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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節

  兩個小姑娘氣得瞪了白胖老頭一眼,轉身跑開了。
  我一聽火「騰」地就上來了,剛才差點就提醒他注意小偷了,幸虧沒行動,要不就錯幫畜牲了。
  花猛這時又擠了過來,一眼看見我了,大概以為我又要壞他事,臉色一呆,「哼」了一聲,轉身想走,我追上去一把抓住他肩頭,將嘴巴貼在他耳朵上說道:「去偷那白胖老頭,能偷多少偷多少,這次我絕不過問。」
  花猛又是一愣,看了看我,問道:「真不管?」我點點頭道:「絕對不管,你能把他身上東西偷光了我請你喝酒。」
  花猛一看我是玩真的,臉上馬上多雲轉晴,笑道:「七哥,這就對了,你放心,少不了你一份,兄弟絕對不是吃獨食的人,以後有我的,就有你的!」
  我揮揮手說:「別介,就這一次,下次只要你還偷一般老百姓,我還是會管。」花猛臉上頓時掛不住,搖搖頭道:「I服了YOU,下次大不了不讓你看見。」又向那白胖老頭身邊貼了過去。
  我就在後面不緊不慢跟著,花猛從那白胖老頭身邊擠了過去,沒一會又回頭擠了那白胖老頭一下,對我眨巴眨巴眼,向另一邊走去。
  我沒理他,看那白胖老頭遭偷了,就達到目的了。
  徑直走進超市,扛了一袋米,剛走出超市,就被花猛攔住了:「七哥,你剛才可說要請我喝酒的,不會說話不算數吧?」我一愣,反口問道:「你沒聽清嗎?我說的是你要把他身上東西摸光了才請你喝酒,有一塊手錶都不算摸光的。」
  花猛聽我一說,衝我齜牙一樂,將手腕伸到我眼前晃了晃,笑道:「七哥,你也太小看我花猛了,看見沒?這表剛才還在那白胖老頭手腕上戴著呢,現在就改姓花了。」說著話,又將我拉到一邊僻靜一點的地方,從懷裡掏出一大堆東西來,有手機、信用卡、錢包、香煙、打火機、眼鏡、口香糖,甚至還有一盒避孕套。
  「看看,七哥,咱可沒吹牛吧?現在那老傢伙除了左邊口袋裡還有一張餐巾紙,包裡還有幾張名片以外,全身上下所有的東西都在這了。這算不算是全偷光了?」花猛不無得意地說道。
  我愣住了,雖然一直都知道花猛這傢伙手快,但從來沒想到會快到這個程度,就來回擠了兩下,怎麼能在這麼短的時間內將一個人身上包裡的東西全給摸過來了呢?
  花猛又從懷裡掏出一沓大紅條,一分兩半,遞了一半給我道:「七哥,兄弟說過話的,有我的就有你的,這是你那一份。」我雖然心裡很想給接下來,但還是推了回去,正色道:「我不會讓這個錢髒了我的手。讓你去偷那老傢伙,只是看不慣他的行為而已,絕對不是想要這個。」
  「得,我知道,七哥你還是看不起兄弟,這錢要是硬給你,你放兜裡估計都嫌燒得慌。但我說過話的,有我的就有你的,這堆東西你隨便拿,你要一件不拿,以後你上街一次我偷你一次。」花猛悻悻地說。
  我見花猛這樣說,也覺得自己說話好像有點過了,拍了拍花猛肩頭,笑道:「好好,那我就拿點東西。」說著話,我隨手將那個打火機拿了起來,不銹鋼的,上面還有一個比較別緻的射手圖案,帽一圈鑲了金邊,看起來還挺精緻。
  花猛隨手將那手機也拿了起來,不由分說塞到我口袋裡,我剛要掏出來還他,他就一閃身溜到一邊,指了指我襯衫口袋裡的破手機,說道:「行了,就這麼地吧!七哥你那破手機早該換一個了。我再去撈一票,你回家跟嫂子說一聲,晚上我請,咱們去大酒店搓去。」說完也不等我回話,轉身擠進了人群。
  我掏出手機看了看,名牌的,估計要好幾千,再看看我的手機,也是名牌的,不過是水貨,三百塊買的,都用一年多了,手寫功能早就報廢了,發個短信跟掐架似的,一通電話還有「絲絲」的雜音。
  歎了口氣,我將手機裝了起來,反正是那白胖老頭的,東西也不是我偷的,再說了,咱也算是貧窮人家了,就當接受一回俠盜的救濟吧!
