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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藏身旅社

  楊晨純屬是個要錢不要命的主兒,剛才被打成那樣了還口口聲聲說沒錢,其實就他住的地方就有錢藏著。馬桶後面,床板下面,犄角旮旯意想不到的地方,總能摸出來一沓沓錢。光現金就有三四萬,他還拿了不少卡,收拾了幾件衣服就匆匆離開了,他也知道時間不等人,留的久了早晚會讓人家堵住。
  楊晨要跑,剛才打了人的李志明更要跑,否則人家來找楊晨,自己又住在楊晨的樓上,一掃聽就能找到自己,保準一堵一個准。楊晨也算是認準了李志明,非拉著李志明一起跑路,好似有李志明罩著他就不會出事一樣。
  下雨天打孩子,反正閒著也是閒著,李志明正發愁沒飯轍呢,也就樂得如此了。再說,李志明覺得應該打不起來,自己做過警察,反偵察是一把好手,這些找楊晨的只是些混混,能有多大能量。
  楊晨也是會來事兒,點出來一千塊錢,想了想又多拿出來兩千,一共三千遞給李志明道:「哥們,今天的事兒多謝了。」
  「這怎麼好意思。」李志明話雖這麼說但卻伸手接過了錢來,無功不受祿,可今天替楊晨出了頭,接過這錢好意思。況且理虧在楊晨,畢竟是他欠了人家的錢,李志明也算強出頭了。
  楊晨倒沒覺得有什麼,只是很感激的說道:「應該的,要不是你救我,我今天就掛在那兒了。」
  出租車司機不斷斜愣著眼從後視鏡裡看著李志明和楊晨,剛才走得急,楊晨臉上還掛著不少血,看起來有點嚇人。楊晨也沒多說什麼,車子開出去三四公里後,楊晨讓司機停了車,去街邊診所處理了一下傷口,然後兩人又打上了一輛車,最終停在城北的一家小旅館前。
  楊晨上去開了兩間房,雖然李志明沒身份證,而現在無論大小旅館都得登記,但這樣的小旅館給錢就能了事,多花了點錢兩人就住下了。楊晨換了件不帶血的衣服,這才叫著李志明出去吃飯。
  一番折騰這時候已經晚上七點多鐘了,李志明雖然剛吃過不餓,但好幾天沒吃點好的了,此刻聽說要吃飯也欣然應允。兩人找了小旅店附近的一個飯館,點了幾個涼菜又來了三四道大葷,開了一瓶白的分別倒上,楊晨才舉杯說道:「大恩不言謝,以後咱就是兄弟了。今天這幫小子下手可真黑,打得我到現在頭還嗡嗡的,這哪是要賬簡直是要命啊。不說了,都在酒裡了。」
  「都在酒裡。」李志明與之碰杯後一飲而盡,隨即說道:「你這是欠了多少錢,他們這麼打你。你這手裡也不像是沒錢的啊,還有這麼一棟房子頂著,他們還怕要不來錢嗎?你也是,寧肯被這麼打也不交錢,你倒也算是個漢子了。」
  楊晨歎了口氣道:「多少錢也不夠還的啊,他們就是個無底洞,永遠填不滿這麼個窟窿,與其這樣不斷填洞,還不如挨打呢。再說,這次他們要債分明不是見好就收,我猜他們是另有目的啊。哎,也怪我啊,放著好好的日子不過,就是管不住自己的手,總想賭兩把。」
  李志明對此深有感觸,在他做警察的時候,遇到過不少案子,犯罪分子都是這麼走上歧途的。奸盡殺賭盡盜,姦情被發現了就可能會出現人命,要麼被姦夫淫婦殺人滅口,要麼就是把偷人偷漢的狗男女殺了。賭博賭到最後,沒有錢了卻還想要賭博,那就只有盜竊這一條路可以走了。
  賭博害人,那就是個永遠填不滿的宵金窟。常言道小賭怡情大賭傷身,其實賭著賭著人就收不住手了。賭博不光刺激,而且來錢太容易了。拚死拚活的一個月掙的錢,很可能就是牌局上的一場收益,所以賭久了幹啥都沒心思了,就想著這來錢快的賭局了。贏了錢是這樣,輸了錢更是如此,總想翻本也就越陷越深了。
  可還有句話說的是久賭無勝家,最終賺錢的肯定是有手段的老千或者莊家。楊晨能混到現在這步,絕不是個笨人,可他明知賭博是個坑,卻還是上了癮忍不住的往裡跳。
  占事則迷見財起意,楊晨已經深陷其中無法自拔整個人都萎靡了。楊晨欠下的放沖錢足有十幾萬,而且人家認準了他,估計這事兒不能善了了。所謂放沖,無非就是賭場裡的小額貸款和高利貸,自古就有這職業,古時候保局中的小型典當行就是一樣的,和今天放沖的如出一轍換湯不換藥。不過那時候的保局講規矩道道多,而現在則就沒這麼多規矩了,全以利益為主。賭徒在賭場中輸紅了眼了,就開始抵押東西,然後換取錢財繼續上桌開賭。
