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古今文學網 > 古廟禁地 > 151、血案 >

151、血案

  返回臨江市之後,第一天晚上上班就沒見到雪驚秋,問了慧慧才知道因為那個男人老是來糾纏她,鬧的雪驚秋根本就不敢來上班了。
  我當時就有些惱火,這麼大年紀的人了。雪驚秋到底是不是你當年的女友從面相上肯定是能直觀看出的,非要揣著糊塗裝明白,無非就是給自己耍流氓找借口唄。
  想到這兒我絕對要好好教訓一下那個男人。
  到了十點鐘那個男人准點出現了,左手拿著一支玫瑰花站在馬路對過的路燈下,一如既往的正對著酒吧入口,卻並沒有走進來。
  我徑直走到他面前道:「你有完沒完?」
  他有些詫異的看了我一眼道:「請問您是……」
  「裝他媽什麼糊塗?上次咱們還在這兒聊過天,這麼快你就忘了?」
  「哦,不好意思,我這些年記憶力退化的厲害,很多事情都記不住了。」
  「你記憶力退化了,視力總沒什麼問題吧?小雪才多大年紀,能是你的女朋友,別他媽在那兒裝瘋賣傻的。」
  「哦,您認為我這是裝瘋賣傻?」他依舊彬彬有禮。
  「難道這裡裝瘋賣傻的人是我?」
  「其實咱兩都沒問題,我能理解您為什麼憤怒,因為小雪姑娘是您的女友對嗎?」
  「這……是啊。你老是騷擾我的女朋友。這算怎麼回事?」他說話既然正常,我的語氣也稍微好了點。
  「小伙子,你誤會了。其實我沒有騷擾你女友的意思,我只是希望她能帶我去見曉梅一眼,哪怕只有一眼,我也就心滿意足了。」
  「哦,原來是為這個,按道理說這個要求不過分啊,小雪為什麼不答應你呢?」
  「她騙我說根本就不認識曉梅,我知道小雪是擔心我會糾纏她的母親,這我絕對能夠理解。但我真的不會這麼做,我只希望能有機會遠遠看上那麼一眼,只要一眼我就心滿意足了,請你告訴她,我言出必踐,絕對不會去和曉梅多說一句話。」
  這人還真癡情,我道:「這你還真是願望小雪了,她還真不是曉梅的女兒。」
  「這怎麼可能?不是她的女兒面相能如此相似?我知道曉梅在進科研組之前是生下兩個女兒的,你不要騙我。」
  「我還真沒騙你。小雪和曉梅肯定不是母女關係,她兩其實是姑侄關係。」扔尤役技。
  「啊!」這人長大了嘴巴,表現的很是吃驚。
  「曉梅確實生了兩個女兒,這兩姑娘我也認識,不過她兩包括小雪在內都不認識曉梅,既然你知道科研組,你就應該知道能進入科研組的人這些年和家裡人都沒有聯繫過。」
  「這……你說的確實有道理,這麼簡單的道理,我怎麼就沒想到呢?」這人喃喃自語道。
  除了一會兒神他又問我道:「那麼你認識曉梅了?」
  聽了這話我渾身猶如過電般瞬間麻酥酥,和這種有偏執型人格的人交流該說什麼話,不該說什麼話一定要想明白了,否則很有可能就被他給盯上了。
  想到這兒我趕緊矢口否認道:「不認識,我只是聽說過而已。」
  「你怎麼會聽說過她呢?你兩根本就不是一路人?」到這會兒他腦子比我清楚多了。
  還好我腦子轉的快道:「曉梅男友的弟弟和我關係不錯,這些事我都是聽他說的。」
  「你說的是鄭春雷?」
  「是啊,就是他。」
  「哦,原來如此。」他表情頓時變的極為失落。
  「我說大叔,你真別惦記著曉梅了,這麼多年過去了,人家早把你忘了,否則也不會和另一個男人結婚生子,看開些,好好過自己的生活吧。」我勸他道。
