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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卷

  第六十七章水落石出

  故事趨向於完整,也接近於尾聲。

  我們在下面從頭至尾的將那些不為人所知的內容呈現出來。

  幾十年前,一群赤裸裸的農民在夜裡挑擔子進城,擔子裡裝著蘿蔔,他們脫光衣服有兩個原因:

  一,因為天熱。

  二,因為省布。

  那些對遙遠的事還有些記憶的老人,如果他們對往日的苦難生活還沒有完全忘記,便能體會到「省布」二字的全部含義。

  這群光屁股的男人在夜裡看到了奇怪的景象:兩個黑衣人在長街上晃晃悠悠的走,都披著肥大的黑色長袍,頭戴高筒毯帽,額上貼著幾張書著符的黃紙,垂在臉上,前面有一個樣子古怪的老頭,背著竹簍,搖著黑色的鈴鐺,他一面引領著身後的兩個人前行,一面拋灑著紙錢。

  「他們是幹嘛的?」一個光屁股的年輕人問一個老年人。

  老年人面露懼色,說,「吆死人的。」

  年輕人繼續問,「什麼意思?」

  老年人回答,「就是趕屍,後面那兩個穿黑衣服的是死人,前面走的那個是趕屍匠。」

  一個人搭話道,「拇哥,你膽不是挺大的嗎,你敢不敢把屍體戴著的帽子搶過來?」

  年輕人說道,「這有什麼不敢的,你們等著。」

  這個年輕人就是大拇哥。

  大拇哥很快就追上了那三個人。他躡手躡腳從後面接近,趕屍匠警覺的發現了他,立刻搖動銅鈴,兩具屍體便站在牆邊一動不動。

  趕屍匠輕輕的說了句,「夜半趕路,生人迴避。」

  大拇哥發現靠在牆邊的確實是兩個死人,蠟黃的臉,緊閉的雙眼,額頭上貼著畫符的黃紙,大拇哥揭開那張符,死人突然活了,從長袍下伸出一個有力的拳頭,正好打在大拇哥小腹上。

  大拇哥痛的彎下腰,好一會才站起來,發現他們已經走了。

  大拇哥琢磨了半天,覺得非常蹊蹺,死人決不可能走路,更不會用拳頭打人。

  他沿著地上的紙錢,一路跟蹤,從此再也沒有回來。

  人死後講究落葉歸根,要到故鄉安葬,客死異地的外鄉人,其遺願一定是入葬祖塋,孝子賢孫必得搬喪回籍,但人們對於屍體非常忌諱,所以並沒有船或馬車願意運送屍體,再加上交通並不發達,道路崎嶇,常常要跋山涉水,這便出現了趕屍這個獨特而神秘的職業。

  趕屍其實就是背屍。由趕屍匠在前邊領路,徒弟背著屍體在後面跟隨,日宿夜行,像幽靈似的走在荒郊小道,或僻靜的小巷,搖晃銅鈴,拋灑紙錢其實是故弄玄虛,營造一種陰風慘慘的氣氛,使人不敢與之接近。

  趕屍匠收徒必須滿足三個條件:個矮,貌醜,膽大。

  天明時分,大拇哥在一家客店找到了他們。趕屍匠向大拇哥坦白了秘密,他自稱姓孟,湘西人氏,收了兩個侏儒為徒,這兩個侏儒就是丁不三和丁不四。大拇哥表示自己不會說穿,也不會難為他們。

  大拇哥成了趕屍匠的第三個徒弟。

  大拇哥有父母,但卻是孤兒。父親整日酗酒,母親改嫁他鄉,家也不是家,那時的他就是野地裡的一株草,沒人管沒人關心,童年一過整個人生也就完了,正如天一黑什麼都黑了。他本可以像鄰居家的孩子那樣,從十四歲就開始幫家裡糊火柴盒,一天要糊上千個火柴盒,一糊就是好幾年,然後娶妻,生子,用一生的辛苦給孩子蓋一所房子,自己老了,孩子長大,孩子重複這春夏秋冬無窮無盡的平淡生活。

  他選擇了離家出走,踏上另一條茫茫未知的道路。

  趕屍匠有一個體重240斤的女兒,她就是孟妮,後來她的體重增加至350斤。趕屍匠想招大拇哥做個上門女婿,大拇哥拒絕了。他並不嫌棄她胖,他是這樣說的:

