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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節

  這部唐代傳奇是著名詩人、政治家元稹的作品。據後人研究發現,這個故事很可能源自元稹自己的親身經歷。公元八○○年,元稹來到蒲州,遇到了一位叫鶯鶯的姑娘,兩人墜入愛河。後來元稹去了京城,娶了韋家的千金大小姐。最後,元稹根據自己在蒲州的經歷寫下了《鶯鶯傳》。
  陳超饒有興味地讀起這本書來。書中寫道,一個名叫張生的學子來到普救寺遊玩,而崔夫人攜其女鶯鶯正在寺中暫住。當時正值附近兵荒馬亂,張生借友人之力為居住在寺中的這家人提供了必要的保護。為了答謝,崔夫人設宴款待張生。張生正是在這次宴會上遇到了崔鶯鶯,兩個人一見鍾情。不過鶯鶯對張生恪守儒家禮教的陳舊觀念作了批判。有一天晚上,她偷偷來到張生的西廂房,並獻身於他。不久,張生進京趕考,在那裡他收到了鶯鶯的一封來信,信中寫道:
  及薦寢席,義盛意深。愚陋之情,永謂終托。豈期既見君子,而不能定情,致有自獻之羞,不復明侍巾幘。沒身永恨,含歎何言!倘仁人用心,俯遂幽眇,雖死之日,猶生之年。如或達士略情,捨小從大,以先配為醜行,以要盟為可欺,則當骨化形銷,丹誠不泯……
  張生將這封信給他的朋友看了。然而後來他卻以所謂的「道德」為由拋棄了鶯鶯。正如故事最後所寫:
  大凡天之所命尤物也,不妖其身,必妖於人。使崔氏子遇合富貴,乘寵嬌,不為雲,不為雨,為蛟為螭,吾不知其所變化矣。昔殷之辛,周之幽,據百萬之國,其勢甚厚。然而一女子敗之,潰其眾,屠其身,至今為天下僇笑。予之德不足以勝妖孽,是用忍情。
  故事進行到這裡,作者元稹以張生密友的身份,用自己的語言為他的所作所為作了背書:
  時人多許張為善補過者。予常與朋會之中,往往及此意者,夫使知者不為,為之者不惑。
  在陳超看來,張生後來的選擇簡直是個一百八十度的大轉彎,影響了故事的浪漫色彩。男主人公武斷地給婦女下了一個定義——如果一位女子美貌非凡,那麼她就應當被視為「妖孽」,因為她會如怪物般毀掉她身邊的男人。
  陳超覺得這種推卸責任的方式很不高明,他認為張生這些將鶯鶯比做「妖孽」的自我辯護只是一種厚顏無恥的虛偽的托詞,目的是為自己始亂終棄的行為辯護,使得整個故事變得錯綜複雜。這部作品因此變得前後矛盾。舉例說,故事的前半部分頌揚了浪漫的愛情,而後半部分卻對這一美好情感提出了責難。
  不過就寫論文這件事而言,這個故事與陳超讀過的其他類似作品一樣,為他的論文提供了一個主題。無論《鶯鶯傳》還是《鳳求凰》,在講述浪漫故事的同時,都表現出了一種與美好愛情主題格格不入的矛盾心態。在《鳳求凰》中,作者將男主人公的死歸咎於女主人公,認為是卓文君在性愛方面的貪得無厭耗盡了司馬相如的精力並最終導致他死亡。而在《鶯鶯傳》中,男主人公張生將責任都推給女主人公鶯鶯,說她是一個會將身邊人全部毀掉的妖孽。這兩個故事中的浪漫愛情最終都成了譴責對象。
  這時陳超忽然想到了紅色旗袍殺人案中兇手的矛盾心態。兇手剝光了受害者的衣服並殺害了她們,卻又為屍體穿上了做工精細的名貴旗袍。
  這是一種令人費解的行為。還未等陳超想個明白,這些東西便從他腦中一閃而過。他只得重新把精力集中到書上,試圖找到元稹更多的背景資料。在文學鑒賞過程中,對作者生平的研究有時候會有助於理解複雜的原文。