  「如果我能看開還會站在這個地方嗎?」突然之間他就像被抽了脊樑骨,原本挺拔的身形立刻變的佝僂,炯炯有神的目光也變的渾濁。
  「唉!我只是做錯了一次選擇,卻受到了一生的折磨,這一切到底是為什麼?」那支玫瑰花無聲的飄落在地,他神情落寞的轉身離開了。
  我撿起落在地下的玫瑰花道:「既然喜歡為什麼不放下心去追求,而要等到今天整日生活在思念中?這不是有病嗎?」
  剛想到這兒就見「敢於追求愛情」的人出現了,這人就是像極了劉德華的吳靜。
  只見他滿頭塗著發蠟,穿著一件緊身的花襯衫,下身是一條大喇叭牛仔褲。
  以他的穿著品位真劉德華見到他非氣死不可,但吳靜卻很有自信,他下車後對著車窗玻璃理了理長頭髮,估計是實在無法忍受自己的英俊,對著玻璃鏡自己的倒影吹了聲口哨,隨後扭著屁股進了酒吧。
  不知道為什麼,我對這人沒什麼好印象,也說不上來到底討厭他哪點,總之就覺得這個人很討厭,甚至我都不想讓他進酒吧門。
  想到這兒我走到酒吧門口道:「喂,那個人,你車子停在門口我們還用做生意嗎?」
  他回頭看了我一眼,立馬堆起假的要死的笑容道:「是秦總吧,我這就去動車子。」說罷他裡面把車子開去了別處。
  倒還挺捧場的,看來我的態度有點簡單粗暴了,想到這兒我有點不好意思。
  「秦總今天在呢?這些天來總沒見著你。」他樂呵呵的掏出中華煙散了一支給我。
  「這兩天一直在外面忙工程,你們現在進展如何?」
  「還可以吧,女孩子嗎,追求的過程總是困難重重的,不過我想時間長了她應該還是會被我的真情感動的,我有信心。」
  「那就加油吧。」
  「好的,我先去找露露了。」說罷他徑直去了後倉。
  吳靜之所以會對我如此巴結肯定不是因為露露,而是因為他想賣酒給我,泡了馬子還賺了錢,多屌。
  吳靜每天大概十一二點到,一直等到兩姐妹下班再送她們回去,風雨無阻,這省了我不少事。
  再討厭的人天天見,連續看十天也就不討厭了,當天晚上王殿臣溜過饅頭後來店裡喝酒吹牛逼,現在饅頭毛髮越發濃厚,看起來就像是個大雪球。
  正好吳靜帶著露露出來,看見饅頭吳靜驚訝的道:「好漂亮的狗。」說罷上來就要摸它。
  饅頭是一點不給他面子,齜牙咧嘴衝他惡狠狠叫了一聲,嚇的吳靜後退幾步一屁股坐在地下。
  我們看到帥哥出糗,都有些幸災樂禍,哈哈大笑。
  吳靜也是自嘲的乾笑了幾聲道:「真是條好狗,太神氣了。」
  「這可不是狗,而是一隻狼,高貴的狼,你別亂說啊,小心他咬你。」我道。
  「恕我眼拙,還真沒發現呢,我賠罪。」吳靜起身後就出了酒吧,再回來的時候手上拿著兩串熱氣騰騰的大香腸他道:「剛才說話冒犯了你,這兩根肉腸算是賠罪了,你可別忘心裡去。」
  旁邊的露露捂嘴輕笑道:「你這人真逗。」
  「饅頭對肉食還真不太感興趣,你好意我心領了。」王殿臣道。
  「哪有狼不吃肉的。」吳靜笑著將兩根香腸在饅頭面前晃來晃去的逗它。
  只見饅頭「巍然不動」,但身上的白毛有節奏的晃動著,就好像被風吹拂一般。
  酒吧裡沒風啊。
  剛想到這兒猛然就見饅頭的身體以肉眼能看到的速度長大,瞬間從狼狗的體型長到了獅子的體型,而渾身的長毛也變的極短緊緊貼在身上就像鍍了一層白色的油光。
  我暗道:不好。趕緊對吳靜道:「快跑。」他愣了一下還沒等他反應過來,變大後的饅頭一把將吳靜撲到在地,隨即一口將這位帥哥脖子給咬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