  「我討厭女的。」

  趕屍匠死後,大拇哥,孟妮,丁不三,丁不四,他們四人組建了一個紅白喜事器樂班子,遇到婚喪嫁娶,就吹響嗩吶,敲起鑼鼓。農村裡結婚或發喪的時候都有一班這樣的人。由於這四人相貌奇特——兩個侏儒,一個比豬還胖的女人,一個醜八怪——所以他們格外的受到歡迎,他們一出現,就吸引了人們的目光,以至於出殯的孝子忘記了哭,結婚的新人忘記了笑。

  這個器樂班子也是馬戲團的前身。

  過了一段時間,器樂班子收了一個新成員,他叫寒保三,外號「三文錢」,會雜耍,會吹笛子讓一隻眼鏡蛇翩翩起舞,有過走南闖北江湖賣藝的經歷。在三文錢的提議下,一個馬戲團出現了。

  三文錢在描繪錦繡前程的時候是這樣說的:

  「賺很多的錢,想買什麼就買什麼,叫一桌酒菜,只吃一口,天天旅遊,玩遍所有好景也玩不夠。」

  我們在前面說過,三文錢看上去像個殺人犯,一雙小眼睛差不多被蓬亂的眉毛掩蓋住,總是露著凶巴巴的眼神,寬背,羅圈腿,饑肉結實,老繭百結的大手說明他吃過不少苦。儘管三文錢非常醜陋,但是大拇哥卻覺的他簡直就是個美男子。

  大拇哥討厭女人,這是因為——他喜歡男人。

  在當時的那個年代裡,一男一女自由戀愛會被視為有傷風化,即使是夫妻在街上拉手也會被人鄙夷嘲笑,同性戀在當時無疑是一種更大的罪惡,一種被千夫所指萬人唾罵的行為,一個只能埋藏在心底的天大的秘密。

  如果不算是褻瀆愛情的話,我們要說——大拇哥愛上了三文錢。

  他愛上了他。

  他們之間有過怎樣的痛苦與掙扎呢?

  從試探到拒絕再到接受又經歷了怎樣驚心動魄的過程呢?

  一個男人要胸懷多少烏雲才能製造和藏匿另一個男人心中轉瞬即逝的閃電?

  他們浪跡天涯,他鄉有牡丹盛開,他鄉有蘋果落地。

  1980年,他們買了一筐爛蘋果,大拇哥削了一個蘋果,從形狀可以看出那是一筐爛蘋果中不算很爛的一個。那個蘋果放在桌上,給三文錢留著。

  從1980年的那個蘋果開始,他們到死都保持著單身,都沒有娶妻結婚,但是他們有了一個兒子。三文錢在垃圾箱裡撿到了一個怪胎,他給這棄嬰起名為寒少傑,丁不三和丁不四稱呼他為寒少爺,孟妮稱呼他為大頭,三文錢和大拇哥稱呼他為兒子。

  寒少爺孤僻,內向,靦腆,這個孩子唯一的愛好就是穿上雨衣,只有在下雨的時候,只有在穿上雨衣的時候,才能遮擋住脖子上的大瘤子,才能像一個正常人那樣不被圍觀、不被嘲笑。我們忘記了說一件事——2000年11月21日,那天,他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表達自己的愛情,他在走進那個包子店之前,在見到那個賣包子的女孩之前,他曾經向警方要求給自己穿上一件雨衣,由於當時艷陽高照,並未下雨,警方拒絕了這個看上去荒唐的要求。

  他和她說過的話一共不超過十句,但每句話都帶有香味,在寒少爺以後的鐵窗歲月中芳香瀰漫。

  他們的馬戲團裡只有一匹馬,當然,所有的馬戲都和馬無關,馬是用來拉車的,拉帳篷以及各種道具。後來,馬死了,他們吃了它。這個草台班子行走到邊境的時候,新加入了兩個成員:馬有齋和山牙。

  馬有齋會變戲法,山牙是個耍猴藝人。大拇哥讓其加入的主要原因是他倆提供了新的交通工具,山牙告訴大拇哥附近山上的熱帶叢林裡有大象出沒,他們在山上守候了一個星期,捕獲到一隻小象。

