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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節

「呵呵,真的是駱洛,太好了,沒想到會在這裡遇見你。」美麗女孩看見我回頭,便迎了上來。她走近我,我又進一步看清楚了她的樣子,這才稍微有點似曾相識的感覺,可是一下子真的想不起來。
「怎麼,真認不出我啦,我是……」
「你是銘紅!」就在美麗女孩準備說出自己是誰的時候,我終於想出了對方的名字,搶先說了出來。可是當這個名字說出來後我也鬱悶了,今天還真是個碰到老熟人的日子啊,銘紅這個名字在我的印象之中就是一個長相一般,有些內向,又愛哭的初中女同學。無論如何,我都想不到她居然會變成一個笑容燦爛的大姑娘,而且是美女級別的,還真是女大十八變啊……
「原來你還認識我呀,我還以為你真這麼健忘呢,那就太讓我傷心啦!」銘紅笑著對我眨了眨眼睛,我怕被晃到,趕緊移開目光。
「呃……你變化挺大呀,我都差點認不出來了。」我整了整表情,終於做出了一個我認為最善意的笑容。
「呵呵,你是不是想說我變漂亮了?我就知道,駱洛越大越不老實了!」銘紅嗔了我一句。
「那個……不是你想的那樣啦。」我抓抓頭,說道。
「這麼說,你是說我不漂亮咯~」銘紅眨巴著她的那雙我當年沒有特別注意的大眼睛故皺著眉頭問我道。
「這個……」我咋舌。
「哈哈,我在逗你的啦,這麼多年不見,怎麼變得傻呆呆的。」
我是真的無語了,一會說我不老實,一會又說我傻呆呆的,真是想不到在初中認識的內向女孩,會在這個意外的相遇中把我逗得啞口無言,駱洛啊駱洛,枉你一世英名,這回你是真的糗大了。
「怎麼?剛看你從報社出來,你是在這裡工作的嗎?」銘紅終於不再打算逗我。
「是啊,現在在當一名記者,這是我的名片。」我從口袋裡將名片遞給了銘紅,接著又問道:「你現在做什麼工作?」
「我呀?我剛從美國實習回來,還沒找工作呢,我學的是心理學,所以準備開一家心理咨詢中心。」銘紅也把她的名片給了我。
「心理醫生啊,還不賴!」我收下她的名片,看見工作單位那裡寫著:「銘紅心理咨詢中心(地址不祥,待建中……)」,不禁啞然失笑,這小姑娘在細節上處理得很是調皮啊。
「很好笑嗎?本來就是待建中啊……」銘紅果然不愧是學心理的,一下子就猜到了我發笑的原因,不過她似乎有些不滿。
「沒有沒有,我不笑了……」我趕緊止住了笑意。
「這還差不多!」這丫頭白了我一眼,可是卻讓人感覺到彼此又熟悉了不少。
「對了,看你急急忙忙的,準備去哪呢?」銘紅又問我道。
「哎呀,你不說我都差點忘了。銘紅,先不和你說了啊,我還有事情要辦。」我這時才想起了歐陽譽那傢伙還在等我,便匆匆和銘紅告辭,就要離開。這個時候,我的電話突然響了起來,我拿出來一看,是歐陽譽打來的,估計是要抱怨我的「傲慢」了。
誰知我一接,就聽到歐陽譽的聲音傳來:「喂,是駱洛嗎?你先別過來了,案件有線索了,你在哪裡?我現在去接你。」
由於思維定勢歐陽譽要催我快點過去,沒想到卻是他要過來,我便反應遲了幾秒鐘,直到歐陽譽問了我第二次,我才答道:「我就在我們報社樓下等你吧,鴻華路14號華揚報社。」
「好,我馬上到。」歐陽譽說完便掛上了電話。
銘紅見我好像真的很忙的樣子,便朝我揮揮手道:「駱大忙人,我正好也有事,就不打擾你了哦。」
我本想趁等歐陽譽的這段時間多和銘紅聊幾句的,但誰知銘紅卻說要走了,也不好意思再挽留,只得打了個再見的手勢,目送著她離開了。今天真是失誤啊,一不小心被驚艷到了,剛剛我的樣子一定很傻,鬱悶……
