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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節

  當我讀到最後一副金片時,那上面沒有關於茶事的記載,卻是關於殘經相傳的一個秘密。我誤以為看錯了,於是費神地再將最後一段念了一遍:「經書秘而不傳,凡得殘書者,即為王者,須換姓為陽,尊其秩序。經書一分為三,殘書作一,金書作二,其三藏於月泉,觀畢置還,禁攜離。三乃本門之秘,載出源,只道王者知,勿訴旁者。」
  原來,這並不是經書全文,而是第二部分。茶王歷代相傳的經書有三份,一份是我手裡的殘經,一份是金片經文,還有一份藏在古城裡的某一處。不知「月泉」指的是整座城,還是單指某個泉眼。從文中能看出來,最後一部份記載了茶王的起源,這事只能讓茶王本人知道,卻不能告訴第二個人。而且,第三部份經文看完後,還要放回原處,不能帶走。能保留千百年,第三份經書一定用材特殊,不知道我能否與其有緣。
  看完這段,我和木清香面面相覷,原來拿到殘經的人就是茶王了,這即是傳承茶王的方式。我對此難以置信,倘若真有這樣的門規,那陽赤山在佛海時就已經把茶王的位置傳給祖父,而祖父在南洋時就把茶王的位置又留給了我,而且我那時還是個鼻涕都擦不乾淨的小屁孩。
  木清香看完金片經文,木然地望著我說:「路東浩把經書給你時,沒跟你提過金片上的內容嗎?」
  我愣住了,心裡嘀咕木清香總是直呼長輩全名,真乃大逆不道,好歹祖父也是上一任茶王。想歸那麼想,木清香這種性格倒挺讓我喜歡的。名字本來就是給人叫的,不讓人叫全名,乾脆別起名字好了。每個人都叫趙皇帝、李太后、張王爺,豈不皆大歡喜。也許世俗禮節沒有學會,這才使得木清香與眾不同,我都不忍心指責她。
  無語了一分鐘,我才開口道:「祖父給我時,他那天喝多了,把經書給我後,他也沒再提這事。大伯父不是說了嘛,祖父那時去了茗嶺,他根本沒來過月泉古城,又怎麼會知道金片經文寫了什麼,更不會知道經書其實有三份。」
  「我想他已經知道了。」木清香完全無視我的論斷。
  我心很亂,想到這徒有虛名的茶王稱號,不知該高興還是傷心。現在都什麼年代了,還王不王的,真是神經病,不怕公安把你以反人類、反社會的罪名抓起來。我拿了茶王的名號有屁用,又不能當飯吃,誰愛當誰當去。既然輪到我當茶王,那就由我終結了這無聊的規定,反正我絕不會再把殘經寫成冊子,又傳給下一個倒霉鬼。
  祖父可能是無心之舉,因為他沒讓我改姓陽,他也沒該過姓名。可祖父那群人一心要找茶王的秘密,難道1971年回到大陸,他為了二伯父尋找丹藥時,無意間發現了茶的秘密,於是才悟到自己就是茶王了。祖父大概做夢都想不到,我會來到古城,還解開了茶經的秘密。
  「如果可以,我倒很想看看第三份經書寫了什麼。」我說完看了木清香一眼,又急著補充道,「但我對茶王稱號沒興趣。」
  「如果你看了第三份經書,也許就不會以茶王為傲了。」木清香冷冰冰地說。
  「為什麼?好歹是個王,雖然不那麼正式。」我酸溜溜地問。
  「你難道沒看出最後那段話的含義?」木清香反問我,語氣有點不屑的感覺。
  最後一段是「其三藏於月泉,觀畢置還,禁攜離。三乃本門之秘,載出源,只道王者知,勿訴旁者」,我仔細一讀,果然讀出了問題。殘經能帶在身邊,金片不便攜帶,故留於古城,第三份經書暫時不知道材質如何,但既然記載了茶王起源,為何不允許透露給別人呢。這不是明擺了,醜事自知便可,也就是說茶王起源不光彩,搞不好他們都是太監。
  我和木清香你一言,我一語,有點忘乎所以了,直到古城裡傳來一聲長哨聲,我才從經文的事情裡抽回神智。我暗呼糟糕,石塔那邊有危險,小堂妹他們不會又出事了吧。剛才我們一直等陳叔回來,結果等了半天也沒見他回來,只能看經書打發時間。
