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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節

  「請您儘管放心。」
  白雲離開之前,點燃兩根蠟燭擺到了餐桌上。
  面對這略顯詭異的情景,賈銘選擇了一言不發。
  陳超點燃一支香煙,默默地吸著。整個包間陷入一片寂靜之中,靜到能聽見掛鐘時針走動的聲音。
  忽然間,電燈全部熄滅。黑暗中,桌上兩根蠟燭發出昏暗的光。這時,包間的門再度被打開,白雲回來了。
  她光著腳走進房間,身上穿著一件紅色的旗袍。那旗袍的開衩被撕破了,胸前的紐扣也都沒系。
  賈銘站起身來,臉色煞白,彷彿見了鬼一般。
  這一幕不禁讓人想起包公案中的一個傳奇故事:罪犯看到被他殺害女人的「陰魂」之後被嚇壞了,於是供認了全部犯罪事實。
  看得出,賈銘頗費了一番力氣才讓自己重新坐回到座位上。他低著頭,試著不去看這個穿著紅色旗袍的女人,並不停地用紙巾擦著額頭的汗水。
  白雲端著一個小火爐,上面坐著一個玻璃罈子。她把它們放到桌上,俯身點燃了爐火。透過那沒系扣子的旗袍前領,隱約可以看到她飽滿的雙峰。
  玻璃罈子裡有一隻甲魚。它若無其事地在湯裡游來游去,兩隻眼睛不斷向罈子外面張望,全然不知水溫正悄悄升高。水煮活甲魚,又是一道「猛菜」。爐中充其量只能算是文火,所以這道菜要煮很久。
  「罈子裡的湯是用扇貝和雞肉精心煲成的,」白雲介紹道,「隨著溫度增高,甲魚會在湯裡掙扎,這樣它的肉會別有風味。另外它掙扎的過程也會讓湯汁更加美味。」
  「不同尋常的飯店,不同尋常的菜品啊,」雖說額頭直冒冷汗,賈銘卻依然保持著鎮定的神態,「連服務員的服裝都這麼不同尋常。」
  「這座飯店曾經是一處私宅,而女主人是一位絕色美女,尤其她身穿旗袍的時候更是傾國傾城。」陳超說道,「我不知道她當年穿的是不是這樣一件旗袍,也不知道她是不是做過這樣的菜。難道您不覺得這道菜跟那個兇手殺人的過程很像嗎?看著受害者絕望地掙扎,並從中獲得精神上的快感和滿足。」
  「您真會聯想。」賈銘冷笑道。
  事實上賈銘也面臨著相似的命運。陳超望著罈子裡的甲魚,彷彿看到它幻化成一個小男孩兒的模樣,徒勞地掙扎著……
  陳超忽然感到胃裡一陣翻滾。
  但作為警察,他必須堅持下去,將殺害了包括曉紅在內幾名年輕姑娘的兇手繩之以法。
  「很殘忍是嗎?」陳超喃喃自語道,「我也會做……」
  「陳隊長,您走火入魔了吧?」
  「沒有。」
  陳超站起身,從衣帽架上取下他那件外套,給白雲披上,說:「小心著涼。謝謝你幫了我這麼大的忙,這兒沒你的事了,不早了,你該回去跟家人團聚了。」
  「不,我不回去。」白雲用一雙水汪汪的大眼睛望著為她披上外套的男人,無限溫柔地說道,「我在外面等你。」說完,她離開了包間。
  陳超轉向賈銘,說道:「賈先生,說句實話,今晚實在不適合講故事,更不適合吃大餐。」
  「您的意思是冬至應該與家人團聚吧。」
  「首先我感謝您為我填充了故事裡的那些漏洞,」陳超說道,「不過我覺得咱們也應該打開天窗說亮話了。」
  「您這是什麼意思?您之前說是要講個故事的。當然我也明白這故事裡可能涉及一些別的東西,可怎麼說著說著就說到紅色旗袍連環殺人案上來了?!」
  「咱們不用再遮遮掩掩的了。賈先生,你就是我所講的故事裡的主人公,也是紅色旗袍案的兇手。」
  「陳隊長,您可以隨心所欲地寫你的小說,但這樣的指控完全是不負責任的。您既沒有物證也沒有人證。」
  「證據早晚會有的,但說句實話現在它們的意義已經不大了。即便沒有證據,兇手早晚也會開口的。」
  「憑什麼?我覺得您真的有些走火入魔了。從一個讀者的角度看,我覺得您根本就不能把故事裡寫的這些情節訴諸真實的法律程序,」賈銘依然竭力保持著鎮定,擺出一副旁觀者的架勢,「如果您真有那份自信,早就不寫小說,改寫結案報告了。」
  「你提到了『小說』這個詞。我倒要提醒你,這還是一部紀實文學。如今紀實文學更受歡迎。」
  「你所說的『紀實文學』是什麼意思?」
