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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養兒育女

教養方式的比較

有一次我去新幾內亞,遇到一個名叫埃努的年輕人。埃努成長的故事令我驚異不已。埃努小時候,父母管教得非常嚴厲,立了很多規矩,如果做不到,他就有強烈的罪惡感。5歲時,埃努無法繼續忍受,於是離開父母和大部分親戚,到另一個部落的村子居住。那裡有一個親戚願意收留他。那個村子對兒童教養完全採取自由、放任的態度,和他原來的家簡直天壤之別。那裡的大人允許孩子做自己喜歡的事,前提是他們必須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即使小孩玩火,大人也不會禁止。結果,那個社群有不少成人身上都有被火燒傷的疤痕,這就是他們兒時玩火留下來的。

今天,西方工業社會的父母對上述兩種教養兒童的方式恐怕都不以為然。但像收留埃努的村子那種自由、放任的態度從狩獵——採集社群的標準來看,並沒有什麼好奇怪的。很多狩獵——採集社群都視兒童為有自主能力的個體,不該壓抑他們的慾望,允許他們做種種危險的事,例如玩鋒利的刀、碰燒燙的鍋或玩火(見圖19)。

為什麼我們應該對傳統狩獵——採集社群、農民或牧民社群養兒育女的方式感興趣?一個原因是基於學術考量:兒童約佔一個社群人口的半數。如果社會學家想瞭解一個社群,不能忽視其中一半的人。另一個原因也和學術研究有關: 成人生活的每一個特點都是從小到大逐漸發展而來,如果我們要瞭解一個社群如何解決爭端及其居民的婚姻生活,就不得不瞭解兒童社會化的過程,才知道他們在長大成人之後會怎麼做。

儘管如此,目前我們對非西方社群兒童教養的研究並不多。會有這樣的問題,因為很多學者研究其他社群的文化時還很年輕,尚未生兒育女,沒有和兒童交談的經驗,也不知道如何觀察他們,因此只描述、訪問成人。再者,人類學、教育學、心理學等學科都有自己的思想體系,把焦點放在特定的研究目標,因此忽略了某些值得研究的現象。

即使跨文化的兒童發展研究,如比較德國、美國、日本和中國兒童,也都是有限的抽樣研究,無法顧及人類文化的多樣性。再說,上述文化其實都很相似,有中央集權政府、經濟分工,且人民社會和經濟地位不平等,不能代表多樣的人類文化。因此,從歷史的標準來看,現代國家社群教養兒童的方式並沒有代表性。現代國家社群的兒童一般在學校教育系統下學習(即學習並非日常生活與遊戲的一部分),由警察和父母保護(而非只是父母),只與同齡人一起玩耍(而非經常和不同年齡層的人一起玩),父母與兒童分房睡(而非睡在同一張床上),而且母親依照固定的時間表哺育幼兒(如母乳餵養),而非幼兒隨時想要吃奶都能得到滿足。

因此,讓·皮亞傑(Jean Piaget)、埃裡克森(Erikson)、西格蒙德·弗洛伊德(Sigmund Freud)等心理學家、兒科醫生和兒童心理學家的研究案例大抵都是西方人(western)、受過教育(educated)、來自工業國家(industrialized)、富有(rich)以及生活在民主社會(democratic)的社群,特別是大學生或大學教授的孩子。這幾個特徵的英文首字母湊起來,正是「WEIRD」(怪異),無法代表所有的人類社群。例如,弗洛伊德強調性驅力及其帶來的挫折。然而如果你對玻利維亞的西裡奧諾印第安人及其他傳統社群進行心理分析,會發現他們沒有這方面的問題,因為他們很容易找到性伴侶,但對食物的強烈渴望、食物驅力及其帶來的挫折則很常見。以前在西方流行的兒童教養理論雖然強調幼兒需要愛和情感支持,卻認為其他社群的母親依嬰兒的需求哺餵母乳是一種過度放縱的做法,用弗洛伊德的術語來說,就是「在性心理發展口腔期給予過度的滿足」。儘管如此,我們發現傳統社群的母親幾乎都是依照嬰兒的需求來哺餵母乳,只有現代國家社群的母親會考慮自己的便利,按照一定的時間表哺乳或拉長兩次哺乳的時間間隔。

我們關注傳統社群教養兒女的方式,不只基於學術研究的需要,對不在學術界的一般讀者而言也有實用價值。就兒女教養而言,傳統小型社群可提供巨大的數據庫給我們。這代表幾千次自然實驗的結果。西方國家社群無法進行這樣的實驗,沒有任何一個現代西方兒童可像埃努一樣,歷經極度嚴格與極度自由放任的教養方式。雖然本書讀者大概無人會讓自己的孩子玩火,但傳統社群的其他做法仍有值得參考的地方。瞭解他們的做法,我們就可多一些選擇。雖然如此一來可能和現在西方常規做法不同,但我們得知結果之後,或許會覺得那樣的做法其實也不錯。

近幾十年,學術界終於對小型社群兒童教養方式的比較研究興趣漸增。例如,目前已有六七項這樣的研究,包括世界最後的狩獵——採集族群,如非洲雨林的埃菲和阿卡俾格米族、南非沙漠的昆族、東非的哈扎人(Hadza)、巴拉圭的阿齊族和菲律賓的阿埃塔人。我將在本章討論這些小型社群生兒育女的各個層面,包括生產、殺嬰、哺乳、斷奶、嬰幼兒與成人的肌膚接觸、父親的角色、雙親以外的照顧者扮演的角色、對孩童啼哭的反應、處罰孩子、孩子探索外在世界的自由,以及兒童的遊戲與教育等。

生產

今天,現代社會的婦女通常是在醫院生產,由專業醫療人員給予協助,如醫生、助產士和護士。嬰兒與產婦的死亡率都很低。傳統社群婦女生產則大不相同。在古代或無現代醫療的地區,仍有不少嬰兒或產婦死於生產。

傳統社群婦女生產的情況也有很多差異。最簡單的莫過於讓即將臨盆的婦女一個人生產,沒有任何人從旁協助。例如南非沙漠的昆族,女人要生孩子得走到離營地幾百米外的地方獨自生產。如果是初產婦,或許有其他婦女的陪伴和幫助,但如已生過幾胎,通常必須獨自生產。但她們通常不會離營地太遠,只要其他女人聽到嬰兒啼哭的聲音,就會立刻過來幫忙剪斷臍帶,為嬰兒清洗身體,然後把嬰兒抱回營地。

巴西的毗拉哈印第安人(見圖11)也要求婦女在無人協助之下獨自生產。作家丹尼爾·埃弗裡特(Daniel Everett)就曾敘述語言學家史蒂夫·謝爾登(Steve Sheldon)在毗拉哈印第安部落的見聞:「謝爾登說有一個毗拉哈女人獨自在沙灘上生產,結果碰到胎位不正,胎兒臀位先露。女人痛得死去活來,拚命喊叫:『拜託!救救我!我的孩子出不來!』但所有的族人都無動於衷地坐著,有些人看來有點兒緊張,還有一些人則好像沒事一樣,繼續聊天。女人大聲嘶吼:『我快死了!好痛啊!寶寶出不來了!』依然沒有人理她。黃昏時,謝爾登想走到女人身邊。毗拉哈印第安人告訴他:『別去了!她不需要你。她需要的是她的父母。』顯然,他們要他別去。但她的父母又不在附近,沒有人可以幫助她。不久,夜幕低垂。她的哭喊聲繼續從海邊傳來,但聲音越來越弱,最後變得靜悄悄。第二天早上,謝爾登得知產婦和她肚子裡的孩子都死了,沒有人前去幫忙……這樣的悲劇告訴我們,毗拉哈印第安人崇尚勇敢,認為他們的族人必須自己渡過難關,就連產婦也不例外,因此會讓年輕婦女獨自一人生產,即使碰到難產,也只是袖手旁觀。」