  幸好古廟和石塔離得很近,我和木清香衝回去時,哨聲還沒停下。回到石塔前,我嚇了一跳,冒著火光的塔殿門口擠了一群狼,每一隻都噴著灰色的熱氣。我暗罵一聲,誰吹的哨子,這不是叫我送死嗎?狼群被我和木清香的腳步聲吸引,紛紛扭頭,惡狠狠地瞪著我們。
  我先發制人,接連射了幾發針出去,狼群才退了幾步。木清香和我趁機溜回塔殿,可前腳剛踏進去,狼群又逼近到石塔前。殿門燒了一道滿滿的火堆,安叔把所有的固體燃料都用上了,最多能燒一天一夜,過了明天就沒什麼可燒了。我驚魂稍定,困惑地數了數塔殿內的人數,居然少了兩個人——小堂妹和南宮雄不見了。
  我著急地問安叔:「我們去找水時,發生了什麼事,路雨唯和南宮雄去哪了?」
  安叔驚慌地站在火堆前,漫不經心地回答:「你們去得太久了,你的堂妹不放心,所以就和南宮雄去找你們。我還以為你們都在一起……」
  陳叔抱著獵槍,對我們說:「我剛到這兒,狼群就圍過來了,把火燒好了,胡安才吹哨子,想提醒路雨唯他們要小心。」
  我心想原來剛才那聲哨子不是吹給我們聽的,可天都那麼黑了,小堂妹和南宮雄也該回來了,難不成在半路被狼群堵住了。古城雖然大,但吹哨子總能聽見,這裡又不是很吵。古城不安寧,他們又不是不知道,怎麼還敢到處跑。我無法安心,想出去找人,木清香卻在這時叫住我。她沒有叫我路上小心,也不是擔心我而挽留我,而是昏迷的趙帥終於醒了。
  我心情沉重,隨即轉身,走到靠在牆邊的趙帥身旁,蹲下來想說點安慰人的話,但一個字都沒擠出來。趙帥臉上一點兒血色都沒有,虛弱得無法動彈,只是半睜著眼睛。我望著這個昔日好友,鼻子很酸,看了他斷掉的右腿,心頭更是痛苦難當。要找月泉古城,跟趙帥沒有半根毛的關係,他純粹是來支持我這個兄弟的,要不也會踩到地雷。
  想了很久,我終於開口說:「放心,你會沒事的!」
  趙帥苦笑一聲,歪著腦袋,無力道:「你他媽的會不會說話,白給我希望,有什麼用,不是叫我更失望嗎?誰能把我的腿接回去?算了,那些廢話就省了,你的意思我懂。」
  「懂你個鬼,別給我說喪氣話,你是娘們兒啊?」我強裝笑臉,「這裡還有壺水,你先喝吧。」
  「留著給你喝吧,我喝了也是浪費。」趙帥放棄道。
  我堅持讓趙帥喝點水,他怎麼都不肯,最後只好任他逞能。下午時,趙帥失血過多,如今又不進食,也沒能治療,這種情況最樂觀也只能熬過明早。我心裡激氣,都怪自己,害得朋友落到這份田地。趙帥看出我在想什麼,於是就說這都是他自願的,別他媽自作多情把責任往身上攬。
  我還是很歉疚,一直不停地念叨:「都怪我,如果我讓你來……」
  「操,還說我像姑娘,你他媽地先閉嘴,好嗎!我時間不多了,我有話要說,你要一個個字地都記住。」趙帥吃力地喘氣道。
  這時,木清香半蹲在我對面,握住趙帥的手,輕聲道:「我會永遠記住你做過的事。」
  「啊?」聽了這些話,我整個人就糊塗了,這演的是哪一齣戲,木清香什麼時候跟趙帥那麼親了。
  狼群不捨得放過我們,擠在塔殿門口不肯走,陳叔和安叔全身戒備地守著,夜裡的風呼嘯而過,塔身似乎不停地顫抖。趙帥拚命地說話,他自己最清楚,生命馬上要走到盡頭了,故而一定要在這時把後事交代。我正想做做筆記,全神貫注地聽,怎料趙帥要說的不是叫我照顧他爸媽,而是說他以前幹了什麼。
  「你還記得我們在北京是怎麼遇到的嗎?」趙帥奇怪地笑了笑。
  「記得啊,我那時無依無靠,想要在離開北京前,去故宮大開眼界。我在那裡遇到你,那時你還挽著一個洋妞。」我回憶道。
  趙帥搖搖頭,直言那其實是他作戲給我看的,事情根本不是我想的那樣。繼續聽下去,任我再聰明也沒想到,趙帥竟然比我先認識木清香,很多事情我根本不知道。趙帥和我在武漢念的是同一所大學,他大我一屆,提前一年畢業。在那一年裡,趙帥除了遇見了木清香,還有非同尋常的經歷,可我卻從未有問一問的念頭。
  這都還不算什麼,更讓我驚訝的是,這已經不是趙帥第一次進入騰格裡沙漠,而是第二次。
卷四《月泉九眼》 23.東方芬裡厄
