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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8節


「他殺了自己的女朋友,不過這件事另有原因,也不能算直接殺人。」
我話剛說完,少年就激動的道:「不,我就是個殺人犯,警官,你槍斃我吧?」
「那得等定案之後才能做決定了。」說罷董海超從包裡取出手銬,將人銬住,隨後他轉而對王秋月道:「兄弟,這件事真的謝謝你了,要不是你還不知道猴年馬月才能破案呢。」
王秋月依舊是酷酷的表情,但終於對董海超點了點道:「那就這樣,有事再聯繫。」說罷轉身離開了。
之後董海超告訴我這件案子其實在東林市已經立案調查五年之久了,五年時間一共有二十七個人死於全身血液吸乾,這些死者的脖子上都有牙印存在,當時東林市為這事兒鬧的滿城風雨,市局也因為此承受了巨大的壓力,而在對於案件的偵破工作,市局也分成了兩派,一派是唯物派,主張以正常思路調查處理這個案子,還有則是唯心派,主張以非正常方式調查此案,而申重就屬於後者,所以這些年他一直和王秋月在這件案子上忽悠往來。
我恍然大悟道:「難怪申隊能輕易的接受我的思路,原來他就是信這個。」
「是啊,王道長……」
「不是我打斷你的話,王秋月不是道士吧?」我道。
「他是道士,如假包換的道士,王晨是他的養父,我們最先找到的就是王晨,王秋月是他介紹給我們的,王晨說吸人血的必然是走屍,而王秋月可能是全天下最適合對付走屍的人?」
「他是茅山宗的鎮屍道長?」我道。
「不,他是金山丘童,從娘胎裡帶出的消魂指。」說罷董海超衝我舉起了右手的中指和食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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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丘童?消魂指?啥意思?」我不解的問道。
「我也不懂,就聽申隊說過一次,他說這種人天生就有法力在身,屬於天賦異稟的那類人,但具體這兩句話是啥意思,他也沒細說。」董海超道。
「對了,申隊有沒有消息了?」
「他辦的可是大案子,否則市裡、省裡能有那麼些人給他送行?我這種人上哪知道去。」董海超道。
在護林員淒慘的哭聲中,「小美」逐漸變成了「小煤」,簡直燒成了枯樹枝一般,我歎了口氣道:「看來也是個有故事的人。」
「甭管啥故事吧,害死了這麼多人總得為此事負責,二十七條人命,足夠槍斃他十分鐘的。」說罷董海超從皮套裡又取出一副手銬,與此同時我看到山林中星星點點的手電光照射下來,許多警察、武警牽著獵犬正在搜山。
原來董海超不是獨自一人前來,隨後不久四名武警來將護林員從屋子裡押走,之所以耽擱了時間,是因為調取防毒面具,因為屋子裡簡直臭到爆,十個廁所加在一起也不如這一間屋子氣味大。
他並沒有反抗,從屋子裡離開那一刻他也沒有回頭再看一眼,但他的頭髮能以眼睛看到的速度迅速變白,這說明他的情緒已經跌落至谷底,而且再也沒有「升回原位」的可能。
後來這件案子我聽董海超說護林員進了監獄沒過幾天就變的又乾又瘦以抑制不住的速度迅速衰亡直至死去,而且他也沒有交代任何與案情相關的內容。
但現代的科學手段還是從儀器裡得到了一些線索,並由此推斷還原出了護林員養屍的原因。
經過對人和屍體的dna化驗,確定了這兩位都是五零後,都是接受了上山下鄉改造的知青,男人叫張建軍,女人叫馬金華。
得知了這一信息後警方便對兩方親屬展開調查,得知了一件發生在上世紀七十年代的慘案,那時兩人剛十七八歲出頭,男的風華正茂、女的漂亮可人,而兩人也是對門鄰居,從小一起長大,屬於青梅竹馬的關係,如果沒有那段火熱的年代,這兩人必然走進婚姻的殿堂,但因為這一特殊時期,所以原本打算高中畢業後一起考大學的戀人被迫去了一處農場改造,而城裡的孩子畢竟從小慣養,所以馬金華無法適應農場的勞動與生活,於是她做了一件那個年代頗有姿色的女知青有不少人都做過的交易……