一般而言,傳統社群的女人生產時還是常有其他婦女在旁協助。例如,新不列顛島高隆族的男人認為女人月經來潮和生產都是不潔的,因此即將臨盆的女人會在其他年長女性的陪伴下到森林裡的草屋生產。然而,也有一些傳統社群視生產為公共事件。如菲律賓阿埃塔族的女人若要生產則在營地的房子裡。營地的每個人都可以進房子裡面為產婦和助產士加油或指導(「用力!」「停!」「不要那樣!」)。

殺嬰

大多數的國家社群都禁止殺嬰,認為這是一種非法行為。但在傳統社群,在某些情況下則允許殺嬰。這種做法或許讓人驚恐,但傳統社群通常也是不得已才這麼做,例如嬰兒天生畸形或是身體孱弱。很多傳統社群大都會碰到食物匱乏的情況,連有生產力的成人都瀕臨餓死,更別提餵養眾多沒有生產力的兒童和老人。再多一張嗷嗷待哺的嘴,社群就難以負擔了。

另一個和殺嬰有關的因素是生育間隔太短,也就是做母親的兩年不到連生兩胎,前一胎還沒斷奶,仍要背在身上,第二胎已呱呱落地。做母親的分泌的乳汁不足以餵飽一個兩歲大的孩子和新生兒,在營地遷移時,也很難一次背著兩個幼兒。同樣的道理,狩獵——採集族群的婦女如生下雙胞胎,通常需要犧牲掉一個。人類學家基姆·希爾(Kim Hill)與瑪格達萊娜·烏爾塔多(Magdalena Hurtado)曾訪問一個名叫古清吉的阿齊印第安人。古清吉說:「我弟弟沒能活下來,因為我母親生下我不久,他就出生了。族人告訴她:『你沒有足夠的乳汁,你必須餵那個大的。』她只好把我弟弟殺了。」

另一個殺嬰的原因和父親有關。如果父親不在或死亡,無法讓妻兒獲得溫飽、保護孩子,孩子就可能性命不保。即使到了今天,單親媽媽的日子仍不好過。在古代,生活更是困苦,沒有父親的孩子很多難以存活。

最後,我們可以發現,某些傳統社群中男孩與女孩的比例從出生到青春期逐漸變大,這是因為社群重男輕女,女嬰可能因為缺乏照顧而死亡,或遭到勒死、拋棄、活埋。以阿齊印第安人為例,在孩童10歲之前,約有14% 的男孩死亡,但女孩死亡的比例多達23%。如果雙親中有一個離家出走或死亡,孩童死亡率更暴增4倍,而女孩死亡的概率又比男孩大。現代的中國和印度也重男輕女,有些人利用產前性別篩選進行墮胎,因此男嬰多於女嬰。

昆族則把殺嬰的決定權交給母親。社會學家南希·豪厄爾(Nancy Howell)說:「昆族讓婦女獨自生產,也讓產婦掌控嬰兒的生殺之權。在嬰兒出生之後、命名之前,做母親的必須仔細檢查嬰兒是否有任何天生畸形,確定嬰兒完全健康才能抱回村子。如果生下畸形兒,母親就必須把嬰兒悶死。昆族人告訴我,這樣的檢查與決定也是生產的一個重要程序。對昆族人而言,殺嬰和殺人不同,因為尚未命名的嬰兒並不算是真正的『zun/wa』(昆族人)。一個嬰兒有了名字,為全村人接受,他的生命才開始。在此之前,殺嬰則是母親的特權與責任,特別是生下畸形兒,如生下雙胞胎,也只有一個嬰兒得以存活。因此,在昆族看不到雙胞胎……」

然而,並非所有的傳統社群都會殺嬰,殺嬰的案例還是遠比「善意的忽略」少。(這是一種委婉的說法,意指母親停止哺乳或餵奶的次數減少、不幫幼兒洗澡等,讓孩子自生自滅。)如霍姆伯格曾在玻利維亞與一群西裡奧諾印第安人一起生活,發現他們不會殺嬰,也不會墮胎。儘管15% 的西裡奧諾兒童有內翻足的畸形問題,其中只有1/5的孩子可以得到父母的細心照顧,長大成人,其他孩子都在成人之前夭折了。

斷奶與生育間隔

在20世紀,吃母乳的美國嬰兒越來越少,斷奶的年齡也越來越小。例如,在20世紀70年代,6個月大的美國嬰幼兒仍吃母乳的只有5%。相比之下,如果是沒跟農民接觸、無法得到農產品的狩獵——採集族群,嬰幼兒6個月後仍在吃母乳,因為這是他們唯一能得到的食物。他們沒有牛奶、嬰兒配方奶粉或軟爛的輔食可吃。人類學家研究了7個狩獵——採集族群,發現這些族群的嬰幼兒斷奶年齡平均是3歲。這個年齡的孩子已可以咀嚼堅硬的食物。雖然在孩子6個月大的時候,父母已可把食物咬爛給孩子吃,但通常還是等到母親懷了下一胎才會讓孩子斷奶。如果母親一直沒生下一胎,昆族的孩子甚至直到4歲才斷奶。研究顯示,昆族的孩子越晚斷奶,存活率越高。但是在採取定居形態生活的農業社群或與農民交易的狩獵——採集族群,孩子斷奶的平均年齡或生育間隔一般為2歲半到4歲。如果是在採取遊牧生活形態的狩獵——採集族群,幼兒斷奶平均年齡會提早到2歲,這是因為孩子可以喝牲畜的奶或吃軟爛的穀物粥,因此可提早斷奶。如同我們在近幾十年發現昆族在一地定居變成農民之後,生育間隔就會從三年半縮短為兩年,和一般農民差不多。

如果我們從演化的角度來看狩獵——採集族群的長時間生育間隔,會發現,一方面母親因無法供應孩子喝牛奶或吃穀物粥,只好一直讓孩子吃母乳,直到三四歲,等孩子斷奶後才能再生下一胎。若生育間隔過短,孩子沒有足夠的母乳可吃,就可能會餓死。

另一方面,等孩子4歲大的時候,已可自己走路並跟上父母的腳步,可隨父母轉移營地。年紀較小的孩子就只能背著。一個體重45公斤的昆族婦女,除了要背一個12公斤的幼兒,還要背7~18公斤的野菜,加上幾公斤重的水和用具,這已是很大的負擔,實在難以再背一個嬰兒。這也難怪生育間隔縮短後,本採取遊牧生活形態的狩獵——採集族群必須在一地定居,改以務農為生。畢竟大多數的農民都在一地生活、終老,不必為了營地時常遷移,背著孩子到處跑。

