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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節

  「我倒是沒見過,不過有一天下午,天挺晚的了,我瞟見田陌溜進姓翁的房間裡。那天下午可不是她值班。」雅琴想了想,補充道,「對於姑娘們來說,這個姓翁的算是個實惠之選了。他比田陌年長十多歲,可他能給她辦到美國去呢。」
  「你發現過這個翁先生有什麼可疑之處嗎?」於光明問道。
  「呃,我不確定。他家人都還在上海,可是他卻要住在我們店裡。我不明白這是為什麼。誰也不知道他是幹什麼的,也不知道他錢都是哪兒來的。雖然我們賓館檔次不高,可一次住三四個月也不少錢呢!」
  「那天我去的時候,你們經理沒說起這個姓翁的,也沒說起這人和田陌之間的關係。」
  「他可能不知道吧,要麼就是不想多說。田陌死後,店裡生意很受影響,經理可能不想再因為這事兒惹閒話了吧。」雅琴說道。
  「那個翁先生這會兒在賓館嗎?」
  「他今天上午剛從美國回來,從那之後還沒出過房間呢。」
  「好,那我馬上就到。如果他要出門,請讓他暫時留在賓館裡。」於光明說道,「你確定他前兩周都在美國嗎?」
  「田陌死的時候他不在。不過我也不知道那時候他在哪兒。他是今天上午拖著行李到的。」
  「你能查查他的護照嗎?特別是他最後一次入境記錄。」
  「那簡單,他把護照寄存在前台這邊的保險箱裡了,我替你查查。不過我可不想讓人看見警察來找我。」
  「沒問題,我理解,我穿便裝去。一會兒見。」說完,於光明掛斷了電話。
  四十五分鐘後,於光明走進了海鷗賓館。他穿著妻子買給他的灰色夾克,似乎沒人認出他。不一會兒他見到了雅琴。這是一位四十五六歲的矮個子婦女,梳了一個舊式的髮髻。她塞給於光明一張護照複印件,上面清楚地表明,這位翁先生在田陌被害那天從廣州出境,直到今天上午才重新入境。這個人幾乎沒有做下第一起案子的時間。至於第二起案子發生的時候,他壓根兒就不在國內。
  「謝謝。翁先生還在房間裡嗎?」於光明問道。
  「307房。」雅琴低聲答道。
  「我一會兒給你打電話,這樣回頭我們可以去外面談。」於光明也壓低了聲音。
  雅琴點了點頭,轉身去倒煙灰缸了,彷彿什麼都沒發生。
  於光明走進老舊不堪的電梯,晃晃悠悠來到三樓。走過狹窄的過道,他在307房間門前站定,敲了敲門。
  吱嘎一聲,門開了。房間裡的男人看起來也就四十出頭,蓬頭垢面,一雙充血的眼睛略顯腫脹。於光明知道這就是翁先生。與護照那張照片上英氣勃發的樣子相比,眼前這個傢伙顯得憔悴至極。估計他從住進來到現在還沒換過衣服,皺得不成樣子的外套包裹著矮胖的身軀,活像一個裝滿雜物的編織袋。
  於光明掏出警官證,開門見山地說道:「你應該知道我為什麼來找你。翁先生,說說你和田陌的關係吧。」
  「你們動作挺快啊,於警官。我今天上午才剛回來,你這會兒就已經把我當做嫌犯了。」
  「不,你誤會了。你可能也知道,你在國外的那段時間裡,國內這邊又發現一個受害人。所以你不必擔心自己被當做嫌犯。不過您提供的信息將有助於我們破案,你也想給田陌報仇,不是嗎?」於光明試圖安撫這位翁先生的情緒。
  「好吧,我把我知道的都告訴你。」翁先生一邊說一邊將於光明讓進屋裡,「我該從何說起?」
  「就從你們怎麼認識的開始吧……哦,不,從一開始吧,從你第一次回上海說起。」這時於光明掏出一個微型錄音機,接著說道,「這只是例行公事。」
  「好吧,大概七八年前我離開上海,去美國留學。在那兒我拿到了人類學博士學位。可我一直找不到合適的工作,後來沒辦法進了一家美國公司,給他們充當中國地區特別買方代表。這家公司沒有工廠也沒有車間,只是在美國那邊設計商品,再找中國這邊的廠家加工產品,最後把東西賣到全世界賺錢。有時候他們甚至直接在義烏小商品市場批發一些東西,打上自己的商標然後轉手賣掉。他們之所以僱用我,是因為我能講好多種地方方言,而且在跟農村人討價還價方面很有一套。所以我就以上海為基地到處飛來飛去。畢竟上海是我的故鄉,以這兒為中心,到哪兒去都方便。」