以自己的身體去換取相對舒適的勞動環境,以及更早的回城指標。
張建軍起初並不知道,但後來整個大隊都鬧的紛紛揚揚,他便去質問女孩,女孩當然不敢以實情相告,所以張建軍惱羞成怒之下做了人生中第一件錯事,他去女孩家大吵大鬧,並指責女孩的父母教養出了一個妓女。
所有街坊都知道了這件事,而女孩在父母疾風驟雨的責罵下終於在一個下雨的夜晚割脈自殺了。
看到女孩屍體的那一刻張建軍才知道自己根本無法割捨對女孩的愛,於是他偷走了女孩的屍體,並將屍體藏在了子貢山內,人也躲在山裡十幾年,當再被親人找到時他已經成了一個養屍人。
沒有人知道養屍方術的來源,究竟何人傳他的養屍秘術?他的親人只知道馬金華「復活了」,只是暫時還不能說話而已,所有人都不知道這個男人正在養一具屍體。
而董海超給我看了一本張建軍寫的日記,這可能是一本世界上最為驚悚的愛情日記了,在每一篇,每一個字裡,張建軍都表達了對於馬金華深深的愛意,以及看到她一點點「恢復」時那滿心的驚喜與快樂。
看了這本日記我感覺或許是張建軍自己都不一定知道是在養屍,或許他真以為自己復活了馬金華,甚至他為這具屍煞準備了一件婚紗,如果我們再遲幾天遇到他,這一對「新人」的婚禮就已經舉行過了。
甚至張建軍在日記裡寫道:我希望你能為我生個女兒,就像你這麼漂亮的女兒。
看到這一句是我渾身的汗毛啊,簡直是豎起如金箍棒一般堅挺。
而殺死女友的少年因為沒有年滿十八歲而被送去了少管所,在那裡他被一群少年犯毆打致死。
總之和「小美」接觸超過五天以上的人沒人能得善終,而五天正是一場劫運局的輪迴之數,由此可見屍僵對於運道之影響到底有多可怕。
而王秋月的身世也引起了我的好奇,啥叫「金山丘童」?他到底有怎樣的身世?雖然目前我還不知道,但我卻能感受到這一定是個很牛逼的人,他有牛逼的本事,有牛逼的家庭背景,尤其是那匪夷所思的「消魂一指」。
屍煞可不是機器人,它沒有絲毫意識理智,所有行為完全只憑神經反射,如果以法器震懾體魄,即便是將體魄打的灰飛煙滅,這在我看來都不算啥,但王秋月居然只靠兩根手指就降服了它,而人的身體並不是法器,卻能釋放法器的效果?難道這就是金山丘童?
難怪這哥們一天到晚牛逼哄哄,原來真是肚裡有貨。
但我隨即轉念又想這本事也沒啥可炫耀的,天賦異稟只能說是運氣好,只有像我這樣靠後天勤學苦練而獲得的「本事」才是真了不起。
想到這兒我又得意起來。
洛奇走時連小串子一起帶走,我徹底好好的休息了兩天,第三天實在覺得無聊,便翻出《風門奇術》仔細學習起來。
自從上次看「天官術」篇身體有了奇怪的反應,《破災鑲星術》我不敢在輕易接觸,生怕萬一一個不慎,惹禍上身那就不值當了,所以這門功夫還是得等廖叔出獄後由他親自傳授才能往深了學。
而再研究《風》書的過程中我無意中看到了一篇字數極少的單篇,叫「天鋒篇」,這裡面將世上所有防身法器分為三類,分別是天鋒,也就是類似於五雷鎮屍杵這種說不好是何人所制,卻效能極其強悍的法器。其次是人兵,這裡說的人兵可不是鋒利的寶劍寶刀,而是佛牌、佛珠、降魔杵這類開過光的人造法器。其三是地寶,這指的是一些神秘生物的骨頭、牙齒、腳爪等身體上的硬物。
人所不知的神秘生物指的其實就是妖,所以我新房子裡有一堆「地寶」。
只要把妖爪泡在童子尿裡三天,妖爪就會變軟,用矬子挫斷尖口就可以貼身攜帶了。
不過童子尿這東西也不是很好找,因為我在東林市熟人不多,找誰去要呢?正當我為此事撓頭,龍空的電話打進來了,他告訴我龍翔升和尹小琴明天結婚,請我去喝喜酒。
我有些詫異道:「龍總,這麼快就結婚了?」
「嗨,實話告訴你,小琴都有身孕了,咱這樣的人家必須對人家姑娘負責任啊,所以必須得結婚。」說這句話時龍空要當爺爺的愉悅心情,簡直要從電話那頭蹦出來一般。
這當然是好事,我從心裡替兩人感到開心,於是第二天穿了正裝去參加婚禮。
大戶人家的婚事當然馬虎不得,龍空在滄瀾江邊的五星級賓館包了三樓整層,而當天自然也是高朋滿座,東林市頭頭腦腦的人物基本都到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