狩獵——採集族群的母親讓孩子很晚斷奶,也就得投入更多的體力和心思照顧孩子。來自西方的人類學家發現昆族的孩子與母親的關係非常親近,在母親生下一胎之前,有幾年的時間可得到母親全心全力的照顧,比較有安全感,昆族人長大成人之後情緒也比較穩定。但狩獵——採集族群的孩子最後不得不斷奶時,會變得特別磨人、愛發脾氣。在斷奶期間,孩子覺得母親對自己的關注變少了,因吃不到母乳而飢渴難耐,加上母親必須跟剛出生的弟弟或妹妹睡,自己不能再睡在母親身旁,這個慢慢踏入成人世界的過程讓孩子備感痛苦。即使是昆族的老人,想起70年前斷奶的經歷,仍有不堪回首之感。毗拉哈印第安人的營地半夜經常可聽到孩子嘶吼、哭得聲嘶力竭,幾乎都是斷奶引起的。一般而言,傳統社群斷奶的年齡比現代美國人晚,但每個社群斷奶的方式不盡相同。波非(Bofi)和阿卡俾格米族則是讓孩子慢慢斷奶,而且是孩子主動想要斷奶,而非母親要求的,因此斷奶的過程比較順利。

依孩子的需求哺餵母乳

狩獵——採集族群生育間隔拉長的一個主要原因是,母親無法一次哺喂兩個幼兒。如果前一個孩子還不到2歲半,母親又懷孕了,無法同時照顧兩個幼兒,新生兒可能會被忽視或殺死。另一個原因是狩獵——採集族群的母親通常依孩子的需要哺餵母乳(西方社會的母親則是以自己方便為主,依照自己的時間表來喂,餵食的次數比較少)。如果經常餵母乳,就算有性生活,也可能不會懷孕。

人類學家仔細研究狩獵——採集族群餵母乳的情況,發現白天母親都和幼兒在一起,幼兒經常可以吸吮母親的乳房,晚上也睡在母親身旁,不管母親是醒是睡,隨時都可吃到母乳。根據人類學家的統計,昆族的幼兒在白天每小時平均可吃到4次母乳,每次吸吮2分鐘,時間間隔只有14分鐘。母親至少會在晚上醒來兩次哺乳,但幼兒也會在母親睡著的時候自己吸吮母乳。這種哺乳的形式通常會持續到孩子3歲大的時候。反之,現代社會的母親多數只有在時間允許的情況下才能餵母乳。由於母親必須工作,不管是外出上班還是在家工作,都得和幼兒分開好幾個小時,因此白天哺乳的次數不多,遠比不上狩獵——採集族群的幾十次,兩次哺乳的時間間隔也很長。

狩獵——採集族群婦女餵乳的次數多,對自己的生理也有影響。如前所述,狩獵——採集族群的婦女在孩子出生後的幾年內即使有性生活也不會懷孕,顯然依嬰幼兒的需求來哺乳有避孕效果。有一個假設叫作「哺乳期停經」,即母親乳房因嬰兒吸吮分泌乳汁會促進性腺釋放荷爾蒙,抑制排卵。然而要達到真正抑制排卵的效果,哺乳的次數必須非常密集,一天只哺喂幾次是不夠的。另一個假設是「臨界脂肪假設」,也就是母親體內的脂肪儲存量必須高於某個數值才會排卵。由於傳統社群的婦女沒有足夠的食物,加上勞動與泌乳,體內的脂肪儲存量不足,不易排卵,也就可能不會懷孕。但西方工業社會裡的婦女不像狩獵——採集族群,產後如有性生活,仍有懷孕的可能,原因就在於哺乳的次數不夠頻繁,或是營養充足,體內的脂肪儲存量高。很多受過教育的西方婦女都聽過哺乳期停經的說法,然而她們並不知道哺乳次數要夠頻繁才不會懷孕。我有一個朋友在產後幾個月發現自己又懷孕了。她非常驚訝,說道:「我以為在哺乳期根本不可能懷孕!」

哺乳動物餵乳的頻率各有不同。有些哺乳動物包括黑猩猩和大多數的靈長類動物、蝙蝠、袋鼠等餵乳的次數比較頻繁。還有一些則斷斷續續的,如兔子、羚羊。兔子或羚羊媽媽常把小寶寶藏在草叢或洞穴,自己外出覓食,一天中只回來幾次喂小寶寶。人類的狩獵——採集族群餵乳頻率比較像黑猩猩和舊世界猴,直到幾千年前,農業興起,情況才有所改變。從那時起,人類的幼兒不再一天到晚黏著母親。人類母親哺喂孩子的方式比較像兔子,而泌乳的生理變化則與黑猩猩和猴子一樣。

幼兒與成人的接觸

哺乳類物種哺乳的頻率不同,嬰幼兒與照顧者(特別是母親)接觸的時間長短也不同。如是哺喂次數較少的物種,母親只有短暫時間會回到孩子身邊餵乳或照顧孩子。至於經常哺乳的物種,母親即使外出覓食,也會帶著孩子:袋鼠媽媽把小袋鼠放在自己的肚囊內,蝙蝠媽媽飛行時,蝙蝠孩子就攀附在媽媽腹部,黑猩猩與舊世界猴的媽媽則經常把小孩子背在背上。

在現代工業社會,母親則像兔子或羚羊媽媽,必要的時候才會把孩子抱起來、哺喂或跟他玩,而不是一天到晚都抱著孩子。白天,孩子大部分時間都待在嬰兒床上或嬰兒護欄內玩耍。晚上,我們也讓孩子一個人睡,通常和父母不同房。其實,近幾千年人類才如此,過去都像古代的猿猴,總是把嬰兒背在背上。人類學家針對現代的狩獵——採集族群進行研究,發現他們的母親或照顧者在白天幾乎與孩子寸步不離。如果走路,就把孩子背在身上,如昆族人用背嬰帶、新幾內亞人用繩袋,北半球溫帶地區的族群則常用搖籃板。大多數狩獵——採集族群,特別是在氣候溫和的地區,孩子與照顧者經常有肌膚接觸。我們已知的每一個人類狩獵——採集族群和高等靈長類動物,母親和孩子總是一起睡,睡在同一張床或同一張草蓆上。人類學家曾以90個傳統人類社群為研究對像進行跨文化研究,發現沒有任何一個社群的母親與孩子分房睡。現代西方社會的母親為了哄孩子一個人睡,總是傷透腦筋。美國兒科醫生建議父母和孩子不要睡在同一張床上,主要是怕孩子被大人壓到或被褥太熱,但自古以來,人類的孩子都和母親或父母一起睡,並沒有發生兒科醫生擔心的意外。或許是狩獵——採集族群睡在比較硬的地面或蓆子上,很少翻身,而現代的父母都睡在柔軟的床鋪上,可能在翻身時壓到孩子。

以昆族的孩子為例,他們在滿週歲之前,90% 的時間都會和母親或照顧者有肌膚接觸。昆族的母親不管走到哪裡都會背著孩子。孩子到了1歲半左右,因為要和同伴玩耍,才會開始常與母親分開。即使昆族兒童不是由母親照顧,而是由其他人照顧,孩子與照顧者接觸的時間也超過現代西方兒童與母親或照顧者接觸的時間。