  扛著米,回到家,老婆正剝著荔枝在看電視,樂得一顛一顛的,心情異常的好,一見我就審判道:「老公,讓你買個米你都能買這麼久,快坦白,做什麼去了?是不是利用這段時間和哪個女孩子約會了?」
  我配合地做出誇張的表情,大聲喊道:「冤枉啊!我只是遇到個朋友,多聊了兩句,耽擱點時間而已,我對你的心那是日月可鑒,天地可表,長江之水喝不了,黃河之水浪濤濤,萬里長城都爛掉,家中紅旗也不倒啊!」
  老婆一聽笑得花枝亂顫,剝了個荔枝塞我嘴裡:「算你識相。」我故意搖了搖頭,裝做神秘地問道:「你知道為什麼法律規定,男人十八歲就可以當兵,二十二歲才可以結婚嗎?」
  老婆看了看我,不屑道:「優生優育唄!」我歎了口氣道:「錯!完全錯了,這是經過國家領導班子深思熟慮的結果。當然,根據我的推測,在國家領導人做出如此重大的決定之前,肯定是參考了以下幾條重要因素:一是殺人比做丈夫容易;二是過日子比打仗難;三是女人比敵人更難對付。」
  老婆「噗嗤」就笑,佯打了我一下,我側身一閃,卻沒注意到廚房的地磚是剛拖過的,還有一些水漬,樂極生悲地摔倒在地,揣在褲子口袋裡的打火機摔落在地上,一下裂成了幾半,比五馬分屍還慘。
  老婆趕緊心疼地將我扶了起來,我則心疼地將四分五裂的打火機揀了起來,試了試實在拼湊不回原樣了,只好惋惜地丟到垃圾桶裡。
  老婆見我沒事,扭著小蠻腰回去看她的肥皂劇去了。我則有點心疼,這麼精緻的打火機,一次還沒用就報廢了,實在捨不得,又看了一眼垃圾桶,心裡真希望出現個奇跡,打火機能自動復原了才好。
  誰知道這一眼,又看出蹊蹺來了,那打火機的不銹鋼外殼竟然露出一截布頭來。打火機裡怎麼會有布頭呢?這倒使我生出疑心來,我這人本來就好奇心特別重,不發現就算了,這已經發現了,當然是要看個究竟了。
  我一伸手又將打火機外殼給揀了出來,仔細一看,裡面又塞著一塊布絹。老子這天沒幹別的事,盡和布絹打交道了。
  將布絹掏了出來,展開一看,上面寫的是蠅頭小楷,相當工整,也很清晰,這又讓我興趣大起。今天都看到三張布絹了,上面還都有字兒,不知道這張上面又寫的是什麼玩意。
  等我將這布絹看完,心裡是又驚又喜。喜的是如果真像這布絹上所說,那我手裡已經有了好幾樣東西可以用得上了,說不定哥這回要發大財了;驚的是如果這張布絹的主人是那白胖老頭的話,根據關於這傢伙的傳聞來判斷,這事肯定不會就這麼算了,只怕很快就會找上花猛,而花猛這小子就不用說了,三拳一打肯定什麼都抖出來了,哥這回可能要吃不了兜著走。
  第四章 臨時保鏢
  這張布絹上的字如下:
  「易龍我兒,父親年事日高,又終年奔波,身體狀況每日逾下,這次身染重疾,惟恐等不到你出獄了。你自幼聰明,行事手腕也堪稱狠辣,為父盼你此番出獄之後,能韜光養晦,別再做無謂的意氣之爭,專心尋那玉蓮花,一旦玉蓮花到手,日後飛黃騰達,指日可待。」
  「關於祖上訓示,為父愚魯,傾一生之力,亦未解開其中之意,但歲月不饒人,為父已不再奢望。今為父留傳給你,望你精心鑽研,破解其中之謎,找出藏寶,也算了卻為父之心願,更可富貴終身,蔭及子孫。」
  下面又寫了幾句話:「天水之源,大地之門,群山之顛,眾林之神,狂風之域,暴雨之耳,碧海之峰,萬物之靈,仁君帝都,天下大同。」
  我雖然看得一頭霧水,但易龍的名字可瞧得一清二楚。這傢伙姓張,叫張易龍,是本地惡勢力的老大級人物。欺壓良善、敲詐百姓的事沒少做,牢房出出進進好幾回,派出所的檔案摞一起可能不比他自己矮多少。本市有好幾件人命大案,都或多或少和他有點關聯,只不過到最後總是有人站出來抵罪,加上這傢伙關係網撒的可不小,市、省裡都有後台,所以到現在一直逍遙法外。
  這樣的人,天天恨不得到處惹事生非才好,哪有別人願意去招惹他們的,更別說我這樣的窮書生了,要想整我,在他們眼裡估計比捏死一隻螞蟻都容易。
