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古今文學網 > 謀殺法則 > 第264章 光 >

第264章 光

  從牧師的家裡,警方搜出了很多物理學的書籍,一個已經脫離學校並沒有進行教學任務的人,會在家裡的書櫃上擺放那麼多書籍。說明這個人對書籍上的內容非常感興趣,甚至說,這個人對書上的內容進行了研究。
  這些書籍有新有舊,那些舊的書籍並不是因為年代久遠而泛黃變舊的,它們呈現出來的特徵,像是被翻爛的。可以想像的出來,這些書的主人天天在翻看這些書籍。這一發現同樣和沈承的推測高度符合。
  牧師姓洛,大家都叫他洛牧師。
  事情似乎已經很明顯了,洛牧師對物理感興趣,甚至頗有研究。所以他的家裡才會有這麼多的物理學著作,於是,洛牧師利用自己的物理學知識,使用力學的原理,殺死了羅大楠。而逐步分析到宗教殺人並找到洛牧師的人,正是沈承。
  看到那些物理書的時候,沈承的推理已經完全說服了我,洛牧師,十之八九就是兇手。也就是那一刻,我朝窗外掃了一眼,我明白過來,兇手是怎麼引爆那個煤氣罐的了。
  洛牧師似乎對物理情有獨鍾,他能利用物理學的原理一次。自然也會用第二次。我想,洛牧師也是用物理學的原理,將煤氣罐引爆的。煤氣罐要被點燃,在那種情況下,只有兩種可能。
  一種是煤氣已經高度洩漏,易燃易爆氣體充滿了整個房間,而之後,火花瞬間引爆了整個房間。但這種情況似乎不太合理,據目擊證人說,當時陳招弟正在炒菜。在那種情況下,如果燃氣已經洩漏,陳招弟肯定會聞得到,她不可能還敢開火。
  所以,只有另外一種可能,氣體是在陳招弟炒菜的時候洩漏的。煤氣罐是用金屬製造而成的,沒有強烈的撞擊,不太可能會破損洩漏,所以,洩漏氣體的應該是氣管。氣管是類似於橡膠製品的材料製作而成的。
  去陳招弟家勘察的時候,煤氣罐和氣管已經被炸得面目全非,但這塊地方所使用的氣管和煤氣罐都一樣。那種材料的氣管。一般情況下不會發生洩漏,但如果用的時間長,氣管容易老化,從而發生洩漏。
  如果氣管老化,再加上外在的一點因素,氣管非常容易洩漏。比如說,化學物品遇熱燃燒或者爆炸。氣管洩漏之後,小範圍的燃燒和爆炸將會順著迅速洩漏出來的氣體蔓延至煤氣罐內部,從而引發強大的爆炸。
  我會想到兇手會利用物理的方式實施第二次犯罪,不僅僅是因為洛牧師的家裡藏了很多看起來經常閱讀的物理學著作,還因為,站在洛牧師家窗口的位置,視線能剛好落在陳招弟家二樓裡的窗口位置。
  我們所在的位置是洛牧師家的三層,陳招弟的家就在洛牧師家的斜對面,由於角度的問題,陳招弟家能被我們看到的部分並不多。陳招弟的家已經被爆炸衝擊的面目全非,警方還原出了陳招弟家原來的佈局圖。
  按照我對佈局圖的印象,站在這個位置,所能看到的地方,正好是陳招弟家二樓的灶台部分。都是貧苦人家,灶台沒有裝修,煤氣罐都是擺放在灶台前的,按照灶台、窗台和煤氣罐的高度,這個地方原來正好能一眼看到煤氣罐的位置。
  人眼能看到,就證明光線能直線連接這兩個位置,就算是已經老化的氣管都不會無緣無故燃燒或者爆炸,這必修要有外界的因素。我不相信計算精密的兇手是靠運氣殺人,也就是說,爆炸也是他控制的,包括爆炸的時間。
