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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3章 死不承認

  男人被刑警帶了回來,從他的體形,我們能辨認出來,他就是監控攝像中曾銳身邊的男人。也是昨天我們跟蹤曾銳發現的那個可疑男人。男人短髮,大約三十多歲,刑警帶他來的時候,他正穿著睡衣。
  「那些小攤販辨認過了嗎?」溫寧問。
  刑警搖頭,說他們花了很多功夫才把這個人帶回來,那些小攤販還都在治安警察的手裡,因為情況緊急。他們已經聯繫治安警察把那些天橋底下的小攤販帶過來了,現在正在路上。溫寧仔細地打量這個男人。男人使勁掙扎,想要掙脫控制著他的刑警。
  這個男人,我總覺得在哪裡見過,但一下子想不起來了。我問男人,我是不是和他見過面,男人沒好氣地問他怎麼會認識我。男人怒氣沖沖,問我們究竟為什麼無故把他扭送到這裡來。
  溫寧讓控制住男人的刑警鬆手,男人掙脫之後,用力地甩了甩手。刑警向我們描述起當時的詳細情況。刑警通過通訊部門,找到了男人住的地方。那是一間出租屋,座機的戶主不是男人。
  夜深了,刑警敲醒出租屋隔壁的居民,詳細地詢問情況。大家都說這間出租屋的主人是一對夫妻,他們不住這裡,所以將房子出租,刑警已經去聯繫屋子真正的主人了。大家說這間出租屋是在兩個多月前出租的,由於所在的位置比較偏僻,在男人住進來之前,屋子一直沒能租出去。
  這個男人也並不經常住在這裡,鄰居也只是偶爾看到男人出現。男人有一輛小汽車,每當大家看到男人的小汽車停在樓下,大家就知道男人回去住了。刑警還特地拿著曾銳的照片,問大家有沒有見過曾銳出現在出租屋附近。
  居民都搖頭。表示從來沒有見過。
  「你們沒有逮捕令,憑什麼把我抓起來!」男人打斷刑警的敘述。
  溫寧皺眉,他下令的時候,是讓刑警以協助調查的理由帶男人回來的,溫寧看向那些刑警,問他們為什麼強行將男人扭送回來。刑警解釋稱,當男人發現刑警的時候,他準備跳窗逃走,出租屋所在的位置是在二層。後門有一個小土坡,所以距離地面並不算高。
  刑警事先就考慮到犯罪嫌疑人可能會逃走,所以他們在出租屋附近都佈置了警力,這才沒讓男人逃走。刑警稱是因為男人的逃走行為,讓他們強行將男人帶回來的。從男人的形象和談吐上就能知道,他的文化程度應該不低,不然也不會知道逮捕令這種東西,溫寧鬆了一口氣,男人的這種古怪舉動,是符合公安機關強行控制他回公安辦公場所的情形的。
  男人不再說話,溫寧讓他坐下,準備開始訊問。刑警說他們抓到男人之後就將男人送回來了,還有一部分刑警正在搜查男人所住的出租屋。
  「名字。」溫寧問男人。
  「洪傑。」男人回答。
  溫寧:「為什麼見到刑警就跑?」
  洪傑:「我以為有壞人。」
  溫寧在訊問過程中,我一直盯著他看,他眼角的餘光也偶爾會瞟到我,我還是覺得我在哪個地方見過這個男人。溫寧問完基本的信息之後,開始切入正題。洪傑稱他在出租屋租房子只是為了工作方便而已,他已經成家,家住二環,家裡除了父母,還有一個妻子,以及一個剛到入學年齡的孩子。
  洪傑是生意人,家境不錯。溫寧很快就找到了洪傑話裡的漏洞。
  「家就住B市,還說租房子是為了方便?」溫寧反問。
  洪傑沒有驚慌,說他的談生意主要是在B市,B市很大,經常會堵車,他談生意太累,有的時候不想開車,所以就會在就近租的房子裡休息。男人又給溫寧說了幾個地方,說那裡也是他租的房子,還說如果我們不信,可以派人去調查。
