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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五零章 撥慢的時鐘

  黃小桃良久不語,似乎是內心受到了衝擊,我和孫冰心留在廚房繼續調查。幾分鐘後,黃小桃走進來,笑道:「宋陽,這次你錯了哦!」
  她手上舉著一張照片,是女主人在客廳拍的,另外放著一把水果刀,就是凶器那一把。
  黃小桃說道:「這是我從相冊裡面找到的,看來你的鼻子不靈了嘛,凶器才是真正的水果刀!」
  我盯著照片道:「可是果盤裡面當時有蘋果!」
  黃小桃搖搖頭:「那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它是水果刀,一般來說家裡的刀是不會亂用的,尤其是切水果的刀。」
  我一瞬間啞口無語,我和黃小桃在相互反駁對方的觀點,這場思維較量的終點就是丁某到底是不是兇手?現在她確確實實地將了我一軍。
  孫冰心突然叫了一聲,我以為她有什麼發現,沒想到說的話卻是:「這套刀具我家以前也有呢,是萬達超市店慶的時候拿積分兌換的,很難買到的!」
  黃小桃得意起來:「沒話說了吧!話說回來,無論凶器是不是這把水果刀,上面的指紋確實是丁某的。」
  我一思考,腦袋就有點發暈,我說我去陽台透會氣。
  走到陽台上,我注意到正對面的窗戶拉著窗簾,陽台上什麼也沒有。這片居民區地段不錯,基本上沒有空置的屋子,這讓我有點起疑。
  黃小桃走過來拍了拍我的肩膀:「宋陽,這裡可是六樓!就算如你所說,這是一場嫁禍案,那案發之後鄰居很快發現異常,兇手要怎麼逃離呢?」
  我皺著眉頭道:「八點丁某離開家,八點十分鄰居才發現異常,兇手有十分鐘時間。」
  黃小桃指著樓下道:「看見那邊有個停車場沒有?停車場有個老大爺,當時他正在看電視劇,臉是衝著這個方向的,他的口供稱八點到八點半之間,這棟樓沒有人下去過。」
  黃小桃又給我出了個難題,我正沉吟間,隔壁傳來一對男女的對話
  「真倒霉,今天上班遲到了十分鐘,被老闆扣了錢!」
  「叫你早點走的,你非不聽。」
  「我哪知道,我跟平時一樣七點半出的門,路上也沒有堵車,真是見鬼了!」
  一聽這話,我立即興奮起來,十分鐘是本案裡一個關鍵疑點,我叫來黃小桃,問她:「是這戶人家報的案嗎?」
  黃小桃點點頭:「是的!」
  「走,去拜訪一下!」我叫道。
  出來之後我注意了一下戶型,這層樓是這樣的,總共有四家,左右各有兩家,中間是電梯。左右兩家隔得很遠,也就是說,只有隔壁能聽見這個屋子裡的動靜。
  黃小桃正要敲門,我說慢著,然後對著鑰匙孔看了半天。
  黃小桃笑道:「你在看什麼,難道你還懷疑鄰居不成?」
  我冷冷的道:「有撬過的痕跡,而且很新!」
  黃小桃愣了一下:「那又能說明什麼呢,也許他們家最近遭過小偷。」
  我已經能看到一道清晰的脈絡,在剛剛聽到那段對話,和看見這個鑰匙孔的時候,我已經可以胸有成竹地斷言,丁某絕不是兇手!
  我們敲開門,女主人看見我們,驚訝道:「幾位警官,案子還沒查完嗎?找我們有什麼事。」
  我說道:「問一件事情,你家的鍾准嗎?」
  女主人一臉茫然:「准啊,我跟著電視對的!」
  我看了一下手機:「現在是十三點四十六分,你家幾點?」
  女主人進屋看了一眼,出來後摸摸頭道:「奇怪,我家鍾怎麼慢了,是十三點三十六分!」
  我微微一笑:「謝了!」
  女主人一臉不解,說了幾句客氣話就把門關了。
  從黃小桃的表情看,她好像已經意識到什麼,我問道:「昨晚的三個時間點是從哪裡得來的?八點鐘丁某離開家,八點十分鄰居發現異常,八點半丁某回來。」
  黃小桃答道:「八點是丁某和鄰居一致說的,八點十分是鄰居的口供,八點半是所有人一致說的,當時因為發生了命案,不少人被驚動了。」
  我大叫一聲:「那就對上了!這個案子是這樣的,昨天早些時候,兇手進入鄰居家,撥慢了他家的鐘。八點鐘丁某離開家,這時鄰居家是七點五十分,兇手立刻進入丁某家中,殺害丁某妻子,然後摔門而去,正好是八點十分,也就是鄰居家的八點整。八點十分,也就是實際上的八點二十分,鄰居發現異常,打電話給丁某,他用了十分鐘趕回來,但是到家一看卻是八點半,這樣就完美解答了,為什麼丁某去小公園花了十分鐘,回來卻是二十分鐘。」
  孫冰心膛目結舌:「好複雜啊!」
  我搖了搖手指:「並不複雜,簡單理解就是鄰居聽到的丁某摔門而去,其實是兇手製造出來的假象!」
  黃小桃皺眉道:「殺了人還弄這麼大動靜,幹嘛不悄悄地走呢?」
  我冷笑道:「自然是為了嫁禍!」
  黃小桃忽然提出了一個疑問:「不對,停車場老大爺說,八點到八點半沒有人下去過。」
  「這個問題很好解決,等我一下!」
  我快速下樓,取了我的驗屍傘又回來,等電梯到達這層樓了我叫她倆進來,兩人一臉不解地進來。我直接按了頂層,來到頂層之後,我說道:「從天台可以平行移動到其它單元!」
  我推開天台的門,陽光照射進來,我撐開驗屍傘,台階上果然出現一道腳印。
  腳印不斷向前延伸,這個腳印是三十九碼的,鞋印也很清晰。黃小桃用手機拍了一下,最後腳印來到另一個單元,走了下去。
  以兇手的謹慎性格,肯定是不會坐電梯的,中間樓層也沒有驗的必要,一來是沒陽光,二來是人來人往的早就破壞了。
  至此,我已經描述了一個清晰的犯罪輪廓。丁某和妻子爭吵的時候,兇手就躲在上面的樓道裡,等丁某出去之後,他立即進入丁某家中,將丁某妻子殺害,然後從天台逃離。
  孫冰心連連拍手:「宋陽哥哥太厲害了,一下子就把案件推翻了。」
  黃小桃說道:「等一下,我剛剛叫局裡發來一張照片!」
  她把手機遞過來,在兩張照片之間反覆切換,一張是丁某的鞋印,一張是剛剛拍下來的,兩張居然完全一致。何止是一致?每個人走路的時候受力點會有微妙不同,有些人重心在後,有些人則喜歡掂起腳。
  通過比對這兩組鞋印,即便是我也不得不承認,這是同一個人留下的。
  黃小桃說道:「兇手的罪犯手法確實高明,但他的鞋印出賣了他,他就是丁某本人,八點出門之後他迅速折返,殺了自己的妻子。」
  我含笑看著黃小桃:「然後嫁禍給自己?」
  黃小桃一下子被問住了,如果丁某真有這麼聰明,他會被立馬抓現行?
  我給出了答案:「鞋印是另一個人的,只是這個人完美地克隆了丁某走路的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