  「這是一篇關於梅老師母子的真實故事,這座老洋房見證了這故事中提到的一切。這樣的故事很多人都會感興趣的,我甚至暫時都不用提及紅旗袍案的事,只要隨便點上幾筆,這本小說的銷量就肯定會很不錯。」
  「難道為了書的銷量,你就這樣自甘墮落嗎?」
  「我要寫的是『文化大革命』時期的悲劇以及它對現在這個時代的影響。作為一名警察和一位作家,我不覺得這有什麼自甘墮落的。如果這書的銷量不錯,我會把所有的稿費和版稅收入捐給南京的一家私人『文革』博物館。」
  「你可別忘了,寫紀實文學也許會因為誹謗而惹上官司。」
  「我是一名警察,我以警察的方式創作。我所寫的細節都是以事實證據為基礎的,幹嗎要擔心惹上官司?這本書一定會引起公眾的關注,還會吸引很多記者,他們會仔細分析書中所有與紅旗袍案有關的內容的,別指望他們遺漏細節。另外,除了文字,我還有一些吸引眼球的東西呢。」
  「你到底還有些什麼底牌沒亮出來?」賈銘問道。
  「還記得我在電話裡跟你提到的那些照片嗎?哦,對了,不好意思我忘了早點兒拿出來給你看。當時那個攝影師用了四五卷膠片,對吧?我會把它們全部發表出去的。」說完,陳超拿出照片,攤在桌上。
  看上去賈銘用盡了全部意志力才忍住沒去碰桌上的照片。他裝做漠不關心地瞟了一眼,淡淡地說道:「我不知道您說的是些什麼照片。當然,是否發表它們,是您的權利。」
  「其實這權利不在我,而在那位攝影師的遺孀。對於一個生活困苦的老婦人來說,發表這些照片換點稿酬,對她維持生計也能有點兒幫助。」陳超舀了一勺湯,然後再次拿起那本《中國畫報》,「知道嗎,我第一次看見這張照片的時候,想到的是《奧賽羅》裡的一段話:『要是我現在死去,那才是最幸福的;因為我怕我的靈魂已經嘗到了無上的歡樂,此生此世,再也不會有同樣令人欣喜的事情了。』怎麼樣,挺荒謬的吧?不過我後來漸漸理解了你給每個受害者都穿上紅色旗袍的原因。你要記住母親最幸福的時刻,因為那同時也是你最幸福的時刻。公正地說,你殺人的那一刻,或許也想讓那些受害者們體驗那種幸福和美麗吧。
  「所以我會作出暗示,讓人們注意到這些照片與紅色旗袍殺人事件之間存在聯繫。有幾張照片上梅老師的旗袍領口是沒系扣子的,而有幾張照片上她是光著腳的,更不用提旗袍相同的款式、面料和做工了。我咨詢了一位旗袍方面的權威專家,他會為我做旁證的。再看看照片拍攝的背景,是一處私家花園。除了最後一位死者之外,其他死者的屍體都是在有花有草的地方找到的。而這種帶有象徵意義的相似性也是不容忽視的。還有,發現第一名死者的那個花壇正對著音樂學院大門!」
  「你這明顯是在誤導別人……」
  「不,我有必要去誤導別人嗎?」陳超說道,「這座老洋房飯店的前身就是明宅,而當年明宅美麗女主人的照片就能說明一切。我手頭上現在一共有大概八十張照片,除了用在我這本小說裡,我還會提供給報刊媒體一兩張——這樣能引發不少關注吧。還有,咱們給小說起個名字吧,叫《最初的紅旗袍》怎麼樣?我想人們很快就會弄清楚所有細節。骯髒的細節、聳人聽聞的細節、淫靡的細節,到時候最高興的肯定是那些記者了。當然,我也會盡全力幫助他們……」
  「陳隊長,我覺得咱們已經沒必要再談下去了。您以談創作講故事為由邀請我來這裡,而我非常耐心地聽完了您的故事。現在您卻忽然開始說起這些莫名其妙的話,甚至指控我是殺人犯。我覺得我沒必要再待在這兒了。我幹了這麼多年律師,知道自己的合法權利。」賈銘盯著陳超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說道,「你完全可以明天拿著逮捕令來抓我,無論是在開庭前開庭時還是開庭後,隨你便。」
  「賈先生,先別走,」陳超做了一個手勢,示意對方耐心點兒,「我這本小說還有個賣點沒跟你講呢。為了給故事增加一些浪漫色彩,我會把對夏小姐的採訪內容也加進去的。」
  「什麼?你去見了夏季?!」賈銘看上去很是驚訝,「好吧,也是。為了西九區那個案子,你們什麼都幹得出來!」
  「不不不,你誤會了。一個成功律師和一位頂級模特兒之間的愛情故事是這本書的賣點之一。」
  「我告訴你,你這麼干是徒勞的,我們很早以前就分手了。不論你的書是小說也好紀實文學也罷,跟我和她的事都扯不上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