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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節

  於光明拿起一份《解放日報》,上面發表了一張彩色照片,一個身穿紅旗袍的姑娘倒在閱報欄前。
  「上海第一起連環變態殺人案,」廖國昌大聲讀著報紙上的內容,「『紅旗袍』一詞如今已變得家喻戶曉,各種揣測四起,整個城市都籠罩在不安之中……」
  「記者都瘋了,」李書記打斷了他,「啥圖片和報道都發出來,真是唯恐天下不亂啊。」
  他的這種挫敗感是可以理解的。上海一直以高效率的政府工作和相對突出的低犯罪率著稱。其實,之前在這座城市並非從未發生過連環殺人案,只是得益於高效的媒體管控,那些案件從未見諸報端罷了。一旦這樣的案件被媒體曝光,就會暴露出警方的工作不力。所以通常國有報紙對於此類案件都是盡量避而不談的。然而二十世紀九十年代中期的報界也都堅守著自己的底線——即新聞工作者必須揭露醜惡事件,在這種情況下,媒體管控就未必奏效了。
  「如今書店裡、電視機上都充斥著西方那些燈紅酒綠的玩意兒,有些東西還是咱們的陳大探長翻譯的呢!」廖國昌說道,「報紙專欄上都開始玩起福爾摩斯式的推理遊戲了。看看《文匯報》,正預測下一起命案的發生時間呢。『週五將會出現另一具身穿紅旗袍的女屍。』」
  於光明接話道:「這是常識,連環殺人案的兇手通常會以相似的手法作案。只要不被抓到,他就會一直這麼幹下去。陳隊長翻譯過一些關於連環殺手的東西,我覺得咱們應該聽聽他的看法。」
  「去他媽的連環殺手!」李書記貌似被這個詞激怒了,「你跟你的領導談過了嗎?我想還沒有吧。他現在忙著寫論文呢。」
  陳超與李書記素來不合。於光明深知這一點,所以他選擇了沉默。
  「擔心啥啊,難道說死了張屠戶咱就得吃混毛豬嗎?」廖國昌話裡帶著幾分挖苦。
  李書記顯得特別激動:「這些殺人犯簡直是在抽公安局的嘴巴!他們就好像是在炫耀『我又干了,你們警察能奈我何』?他們正在千方百計地破壞我們改革開放的大好形勢,通過在人民群眾中製造恐慌的方式威脅社會穩定!我們應當把調查重點集中在那些對政府心有怨言的人身上。」
  看起來他的邏輯還停留在全民手捧《毛主席語錄》的時代。於光明心想,照你這種邏輯,「階級敵人」可多了去了。李書記向來以在刑事偵查上濫用政治理論而著稱。這位局黨組織一把手,貌似把自己也當成刑警隊的一把手了。
  「兇手肯定有個第一犯罪現場,很可能就在他家裡。他的鄰居也許聽到了些什麼呢。」廖國昌說。
  「沒錯,通知所有居委會,特別是靠近兩處案發現場的那些。毛主席說過,我們要依靠人民,」這時李書記拿出領導的威嚴指示道,「現在,為了盡快破案,廖隊長、於警官,我授權你倆牽頭組織一個專案組!」
  直到李書記走出辦公室之後,兩位警官才開始正式討論案情。
  於光明先開了腔:「我對案情不甚瞭解,特別是對第一個受害人一無所知。」
  「這是第一個死者的資料。」說著,廖國昌遞過一個鼓鼓的文件夾,「目前我們還在收集第二個死者的信息。」
  於光明拿起第一個死者的放大照片。烏黑的頭髮遮住了這個姑娘的一半面龐,她身材姣好,旗袍將她的曲線勾勒得玲瓏有致。
  廖國昌介紹道:「從胳膊和腿部的傷痕來看,她貌似遭受過某種性侵犯,但在其陰道內沒有檢出任何精液和非正常分泌物。法醫已經排除兇手使用安全套的可能性,因為沒有檢出任何安全套潤滑粉的成分。不管兇手對這姑娘做了什麼,起碼他給僵硬屍體穿上旗袍的時候很倉促很粗心。這可以解釋為什麼旗袍上有撕扯痕跡,紐扣也沒繫好。」
  「我們可以確定這旗袍根本不屬於死者吧?第二個受害人不也穿著同樣的旗袍嗎?」於光明提出疑問。
  「沒錯,這旗袍不是死者本人的。」
  於光明仔細查看著照片上旗袍開衩被撕破的部分以及那些未系的紐扣。如果兇手不辭勞苦地提前準備好這樣精美而時尚的旗袍,他會如此倉促地把它穿在死者身上嗎?何況同樣的事也許還發生了兩次。
  「第二個死者的旗袍開衩部分也被同樣地撕破了嗎?」
  「我知道你想說什麼。」廖國昌不情願地點了點頭,確實不像因倉促而撕壞的。
  「你啥時候對外發佈第一個死者相關信息的?」
  「發現屍體三四天之後吧。這個姑娘名叫田陌,二十出頭,在鄰近廣西路和金陵路的海鷗飯店工作。她和癱瘓的父親相依為命。聽鄰居們說她是個善良勤勞的姑娘。她沒有男朋友,熟悉她的人也都不相信她能有什麼仇家。」
