到竊聽者的電話裡。
  現在這種東西也就是300塊一個,功能強大一點的,比如當竊聽的房間內聲音超過60分貝時自動開啟的竊聽器,大概500-800左右,而且體積比這個還小,只有火柴盒那麼大。但是2007年,手機市場還沒有被蘋果顛覆的時候,這東西的造價也是不菲,如果再加上裡面手機卡和話費,那就更是一筆不小的開支。
  但是這麼高端的玩意兒,卻就這樣被我的一個18塊破耳機這樣輕易找到,如果被安裝這個竊聽器的那人知道了,估計要氣得吐血。順帶一提,耳機越差,對手機發出的電磁輻射越敏感。
  我知道很多朋友能猜到我的行為中蘊含的意圖,但我還是發揚囉嗦的風格,解釋一下之前為什麼要把家裡廚櫃都打開,然後去逗墨墨吧——很簡單,如果竊聽器安在櫥櫃裡,那個櫥櫃的門開著還是關著,會直接影響到竊聽器傳過去的聲音的大小。如果有人正在竊聽,墨墨的鈴鐺聲突然變大,而此時的我,應該是在陪墨墨玩才對,怎麼會有空來打開櫥子呢?所以這個人就會馬上明白,我其實是用鈴聲分散他的注意了。
  我不希望放過一個細節。正所謂你要撒一個謊,就必須再撒二十個謊去圓這個謊一樣,如果你要撒謊,就得保證所有的細節,都能支撐住這個謊言。
  我回到墨墨旁邊,關掉電扇,重新捏著繩子,拿黑布球逗它。當然了,之前我逗墨墨,就是為了讓它脖子上的鈴鐺一直響著。如果有人在竊聽,他會以為我一直在和小貓玩耍,絕對想不到他的精心佈置,在我這裡已經露了餡。
  一邊抖著繩子,一邊回想著王海東的話。從他提供的說法看來,蕭璐琪多半是中了毒。而這個白色核桃狀的貓的卵巢囊腫,是某種暫時壓抑毒性、控制被下毒者精神的重要道具。
  中毒?什麼毒?是口服進去的還是注射進去的?怎麼解毒?這是我接下來要解決的問題。我暗自決定,在我開始調查這個問題之前,要把蕭璐琪轉移到安全的地方。原因很簡單,就是那個叫陳子奇的傢伙。如果王永順在2007年5月28日的日記裡寫的「如果不是他說了話,我非把這個混蛋幹掉不可」這句話,那個「他」就是陳子奇、「混蛋」是指我的話,結合整個日記的敘述,看得出來,這個傢伙是王永順的老闆。我又想起了那本日記上的話——
  「2006年11月**日陳子奇這個人不錯,應該有好貨」
  「2006年11月**日原來還可以這樣玩!真是太刺激了」
  「2006年12月**日果然還是要有條件的。必須答應麼?糾結」
  「2006年12月**日我還想再去一次,但是」
  「2007年1月13日陳子奇果然神通廣大,竟然如此容易就進了這麼好的醫院」
  如果把這些事件連貫起來看,陳子奇在結識了王永順之後,給了他一點甜頭,然後要求他利用工作的便利、偷偷給人,王永順經不住甜頭的誘惑,最終答應下來。陳子奇就安排他進了胸科醫院。像太平間管理員這種崗位,本就沒有多少人願意做,只要略使手段,換人成功的機率很大!
  陳子奇,這個很可能是一手策劃並命令王永順實施了殺害蕭璐琪之事的幕後主使,到底是個什麼樣的人物?我推斷他應該是個40歲以上的中年男人,有不少錢,社會關係複雜,在不少醫院裡有一定的人脈關係。當然,即使有人脈,應該也只是表面的上的關係——因為,從王永順在日記裡寫「這個女人很嚴肅,我要裝老實才行」、「這個地方的人都這麼正經,真是麻煩」這些話來看,我估計胸科醫院裡沒有王永順的其他內線。無論是王永順的上一任管理員,還是醫院的其他人,應該都不是同夥。王永順是孤軍作戰。
  但是,馬上就有一個問題:
  如果王永順是孤軍作戰,那麼他這樣一個每天在地下室的太平間裡工作的人,是怎麼給蕭璐琪下毒的?如果陳子奇在醫院裡有關係,為什麼不把蕭璐琪安排進一個單獨的病房,這樣下手豈不是更容易?很多醫院的病房,男女是分開的,至於胸科醫院是不是這樣,我並不清楚。但至少,人多眼雜,下手肯定不方便。
  我突然想起了什麼,摸起桌上的一塊東西,在鼻子下大力地嗅了嗅,一股刺鼻的味道,很顯然,這是502強力膠。幸虧那天我把它抹在衣服上,如果是擠在手套上,那手套的手指部分肯定很快就粘在一起,不得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