  可案子怎麼辦呢?現在連兇手的身份都沒搞清楚。生物學分析已經無能為力,而那些相互矛盾的線索的含義似乎也無法解讀。
  陳超感覺自己的思路又成了一團糨糊,整個人被論文和案情搞得頭昏腦漲,讓他有點不知所措。
  大約十點鐘的時候,沈文昌打來一個電話。
  「沈老先生,有什麼發現嗎?」陳超問道。
  「說來話長,」電話那頭的沈文昌說道,「陳隊長,我覺得咱們最好當面談談。我得給你看幾張照片。」
  「太好了。我請您吃午飯吧。五香飯店怎麼樣?離圖書館不遠。」
  八
  陳超剛走進飯店,一位熟識他的服務員便熱情地迎上前來。
  「陳警官,您可好久沒來了!今兒吃點什麼?」
  「隨便來點兒吧,不過別太多,夠倆人吃就行了。」陳超笑著說道。
  「雙人特別套餐怎麼樣?」
  「成,再來壺茶,沏濃點兒。」
  在等菜的這段時間裡,陳超又開始試著去思考論文的問題。也許只分析一兩部作品遠遠不夠。如果他能證明這種主題思想上的矛盾是古典愛情故事中的常見現象,那或許將成為具有獨創性的有價值的研究課題。所以他還得再選幾個故事分析一下。陳超把這一新的計劃寫在了筆記本上。
  他剛合上筆記本,就看到沈文昌拄著一根龍頭枴杖,顫巍巍地走進飯店。這是一位八十多歲的老人,雖然鬚髮皆白,但精神矍鑠,身穿一件唐裝,腳蹬黑布鞋。陳超連忙站起身來,攙扶老人坐到桌前。
  看得出,沈老先生對公安局印象並不好。今天於光明剛好執行緊急任務不在局裡,是廖國昌接待的他。那位廖隊長一上來就說自己已經咨詢過很多老裁縫,他這種不冷不熱的態度讓沈文昌有些不快。
  陳超心想,除了廖國昌的態度問題,這裡面估計還有別的原因。是他讓沈老先生去局裡的,而廖隊長顯然是誤會了。當然,實在沒必要給這位老學者解釋局裡那些雞飛狗跳的事。
  「您不用管廖隊長,他就那種驢脾氣,有時做事不經大腦。您給我講講旗袍的發展史吧,我洗耳恭聽。」陳超說著,為沈文昌倒了一杯茶。這時服務員把菜端了上來。
  沈文昌吃了一口小蔥拌豆腐,滿意地點了點頭,說道:「為什麼現在管這種服裝叫旗袍呢?有很多種說法。一種說法是,滿洲人不論男女,都穿色彩鮮艷的長袍。而滿洲人又被分為八旗,於是他們的衣服就被稱為旗袍了。直到二十世紀二三十年代,這種曾經的少數民族服裝才不知不覺地在全國範圍流行開來。『文化大革命』之前,許多人都喜歡穿旗袍。八十年代中期這種服裝重新流行起來,如今更是傳遍了全世界,好萊塢電影明星們在奧斯卡頒獎晚會上都穿旗袍呢。人們認為沒有什麼服裝比旗袍更能勾勒出女性的優美曲線……」
  這段開場白頗顯冗長,而陳超卻聽得津津有味。毫無疑問,旗袍是此案兇手的標誌,作為一名警察,必須多瞭解一些相關知識。
  「說到廖隊長向我展示的那件旗袍,那應該是早些年製作的了,沒準是十多年前的。」沈文昌邊說邊拿出一些照片,「年頭久了,縫衣線的顏色都已經發黃了。旗袍的面料是一種考究的印花錦緞,可能更加古老。那些紐扣也是,只有六十年代或者更早時候的裁縫才用。八十年代早期開始,他們就改用塑料拉鏈了,那東西比紐扣更舒適也更貼身。旗袍的款式也屬於舊式的,看看這整片袖子。現在時髦的人更喜歡單片袖,因為單片袖更適合勾勒曲線,而且做工也簡單些……」
  這時服務員端來幾盤主菜,打斷了沈文昌滔滔不絕的介紹。其中有一盤醉蝦,被酒泡著的蝦依然在蹦著,不過動作越來越小。