  小象拉車,越長越大,最終長成了大象,最終也死掉了。

  大象死了,他們吃了它整整一個冬天。大象越來越小,最後只剩下一副骨架。他們拿出全部的積蓄買了一輛快要報廢的卡車。山牙擔任司機,那時他的雙腿還完好無損,卡車有時陷在泥漿裡,他用千斤頂,對抗暴風雨。

  有一年冬天,他們在上橋的時候,卡車熄火了,山牙用石頭擋住車輪,馬有齋爬到車下檢修故障。因為地面結冰,石頭滑動了,卡車慢慢的向坡下後退,如果不及時讓卡車停住,那麼卡車下的馬有齋會被碾死,整輛卡車也會掉進橋下的壕溝。

  所有人都大喊起來,危急之中,山牙把自己的腿伸到了車轱轆之下,卡車停住了,山牙從此成為了瘸子。

  後來山牙被捕的時候,馬有齋要炮子想盡一切辦法把山牙救出來。

  他們父子倆有過這樣一段對話:

  炮子說「山牙叔在監獄裡,怎麼救?除非喊上人,都拿著槍去劫獄。」

  馬有齋說「那就劫獄!」

  炮子問「為啥非要救他?」

  馬有齋回答「我這條命是他的一條腿換來的。」

  炮子說「成功的可能性很小。」

  馬有齋說「我就是想讓他知道。」

  炮子問「知道什麼?」

  馬有齋說「知道我不是忘恩負義的人。」

  山牙在監獄裡聽到槍響,一切都明白了,他跳樓,也不是為了逃跑,而是為了自殺。

  他在空中尚未落到地面的短暫時間裡,那些消失的事物一一重現,他想起他們在帳篷外的雪地上點燃篝火,大雪依舊下個不停,他們喝酒,馬有齋摟著山牙的脖子,大拇哥摟著三文錢的膀子,一對是兄弟,一對是戀人,馬戲團是他們的家。

  馬有齋:「我要和你拜把子。」

  山牙:「現在不是兄弟啊?」

  馬有齋:「咱得舉行個儀式。」

  大拇哥:「咱們賺了錢,就去我老家吧,和緬甸人做水果生意。」

  馬有齋:「我們那有林場,都是紅松,可以包一片林場,還可以打獵。」

  山牙:「我老家有礦山,以前有,現在沒有了,現在只有石頭。」

  大拇哥:「這幾天的收入沒有以前多了。」

  山牙:「要是沒有收入怎麼辦,沒人來看馬戲怎麼辦?」

  三文錢:「大不了,我去當乞丐。」

  大拇哥:「我不會讓你當乞丐的,我會讓你有很多錢。」

  山牙:「要是解散,那時,我們就見不到對方嘍。」

  馬有齋:「天下沒有不散的筵席。」

  山牙:「那時,只有小煙包和我在一起,你們都不知道幹嘛去了。」

  既然故事接近尾聲,那麼不能不談論到馬戲團的另一個家庭成員——小煙包。這只吸毒的猴子在動物園關了幾年,最終被放生到野生動物保護區。

  還有,我們不能忘記那個小偷,那個在動物園偷了一串香蕉的孩子:巴郎。

  巴郎的媽媽——阿衣古麗迅速的蒼老下去,這使得她的皮肉生意一落千丈,有時會一連半月都沒有一個嫖客多看她一眼,她最終不得不帶著巴郎回到老家,他們種棉花,種薰衣草,為了不讓這個孩子調皮搗蛋,阿衣古麗把他送進了學校。這對巴郎來說應該是一個很糟糕的結局。

  這個快樂的小精靈遊逛在薰衣草田地裡的時候,在課堂上發呆的時候,有時會想起他的小狗弟弟,那個叫旺旺的小男孩應該回到家了吧!

  下面來講講孟妮的結局。

  孟妮在很長的一段時間裡都感覺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她被兩個男人愛著。這兩個男人都是侏儒,長的一模一樣,他們的愛是何時產生的呢?

  他們背著屍體行走的時候在想些什麼呢?

  冬天是怎樣過去的呢?

  月季花是怎樣悄然開放的呢?

  曙光是怎樣照耀在五月的桔子樹上雨露又是怎樣打濕十月的高粱的呢?