  「看上去兇手是從車上把她扔下來的。」於光明說道。
  「很明顯就是這樣。」
  「棄屍者會不會是個出租車司機或者私家車主?」
  「出租車司機都是十二小時輪班的,第二具屍體被發現之後,我們立刻調查了當晚和前晚當值的出租車司機。只有不到二十個人符合犯罪時間段。但每個人都有案發當晚載客的票據記錄。忙著拉客的出租車司機怎麼有時間殺人呢?而且清洗屍體的地點很可能是在家中的浴室裡,更何況還要費勁巴力地給死者穿上紅旗袍。」廖國昌搖了搖頭,繼續說道,「私家車倒是有可能。最近幾年冒出來好多私家車,有些屬於有錢人,有些屬於官員。可即便捧著黨委書記的尚方寶劍,咱們也不可能跑遍整個上海一一調查這些人啊。」
  「那麼你怎麼看那些案發地點呢?」
  「先說第一處。」廖國昌拿起一張背景為路口交通燈的照片,「兇手應該是親自下車拋屍的。這很危險。因為在這種地方幾乎是車流不斷的。26路有軌電車末班凌晨兩點半停運,但最早一班早晨四點就起運了。再說,即便在凌晨,附近也偶爾有車輛經過。馬路對面的學校還有通宵學習的學生進進出出。」
  「你說,兇手把屍體扔在音樂學院門口是有著特殊意義的,就像那些記者所說的?」於光明問道。
  「關於這點我們也做過調查,田陌從來沒在音樂學院上過學。姑娘嘛,都喜歡音樂,這個田陌偶爾也會唱個一首兩首的歌,但僅此而已。她家與音樂學院也沒啥關係。而且第二名死者是在別處被發現的。我可不信那些報紙上的胡言亂語,這事兒和音樂學院應該關係不大。」
  「換成李書記可能就信了。這兩處案發地點都相當公開,兇手的目的像是在發佈某種聲明。」於光明說道,「你們應該已經通知附近所有居委會了吧?」
  「當然。不過線索都指向一種犯罪分子——有前科的強姦犯。到現在為止沒有別的線索了,第二具屍體是今早才被發現的。」廖國昌聳了聳肩。
  「跟我講講第二個死者的情況吧。」
  「發現第二具屍體的是一位《文匯報》職員。他當時正要給閱報欄更新報紙。他先是給女屍整理好旗袍,並用報紙蓋住了她的臉,而後通知了報社而不是我們。當我們的幹警趕到現場的時候,那兒已經圍了一大群人,估計屍體早就被他們翻來覆去動過無數次了。所以說現場已經毫無取證價值。」
  「屍檢報告出來了嗎?」
  「暫時沒有。咱們手上現在只有一份現場檢驗記錄。這名死者也是窒息而死,但看上去並未受到性侵犯。不過和第一名死者一樣,這個姑娘也是只穿了旗袍,沒穿內衣。」說著,廖國昌拿起幾張照片,「她身上和體內都沒有檢出精液痕跡。鑒證科也做了檢驗,屍體上沒有發現任何他人的毛髮。」
  「會不會是模仿作案?」於光明提出了一個假設。
  「我們鑒定了兩具屍體身上的旗袍,相同的印花面料,款式也一模一樣。這些細節是不可複製的。」
  「這第二名死者,你們還調查了些什麼?」
  「我們發出了一份帶有她照片的啟事,已經有人打電話到局裡來提供線索了。局裡的總機都快被打爆了。」
  於光明點了點頭,說:「不管李書記願不願意,這件案子應該就是一起連環變態殺人案。我估計一個星期之內咱們就會發現第三具穿著紅旗袍的女屍。」
  「但考慮到政治影響,市裡是不可能承認有連環殺手的。要不李書記幹嗎把你們特案組也叫上。」
  於光明很明白,長久以來刑偵隊和特案組一直都在暗地裡較勁。他說:「如果兇手是個連環殺手,那咱們就得總結一下他的特徵了。」
  「嗯。首先那些旗袍很昂貴,這兇手應該挺有錢的。其次他得有輛車。他應該是獨居——因為如果他沒有一套公寓或者說私人別墅的話,就沒有空間作案。當然,他不可能住那種許多人家擠在一起的筒子樓,否則他搬屍的時候難保不被鄰居聽到。」
  「沒錯,」於光明點點頭說,「他應該是個獨來獨往的傢伙,而且是個變態狂。受害者都被脫光了衣服,卻沒有遭受常見性侵犯的跡象。他是個瘋子,通過這種殺人儀式得到精神放鬆,而給死者穿上紅色旗袍就像是他特有的風格。」
  「變態狂?精神放鬆?」廖國昌大聲說道,「省省吧我的於警官,你以為這是你們陳大探長翻譯的那些故事裡的情節,到處都是人們無法理解的怪物和瘋子?」
  「可是通過這些精神層面的東西,我們也許能進一步瞭解這個兇手呢。我記得在陳超翻譯過的一本書裡有類似的描寫。不過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我記不太清了。」於光明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