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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2章:背屍工

  這天中午,那名男店員請假沒來,我正在佛牌店和美瑛吃午飯,隨口問起她家晚上是誰做飯。美瑛說:「我老公現在很忙,一個月要出差十幾天。經常是我自己獨自吃晚飯的。」
  我笑著說:「怎麼不早說,晚上我可以約你了吧?」美瑛笑著說隨時都可以,只要你別打歪主意。我提起那個男店員似乎對她有意思,美瑛臉紅了,說他確實喜歡自己,有一次在雜物間收拾東西,他還摸了她的屁股。美瑛不好意思聲張。
  聽到這個事,我忽然覺得很生氣。男人嫉妒心也是天生的,雖然我和美瑛並沒發生過什麼,她也不是我什麼人,但不知為何,聽說那男店主居然摸美瑛,這火就起來了。連我都沒摸過,你憑什麼?
  可能是看到我臉色不太好看,美瑛連忙說她不討厭那個男店員,以後也不會再讓他這樣。我點了點頭。美瑛笑著問我,哪天請她吃晚飯,我心情還很激動。
  說實話。美瑛雖然只是店員,但也是個年輕貌美的少婦,她對我這麼好,肯定不是因為我長得帥,而是我的身份。我是陳大師的朋友,又是什麼狗屁泰國佛牌高級顧問,在美瑛看來,我是那種既有能力又有些神秘的高人,所以對我也另眼相看。要是放在前幾年,我這種屌絲,美瑛根本不可能看得上。我真心覺得,人還是要往高處走,這樣才會讓人高看你一眼。
  吃完飯,美瑛正把剩的盒飯等雜物去外面扔掉,有個年輕男人走到佛牌店門口,縮頭縮腦地看著店門兩側玻璃上用金粉寫的廣告語。似乎想進來又拿不定主意。我坐在沙發上,透過玻璃看到這個人穿得很舊,看氣質和神態也就是個普通打工仔,比以前那個香港賣比薩餅的鵬仔還呆。
  美瑛剛要回店,看到那年輕男人站在門口,就微笑著過去問,我心想她還是比我敬業,換成是我,別說過去問,我連看都不會多看他一眼,因為他明顯不是要請佛牌的人。這年輕男人看了看美瑛,又抬頭看看佛牌店的招牌,慢慢後退著離開。
  本來對這人沒在意,可幾天後他又來了。
  那時候我正無聊地站在店門口朝外看風景,來來往往的人很多,這年輕男人走過來。在店門口站住,出神地看著玻璃上寫的金粉字。那是幾句宣傳語,是當初蔣姐裝修佛牌店時就弄好的,無非是一些「泰國佛牌,原廟恭請,強效成願,驅邪辟凶」之類的話。
  該年輕男人穿的衣服還是前幾天那一身,舊的長袖衫,舊褲子,皮鞋已經看不出本來的顏色。我心想這人到底是在打什麼主意,難道真想請佛牌?但我對這類窮人顧客實在打不起精神,因為以前總是會遇到有困難的窮人想從佛牌身上尋求幫忙,要是有什麼意外難處的話,我還得心軟去解決,經常賺不到錢。
  「這人前兩天好像來過,是要請佛牌嗎?我去問問。」美瑛來到我身邊問。我把她攔住,自己推門出去,走向那年輕男人。奇怪的是,這男人似乎很慌亂,連連後退幾步轉身跑開了。
  我氣得又折回店,對美瑛說這是個精神病,以後再看到他來門口發呆,千萬別去理會。
  過了兩天,這年輕男人第三次來到佛牌店,站在店門正中央看著。我生怕他干擾了生意,你說這時候要是有誰想進店看看,還敢嗎?以為店門口站著個傻子呢。於是我出去來到他面前,年輕男人這次沒有躲開,我問:「你有事嗎?」原以為他會說一些什麼瘋話,可他伸手指了指玻璃上寫的金粉字,連連點頭,費力地說:「有……有。」他說話很含糊,我勉強能聽清這個字。