西方社會的人如果要帶孩子出去,通常會用嬰兒車。嬰兒車裡的孩子與照顧者沒有任何身體接觸(見圖39)。很多嬰兒車都是臥式的,有些則是讓孩子坐著,面朝後方,因此孩子看到的世界便和照顧者完全不同。近幾十年在美國漸漸流行讓孩子直立的背袋或抱嬰袋,但孩子仍面向後方。傳統族群用嬰兒背帶或把孩子扛在肩上,孩子就能坐直,面向前方,和照顧者看到的世界相同(見圖21和圖38)。有些人類學家認為,昆族母子經常有肌膚接觸、在前進時看到的世界也相同,因此他們的神經動作發展可能比西方孩子更好。

在氣候溫暖的地區,孩子與母親幾乎都赤身裸體,因此肌膚會經常接觸,但在寒冷地區則比較困難。傳統社群中約有半數會用暖和的布料把孩子包裹起來,他們幾乎都是來自溫帶氣候地區。嬰兒不但被包裹起來,也常被綁在搖籃板上。其實全世界都有人這麼做,特別是居於高緯度的社群。這麼做除了御寒,也限制嬰兒身體和四肢的行動。納瓦霍印第安人的婦女解釋說,這樣可以使孩子趕快入睡,或讓孩子睡得安穩,以免突然被吵醒。納瓦霍印第安人的孩子在6個月大之前60%~70% 的時間都躺在搖籃板上。以前歐洲人也常用搖籃板,但近幾百年就不再使用了。

對很多現代人來說,用搖籃板或把嬰兒緊緊包裹起來都是錯誤的育嬰法。我們重視個人自由,因此不願用搖籃板或把嬰兒緊緊包裹起來,以嚴格限制嬰兒的行動自由。同時,我們認為這麼做會阻礙孩子的發育,造成心理創傷。然而,以納瓦霍的兒童來說,嬰幼兒時期是否被綁在搖籃板上對他們的發育並無影響。此外,嬰幼兒時期被綁在搖籃板上的納瓦霍兒童和住在附近的英國或美國兒童,兩者的生長發育並無差異。這可能是因為孩子開始學習爬行,有一半的時間不再受到搖籃板的束縛,即使被綁在搖籃板上,大多數時間都在睡覺。從另一方面來看,母親用搖籃板將孩子背在身上,孩子便隨時可以和母親接觸,反而有利孩子的心理成長。有些專家因此認為,不用搖籃板不見得可讓孩子接受更多的外界刺激,有助於孩子的神經動作發育。反之,現代西方孩子一般和父母睡在不同房間,出門躺在嬰兒車內,白天幾乎都待在嬰兒床上,這樣的孩子反而比搖籃板上的納瓦霍孩子更少有機會與人接觸。

父親和其他照顧者

各動物物種的雄性對下一代的照顧存在差異。鴕鳥和海馬是一個極端,雌性產卵後就離開了,受精卵的孵育與保護完全由雄性負責。很多哺乳動物和一些鳥類則是另一個極端:雄性讓雌性受精後即一走了之,繼續追求其他雌性,由雌性獨自擔負生產及照顧下一代的責任。大多數的猴子和猿則在上述兩個極端之間,但偏向後者:雄性會和雌性及其後代一起生活,但只負責保護它們。

以人類來說,父親對孩子的照顧雖然比不上鴕鳥,但已勝過猿和大多數靈長類動物。就所有已知的人類社群而言,父親對子女的照顧與奉獻還是不及母親。儘管如此,在大多數人類社群中,父親在食物的供給、保護和教育上還是扮演著重要角色。因此,在某些社群中,如果一個孩子的生父死亡,孩子的存活率就會降低。通常,父親更會照顧較大的孩子(特別是兒子),嬰幼兒則多半由母親照顧,像換尿布、擦屁股、擦鼻涕和幫小孩洗澡等工作通常是由母親負責。

人類社群裡的父親對孩子的照顧主要與社群的維生形態有關。如果一個社群的婦女一天到晚都必須為了獲得食物打拼,做父親的就得多擔負照顧孩子的責任。如阿卡俾格米族,通常是父親照顧嬰幼兒(見圖8),這在人類社群實屬少見。或許這是因為阿卡俾格米族的母親不只必須採集植物當食物,也得拿著網去捕捉獵物。與畜牧族群相比,狩獵——採集族群的母親對提供食物的貢獻更大,父親也多負擔照顧孩子的責任。但在新幾內亞高地和非洲的班圖族中,男人的主要角色是戰士,負責抵禦其他男人的侵略,因此幾乎都是女人在照顧孩子。新幾內亞高地的男人通常會住在男人住的公社,包括6歲以上的男孩也住在這一公社,妻子則跟女兒和不到6歲的兒子住在另一間草屋。男人和年紀較大的兒子要吃的東西則由妻子或母親準備好之後送過來。

如果父親或母親都不能照顧孩子,誰來做呢?在現代西方社會,父母通常是最主要的照顧者。近幾十年,由於小型家庭盛行,親戚之間往往住得很遠,孩子就較少由祖父母、叔叔阿姨或姑姑等親戚照顧。當然,保姆、幼兒園或學校老師、哥哥姐姐也可當小孩的照顧者。然而,在傳統社群,孩子很多是由父母以外的人來照顧。

以狩獵——採集族群而言,嬰兒剛呱呱落地,隊群的其他人就開始照顧新生兒。如阿卡和埃菲俾格米族的嬰兒在誕生之後,隊群的人立即抱著嬰兒圍繞著營火,輪流親吻他、唱歌給他聽或是對他說話。根據人類學家的統計,埃菲和阿卡俾格米族這樣輪流下來每人每小時都可抱到嬰兒8次。狩獵——採集族群的父親及其他照顧者,如祖父母、姑姑、父母的姑姑或嬰兒的哥哥姐姐也會幫母親分擔照顧嬰兒的責任。根據人類學家的統計:4個月大的埃菲嬰兒平均有14個照顧者,而阿卡嬰兒則有七八個照顧者。

在很多狩獵——採集族群,上了年紀的祖父母仍和兒孫住在同一個營地,因此可幫忙照顧孫子,讓兒子和媳婦外出覓食,照顧的時間可能是幾天,也可能長達幾周。由祖母照顧的哈扎兒童比起沒有祖母照顧的孩子,體重增長得比較快(見圖21)。在很多傳統社群,舅舅、叔叔、阿姨和姑姑等人也都是重要的照顧者。如南非奧卡萬戈三角洲(Okavango Delta)的班圖族,對男孩影響最大的長輩並非男孩的父親,而是男孩的大舅。很多社群的哥哥姐姐也會幫忙照顧弟弟妹妹,像是農業社群和畜牧社群的姐姐通常會負起照顧幼小弟弟妹妹的責任(見圖38)。

在巴西與毗拉哈印第安人生活多年的作家埃弗裡特說:「毗拉哈的小孩與美國小孩最大的不同是他們可以在村子裡到處遊蕩,村子裡的每一個人都會注意他們的安危。」秘魯尤拉印第安人的孩子大都和親友一起吃飯。我有個朋友是傳教士,他兒子在新幾內亞的一個小村子長大,村子裡的每個人都是他的「阿姨」或「叔叔」,但他父母帶他回美國就讀中學之後,他非常驚訝美國社會幾乎沒有這樣親切的長輩,幾乎人人都是陌生人。