  沈文昌道:「這菜倒是挺時髦的,不過也是一種老菜式了。」
  作為一名耄耋老人,他的胃口著實不錯。他夾起一隻還在抽搐的蝦放進嘴裡,陳超也跟著夾起吃了一隻。這醉蝦吃起來有點甜,陳超並不喜歡它滑膩的口感。
  「現在我說說這旗袍的做工,」沈文昌咂咂嘴說道,「百分之百手工貨。只有經驗豐富的紅幫老裁縫花費起碼一周的時間才能做得成這樣的旗袍。你看如今高檔商場裡那些所謂的高價旗袍,做工根本就不入流。那些機器做出來的東西,跟廖隊長給我展示的這件旗袍根本不在一個檔次上。」
  「就是說,這件旗袍起碼是十年前做的,而面料和款式甚至可能是五六十年代的。」陳超一邊將這些線索寫到記錄本上,一邊說道,「換句話說,兇手得先弄到很久之前的面料,然後想辦法找老裁縫做出來?」
  「這我可就無能為力了,」沈文昌說道,「不過就受害人穿旗袍方式我還發現了一些問題。旗袍的美感來自微妙的性暗示。比如說開衩,展示著女性的腿部曲線卻又欲說還休。若隱若現的大腿能引發人們無限的遐想。」
  「就像中國的古典詩詞一般,所謂『猶抱琵琶半遮面』吧。」陳超說道。
  「沒錯。這種感覺與袒胸露背完全不同。比如說,那些高大豐滿的美國女星身上穿的那種露著背的超短裙一樣的『改良旗袍』。在我看來,失去點綴而裸露在外的脊背,已經完全失去了朦朧美感,而那些光溜溜的大長腿更像是一根根象牙。」
  「沈老師,您的聯想能力還是那麼強。」
  「換個角度看,旗袍展現的是穿著者的內在美。性感、微妙而又溫和。不是隨便誰都能穿出味道的。」沈文昌說道。
  「的確是這樣。這裡面還真有不少學問呢。」陳超附和道。
  「開衩長度是旗袍的另一個精妙之處。對於富裕人家的女性來說,旗袍開衩通常是適中的,以表現她們的端莊氣質。嚴格說來,穿著旗袍的女性走路時步子都很小,姿態上不會有任何不得體的地方。時髦女孩兒們為了跳舞和走路方便,可能會選擇高一些的開衩。而那些風塵女子則會選擇盡可能高的開衩,以展現她們性感的大腿甚至臀部。從某種程度上說,旗袍的開衩是一種暗示。在三十年代的風月場上,穿成那樣有可能招來生意呢。」
  「沒錯,穿旗袍也是一種禮儀。」陳超說道。他正囫圇個兒吞著一隻醉蝦。這是一個錯誤的決定,他卡到了喉嚨。這玩意兒的味道實在不怎麼好。
  「另外,優雅的女士會在穿著旗袍的時候搭配長筒襪和高跟鞋,不過在家中倒不必穿得這麼講究就是了。但你看死者的樣子,沒穿胸罩,沒穿鞋子,連內褲都沒穿,而旗袍下擺都被褪到股溝的位置。這不僅是對死者不敬,更是對旗袍的侮辱。」沈文昌頓了頓,接著說道,「聽說她是被姦殺的,但這旗袍也太古老了,看起來像是偶然得到的一般。而且這是一件很保守的服裝,女人是不會穿著這種東西做愛的。這說不通啊。」
  「這件案子很多東西都說不通。」陳超清了清嗓子說道。
  「陳隊長,我對你們的案子一無所知,我只是對旗袍略知一二。」沈文昌疑惑地說。
  「謝謝您,沈老先生。您的指導對我們辦案很有幫助。」
  事實上陳超並未言明——與其說沈文昌的這一番介紹對破案有幫助,倒不如說是為本案帶來了更多的疑點。這件沈文昌認定很古老的旗袍,在它被製作出來的年代,並不是什麼流行服飾。無論旗袍作者是誰,在當時製作這樣的旗袍都是一種反潮流的行為。這也許將會引出一些深埋於歷史中的東西,給本案帶來更多謎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