  「等等,翁先生。既然你在這兒還有家,為什麼不住在家裡?」
  「我父母的房子是間只有十六平方米的屋子,我大哥夫妻倆和兩個孩子都擠在那兒。哪裡還有我的空?要是我回去住,我大哥可能不會說啥,我那嫂子可不是個省油的燈。再說,公司報銷我的差旅費,我幹嗎給那些美國佬省錢啊。」翁先生說道。
  「原來是這樣。」於光明說道,「那就說說你和田陌是怎麼認識的吧?」
  「我和她是因為半年前的一次電梯事故認識的。賓館的那個老爺電梯當時卡在五層和六層之間,把我們兩個人困住了。只有我們倆,彷彿下一個瞬間我們就要死在一起了。她穿著賓館制服和套裙,赤腳踏著一雙塑料拖鞋,提著一桶水。那一刻我忽然感覺她離我好近。接下來電梯裡的燈也滅了,她慌亂地抓住我的手。大概過了五分鐘,電梯恢復正常。那是我這輩子最長的五分鐘。昏暗的燈光中,她的模樣是那麼惹人憐愛。我請她去餐廳喝點什麼,可她拒絕了,她說這不合賓館規矩。第二天上午我在一樓大廳又見到了她,她當時剛值完夜班,看起來很疲憊。我請她去街對面的飯店吃飯,我們就這麼開始了。」
  「你覺得田陌是個怎樣的姑娘?」於光明問道。
  「非常好的姑娘!如今像她這樣的姑娘真的不多了。一點兒也不物質。像她這麼漂亮的姑娘,要是去夜總會混,賺錢肯定很多。可她寧願選擇在這麼個破賓館裡打工。我不認為她拿我當大款,她自己也很清楚這一點。她對她那個癱瘓的老爹也很上心,多孝順的女兒啊!」
  「是的,我也聽說了。你去過她家裡嗎?」
  「沒去過。她不想讓我去。她不想公開我們的關係。」
  「就因為你住在她上班的賓館裡?」
  「你這麼說也行。」翁先生聳了聳肩。午後。書社。
  「可是你似乎經常跟她在一起,旁人早晚會發現你們的關係。」
  「也許吧,但是我們並不怎麼膩在一起。我工作很忙,經常飛來飛去,而且她也要照顧她父親。」
  「換個話題吧。你印象中田陌穿過紅色旗袍嗎?」於光明話鋒一轉。
  「沒見過,她不是那種趕時髦的姑娘。我曾想給她買些新衣服,可每次她都拒絕。她的睡衣都是拿她母親十五年前的衣服改的。她……」翁先生忽然頓了一下,似乎陷入了回憶中,過了許久才重新出聲。「老天爺不長眼啊!這樣的好姑娘為什麼會如此命苦,為什麼要讓她死啊……」
  這時房間裡的電話鈴聲響了起來。翁先生很快抓起聽筒,似乎他正在等這個電話。
  「哦,紐曼先生啊!那單生意……您稍等一下,」他轉過身,用手摀住話筒,對於光明說,「不好意思,這電話是國外打來的。咱們下次再談好嗎?」
  「好的,」於光明一邊說一邊掏出自己的名片遞給翁先生,「你可以隨時給我打電話。」
  這次拜訪收穫不大,但至少可以排除兩個可能性:第一,這位翁先生應該沒有嫌疑;第二,田陌應該不是那種風塵女子,這點與廖國昌的判斷相左。
  然而於光明總有一種感覺,他在與翁先生的談話過程中遺忘了些什麼。只是他也想不起自己到底是哪裡疏漏了。
  十一
  佩琴仍然在試著用自己的方式協助調查。
  她希望能查清那個名叫喬春燕的三陪小姐的底細。因為在飯店工作,佩琴很容易從別人那兒打聽到這種人的事。潘大廚似乎就對這種事情瞭如指掌。
  「哦,你說三陪小姐啊,」潘大廚一邊大嚼著花生米和海帶絲,一邊開了腔,「中國特色唄。啥事兒都有個堂堂的名號,其實就是掛羊頭賣狗肉。黨和國家明令禁止賣淫,於是那些人就發明了『三陪』這個詞。」
  「你在高檔飯店工作過嘛,肯定懂得不少。」佩琴笑著給他倒了一杯茶。這種與人交流的方式還是從陳超那裡學來的。
  「聖人云,食色性也。改革開放這些年來什麼行業發展最快?當然是服務業和娛樂業,到處都是大飯店和夜總會。大款和貪官們在這些地方揮金如土,哪兒能沒有三陪小姐相伴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