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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節

  於是他決定上午去拜訪上海大學的卞龍華教授。雖說之前他把上學的事當成搪塞鍾保國的理由,但畢竟自己還是想要認真對待的。
  遵照孔子時代傳承下來的拜師禮節,陳超在路上買了一根金華火腿,用牛皮紙包著拿在手上。據說當年孔子從不接受學生們饋贈的金錢,但對於火腿、燒雞之類的禮物卻是來者不拒。不過拿著一根火腿擠公共汽車實在是有些不便,他決定從局裡叫一輛車。在火腿店等車的時候他又打了幾個電話,詢問那樁房地產案的情況。從這些電話中得到的信息,使他愈加下定決心不去蹚這渾水。
  沒過多久,局裡的司機小周就來接他了。這傢伙是偵探小說愛好者,很崇拜陳超,自稱「陳探長的跟班」,估計早就把他要去拜訪卞教授的事傳遍全局了。陳超心想,這樣也好。他開始為即將與卞教授進行的會談打起了腹稿。
  卞龍華的家是一套三室一廳的公寓。這是一座新建的公寓樓,位於黃金地段。很少有學者會住在這樣的地方。為陳超開門的是卞龍華本人。這是一位七十多歲的老人,中等身材,滿頭銀髮。他看起來飽經風霜,但依然面色紅潤,精神矍鑠。五十年代,年輕的他曾被打成「右派」;「文化大革命」時期,中年的他又因「歷史反革命問題」遭到迫害;而到了二十世紀九十年代,他又被稱為「老學究」。在那些艱難的日子裡,文學研究成了卞龍華最後的精神庇護所。
  陳超遞上火腿,說:「卞教授,一點薄禮,不成敬意,還請笑納。」他試圖找個地方把手裡的東西放下,可看來看去,覺得實在不便用這油乎乎的東西玷污那些名貴的傢俱。
  「謝謝你,陳隊長,」卞龍華說道,「我們院長已經和我談過你的情況。考慮到你的工作負擔,我們決定你不必像其他學生那樣坐班上課,不過論文你還是要按時交的。」
  「非常感謝你們的理解,我肯定會按時交上論文的。」
  這時,一名年輕女子輕輕走進客廳。她看起來也就三十出頭,身穿黑色旗袍,腳蹬一雙高跟涼鞋。她接過陳超手中的火腿,放在茶几上。
  「給你介紹一下,這是我最能幹的女兒鳳鳳,」卞龍華說道,「她在一家中美合資企業當CEO。」
  「是最不孝的女兒吧?」鳳鳳笑道,「當年我沒學中國文學,而是跑去學了商業管理。陳隊長,感謝您選擇我父親作為您的導師,能有您這樣大名鼎鼎的學生真是我父親的榮幸呢。」
  「不不不,能有機會師從卞教授是我的榮幸。」
  「陳隊長,你在警局幹得好好的,怎麼會想到來學中國古典文學呢?」鳳鳳一臉困惑地問。
  「文學是一門與世無爭的學問,」一旁的卞龍華插話道,他臉上帶著一絲自嘲的微笑,「這丫頭不聽我的話,買下了這間公寓。買了就買了吧,我們現在住在一起,算是『一國兩制』吧。」
  陳超明白,旁人對他這次的選擇都頗有質疑,但他試著不去想這些。
  「就像是一條從沒走過的路,總想去嘗試一下,」陳超說道。「想有機會幹點別的,也權當是滿足下虛榮心吧。」
  鳳鳳說:「我有一個請求,我爸爸有糖尿病,血壓又高,所以不能每天都去學校上班。您能來這兒聽課嗎?」
  「沒問題,只要卞教授方便就可以。」
  這時,卞龍華說道:「記得高適的那句詩嗎?『百無一用是書生』啊!你看,我這糟老頭子也就會這麼點兒彫蟲小技咯。」
  「文章千古事。」陳超用杜甫的詩句回應道。
  「嗯,你的確對文學有一股熱情。唉,俗話說,同病相憐啊。當然,你恐怕也得為自己的『消渴之疾』想想呢。我可聽說你是個浪漫詩人。」卞龍華說道。
  消渴之疾是糖尿病的別稱,陳超聽說過這個詞。糖尿病患者通常會口渴、疲憊。卞龍華此話一語雙關,既指自己所患的糖尿病,也指他對文學的求知若渴。可這與陳超是個「浪漫詩人」有何關係?