小型社群的兒童長大了一點兒之後,常去親友家住一段時間。我在新幾內亞研究鳥類的時候,曾僱用當地人當挑夫幫我把行李和生活補給品抬到下一個村落。我到達那個村落之後,原先幫我抬東西的挑夫就回去了,如果我還需要人幫我抬東西到下一個地方,就在當地求助他人。不管年紀大小,任何人只要想賺錢,願意幫我就行了。幫我的人當中年紀最小的是個10歲的男孩,名叫塔魯。塔魯願意幫我這個忙,是想暫時離開自己的村子。我要到下一個村子時,因為洪水淹沒了小路,原本幾天的行程延長為一周。我在那個村子找新的人幫我時,塔魯再度自願留在我身邊幫忙。等到我完成那次調查研究,塔魯已經跟了我一個月,這才走路回家。在他跟我走的時候,他父母不在村子裡,塔魯認為村子裡的其他人會在他父母回來的時候告訴他們,他會離開幾天。跟塔魯一起當挑夫的其他村民回去後告訴他的父母,他在外地再待一段時間才會回去。顯然,在新幾內亞,一個10歲的孩子可以自行決定離開村子一段時間。

有些社群的孩子甚至會離開父母久久不歸,最後被人收養。例如,安達曼群島的孩子到了9歲或10歲,很少會跟自己的父母一起生活,而是被鄰近社群的人收養,雙方因此維持友好的關係。阿拉斯加因紐特人也常把孩子送人收養。在現代的第一世界,收養主要是養子與養父母之間的關係,甚至不知道孩子的親生父母是誰,以切斷親生父母與孩子及養父母家庭之間的關係。但對因紐特人而言,收養反而使親生父母和養父母雙方的關係更加緊密。

因此,小型社群與大型國家社群兩者之間有一個很大的差異,即小型社群裡的每個人都會共同擔負照顧孩童的責任。這些照顧者提供孩子需要的食物,也會保護他們。全世界的研究都證實,照顧者的存在有利於孩子的存活。除了物質層面,照顧者對孩子的心理發展也有重要影響。研究小型社群的人類學家論道,他們發現小型社群的孩子社交技巧的發展非常快,由此推測這是照顧者眾多的緣故。

工業社會的照顧者也能帶來類似的好處。美國的社工發現大家庭或幾代同堂的小孩不缺乏照顧者,孩子的成長也比較好。未婚生子、低收入的美國少女也許沒有經驗,不能做個好母親,但是如果有祖母或兄弟幫忙照顧孩子,甚至受過訓練的大學生定期來陪孩子玩耍,孩子的認知能力也能發展得不錯。以色列的共同生活團體基布茲和教育質量優良的托兒所因為有不少照顧者,也能起到類似的作用。有些人即使父母並不稱職,沒能好好照顧他們,但因為有長輩的支持和照顧,社交和認知能力並未受到影響,長大成人後依然能過著不錯的生活。我就曾聽過不少這樣的故事,有些甚至是我朋友的親身經歷。例如鋼琴老師也可能提供這樣的協助,儘管孩子只是每週來上一次課。

對嬰幼兒啼哭的反應

關於孩子啼哭如何反應最好,兒科醫生和兒童心理學家已經辯論很久。當然,父母得先去看看孩子是不是身體不舒服或是需要什麼。如果看起來似乎沒什麼問題,是不是該把孩子抱起來,安慰一番?或者把孩子放在床上,讓他繼續哭,不管他哭多久?如果父母把孩子放下,走出房間,孩子會哭更久嗎?要是抱著安撫,孩子是否會變得更愛哭?

關於這些問題,西方國家有許多不同的看法,即使是同一個國家,每代人的看法也都不同。50年前,我住在德國的時候,那時大多數的學者、專家和父母都認為孩子哭泣,就讓他們哭。在孩子無緣由地哭泣時,安撫他們,對孩子反而有害無益。研究顯示,德國嬰幼兒啼哭時,每三次有一次父母不會理睬,或者過了10~30分鐘之後才會響應。德國的嬰兒常獨自長時間待在嬰兒床上,母親則外出買東西或在另一個房間工作。德國父母要求孩子盡早學會自立和遵守秩序,包括自製及順從別人的要求。美國父母常在孩子啼哭時立刻到孩子身邊安撫他們,德國父母則認為這麼做會寵壞孩子。德國父母擔心過度關心會使孩子變得任性、驕縱。

1920~1950年,英國和美國城市地區的父母對孩子的態度變得像德國人。兒科醫生和育兒專家告訴美國母親要按照一定的時刻表來餵奶和清潔,孩子一哭就上前安撫只會寵壞他們,而且孩子要學習一個人玩耍,越早學會自製越好。人類學家莎拉·布萊弗·赫迪(Sarah Blaffer Hrdy)曾描述20世紀中期的美國父母在孩子啼哭時的反應:「在我母親那個時代,受過教育的婦女都認為孩子一哭就衝過去抱他只會寵壞孩子,孩子只會變得更愛哭。」到了20世紀80年代,我和我太太瑪麗撫養我們的雙胞胎兒子時,我們根據專家的建議,把孩子放在床上,親吻他們,跟他們說聲晚安,接著就躡手躡腳地走出他們的房間。他們聽到我們離去,總是哭得聲嘶力竭,但我們再如何不捨,也不能前去安撫。10分鐘後,我們再回來,等他們平靜下來,再悄悄地溜出去。他們再哭,也不能管。聽孩子哭,我們也很難過。不少現代父母都瞭解這樣的心情。

然而,狩獵——採集族群的做法則不同。他們認為孩子一哭就該立即反應。埃菲俾格米族的孩子如果哭鬧,母親或其他照顧者總會在10秒內安撫孩子。如果昆族的孩子哭泣,父母在3秒內給予安撫的概率高達88%(包括撫觸或餵乳),幾乎100% 在10秒內可得到父母的安撫。昆族母親在孩子哭泣時會餵他們吃奶,若是其他照顧者則會把孩子抱起來,或是輕輕撫摸他們。因此,昆族的孩子每小時最多只哭1分鐘,每次哭不會超過10秒。由於昆族總是立即滿足孩子的需要,昆族的孩子每小時哭泣的時間只有荷蘭孩子的一半。很多研究顯示,如果1歲大的幼兒哭泣,大人不予理會,哭泣的時間會比得到大人安撫的孩子長。嬰幼兒時期哭泣立即得到大人的安撫,是否更能發展成身心健全的人?關於這樣的問題,我們必須進行對照實驗。研究人員隨機將一個社群的家庭分成兩組,一組不理會孩子哭鬧,另一組則在孩子哭泣的3秒內前去安撫。20年後,等這些嬰幼兒長大成人之後,研究人員再來評估哪一組的孩子自主性更強、人際關係穩定、能自立、自製、不會任性,而且具有現代教育學家和兒科醫生強調的美德。

可惜,至今還沒有研究人員進行這樣設計良好的實驗,並做嚴謹的評估。我們不得不從雜亂無章的自然實驗下手,從故事和傳聞入手比較不同社群的教養方式。至少我們可以下結論說,像狩獵——採集族群的父母立即安撫哭泣的孩子,並不一定會讓孩子變得依賴性強、任性。關於這一點,我們將在後面看看一些學者長期觀察得到的結果。