  再問他有什麼事,年輕男人又開始搖頭,指著自己的嘴,再擺手。我明白了,原來他是個啞人,不會說話,只能發出最簡單的幾個字,還很吃力。
  這怎麼溝通?我只好轉身往回走,沒想到年輕男人跟我進了店。我只好讓他坐下,問他是否能聽到我說話,他連連點頭,掏出一個小本子遞給我,我打開看,上面寫滿了歪歪扭扭的字,每頁都是,但用的全是粵語中的俚語,什麼「系」、「唔」、「咁」、「冇」這些字讓我完全看不懂。
  把本子遞給美瑛,她從頭翻譯給我聽:「我叫阿福,我舌頭有問題不能說,但可以聽到。我撞鬼了,想找人幫忙。」
  「你怎麼知道自己撞鬼了?」我忍不住插嘴問。這個阿福明顯能聽懂普通話,就笨手笨腳地指著本子,意思是後面還有。我心想做為北方人可真吃虧,普通話全國幾乎都聽得懂,可北方人去南方那就是聾子。
  美瑛也看了我一眼:「聽我念完嘛!」她繼續往下翻譯,當她說到「我是做背屍工的」時,臉色都變了,害怕地看著阿福。阿福似乎也知趣,表情很尷尬。別說美瑛,連我都覺得彆扭,誰能想到這個阿福居然是背屍工。
  阿福把本子每頁都寫得滿滿當當,不知道的還以為是日記,卻居然是專門寫給我們看的。通過美瑛的翻譯,得知這個阿福住在深水埠,父母都是聾啞人,父親還有肺病,經常咯血。到他這輩總算有了些進步,只啞不聾。阿福不甘心靠領父母的救濟金過日子,經常出去找工作,但因為他啞巴,而且人又比較木,經常把最簡單最沒技術含量的工作也弄砸。
  某天他去一座大廈的皮包公司應聘貼廣告員,正巧公司老闆的老母親剛病死,正在發愁。香港人和廣東人一樣都很迷信,近幾年可能是受日本文化的傳染,又多了一個風俗。高層建築有人去世不能乘電梯,那樣的話就沒人願意坐這部電梯了。必須由人背著走樓梯,不管多高都是,而且半路不能歇,在哪層歇了,這一層的居民都晦氣。皮包公司老闆正準備在大廈走廊的牆壁上尋找背屍工的聯繫方式,看到來應聘的阿福雖然是啞巴,但身體強壯,就問他願不願意把老太太背下十幾層,半路不能停,給三千港幣。
  可能是看到人比較多,也可能是太窮,阿福沒怎麼猶豫就答應了,他背著老太太的屍體從樓梯一口氣下到樓外,老太太的家屬在後面跟著。又是大白天,所以阿福沒怎麼害怕。這老太太長年臥床,已經瘦成一把骨頭,背起來也不沉,三千塊賺得很輕鬆。晚上回到家把錢交給父母,他們雖然不太希望兒子做這種事,但看到錢畢竟很高興。阿福到晚上臨睡覺的時候才知道害怕,打水洗了兩次澡,還失眠,但幾天之後就好轉了。
  從那以後,阿福發現做這行不錯,就說服父母出錢在報紙上登了廣告,註明「啞人專業背屍,每層樓XXX元,來電請直接留地址電話,全天24小時上門」的內容,同時也在當地警署登了記,還印了不少小廣告,到香港大大小小的大廈發給物業處和保安,找阿福背屍的話有紅包給他們,算是回扣。
  從這以後,阿福每個月都能接到至少六七個背屍活,月薪能達到近兩萬港幣,是06年香港的平均工資水平的兩倍。但這活不是人人都能幹的,香港多數居民都住公屋,互相極少溝通,很多人死在屋裡腐爛之後才被鄰居知道而報警,警察打電話給阿福來背屍。這類屍體很脆弱,背的時候要托住下面,不然會散架,要是把屍體胳膊腿拉脫,警察會怪罪,這錢也就賺不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