  溫寧將信將疑地將洪傑說的幾個地址記錄下來,交給刑警,連夜讓他們去查。
  接下來,溫寧很突兀地將話題轉到了曾銳的身上,聽到曾銳的名字時,洪傑的臉色微變,溫寧趁機問他和曾銳是什麼關係。洪傑想了想,老實地告訴我們,曾銳是他的情人,他還理直氣壯地問我們,該不會偶爾有個婚外情,都要被刑警帶回來吧。
  溫寧冷笑,說了一個日期,問洪傑那個時間他在哪裡。洪傑撓撓頭,說他做生意太忙,他也不記得了,溫寧說的那個日期,正是案發的當天。溫寧正要繼續盤問,洪傑一拍腦袋,說他想起來了。休東狀血。
  溫寧稱那天,他正和曾銳在一起。
  溫寧沒有料到洪傑竟然會這樣乾脆的承認,一時間愣住了,我接著洪傑的話,問他和曾銳在一起做什麼。
  洪傑笑笑:「孤男寡女,還能做什麼。」
  說到這裡,那些天橋底下的小販被洪傑帶了回來,溫寧馬上站起來,指著那些小攤販,問洪傑還認得他們嗎。洪傑老實地點頭,說他認得,他主動承認了自己將一些書以非常低的價格賣給了這些小攤販。
  洪傑越來越配合的舉動,讓溫寧皺起了眉頭。還沒等溫寧開口,洪傑就說他是看這些人可憐,所以就想做做好事,便宜賣給這些人一些書。
  溫寧:「做好事?那你幹嘛不送給他們,還收錢?」
  洪傑:「警察同志,人也是有尊嚴的,他們又不是乞丐,我為什麼要送給他們?所以我多少都收了幾毛錢,怎麼,你們警方還不讓我們做好事了?」
  洪傑近乎耍無賴的回答讓很多刑警都忿忿不平,溫寧忍住脾氣,繼續例行公事,讓那些天橋小販去對洪傑進行辨認。在仔細地辨認之後,大多數小販都想了起來,說正是洪傑將那些鬼書賣給他們的。
  還有少數幾個人實在想不起來,他們在辨認記錄上按了手印之後,溫寧讓人帶他們下去了。在詢問之下,洪傑也承認了曾銳之前打過電話給他,但洪傑只是稱曾銳可能是想他了,所以才打電話給他。
  訊問陷入困境,溫寧有些頭疼,看看手錶,零點已經過了。
  洪傑見溫寧不再繼續,問他能不能回去了,還說他明天有一起重要的生意要做。
  「警方抓人,是你想走就能走的?」有刑警實在看不慣,一拍桌子。
  洪傑:「你們連抓我幹嘛都沒有跟我說,難道還想關我一輩子?」
  「警方懷疑你和警校四名女生死者的案子有關係,你現在是犯罪嫌疑人!」溫寧起身去倒了杯水,「等時間到了,警方還沒有調查出結果,自然會讓你走。」
  溫寧把刑事程序上的規定告訴了洪傑,洪傑否認他殺人,並說如果我們敢冤枉他,他一定會花錢請媒體進行大肆的報道。溫寧衝我使了個眼色,示意我接下來要怎麼辦。如果警方沒有掌握實質證據,是不能將洪傑控制太久的。我想了想,讓溫寧不要著急,我心裡已經有了一個大致的想法,現在我們要做的就是等。
  問不出什麼,刑警把洪傑帶下去休息了,洪傑在走之前,說希望警方不要把他婚外情的事情透露出去。洪傑的這種情況,還不構成事實婚姻上的重婚罪,只涉及道德的問題,溫寧擺擺手,沒有答應,也沒有拒絕。
  我們繼續在專案組辦公室裡等著,許伊用家裡的座機給我打了個電話,我讓她好好休息,不用等我。許伊問我案子進展,我告訴她,距離破案只差一線了,零點已過,我有把握在今天一天之內把案子破了。
  聽到我肯定的回答,許伊把電話掛斷了。
  大約過了半個多小時,在洪傑出租屋裡搜查的刑警回來了,他們說出租屋裡很簡陋,沒有其他有價值的發現,但是,他們在搜查床底的時候,發現了一根比較粗的麻繩,和一把剛買的水果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