  放沖的對借款人有時候知根知底了,甚至可以不抵押,打個欠條就能拿出錢來。只要放沖的覺得能找得到你,你有還錢的能力,而放沖的還有本事要出錢來,多少錢都能拿得出來,多少錢都願借給你。
  大部分放沖者都是賭場老闆的人,所以做了扣兒的裡裡外外坑人錢。桌上讓你先贏後輸深陷其中越輸越多,想要回本就借錢,借了錢就入了另外一個局了。
  一般放沖錢利息極高,有的能達到三成,也就是說借十萬第二天就翻成了十三萬,然後利滾利的往下翻,按照每天為一個週期,乃是高利貸中的高利貸。借款人最好的辦法就是當天還上,可借錢的能有幾個有這樣閒錢的,有這麼一筆錢就不會借了,所以偶爾也有沒帶錢周轉一下的,但這樣的情況少之又少。
  借錢的如果當天還不上,拖上幾天就根本還不起了。不過對賭徒來說,他們要的是錢,並不太在乎這高額的利息,他們總認為自己能撈把大的,能夠翻本,連本帶利的全賺回來,而這點利息對賭桌上來說不算什麼。
  雖說放沖的對還不上錢的人常說剁手跺腳賣妻賣子的,但實際上沒大有放沖的人敢把人逼死的。大家出來混都是求財的,真把人逼死了不光麻煩不說,還可能被對手利用,藉機鬧大從而讓警方一網打盡。經官動府的就要花錢,衙門口朝南開有理沒錢莫進來,所以放沖的這種違法勾當,輕易不願牽扯上官方。最主要的是他們是求財,把人逼死了跟誰給錢啊,生意怎麼長久持續啊。所以一般都是耗耗,盡量要天天要,要上一陣只要賺點就算了。最後一次結清的錢絕不是利滾利滾出來的數額,只要不讓瞎忙活一場就好,借的多的人給個一成也行,總比什麼都沒有的好。
  李志明清楚,楊晨算是被盯上了,估計人家看中了他這套城中村自建房所以才往死裡逼他。他想還錢人家也不讓還呢,就譜著讓這種超級高利貸,使爛賭多年沒多少積蓄的楊晨再也無法負擔了,到最後也只能用房還債了。對這一點,楊晨自己也是清楚得很,現在利滾利的已經有一百多萬欠款了。
  兩人吃著喝著慢慢就熟絡起來了,楊晨對李志明的身手頗為讚賞,加之李志明沒有身份證,他料定這是個背了事兒的猛人。楊晨心中暗自竊喜當時自己沒有太過分,從而招惹到李志明,也慶幸李志明租了自己的房子。不過楊晨也沒多問,萬一李志明是個江洋大盜,自己也免了知情不報的包庇罪名,到最後萬一李志明被抓了,大不了說一聲自己啥也不知道就是了。
  李志明懶得解釋也不知怎麼解釋,更犯不著跟楊晨這樣一個人說太多,所以兩人倒是不約而同的想到了一起去了。李志明悶頭吃喝大快朵頤,楊晨則略感安心,起碼有李志明護著,即便四五個人衝上來也不是問題。
  為了表示關切,晚飯之後,楊晨還給李志明買了一部新智能手機。李志明拿著手機給江燕打了個電話,報了個平安,還說隨後註冊個微信號加上她。江燕接到了電話後萬分驚喜,忙問李志明去哪兒了,現在在做什麼。李志明現在居無定所,靠著給楊晨這麼個爛賭鬼當「保鏢」度日,實在是難以啟齒,於是只是推脫找了個銷售的工作,現在在出差,等回頭見面再給江燕詳談。
  兩人聊了一會兒便掛了電話,江燕抱著手機喜不勝收,整個人都覺得美滋滋的。她拿著手機打開微信左等右等度日如年,終於通訊錄標識有了提示,驗證信息正是李志明。江燕點指著微信頁面,自言自語道:「知道給我報個平安,算你有點良心。」
  李志明躺在床上,看了會兒新聞就開始思來想去,該怎麼聯絡蔡楓呢?那個與自己很像戴著花格方巾的男人又是誰呢?這一天挺折騰,腦中雖有事,但想著想著眼睛就睜不開了,李志明迷迷糊糊的睡了過去。
  半夜時分,警覺的李志明突然睜開了眼從床上坐了起來,他聽到了一些動靜,於是趴在窗戶上看了看。樓下停著的三輛車前,十幾個煙頭一明一暗的燃燒著,顯得是那麼的蠢蠢欲動。李志明迅速出門敲著楊晨所住的房間,楊晨顯然睡得也很輕,很快就過來開了房門,隨即問道:「怎麼了哥們?」
  「來人了。」
  就在這時候,腳步聲從小旅館的樓梯上響了起來,蹬踏聲接二連三,顯然有人衝上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