體罰

有人認為孩子一哭鬧便立刻安撫會寵壞孩子,同樣,也有人認為避免處罰孩子則會養成孩子驕縱的個性。大抵而言,人類社群對孩子的管教與處罰態度各有不同。相鄰社群的同一代可能不同,即使是同一個社群,每一代的做法或許也有差異。以美國為例,我父母的那一代更常打小孩,現代美國父母則較少。19世紀的普魯士王國首相俾斯麥論道,即使是同一個家庭,一代不打孩子,下一代則很可能會打孩子。我的美國朋友很多也有這樣的經驗:小時候常挨打的發誓說他們當了父母之後絕不會用這種野蠻的方式處罰小孩,至於那些小時候沒被打過的則認為必要的體罰是有益的,勝過其他用行為控制的方式或把孩子寵壞。

至於鄰近社群的差異,讓我們看看今天的歐洲。瑞典禁止對孩子體罰:若有瑞典父母打孩子則可能被處以虐待兒童的刑責。反之,我有不少受過民主自由教育的德國和英國朋友則認為孩子有必要接受體罰,打孩子要比完全不打更好。我還有一些朋友是美國福音派基督徒,他們也有同樣的觀念。擁護體罰的一派喜歡引用17世紀英國詩人塞繆爾·巴特勒(Samuel Butler)的名言:「不打不成器。」公元前4世紀的雅典劇作家米南德(Menander)說:「沒被鞭打過的人就學不到東西。」這句話也常為人稱道。同樣,現代非洲的阿卡俾格米族未曾打孩子,甚至不會罵孩子,看到鄰近的恩甘杜(Ngandu)農民打罵孩子,則斥之為恐怖的虐童行徑。

除了現代歐洲和非洲,世界其他地區和其他年代對體罰兒童的態度也各有不同。古希臘的雅典兒童即使到處亂跑,父母也不會制止,至於同一時代的斯巴達人,不只父母對孩子的管教嚴厲,任何人都可教訓別人的小孩。在新幾內亞的一些部落,就算小孩玩鋒利的刀,大人也不會處罰他們。然而,我在另一個村落(嘉斯頓村)看到另一個極端。那個小村子有十幾戶人家,他們都住草屋,草屋的中央則是一片空地,因此不管每戶人家發生什麼事,全村的人都看在眼裡。有一天早上,我聽到憤怒的嘶吼聲,於是往外探頭看。一個母親被8歲的女兒惹火,對她破口大罵,還打了她。女孩一邊哭泣,一邊抬起手遮住自己的臉,以抵擋母親的拳頭。所有的大人都袖手旁觀,無人干涉。結果,那個母親的怒火燒得更旺,走到空地邊緣,彎腰撿起一樣東西,然後走到小女孩身旁,用那東西猛刮她的臉,小女孩哀號得更大聲了。我後來才知道那東西是會刺人的蕁麻葉。我不知道小女孩做了什麼事,她的母親才會氣到要處罰她。看來,那位母親這麼做,全村的人都覺得沒什麼不妥。

有些社群會體罰孩子,有些則不會,我們要如何解釋這種現象?顯然,這樣的差異和文化有關,而和維持生活的經濟方式無關。例如,瑞典、德國與英國都是以農業為基礎的工業化社群,同屬日耳曼語族,但德國人和英國人會打孩子,瑞典人則不打。新幾內亞的嘉斯頓村和收養埃努的部落都以種菜和養豬為生,但嘉斯頓村的人會用嚴厲的方式處罰孩子,而收養埃努的部落則連輕微的處罰都很少見。

儘管如此,我們還是可以看出一些明顯的趨勢:大多數的狩獵——採集族群很少體罰小孩,農業社群會適度地處罰孩子,而畜牧社群對孩子的處罰最為嚴厲。有人解釋說,那是因為狩獵——採集族群沒有什麼寶貴的財物,小孩即使不乖,也許只有自己會受到傷害,對其他人毫無影響。但很多農民(特別是牧民)都擁有寶貴的牲畜,他們便會在孩子做錯事時施以嚴格的懲罰,以免給全家人帶來重大損失,例如孩子忘了把牧場的柵門關好,讓牛羊跑掉。再者,狩獵——採集族群人人平等。定居的社群(如大多數的農民和牧民)則有權力、性別、年齡之分,晚輩必須順從,尊重長輩,因此更常會處罰小孩。

如毗拉哈印第安人、安達曼島人、阿卡俾格米族和昆族,這些狩獵——採集族群幾乎不會體罰孩子。埃弗裡特曾描述他和毗拉哈印第安人共同生活的經歷,下面就是他講述的故事。他在19歲那年就做了父親。由於他來自管教嚴格的基督教家庭,自己的孩子不乖,他也會懲罰。有一天,他的女兒夏儂做了壞事,他認為他該好好教訓這孩子。他拿起一根細樹枝,要她進房間接受懲罰。夏儂開始大叫,說她不要被打。毗拉哈人聽到這對父女吵架的聲音,跑來探看究竟,埃弗裡特不敢說他要打小孩,於是他便對女兒說,毗拉哈人在這裡,他不能打她,要她先去飛機跑道尾,5分鐘後他再去那裡處罰她。於是夏儂開始走向跑道,毗拉哈人問她要去哪裡,夏儂就說:「我爸要我去跑道。他要在那裡打我!」接著,一大群毗拉哈人跟在埃弗裡特後面,看他是否會做出如此野蠻的行為。最後,埃弗裡特只好放棄。毗拉哈人即使跟自己的小孩說話也是用尊敬的語氣,很少管教他們,更別提打罵了。

其他狩獵——採集族群很多也持同樣的態度。如果阿卡俾格米人打小孩,配偶就可訴請離婚。昆族則解釋說,小孩還小,不懂事,無法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因此不該懲罰他們。其實,昆族和阿卡俾格米族小孩都可以打父母耳光或是辱罵他們。西裡奧諾印第安人的小孩如果吃泥巴或吃不該吃的動物,大人也只會把孩子抱起來,絕不會打他們。至於小孩發脾氣,則可以對父母拳打腳踢。

以農業社群而論,對小孩處罰最嚴厲的是牧民,因為孩子如果不好好看管牲畜、懶惰或只顧玩耍,將會為全家帶來重大損失。有些農業社群對孩子的管教則沒那麼嚴格,孩子在長大成人之前不必承擔什麼責任,也不會造成什麼損失。例如住在新幾內亞附近的基裡維納群島的島民,他們以務農為生,唯一的牲畜是豬,他們不會處罰孩子,也不要求孩子順從。人類學家馬林諾夫斯基描述他在基裡維納群島的見聞:「我常聽到那裡的大人要求小孩做這個或那個,不管做什麼,大人都很客氣,很少用威脅的語氣。他們不會用簡單的命令要小孩去做一件事,有如服從是孩子的天性……我向當地人提到,如果小孩做錯事,也該被打或接受嚴格的處罰,但我在基裡維納群島的朋友都認為這是有違常理、不道德的做法。」

我有一個朋友曾在東非和畜牧民族生活多年。他告訴我,那裡的小孩接受割禮之前,每個都像不良少年。但在接受割禮之後,就必須承擔責任並守紀律,男孩開始照顧牛,女孩則必須負責照顧弟弟妹妹。西非加納的塔蘭西人則會嚴格管教小孩。例如,孩子在趕牛的時候偷懶、貪玩,就會被大人懲罰。有一個塔蘭西人露出身上的疤痕給來訪的英國人類學家看,解釋說那是他小時候被鞭打留下的痕跡。一個塔蘭西長老說:「如果你不好好管教小孩,小孩永遠不會懂事。」這樣的話正如巴特勒那句名言:「不打不成器。」

兒童的自主性

我們該給孩子多大的自由去探索環境?該鼓勵他們這麼做嗎?我們是否該讓孩子去做危險的事,不制止他們,讓他們從錯誤中學習?或者做父母的應該盡力保護孩子,發現他們即將做危險的事的時候,及時把他們拉回來?

