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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節

  「這也太異想天開了。應該是巧合。」雖然嘴上這麼說,其實於光明也不相信僅僅是巧合,「你是怎麼看到那則廣告的?」
  「這世上哪有不透風的牆?你們的人搜查了上海晚報社,我們和他們就在一座樓裡辦公啊。我覺得兇手想把人們的目光引向『文化大革命』時代的某些人的暴行,特別是針對一位曾經穿過紅旗袍的女性的暴行。你在調查過程中注意到這則廣告了嗎?」
  「省省吧你,『文化大革命』時代紅衛兵組織叫那種名字的多了去了。我得提醒你啊小段,你可不能這麼信口開河,傳播謠言是要負責任的。」於光明說道。
  「於警官你這麼說就沒意思了。只要案子不破,這樣的傳言就只能越來越多。我估計我的很多同行馬上就要趕到這裡了。」段平指著一輛正準備停在墓園門口的車說道,「順便問一句,陳大探長怎麼今天沒和你一起過來?回頭代我向他問好啊。」
  隨著記者越聚越多,於光明覺得自己還是早撤為妙。他一邊快步走向墓園後門,一邊撥通了陳超母親的電話。
  「小於啊!謝謝你給我打電話。我挺好的,不用擔心,」陳媽媽說道,聽上去她好像一直在等這個電話。
  「大娘,我想找陳超,您知道他去哪兒了嗎?」
  「你都不知道他去哪兒了?這個……兩三天前吧,他給我打了個電話,說是要出去執行重要任務什麼的,估計是不在上海吧。我還以為他告訴你了呢,出啥事兒了?」
  「沒啥,估計他走得匆忙。不過大娘您別擔心,他肯定會聯絡我的。」於光明安慰道。
  「要是有他的信兒一定告訴我啊。」陳媽媽說道。她也意識到這次發生了不尋常的事,否則自己的兒子不會連於光明都瞞著。
  「一定。」於光明回想起前陣子陳超有點不在狀態。也許如佩琴所說,是壓力過大吧。但於光明不這麼想。誰身上還沒點壓力啊。
  「哦,對了,昨天白雲給我打電話來著。」陳媽媽的聲音很輕,像是在自言自語,「她說超兒一切都好。」
  「看來他給白雲打過電話了。我回頭有他的消息一定打給您。您多保重!再見!」於光明掛斷了電話。
  話雖這麼說,但眼下他有更火燒眉毛的事情要解決。手機還沒揣回兜裡,李書記的電話就來了。
  「今天由你去主持新聞發佈會。」電話那頭命令道。
  「可是李書記,我從來沒主持過新聞發佈會啊。」於光明說道。
  「別蒙我,你以前跟著陳超參加過不少新聞發佈會了,就算是個香爐也得薰出點味兒了吧?」李書記說道,「對了,陳超到底跑哪兒去了?」
  「我剛給他發了短信,很快他就會回我電話的。」
  在回公安局的路上,於光明打電話給佩琴,要到了白雲的號碼。
  他心中暗暗叫苦。跟陳大探長做搭檔,真不是啥美差。
  二十一
  星期三早晨。陳超已經回到上海。此時,他正坐在出租車上,曉紅的死訊讓他深感震驚和無措。
  一個星期之前的今天,他正坐著一輛豪華的大奔前往度假村,以便調整自己糟糕的精神狀態;如今卻要趕回局裡,為紅旗袍連環殺人案的最新情況傷腦筋。在他像個白癡一般躺在度假村客房裡柔軟的床上,為千百年前的愛情故事勞神時,上海這邊發生了太多的事。
  陳超想到上個星期五早晨自己在山村集市買紙錢的事,頓時感到脊背發冷。他並不是個迷信的人,但這次的巧合讓他不寒而慄。因為警方發現曉紅屍體時,正是上個星期五凌晨一點鐘。
  於光明聯繫上了白雲。雖然她也意識到事情很嚴重,但由於擔心陳超的健康問題,她似乎不情願第一時間把曉紅的死訊告訴他。這不能怪白雲,她畢竟不是警察。當聽說陳超的狀態幾乎已經恢復正常,她才將百樂門發生的事告訴他。得知這一切之後,陳超立刻終止了休假,甚至沒來得及給裴經理他們打招呼,就乘早晨第一班長途汽車回了上海。
  坐在車裡,陳超的腦中總是浮現出曉紅的形象。之前他並不熟悉這個姑娘,直到紅旗袍案發生後兩人才算真正認識。
  據說曉紅的男朋友在中日友好醫院當外科大夫,並且一直勸她改行,在他看來,曉紅當警察既危險又賺不到錢,更何況每天還要為她擔驚受怕。但曉紅卻深愛著自己的職業。在一次局裡的新春茶話會上,她朗誦過一首名為《人民警察》的小詩,其實那都算不得詩,卻表現出了一位年輕警察維護一方平安的熱忱。陳超記得其中一句是:太陽每天都是新的。
  只是她卻再也看不到這每天冉冉升起的朝陽了。