  越想越怕,開始那點興奮之情早拋到大氣層上面去了。好惹不惹,偏偏惹到了張易龍,真恨不得扇自己幾個嘴巴子,我幹嗎非要多那句嘴呢?只要我扭頭就走,撒手不管,花猛一樣會去偷那老頭的東西。現在倒好,打火機也摔爛了,就算想還給花猛也沒辦法了,等著挨削吧。
  沒等我後悔勁過去,花猛塞給我的新手機忽然響了起來,嚇得我差點一屁股坐地上去,手顫抖得跟彈鋼琴似的將手機拿出來,剛貼近耳朵就聽見裡面傳來一個陰森得讓人牙酸的聲音:「今天日落之前,我要是看不見我丟失的東西,那就是你朋友活在這個世界上的最後一天了,我在大富豪娛樂城等你。」說完也不等我回話,直接給掛了。
  我後悔得腸子都青一截紅一截的,這真是哪壺不開提那壺,剛想到要壞菜就壞菜,這不是要命嘛!要置之不理,不管花猛的死活,哥們又做不出來,再說了,就算我裝不知道,花猛也會把我抖出來,我不去大富豪見張易龍,難道張易龍不會來找我嗎?這個城市就這麼大,低頭不見抬頭見的,想找一個人簡直太容易了。可要是去見張易龍,那就不知道還能不能完完整整回來,被打一頓都算輕的,萬一豎著進去橫著出來,醫藥費都沒人報銷。
  又一想那些黑幫題材的電影,往往做錯事的小弟都被剁腕切手指挑大筋什麼的,萬一給我也來上那麼一次,哥們不就報廢了!一想到這,腿肚子差點轉前面去,再也支持不住自己的一百多斤,「撲通」一屁股坐在地上。
  老婆聽見聲響,一轉頭見我又坐地上了,臉色估計也不怎麼好看,不知道出了什麼事,急忙出來又將我扶了起來,伸手探探我額頭,問道:「老公,怎麼了?看你臉色好像不大對勁,趕快躺床上休息一會去。」
  我歎口氣,看了看老婆那如花似玉的臉蛋,心裡想,哥們一定得想個辦法躲過這一劫才行,萬一哥們要掛了,老婆孩子房子票子,可能都得歸別人了。心裡這麼想的,嘴上可沒敢這麼說。
  我語無倫次的將事情前後因果說了一遍,等我一說完,老婆就罵道:「瞧你這點出息,這麼點事就把你嚇這樣,不就是一個張易龍嘛,又不是齊天大聖,有什麼好怕的!」
  我歎口氣道:「老婆你不知道,齊天大聖來了我倒不怕了,畢竟孫悟空西天取經後就成佛了,佛總得講點道理不是。這張易龍可是個大流氓,根本不會和我講什麼道理,估計我這一去,就不能完整回來了。」
  誰知道老婆將嘴一撇道:「我才不信呢!他就算是大流氓,也有人能制得住他,一物克一物,難道你沒聽過?」
  我苦著臉道:「有是有,像警察局長啥的,張易龍一定會忌憚三分,可咱不認識啊!」老婆眼珠子一轉道:「還有一個咱們認識的,而且還很熟,不知道行不行?」我現在就算有根稻草都能當槍使,哪還顧得上細想,急忙問道:「誰啊?咱們一圈誰能有這麼大的面子?」
  「我表哥馬正剛,他在這城市裡,那也算是響鐺鐺的,不知道能不能壓得住張易龍?」老婆反問了我一句。
  我一聽頓時大喜,剛才一時急惱攻心,將馬正剛給忘了。這馬正剛是我老婆姑媽的兒子,排行老四,和我們是嫡系親屬,我一直都叫他四哥。雖然上次我喝了點酒和他差點打起來,但事後我也打電話道歉了,加上我們都是至親,應該不會記恨我。
  這馬正剛可不是好惹的主,在城郊開了個屠宰場,天天幹的就是白刀子進紅刀子出的活兒,手下徒弟幾十號,個個都血氣方剛身強力壯。馬正剛本人也是身材魁梧,拳大腿粗,長得更如同凶神惡煞一般,短髮如戟,豹頭虎目,鼻正口方,不要說打了,就隨便往那兒一站,都夠唬人的,上次我要不是灌多了,打死我八次都不敢和他嗆聲。
  更得力的是,聽說馬正剛還是這個張易龍的把兄弟,以前在一個大獄裡蹲過,交情相當不錯。雖然馬正剛出來後,就不再摻和黑道上的事了,但一直和這些人都有來往,加上他那幾十個徒弟,其中不乏愣頭青,這份勢力誰也不能小瞧,在這個城市提起馬四的大名,黑白兩道誰也不敢不賣他幾分面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