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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1章 這一天,我等了五年(中)

  苟長正話音一頓:「被告辯護律師一直試圖將公眾視線牽引到江龍兇殺案上,他這種行為是在逃避被告的剩下二十項罪名。人證物證具在,被告的剩下二十項罪名已構成犯罪事實,造成惡劣社會影響。」

  「請原告律師注意自己的措辭,我並未故意轉移視線,而是遵從案件的因果關係來進行辯護。」杜預不客氣的打斷苟長正:「正因為被誣陷冤枉,被告為了秉持最基本的正義,將江錦集團的犯罪證據保存下來,所以才選擇逃逸、拒捕。」

  「《華夏刑法》第二十條規定: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根據原告方提供的資料可以看出,當時警方全城通緝,甚至下達了可以直接擊斃被告的命令,被告是在自身安全受到嚴重威脅時,被迫進行的反抗。」

  「一派胡言!」苟長正忽略了主審法官的眼神示意,直接站了起來:「公安機關象徵著社會的公允和秩序,如果人人都像被告這般為了一些不知真假的資料就和警方對抗,那整個社會不就亂套了。他當時完全可以配合警方調查,但是被告顯然從未考慮過這件事情。」

  「他在新滬高中便利商店唆使店主報警,惡意干擾警方判斷,最後被警方包圍逼入死地,仍舊不知悔改,借助警方的同情開車衝撞世紀新苑,造成多名幹警受傷,而且還罔顧法律,綁架江辰,公然挑釁警方!」

  「他的所作所為令人髮指,態度囂張、惡劣,必須要予以嚴懲!」

  苟長正一口氣說完,分毫不讓的看向杜預,這兩個辯護人都將主審法官忽視,似乎審判長的存在只是為了維持庭審秩序。

  「苟律師,公安機關如果真如你所說的那樣,我相信被告應該不會傻到以一人之力對抗整個江城。他之所以堅決不跟警方配合,那是因為警署內部有些人心懷不軌,時刻準備殺害被告,根本不給被告說話坦白的機會!」

  「杜律師,你可不要信口雌黃,污蔑相關部門。」苟長正冷冷一笑,他心裡清楚殺死江龍的就是我,警方的通緝、追鋪全都有法可依,根本不存在滅口一說。

  杜預沒有回答苟長正,而是看向主審法官陳海義:「我的第三份證據是一段監控視頻。」

  他從公文包中拿出一個U盤遞給書記員:「這段視頻中記錄了某些執法人員的行為,這是其中一段,恰巧被監控拍到。」

  法庭大屏幕上開始播放U盤內的監控視頻,我一眼就看了出來,那是在接近市中心處,我因為著急給劉瞎子打電話,停下出租車向旁邊商店裡的母女借用電話。

  後來電話沒有借到,反而偶遇祿興,發生了激烈槍戰,當時商店周圍的監控將這一切都清楚記錄了下來。

  在場的所有人中,只有我和杜預知道,那兩名肆無忌憚對我開槍的警察,其實是祿興和蚯任假冒的。

  監控畫面中,第一位警察進入店內,緊接著沒過一會,祿興假冒的警察就下車掏出手槍,毫不猶豫的對店內開槍射擊。

  視頻繼續播放,到了後半部分,人們更是能看到身穿警察制服的祿興對著身邊的同伴下手,親自開槍打碎了他的腦袋。

  這殘酷到歇斯底里的畫面遠超眾人想像,法庭內鴉雀無聲,全都緊緊盯著大屏幕。

  「視頻真偽我在來之前已經請鑒定部門給予鑒定,這是證明書,現在原告辯護律師還敢信誓旦旦的保證我是在污蔑嗎?」杜預微笑著看向苟長正,他的笑容自始至終,讓人摸不著深淺。

  監控畫面繼續播放,後面又有警車和救護車趕到,再後來就出現了我搶奪警車的一幕。

  「你們看到了嗎?原告方提供的視頻證據並不完整,被告高健搶奪警車、搶奪警用配槍等行為,是發生在警察發狂想要將其擊斃,甚至在擊斃未果後將自己人殺害的情況下,被告是在保護自己,因為那種情況下警方已經不值得信任。」杜預淡淡一笑,雙眼又掃向原告席位:「另外,我們也可以大膽的猜測一下,那兩名警員是受何人指示才會如此喪心病狂,不顧一切的想要滅口。我想這個問題的答案,江錦集團經理江辰和公安機關控訴人應該知道。」

  杜預簡簡單單幾句話就讓局勢發生逆轉,所有人都疑惑的看向江辰和公安部代表。

  「視頻中那兩位警員已經失蹤,暫時下落不明,我無法給你們回答。」公安部代表起身說完,也不知道該不該坐下,他也覺得莫名其妙,那兩名警察平日裡也沒有什麼異常表現,為何會在那天晚上做出槍殺隊友這種行為。

  「哦?下落不明?」杜預輕笑一聲:「或許換個詞會不會更加恰當,比如說畏罪潛逃?或者殺人滅口?」

  他此話一出,江辰和那位公安機關代表心都涼了半截,江辰不知道自己家老頭子的佈局,至於那個代表更是什麼都不知道,只是派來走程序的。

  「好了,想必說到這裡,大家也看到了江錦地產和有關部門的態度。接下來,我們再來看看你們口中這位十惡不赦的犯罪嫌疑人在那天晚上是怎麼做的,他是不是真的如你們瘋傳的那樣,殺人放火,囂張跋扈,公然和警察對抗。」

  杜預朝法庭大門處招了招手:「下面是我的第四份證據,請證人入場!」

  法庭大門被推開,一個大腿纏著繃帶、拄著枴杖的警察在一對母女攙扶下進入庭審現場。

  「剛才那段錄像中沒有拍到商店內部的情景,現在我就請商店的主人、那夜整個槍擊事件的目擊者來為大家還原一個被告的真實形象!」

  杜預示意證人講話,被前排數量眾多的攝像頭拍攝,那對母女有些不好意思,女兒怯怯的站在母親身後,還是那名受傷警察最先開口。

  「我是漢陽區派出所警察,警號112101,監控視頻中第一個進入商店的警察就是我,當時我在例行詢問,突然我被來自身後的子彈擊中,我倒在地上,身後的隊友已經瘋了,他們瘋狂射擊,只想要殺死犯罪嫌疑人,根本沒有鳴槍示意和詢問,也並非處於自保。」

  「流彈多次擦著我身體劃過,在隊友進入屋內準備將我也一同滅口時,是犯罪嫌疑人不顧槍林彈雨將我拖到裡屋,救了我一命。」

  這名警察拄著枴杖神色堅毅:「或許我不該為犯罪嫌疑人出庭作證,但是那天晚上如果沒有他出手相救,我已經死了!所以現在我願意站出來,我知道這樣做會被同事疏遠,被鄰里看不起,但是我不後悔。當初我立志成為一名警察,就是因為嚮往這份職業的榮譽,如果我此時退縮,那就更對不起制服上這枚象徵正義和公平的警徽了!」

  他說完後雙手撐住枴杖看向我:「那天晚上一直沒有跟你說的一句話,現在我想補上。」

  艱難的轉過身,他抓緊枴杖,向我深深鞠了一躬:「多謝你救命之恩!」

  警察說完後,坐在旁觀席的眾人已經變了臉色,連幾名法官都有些詫異。

  這才僅僅只是杜預準備的第四份證據而已,局勢已經完全被逆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