  當他下樓回到車裡時,發現司機小周正捧著一本香港發行的《花花公子》雜誌,垂涎欲滴地打量著上面的裸體模特。陳超頓時豁然開朗,中國古語中的「消渴之疾」,也許可以拿來形容年輕人無可救藥的浪漫激情呢。
  但他又不能確定。自己也許在哪兒讀到過這個詞,只是各種八竿子打不著的信息充斥於腦海之中,讓他一時想不清楚。坐進警車之後,陳超發現自己又恢復了警察的思維方式,並且正試圖以這種方式解讀卞教授的用詞。看著後視鏡中自己糾結的面容,他不禁搖了搖頭。
  不過他此刻的感覺還是不錯的。學一下古典文學,總能給生活帶來一些變化。
  二
  上海市公安局。於光明警官正坐在辦公室裡沉思。這其實還不能算他的辦公室,至少現在還不是。作為特案組代理組長,陳超不在的這段時間裡,他將暫時在這裡辦公。
  事實上,儘管他早就在組裡掌握實權,卻沒幾個人把他當回事。即便是在陳超忙於各種會議和翻譯工作的時候,也是如此。所以,他總感覺自己像是生活在陳超的陰影裡。
  陳超報名去學文學的決定令他頗感不解,局裡同事們對此也是議論紛紛。按照刑偵隊[1]隊長[2]廖國昌的說法,陳超這是試著在聲名鵲起之後保持低調,以讀書為掩護遠離眾人目光焦點。在小周看來,陳超一直就想考個碩士甚至博士的學位,這對他將來的職業生涯至關重要,因為在新的黨員幹部提拔任用機制中,擁有高學歷就擁有巨大先機。而返聘老幹部張政委對此卻有不同看法,他認為陳超的目的是出國留學,以便與遠在美國的那位當獄警的紅顏知己長相廝守。但這與那位傳奇探長的諸多軼事一樣,沒人能辨明真假。
  [1]原文為「homicide squad」也可譯為重案組,是與陳超的特案組平行的部門。
  [2]此處的「隊長」,也可稱為「組長」,但中國公安機關中無此稱謂,故也稱「隊長」。
  於光明對上述說法都不怎麼贊同,或許這其中還有其他不為人知的秘密。陳超已就一樁房地產案向他詢問過相關信息,卻沒有說明詢問的原因。這不符合陳超平日與他交流案情時的風格。
  不過在這樣一個繁忙的早晨,已經沒時間容他去細想這些了。黨委李書記要他去廖隊長辦公室開會。
  廖國昌是個四十出頭的壯實漢子,鷹鉤鼻、濃眉大眼,面容嚴肅。看到於光明走進辦公室,他皺了皺眉,顯得有些不悅。
  在局裡,一般只有那些有著重大政治影響的案件才會交給由陳超和於光明領導的特案組。廖國昌表現出的不悅,表明案件肯定不是簡單的兇殺案。
  「於光明同志,想必你對『紅旗袍殺人案』已經有所耳聞了吧。」與其說李書記是在提問,不如說是在陳述一個事實。
  「是的,這案子真是聳人聽聞啊。」於光明答道。
  一周之前,在淮海路一座花壇裡發現一具姑娘的屍體。死者身穿紅色旗袍。由於案發現場地處繁華商業區,在媒體的渲染之下,此案被公眾稱為「紅旗袍殺人案」。案發之後當地曾出現交通阻塞現象,無數群眾前來圍觀,還有無數記者和攝影師,夾在擁擠的人群中,作著各種報道。
  一時間,報刊上充斥著各種推測。如果沒有什麼特定原因,哪個殺人犯會傻到把這般穿著的死者棄屍於如此繁華之地?一位記者發現,案發現場花壇所在的街道對面,正是上海音樂學院。還有人說這是一起政治案件,是對中國改革開放過程中出現的一些醜惡價值取向的抗爭。因為旗袍曾被視為資產階級生活方式的標誌,如今卻重新風靡上海。有家小報說得更懸,說此案幕後策劃乃是時尚界某巨頭。具有諷刺意味的是,因為媒體對於本案的熱絡報道,一些服裝店旋即在櫥窗裡掛起了各色新款旗袍。
  於光明感到此案迷霧重重。根據最初的屍檢報告,死者臂部和腿部的傷痕顯示在其窒息而死之前遭受過性侵犯。但死者身上和體內均未檢出精液痕跡,且屍體被清洗過。死者在旗袍之下未穿著任何衣物,這於常理解釋不通。棄屍地點位於人來人往的公共場所,幾乎不會有殺人犯選擇在這種地方棄屍。
  按照局裡一般的辦案經驗,本案兇手應該是在行兇後為死者穿上衣服,以便於運輸。但由於行動倉促,他忘了給死者穿上內衣,或者說他認為沒必要這麼做。也許死者在遭遇致命襲擊之前所穿的就是這件旗袍。棄屍地點也許並沒有什麼特別含義,可能就是兇手比較魯莽,隨便找了這麼個地方丟下屍體而已。
  於光明不怎麼相信這種「偶然理論」,但他覺得這案子跟自己的特案組應該關係不大。他可不想越俎代庖。
  「真是聳人聽聞啊。」他重複著這句話,他覺得有必要這麼重複一下,因為李書記和廖國昌都沒吭聲。「這案發現場有點兒意思。」
  還是沒人吭聲。李書記輕輕地咳嗽起來,他的眼袋在這詭異的寂靜氣氛中顯得愈加突出。說起來,李書記就快六十歲了,他的眼皮浮腫得很厲害,眉毛也早已變成灰色。
  「調查有什麼突破嗎?」於光明向一旁的廖國昌問道。
  「突破?」李書記插話道,「今天早晨又發現一具身穿紅旗袍的女屍。」
  「又一個?在哪兒?」
  「南京路上。人民廣場一號門的閱報欄前。」
  「真是令人髮指,那可是市中心,」於光明說道,「這是赤裸裸的挑釁啊!」
  廖國昌說:「我們比對了兩名受害人,二者存在一些相似之處。特別是她們所穿的旗袍,面料和款式完全一樣。」
  「這下那些記者們可又活躍起來了。」李書記一邊說,一邊用手指了指辦公桌上堆著的那沓剛送來的報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