  能不進入陳招弟的家中就讓煤氣罐爆炸,看似不可能,但是站在這個位置,我想到了一種物理學上的方法:利用光線。這也是我在那一瞬間想明白的事情,我不再去想我和沈承誰輸誰贏,他的推理很合理,洛牧師的確基本可以確定為兇手。
  我只想去把剩下沒有解決的問題解決。
  聽到我的分析,沈承的雙眼突然睜大,他走到我的身邊,仔細地透過窗子觀察陳招弟的家裡。我和沈承的視力都很好,眼睛尚且能看到煤氣罐擺放的位置,光線肯定也能傳播的到。這個時候再迴響起來,爆炸發生的當天,已經入秋的渝市又突然變了天。
  溫度升高,光照變強,那一天,因為天熱,我覺得心裡很煩,也產生了不好的預感,沒想的是,爆炸案發生了。現在想起來,在那樣的條件下發生爆炸案,也未必是偶然,那天的光線和溫度也很有可能被兇手利用了起來。
  「你是說,用光學讓煤氣罐爆炸?」沈承反問,他也沒有想到這個方法。
  我點點頭:「就算洛牧師是兇手,還是有兩個問題沒有得到解決,一個是我們在工地裡為什麼會看到分不清是一個人還是兩個人的身影,另一個就是兇手是怎樣控制爆炸的時間的。」
  按照沈承的推測,洛牧師利用鈔票引貪婪的羅大楠到指定位置並用大石頭砸死他,這已經解釋的通了,但是其他兩個問題還是沒能得到解決。我已經不止一次地向警方強調,兇手能在陳招弟帶孩子剛回家的時候就製造爆炸案,絕對不是偶然。
  而我提出來的這個方法,在理論上是可能的。
  沈承低著頭仔細地思考起來,良久,他還是點了點頭:「如果在氣管之上塗抹一些化學藥品,再用聚光鏡遠程傳播光線到指定的位置,的確能產生燃燒並引爆的效果。」
  沈承的話音剛落,在洛牧師家搜查的刑警就在抽屜裡發現了一個能遠距離聚光的聚光鏡和一袋化學藥品。沈承拿起那包粉末狀的化學藥品,看了標籤之後,他確認,這種藥品遇到強光或者加熱,可燃。
  這證明我的這一猜測是可能的,為了進一步驗證,警方把這兩樣東西扣住之後,沈承立刻讓人去模擬試驗了。由於這起案子很特殊,涉及到物理科學的知識,所以警方在破案的時候需要多次進行模擬和試驗。
  我和沈承從洛牧師家出來,我們將洛牧師的鄰居、陳招弟的鄰居全部叫了出來,我們要進行確認。果然,詢問之下,有幾個人回想了起來,爆炸案發生的當天,他們的確在偶爾一掃的情況下,看到一縷強光。
  當天的太陽很大,所以聚光鏡聚起的那束強光湮沒在陽光之中,很難發現,頂多只能瞟到一眼。相對之下,住在洛牧師對面,也就是陳招弟的鄰居比較有可能發現那一抹閃爍的亮光。
  得到確認之後,這一事實也被下來了。
  搜查結束之後,洛牧師家裡還搜出了其他很多可以被當作證據的物品:工地樓層的測量結果、所需推力的計算過程、化學物品遇光所產生的化學方程式。甚至於,居民終於還回憶起前幾天的時候,洛牧師還到陳招弟家裡替她換煤氣罐的氣管。
  居民記得當時陳招弟有些緊張,說自己家裡煤氣洩了,當時羅大楠不在家,家裡就剩她一個人。然後,洛牧師主動要幫助陳招弟,於是洛牧師拆了自己家的氣管換到了陳招弟家裡去。
  洛牧師家裡的煤氣罐是空的,由於大部分時間都在教堂吃飯,所以他不需要用氣管。洛牧師當時是這麼跟大家說的。
  按照教堂裡工作人員的說法,洛牧師對羅大楠一家也不是很喜歡,因為他們太貪婪了,但是洛牧師卻那麼熱心主動地替陳招弟換氣管,這很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