答案依社群而異。一般而言,比起國家社群,狩獵——採集隊群較為重視個人的自主權,包括孩子。然而,國家則認為保護兒童是社會的責任,不希望讓孩子因為所欲為而受傷,也禁止父母讓孩子做傷害自己的事。我寫下這幾行的時候剛好在機場租好車子。先前從機場入境區提領行李坐擺渡車去租車公司時,就在車上聽到這樣的廣播:「聯邦法律規定5歲以下或36公斤以下的兒童乘車必須使用兒童安全座椅。」狩獵——採集隊群會認為除了孩子本人該注意自身安全,包括孩子父母或同一隊群的人或許也該注意,其他人都不必管,尤其是官員。一般而言,狩獵——採集族群非常注重人人平等,因此認為沒有人應該告訴任何人(包括孩子)去做任何事。小型社群似乎不像我們這些怪異的現代西方人,認為父母該為孩子的身心發展負責,也不認為自己該去影響孩子。

觀察許多狩獵——採集社群的人類學家都注意到,他們非常重視個人自主。以阿卡俾格米族為例,大人能獲得的東西,小孩也能取得。但在美國,有些東西則只能供成人使用,如武器、含有酒精的飲料和易碎物品。對澳大利亞西部沙漠的馬爾杜人而言,強迫一個孩子去做一件事就是罪大惡極,儘管孩子只有3歲也是一樣。毗拉哈印第安人視小孩為獨立的個體,不需要特別呵護。埃弗裡特說:「毗拉哈印第安人對成人和孩子一視同仁……他們的教養哲學帶有一些達爾文主義的色彩,因此孩子長大成人之後都很強悍、堅韌。他們認為自己是靠技能和勇氣才能活下去……由於他們對待孩子和成人並無差別,不會禁止孩子做任何事……孩子必須自己決定是否要照社群對他們的期待去做。然而,最後他們還是發現,聽從父母的建議去做比較好。」

有些狩獵——採集社群和小型農業社群不會阻止孩子或嬰幼兒做危險的事。如果西方父母讓孩子做可能傷害自己的事,等於是犯法。我在這一章開頭曾提到,我在新幾內亞高地的一個村落(即收養埃努的那個村子)發現很多成人身上有被火燒傷的疤痕,那是他們小時候玩火造成的。他們的父母採取自由放任的教養態度,認為孩子可以伸手觸摸任何東西,即使孩子靠近火堆、被火燒到,也不會制止孩子。哈扎人也讓幼兒拿刀或吸吮鋒利的刀刃(見圖19)。埃弗裡特曾親眼看到毗拉哈印第安人的孩子做出讓人心驚膽戰的事:「我們在村子裡訪問一個男人,發現有個大約2歲的幼兒坐在後面的草屋裡,那孩子正在玩一把鋒利的刀,刀長約22厘米。他拿著那把刀揮舞,有時幾乎刺到眼睛、胸部,有時則差點兒割到自己的手臂或身體其他部位。不久,那孩子把刀子放下。他的母親在跟另一個人聊天,於是一邊聊,一邊幫那個孩子把刀拿起來再給他玩。我們都看得目瞪口呆。沒有人告訴那孩子,刀很危險,小心別割傷自己。雖然那孩子沒事,但我的確看到過其他毗拉哈孩子玩刀割傷自己。」

儘管如此,並非所有的小型社群都允許兒童自由探險或做危險的事。孩子可以有多大的自由似乎必須考慮到兩點:第一,狩獵——採集社群強調人人平等,對成人和孩童一視同仁,而很多農業和畜牧社群不但認為男女有別,也要求年輕人尊重前輩;第二,狩獵——採集社群因為很少擁有貴重的財物,也就認為孩子不會對他們的財物造成損失,但農民和牧民則不然。基於以上兩點,狩獵——採集社群的兒童擁有比較多的自由。

此外,孩子能擁有多大的自由似乎視環境是否安全而定。有些環境對兒童來說比較安全,有些則比較危險,或是會碰到危險的人。接下來,我們將討論從最危險到最安全的環境,以及在那樣的環境中,父母會實行什麼樣的教養方式,對孩子的自由有何限制。

全世界最危險的環境莫過於新世界的熱帶雨林。那裡到處是咬人、叮人的有毒昆蟲(如軍蟻、蜜蜂、蠍子、蜘蛛和黃蜂),危險的哺乳動物神出鬼沒(如美洲豹、貒豬、美洲獅),加上有毒的巨蛇(槍頭蛇、巨蝮蛇),還有會刺人的植物。在亞馬孫雨林,沒有任何一個幼童或小孩可獨自生存。人類學家希爾與烏爾塔多描述他們對阿齊印第安人的觀察:「未滿週歲的阿齊幼兒白天有93% 的時間都由母親或父親抱著或背著,他們頂多單獨坐在地上幾秒,又被抱起來……直到3歲,孩子才能到地上走路或玩耍,然而都在母親身邊1米內。儘管他們已經三四歲了,白天有76% 的時間依然在母親身邊1米內,而且總是有人照看他們。」希爾與烏爾塔多論道,因此阿齊兒童直到1歲9個月至1歲11個月才會走路,比美國兒童晚了9個月。儘管孩子已經三五歲,還常常由大人背著,因為大人不讓他們下來行走。5歲以上的阿齊兒童才能在森林裡玩耍,然而仍必須在大人身邊50米內的地方。

危險性次於熱帶雨林區的是卡拉哈里沙漠、北極圈和南非奧卡萬戈三角洲。昆族兒童可以成群結隊玩耍,但大人會經常注意他們的安危。孩子總是在大人的視線範圍內,大人也會豎起耳朵注意孩子的動靜。極圈的族群則不讓孩子到處亂跑,因為孩子可能會凍死或發生意外。南非奧卡萬戈三角洲的女孩可用籃子捕魚,但必須在岸邊,以免碰到鱷魚、河馬、大象或野牛。4歲的阿卡俾格米族兒童雖然不能獨自在中非雨林中玩耍,但如果有10歲的孩子陪同,即使可能碰到豹和大象,父母還是會讓他們去。

至於東非的哈扎人則住在比較安全的環境中,他們的孩子也享有較多的自由。雖然該地區和昆族生活的地方一樣有豹和其他危險的動物,但哈扎人住在地勢比較高的地方,居高臨下。儘管孩子在較遠的地方玩,仍在父母的視線範圍內。新幾內亞的雨林也相當安全,沒有危險的哺乳動物,很多蛇雖然有毒,但難得遇見,也許陌生人比野獸還危險。因此,我在新幾內亞常看見那裡的孩子獨自遊玩、走路或是划獨木舟。我在新幾內亞的朋友也告訴我,他們小時候常在森林裡玩。