  只要心中有了愛,就知曉了全部的秘密。

  他們用喜鵲的聲音寄托相思,用春天的百花和秋天的落葉來傳遞書信,用月亮和星光甚至整個宇宙來吐露心聲。當趕屍匠決定把孟妮嫁給大拇哥的時候,這兩個侏儒,一個在城南流淚,一個在城北哭泣。

  他們彼此分娩,哥哥生出恨,弟弟生出愛。他們倆的內心熱情如火,他們倆卻如同這世界的兩極冰冷無情。哥哥三天沒有和孟妮說話,三天對他來說已經是自己所能忍受的極限,第四天,丁不三問孟妮:

  「妮,你要嫁人啦?」

  孟妮回答:「我要嫁給你。」

  丁不三離開後,丁不四跑來問孟妮:

  「我知道你想給大拇哥當老婆,對不對?」

  孟妮回答:「我要給你當老婆。」

  她愛的是兩個男人,她無法在哥哥和弟弟之間做出選擇。直到後來,她才知道,她真正愛著的是弟弟。她曾經帶著丁不四去過民政局,她對負責結婚登記的人說,「我要結婚。」民政局的人問她,「你丈夫呢?我是說,你未婚夫呢?」

  她的丈夫在她的裙子下面。

  這個害羞的侏儒死活不肯出來,他不肯傷害自己的哥哥。

  多年以後,丁不三死了,丁不四被槍斃了,當年的孟妮已經是殺狗賣肉的孟婆婆,孟婆婆從刑場領回了丁不四的屍體。

  在那個槐花盛開的鄉村,孟婆婆躺在鄰居家的一堆稻草上睡了一會,冬日正午的陽光暖洋洋的照著,稻草垛就在路邊,很多過路的人都看到了她那肥大無比的身軀,她旁若無人的午睡,鼾聲如雷,人們不明白她為什麼睡在這裡,但人們清楚的記得那是最後一次見到她。

  過了一年,當地修路拆遷,人們發現孟婆婆的房門被木條從裡面釘上了。透過破舊的被白蟻蛀食過的窗子,可以看到屋內桌上的塑料花蒙了灰塵,結了蛛網。拆遷工人用把斧子劈開門——人們發現這位孤苦伶仃的老人已經死了,她躺在床上,化成了骷髏,在她的身邊還躺著一具骷髏。

  第六十八章風暴前夕

  護隆縣大光路菜市場像是一個人的臀部,有兩條街可以通向這裡。這個菜市場在白天喧鬧繁華,白菜、蘿蔔、黃瓜、茄子都代表著生活的安詳。這個菜市場在夜裡陰森森的,沒有一個過路的人,誰會在晚上去買菜呢?

  路燈被壞孩子砸爛了,風吹著塑料袋滾過街角,周圍的矮牆沉默不語。

  到了午夜十二點,菜市場裡就陸續來了一些鬼鬼祟祟的人。他們嘀嘀咕咕,天亮前便匆忙離開。每天都是如此,夜維持著秩序,他們在黑暗裡進行著秘密交易。自從禁放煙花爆竹之後,這裡便成了私自販賣煙花炮竹的聚集地。後來一些不法分子也來這裡銷售違禁物品。這邊陰影裡有幾個走私販子在販賣文物,那邊陰影裡有幾個小偷在銷髒,左邊牆角處在銷售假煙假酒,右邊水泥檯子上擺滿了各種各樣的黃色書刊和盜版光盤。

  有時候顧客很多,人頭攢動。這個黑市在法律之外,只有供求關係在相互作用。

  警方多次打擊,然而收效甚微。他們常常在警方出擊前就已經知道了消息,翻過矮牆,總有一些陰暗的、拐彎抹角的地方可以讓人順利的逃跑。

  2001年10月28日,午夜時分,有三個人走進大光路菜市場。

  他們就是:大拇哥、丁不四、高飛。

  他們在販賣雷管的攤位前站住了,一個女攤主露出那種對待顧客的微笑詢問著什麼,一會,買賣成交。他們買了三包炸藥,那是一種TNT工業炸藥,多用於開山,礦井爆破,其威力無比,黑市上常常有不法分子出售。