  延安路上車來車往,人聲鼎沸。陳超知道,如果不能抓到兇手為曉紅報仇,他的心中將再也無法回復平靜。
  他打開文件袋,想要開始翻看紅旗袍案的資料。前幾天在度假村他努力說服自己不去捧這些東西。可這次剛剛打開文件袋,就看到自己的手機裝在其中。當然,是被關掉的。原來自己居然還是把這東西帶去度假村了,陳超無奈地搖了搖頭。他清楚地記得,自己去度假之前是決定不帶手機的,他實在想不明白這玩意兒是怎麼跑到這個文件袋裡來的。也許弗洛伊德的遺忘機制理論可以解釋這一切吧。不過陳超明白,此刻可不是琢磨弗洛伊德的時候。
  打開手機,很快收到了許多之前被錯過的短信。內容幾乎都是於光明、李書記以及其他同事在急切召喚他歸隊。甚至連於光明的父親——局裡的老資格老於頭都因為他不在而感到不安,發短信催他回去。一位年輕警察在偵查連環殺人案的過程中獻出了生命,而兇手卻輕易逃脫了追捕,這是公安局歷史上從未有過的恥辱。
  更有甚者,他們都不能公開調查,只能打掉牙齒和血吞。一旦公眾得知最新一名死者的真實身份原來是臥底警察,這將不僅僅是警方的恥辱,更會在社會上引起嚴重恐慌。
  雖然公眾尚未知悉曉紅的身份,但局裡每個人都知道,紙裡是包不住火的。按照於光明一條短信上的說法,記者們已經有所懷疑。如今於光明和其他同事更關心的是,這周還將會發生什麼。大家都心知肚明,還有不到兩天時間又是星期五了,在這麼短的時間裡想出辦法並阻止兇手,簡直是天方夜譚。
  陳超看了看手錶,已是上午十點。他決定先不去局裡,甚至暫時不打算聯繫於光明。
  他發現整個事件中有一處疑點。這次圍繞百樂門發生的事,從報紙上的奇怪廣告到舞廳酒吧間的暗門,似乎兇手在曉紅決定去臥底的那一刻就計劃好了一切。兇手的一切行動都拿捏得極其精準,可謂天衣無縫。陳超越想越覺得當時登在報紙上的那則奇怪的廣告是刻意為之。這一切,極有可能是兇手在掌握了內部情報的前提下設置的反陷阱。
  所以說,無論陳超下一步要幹什麼,都要繞開局裡的那些人。既然已經有人說他陳超為了查案和寫論文迷失了自我,那就讓他們去說吧。他要做的,就是讓自己繼續保持在幕後。
  「師傅,我突然想起件事,咱們改去百樂門吧。」他對出租車司機說道。
  「百樂門?上個禮拜警察剛查了那兒呢。」
  出租車司機這大概是出於善意的提醒吧。陳超此刻的打扮,看上去倒真像是一位不願錯過這座城市任何一處景點的遊客。
  「對,就是那個百樂門。」他點了點頭。
  陳超認為自己比局裡任何人都更應該對曉紅的犧牲負責。如果他沒去度假而是領導破案的話,一定會在曉紅去百樂門之前就阻止她;或者至少他自己也可以與其他警員一起埋伏在舞廳門口。
  陳超拿出那份在汽車站買的《東方早報》。報紙上刊登著曉紅躺在墓園裡,四肢張開的照片。她身穿一件紅色旗袍,與墓園裡東倒西歪的墓碑形成鮮明對比。照片下方是這樣兩行字:這身穿紅旗袍的魅影,彷彿潮濕枯枝上的一片花瓣。
  費了九牛二虎之力,出租車終於鑽出滾滾車流,來到了百樂門。
  此刻尚早,還未到常客們平時來玩的時間。樓前只有兩三個拍照的人,估計不是遊客就是便衣警察。陳超低著頭走進大樓,坐在前台的中年男子對他的到來幾乎毫無反應。
  陳超明白,局裡的同事們應該已經徹底搜查過這裡,自己也找不到什麼新的線索。但他依然想親眼看一看這裡的一切,彷彿要找尋死者與生者之間的某種聯繫。
  走在靠邊的樓梯上,他看到牆上貼著三十年代的電影海報。那上面的明星都來這裡跳過舞。時過境遷,他們留給後人的也只有海報和那些或風流或悲涼的故事。
  走到二層,陳超發現這裡的陳設與一層差不多。他走進一間包廂,在那兒站了許久。他望著樓下空蕩蕩的舞廳,嘴裡默念著曉紅的名字,彷彿看到了她翩翩起舞的樣子。
  舞廳職員們正擺放著桌椅,為晚上的營業做準備。生意總還是要做下去的。
  陳超決定離開。走出百樂門之後,他抬頭看見不遠處的一座佛寺。陽光映照著寺院的琉璃瓦,顯得分外耀眼。那是靜安寺,一座千年古剎,最近剛剛重新整修過。在陳超小時候,父母曾帶他去那兒齋僧禮佛。或許是一時衝動吧,他買了一張門票,走進了這座多年未曾重遊的寺廟。
  寺院一如多年前的模樣,不過地上的鵝卵石倒是新鋪的。陳超低頭走過,像一位虔誠的香客。他依稀想起小時候的情景——陳列著各種佛門法器的殿堂,身披袈裟的僧侶,牆上的壁畫,還有夏天夜晚那亦真亦幻的誦經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