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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1節


  110也來了,看來,當時大戰城管的時候,有人報警,巡警詢問了一個看熱鬧的老伯。

  老伯背著手,瞇著眼,似乎有點耳背,巡警一連問了幾句,老伯才聽清楚。

  老伯說,這裡什麼都沒發生,沒有人打城管。

  巡警問,地上的那幾攤血,怎麼回事,您知道嗎?

  老伯伸出四根手指說道,我以四十年黨齡發誓說,那是碾死了一隻狗。
第十三章 呼蘭大俠
 如果仔細傾聽被遺忘的角落,會聽到,每一株小草都有微小而洪亮的聲音;如果向著塵埃俯下身去,會看到,每一隻螞蟻都有著卑微而堅強的微笑。

  幾天後,小商小販重新佔據了街道,城管聯合執法行動就像一陣風,小販的臉上看不到一場風暴的痕跡。那些城管始終沒有查明究竟是誰揍了他們一頓,城管大隊長要求公安機關介入調查,但在政法委書記的干涉下,最終不了了之。

  政法委書記陰沉著臉,他對城管大隊長這樣回復:我不知道是誰打的你們,我只知道我兒子被你們打了!

  小布丁受到了驚嚇,城管掀翻車子時蹭破了他的膝蓋,雖然受了輕傷,但他並沒有停止偵查工作,很快就從賣甘蔗小販那裡打聽到了一個重大消息:

  薔薇殺手名叫呼蘭!

  賣甘蔗小販稱呼他為呼蘭大俠,提到這個名字的時候,賣甘蔗小販做了一個抱拳禮的姿勢,表示心中的敬仰。

  兩個人坐在車水馬龍的街頭,秋高氣爽,陽光明媚,布丁給賣甘蔗小販點燃一隻煙,賣甘蔗小販娓娓道來。

  呼蘭大俠,也許真實名字並不叫做呼蘭,他犯下的很多案子至今未破,所以無人知道他的真實姓名,唯一可以證實的是此人是關東人。有人稱他為中國佐羅,有人說他其實是個恐怖分子,這人武功高強,來無影去無蹤,最初是個小偷,只盜富商豪門,每次盜竊來的錢都分出一半給窮人。有個撿垃圾的老頭,住在河邊的破房子裡,過年的時候磕頭許願,希望出門撿個大錢包,大年初一早上,有人敲門,老頭開門卻見不到人,地上放著一袋錢,送錢的人已經走了。比送錢更奇怪的是,當時雪地上連一個腳印都沒有,這錢就好像是從天上掉下來的。後來,呼蘭大俠犯下了命案,開始在全國流竄,每到一個城市,就殺幾個貪官,和其他殺人兇手不同的是,他從不掩飾自己的身份,在牆上,死者身上寫下「呼蘭大俠」這個名字。有人說他殺了十幾人,有人說他殺了幾十人,具體數目不得而知。有的被害者甚至不敢報案,一個貪官因為心長歪了,僥倖逃過一死,但他沒敢報案,有個警察朋友去醫院探望他,偶然得知此事,警察勘查現場時在他家裡發現了一個保險箱,保險箱是聲控密碼鎖,怎麼都打不開,最終,沒有辦法,只好請那大難不死的貪官親自前來,貪官說道:「清正廉潔,執政為民!」櫃門應聲而開,滿櫃金銀珠寶驚呆眾人。這個貪官是唯一見過呼蘭大俠真面目的人,讓警方感到震驚的是,此人在醫院竟然被殺了,一刀斃命。警方對呼蘭大俠經過幾年的調查、取證、研究、分析、排查、走訪,專案組沒有得到任何有價值的線索,案情毫無進展。專案組領導曾揚言,「別說抓到兇手,誰能提供凶器的線索,我個人,懸賞10萬元!」同年9月26日,這位領導慘死家中。兇手用自製的匕首在牆上留下一行字,然後,將匕首扎進牆裡,由此可見此人的力氣有多麼驚人,那把刀據說是用炮彈皮磨製而成,一輩子都用不壞。牆上寫著一行字:「這就是我的刀,留給你們作紀念吧!」從此,呼蘭大俠,銷聲匿跡,棄刀歸隱。

  布丁聽的目瞪口呆,用一種難以置信的語氣問道:真的,假的?

  賣甘蔗小販袖著手,盯著一個地方發呆半響,徐徐說道:呼蘭大俠重出江湖了!

  布丁笑著說:你看武俠小說看的太多了吧。

  賣甘蔗小販正色道:這街上走過的人,說不準哪一個就是呼蘭大俠,呼蘭大俠可能是你,也可能是我。

  布丁收攤回去之後,把此事匯報給了特案組,並且詢問是否確有呼蘭大俠其人,警方絕密檔案中有沒有記載這些事情。梁教授想了一會,點點頭又搖搖頭,蘇眉欲言又止,看到梁教授沒有發話,自己也索性閉上了嘴。

  當天晚上,命案再次發生,城管隊長被人刺死在執法大隊的院子裡,死狀駭人,半截小腿被剁下,腳塞進了嘴巴裡。

  特案組立即趕赴現場,出警時帶上了小布丁,梁教授擔心城管認出畫龍,為了避免節外生枝,所以讓畫龍選擇了迴避。這是布丁當警察以來第一次勘察兇殺現場,心裡感到緊張而興奮。

  城管隊長就是掀翻布丁水果攤的那個大胖子,他還曾經腳踹賣栗子的婦女。此時靜靜地躺在執法大隊院內的車棚裡,致命傷在胸口,一刀斃命,刺中心臟。腿部創口整齊,也是一下剁了下來,車棚水泥地上可以看到一道清晰的斧痕,用力威猛。城管隊長遇害時,執法大隊裡還有幾名同事,當晚他值班結束後,去車棚推電動車準備回家,兇手將其殺害,警方感到蹊蹺的是——這個兇殺現場也散落著一些薔薇花瓣。

  兩起命案,城管大隊長和副隊長遇害,現場都有薔薇,看來兩起兇殺都是薔薇殺手所為!

  梁教授打起現場勘驗燈,蘇眉拍照,布丁問包斬,我應該做點什麼,教教我,包哥。

  包斬:帶上手套,看看車棚燈泡上,有沒有留下指紋,兇手作案前可能擰滅了燈泡。

  布丁按照包斬說的去做,燈泡上沒有發現指紋,車棚水泥地上也沒有發現兇手腳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