  他們和女攤主鬼鬼崇崇的嘀咕了幾句,女攤主壓低了嗓門說跟我來。她領著他們穿過幾條街,拐彎抹角走過幾條黑暗的小巷,最終在一個死胡同的盡頭停下了。

  女攤主敲門,門開了,一個穿軍大衣的男人出現在略微打開的門縫裡。女攤主和他說了句什麼,他露出驚愕和狡猾的神情,小聲問道「你們要買槍?」

  大拇哥點點頭。

  穿軍大衣的男人讓他們進來,插上門,走過一個有井的院子,進入堂屋,男人警惕的詢問著什麼,察言觀色,確認他們是不是警察。

  高飛說,「拿出來吧。」

  穿軍大衣的男人從衣櫃的夾層裡拿出一個油布包,布包展開,裡面有一把鋸斷了槍管的獵槍,他說,「在這兒。」

  大拇哥失望的搖搖頭。

  穿軍大衣的人說道,「這是我從山上撿到的,你們看著出個價吧。」

  丁不四說,「我們不要。」

  高飛說:「用這槍射50米外的人,還不如射擊月亮,他們打中目標的機會都是一樣的。」

  丁不四說,「我們要買的是能殺人的槍,不是打鳥的槍。」

  大拇哥說,「槍,還有子彈。」

  穿軍大衣的男人說,「沒有。」

  大拇哥說,「走吧。」

  他們快要走到院門的時候,穿軍大衣的男人和女攤販交頭接耳商量了一下。等等,別先走,他叫住了他們。

  穿軍大衣的男人說,「我有,你們帶夠錢了嗎?」

  大拇哥拍拍自己的口袋。

  男人脫掉大衣,走到院子裡的井口處,他順著繩子滑下去,女人再用轆轤把他拽上來。他從井底拿出一個油布包,包裡有三把槍,兩把帶有瞄準鏡的長槍,一把左輪手槍。

  大拇哥拿起那把左輪手槍,問道,「多少錢?」

  男人說,「這是外國貨。」

  大拇哥又問了一句,「多少錢?」

  男人繼續說,「英國警察都用它。」

  丁不四有點不耐煩,「你就說多少錢吧。」

  男人依舊絮絮叨叨的說,「這可不是用廢鐵造的,有的人造出的槍都是啞巴,他們用釘子,用馬蹄鐵,把這些生銹的東西全倒在鍛鐵爐裡。」

  高飛說,「看得出。」

  男人補充了一句,「還有破鐮刀。」

  大拇哥耐心的等他說完。

  男人終於開價了,「左輪手槍6000元,白送60發子彈。這兩把長的,一把7000元,三把就是2萬元。」

  大拇哥問,「左輪,5000賣嗎?」

  男人斬釘截鐵的說,「不賣,這槍可是銅造的,」

  丁不四說,「這樣的話,買賣吹啦。」

  男人裝作把槍收起來,「也好,我就留著吧,會有識貨的人來買的。」

  大拇哥說,「5000,是現款,現在就給錢。」

  男人生氣了,「你們不識貨,這槍只要一掏出來,就會嚇的人拉屎。」

  大拇哥轉過身,靠近高飛的耳朵,低聲問:「東西好嗎?」

  高飛點點頭。

  大拇哥說,「我們全都買了,還有那兩把長槍。」

  男人糾正道,「錯,這不叫長槍,這叫狙擊槍,也是外國貨,我在送你們兩個消音器,瞧這瞄準鏡,可以當望遠鏡。別說打鳥,就連鳳凰都能打下來。」

  大拇哥說,「三把槍,我們買了。」

  護隆縣是中國三大黑槍基地之一,穿軍大衣的男人賣出的三把槍也不是所謂的外國貨,而是當地農民自造的。因為該縣貧窮,為了掙錢養家而造槍、賣槍的情況非常普遍,一些人農忙時種田,農閒時造槍。1992年以來,當地民間制販槍支逐年增多。警方提供的數據顯示,1992年至1996年6年間,收繳各種非法槍支8772支。

  這個抗日戰爭時期就聞名全國的地下兵工廠,造槍的歷史非常悠久,他們精通軍工技術,造出的槍支非常精緻,子彈標準,殺傷力相當驚人,絲毫不遜於正規的軍事槍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