就在我正暗想著下次專門改造好本人的帥哥形象也去把銘紅驚艷一回,好找回場子的時候,歐陽譽的警車就已經開到了,看來他離這裡並不遠。
我一上車,發現車上除了他還有另外一名警察,不過看上去明顯沒有什麼職位,應該是歐陽譽的下屬。我還沒開始問什麼,歐陽譽就已經發起了車子,同時對我說道:「N縣出現命案,或許和陳雷失蹤或是Q縣留書自殺案件有關聯。」
「什麼?你怎麼知道?」我問。
「雖然這次當事人沒有留書,但是目擊者說他在殺人之前說了很多奇怪的話,那些話很類似前面兩個案子的當事人所留的書信上的話。」
「難道這幾宗案子真的有什麼關聯?」我向上推了推眼鏡的鏡框,陷入了沉思……
雖然我還沒有看過Q縣那個自殺案死者所留下的那封遺書,但是聽歐陽譽所說,就大概知道這兩封書信和那個現在這起命案的殺人兇手殺人之前所說的話應該有相當類似的地方,只是不知道就竟是怎麼個類似法罷了。
「Q縣那件案子的那封遺書能讓我看看嗎?」我問歐陽譽。
「好的,不過你要答應我那封信現在還不能在媒體上公開。」歐陽譽說。
「OK!」這是歐陽譽的底線,而且我也不認為公開對案子的偵破有什麼好處,沒理由不答應。
「小李,拿那封信給駱記者看看。」歐陽譽對坐在後座的那名警員說道。
「嗯。」小李答應著便從包裡拿出了那封信給我,不過看他的樣子,顯然有點不解也不大情願。估計是他覺得沒有必要將這樣的東西交給一個記者。
我沒有理會那名叫小李的警員,接過了那封遺書。
我從口袋裡拿出了那本記錄了陳雷留書的筆記本,然後便打開了那封書信。
首先我要承認我真的想像不到那封信裡的內容,從外人的角度去看,這封信很像是一個精神病人寫的。但為什麼不這麼認為呢?因為他信裡說的內容,和陳雷寫的留書有一些很相似的地方,讓人不得不認為這絕對不是偶然。
不過這封遺書很短,所以我就將全部的內容都寫下來,呈現給諸位。
內容如下:
小琳:
請原諒我的輕生。其實我也不想這樣,只是我發現了那個東西,可能是我太相信它的緣故。是那個東西讓我這樣的,我不能反抗,我無法反抗。所以,我要走了,你一個人在世上,要好好活著。
——鄭民
……
信寫到這裡就完了,鄭民的這封信雖然寫得很短,但是我還是反反覆覆地看了很多遍。最後,我總結出了這兩封信之間的幾個很相似的地方。
第四章相似的信
第一,他們的信裡都寫了他們被一個東西所困擾,甚至可以說他們離家出走或是自殺,完全就是拜那個東西所賜,至少他們自己是這麼說的。請原諒我這麼稱呼:那個東西。但它的確是一個東西,而不是一個人。陳雷信中說的那個東西還不敢確定,但是,鄭民的信裡將那個東西稱為「它」,而不是「他」,如果鄭民有基本的文字涵義的判斷力的話,那就可以證明那個東西不是人,至少不是指稱之為人類的個體。
如果大膽地假設這兩封信所說的東西是同一個的話,那也就能說明陳雷信中所說的那個東西不是一個人。如果是這樣,那又會是什麼東西呢?什麼東西會讓陳雷放棄高考離家出走,又讓鄭民想不開自殺呢?
這個暫且不想,再來看看第二個相似之處,那就是這兩封信裡,都被強調了「相信」這個詞。陳雷首先是在他的信中交代前來調查的人,一定不能相信他所指的那東西。而後面又說,一定要相信那東西,這樣就能夠找到他。而鄭民則是說,他發現了那個東西,是因為他太相信的緣故,那是不是可以說明,相信那個東西,就能夠看見或是知道那個東西呢?這又是什麼原因?鄭民說的相信那個東西,究竟是相信那東西的存在還是相信那東西所表達的信息呢?從這點上看,兩封信的確是非常相似,很難說雙方沒有什麼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