  趙帥愛泡妞,這已經不新鮮了,中國妞嘗膩了,就去試試洋妞。畢業後,趙帥到處拈花惹草,在北京認識了一個來自挪威的女科學家。趙帥以前認識的女人,無非都是站街女,要麼就是無辜的學生妹,頭一次遇到火辣的洋妞,而且還是個知識分子。趙帥一見傾心,展開瘋狂攻勢,你來我往,女科學家就從了趙帥。
  可外國妞沒這麼好伺候,不像中國的傳統女人,待在家裡做做女紅,洗洗碗就滿足了。這個挪威女科學家叫作弗蕾婭,專長領域是遺傳學,可她比其他科學家古怪。弗蕾婭的父母也是遺傳學家,而且很喜歡中國文化。他們一家人除了做研究,還天天學中文,因此弗蕾婭的中文就跟中國人一樣滑溜。
  弗蕾婭父母喜歡中國,那是有原因的,這和他們的國家有很大的關係。挪威是第一個與中國有文化協議的西方國家,在文革期間許多外國機構撤離中國,但挪威仍是少數幾個繼續接受中國留學生的國家。1970年時,弗蕾婭父母遇到車禍,是路過的中國留學生救了他們。就因為這件事,弗蕾婭一家人對中國留學生感激不盡,並把這種情緒擴大化,對整個中國都喜愛不已。
  文革結束後,弗蕾婭一家人常到中國遊玩,並去感謝那個中國留學生的家人。時間長了,弗蕾婭耳濡目染,自然而然地成了中國通。這些條件無疑為趙帥與費蕾婭的交往做了鋪墊,否則就憑趙帥蹩腳的外語,追一輩子也別想追上外國妞。
  有一次,弗蕾婭接觸到了一個奇怪的研究,一位中亞男子的遺傳基因發生了變化。在研究中,中亞男子的DNA後段峰值很低,幾乎不能被記錄下來。簡單地說,那已經不屬於人類的DNA了,那些峰值表現出了犬科特徵,與狼很相似。這在遺傳學上非常罕見,弗蕾婭對此很在意,追查了一年多,最後才有了一個很大的發現。
  中亞男子曾去過中國西部,參與過盜獵,當時同行的人有五個,其中三人一年後都出現了同樣的症狀。中國西部邊境有外國人盜獵已不是新聞了,當地人都會組織人手,保護珍惜動物。中亞男子去的地方,就是騰格裡沙漠,那裡有很多黃羊、野駱駝,拿到北歐去賣非常吃香。
  可惜弗蕾婭接觸到的是標本,那些人離開中國後就病發而死,因此死無對證。弗蕾婭沒辦法問那幾個中亞人在沙漠裡發生了什麼事情,使得基因都變了,因此就幾次到中國去查證。
  起初,弗蕾婭都沒什麼線索,純粹是到中國旅遊了。回到挪威後,弗蕾婭在一次學者聚會上,認識了一位挪威的歷史學家。那位歷史學家知道弗蕾婭是個中國通,於是就提到了他的一個研究也和中國有關。正所謂說者無心,聽者有意,弗蕾婭就在這一次聊天中得到了一個非常重要的跨領域信息,並對她以後的研究產生了很大的幫助。
  在北歐神話中,有一個巨狼之神名叫芬裡厄,相傳有一天他會毀滅一切。諸神想方設法阻止預言的發生,但最後都失敗了,就連眾神之父——奧丁都被芬裡厄吞噬了。好在奧丁之子維大用一根長槍殺死了芬裡厄,世界才因此得救。然而,神話雖然虛幻,但大多都經由歷史事件編纂而來。
  歷史學家說,芬裡厄的神話很可能是幾個國家交戰而演變出來的,而根據民間傳說以及考古證據,歐洲曾有一個飼養狼的部落。這支部落曾盛及一時,後因其他幾國侵略,而不得不背井離鄉,一路被追殺到東方古國。之後,養狼部落去了哪裡,現在傳說的版本很多,有說去了現在的印度,也有說去了伊朗,還有去了中國的沙漠。
  更甚,他們在挪威古跡裡找到了頭骨,研究分析後,竟也發現了犬科特徵,這也是很少遇到過的情況。
  弗蕾婭聽到這消息就激動不已,這不就證明了傳說是真的,當年的芬裡厄一路往東方遷徙,很可能最後落腳於中國的西部沙漠。弗蕾婭學習中國文化,中國五年千的歷史表都背了下來,很快就想到了幾個關於狼崇拜的古國。找來找去,終於鎖定了貴霜帝國的那群殘餘勢力,因為他們就非常崇拜狼,甚至月神迦罽都是狼頭特徵,而且那群殘餘勢力消失在騰格裡沙漠中。
  瘋狂的科學家是不可理喻的,費蕾婭想弄清楚人類為何會突現犬科特徵,於是幾次跑到騰格裡沙漠折騰。費蕾婭終歸是個科學家,不是探險家,因此都沒走進沙漠就必須撤退了。吃了幾次虧,費蕾婭就跑到北京找人幫忙,就這樣與趙帥產生了交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