在所有的環境中,最安全的是澳大利亞沙漠和馬達加斯加的森林。近代以來,澳大利亞沙漠未曾出現會危害人類的哺乳動物。雖然澳大利亞和新幾內亞一樣以毒蛇聞名,除非刻意尋找,否則碰到的概率很低。因此,澳大利亞沙漠的馬爾杜兒童經常自己去探險,不需要大人的陪同或監督。同樣,馬達加斯加的森林也沒有兇猛、危險的野獸,有毒的動植物也很少,所以兒童常成群結隊去森林裡挖甘薯。

不同年齡的孩子一起玩

美國西部邊境以前人口稀少,一所學校通常只是一間教室。由於每天能來上學的學生寥寥無幾,學校只有一間教室和一個老師,所有年齡的學生都在同一間教室上課。在美國,像這樣只有一間教室的迷你學校已成為往事,目前只有在人煙稀少的鄉間才看得到這種學校。在所有城市以及人口較多的郊區,相同年齡的孩子一起學習、遊戲。各個年齡段的學生在不同的教室,同一個年級的學生年齡相差都不到1歲。住在鄰近地區的孩子們即使年齡不同也會一起玩,但是一般而言,12歲的孩子不會跟3歲的孩子一起玩。除了現代國家社群和學校,在人口密集的酋邦社群或部落,同年齡的孩子總是在一起,這是因為他們年齡相仿,而且住得近。例如,很多非洲酋邦的兒童皆在同一年齡接受割禮,祖魯男孩在從軍的時候也是相同年齡的在同一隊。

但小型社群人口少,如狩獵——採集隊群一般只有30人,其中兒童頂多只有十幾個,包括不同性別、不同年齡的孩子。因此,隊群裡的孩子不可能依年齡分組玩耍,而是所有孩子一起玩,在所有小型狩獵——採集社群都是如此。

在一起玩的孩子當中,孩子不管年齡大小都可獲益。年齡小的孩子不僅可從成人那裡學習社會化,也可從年齡較大的玩伴那裡學習。至於年齡較大的孩子則可得到照顧幼童的經驗。由於這樣的經驗,很多狩獵——採集社群的人在青少年時期即可當稱職的父母。西方社會雖然有許多青少年做了父母,特別是未婚生子,因為缺乏經驗,所以無法當好父母。但是小型社群的孩子到了青少年時期,其實已有多年照顧小孩的經驗(見圖38)。

例如,我曾在新幾內亞一個偏遠村落待了一段時間。在當地為我做飯的是一個12歲、名叫摩喜的女孩。兩年後,我回到那個村子,發現摩喜已經結婚了,14歲的她懷裡抱著孩子。我一開始以為她的年齡有誤,她應該已經十六七歲了吧?但摩喜的父親是村子裡記錄村民生卒年月日的人,他不會把自己女兒的生日寫錯。我又想,一個14歲的女孩如何當稱職的母親?在美國,法律甚至禁止男人娶這麼小的女孩。但摩喜把孩子照顧得很好,就像村子裡年長的婦女一樣。儘管她只有14歲,已有不少照顧幼兒的經驗,老練而成熟,而我到了49歲當了新手爸爸時還手忙腳亂。

人類學家針對小型狩獵——採集社群仔細研究發現,不同年齡的孩子一起玩常導致婚前性行為的發生。大多數的大型人類社群認為孩子適合做的事有性別之分,因此常讓男孩與女孩分開,各玩各的。由於孩子人數眾多,可依性別分組。但隊群裡的兒童頂多只有十幾個,很難再把男女分開。另外,狩獵——採集社群的兒童都和父母一起睡,因此沒有隱私。兒童可能看見父母做愛。基裡維納群島的島民告訴馬林諾夫斯基,他們與配偶做愛時不會刻意防範孩子窺視,頂多叫他們閉上眼睛睡覺或是用草蓆蓋住孩子的頭。一旦孩子長大,和其他年齡的孩子一起玩,就常模仿父母的行為,包括性行為。一般而言成人不會禁止孩子玩這樣的遊戲。昆族的父母雖然在孩子做得太明顯時會勸誡一下,但他們認為這種性體驗是不可避免的,也是正常的,畢竟他們小時候也是如此。昆族的小孩就常在父母看不到的時候玩性遊戲。很多傳統社群,如西裡奧諾人、毗拉哈人和新幾內亞東部高地人,甚至允許成人和兒童公開玩性遊戲。

兒童遊戲與教育

還記得我剛來到新幾內亞時,第二天早上醒來就聽見孩子在我的草屋外面玩耍、叫喊的聲音。他們不是玩跳房子,也不是牽著玩具車走,而是在玩部落戰爭的遊戲。每個男孩都拿著小小的弓,用野草做的箭射向對方。當然,被草做的箭射到根本不會受傷。這些孩子分成兩組,互相對抗,拿著弓箭射向對方。男孩除了攻擊,也會左躲右閃,以免被對方的箭射中。這是模擬真實的高地戰爭,只是草箭不會傷人,雙方都是孩子,不是成人,而且他們都是同一個村子的孩子,玩得不亦樂乎。

我在新幾內亞高地看到當地小孩玩的這種遊戲就是典型的教育遊戲。很多兒童遊戲都是兒童從自己所見和從大人那兒聽到的故事,來模仿大人從事的活動。雖然孩子這麼做是為了好玩,但遊戲可讓他們練習將來長大成人必須學會的生活技能。人類學家海德論道,達尼族兒童玩的遊戲,除了祭祀儀式不能拿來當作遊戲,其他都是模仿成人做的事。達尼族兒童玩的遊戲包括用草做的矛打仗、用矛或棍棒摧毀漿果軍隊。他們拿漿果在地上滾來滾去,像征戰士前進或後退,會攻擊懸掛在樹上的苔蘚和蟻窩,也會為了好玩捉小鳥,或建造小草屋、花園和溝渠。他們會用繩子把一朵花綁起來拖著走,說這是「豬豬」,也會在夜晚聚集在營火旁,看木棒燒成炭之後會倒向哪個人,那人就是自己未來的姐夫或妹夫。

新幾內亞高地的成人生活和兒童遊戲都以戰爭和豬為中心,對蘇丹努爾族來說,最重要的牲畜則是牛。因此,努爾族兒童不管玩什麼都和牛有關:孩子會用沙子、灰燼、泥土建造玩具牛欄,也會用泥土捏出牛的模樣,然後玩趕牛的遊戲。住在新幾內亞東部海岸的邁魯人乘坐獨木舟捕魚,邁魯兒童自然也會造玩具獨木舟,用小小的網和魚叉假裝在捕魚。巴西和委內瑞拉的雅諾馬莫印第安兒童則對他們住的亞馬孫雨林非常感興趣,從小就喜歡在雨林中觀察各種動植物,每一個都是小小博物學家。

至於玻利維亞的西裡奧諾印第安人,孩子才3個月大,父親就會給他一副小小的弓箭當玩具。到了孩子3歲的時候,就會拿著玩具弓箭到處射,先是射沒有生命的東西,然後是昆蟲,接著則以小鳥為目標。等到8歲,男孩就會跟父親一起去打獵。12歲那年,男孩已成為真正的獵人。至於西裡奧諾的女孩,自3歲就會玩小小的紡錘、織布機,會做籃子和陶罐,也會幫母親做家務。西裡奧諾的孩子除了摔跤,就只會玩弓箭和紡錘,不會像西方的孩子玩捉迷藏。

海德論道,達尼族兒童除了模仿成人活動的教育遊戲,還會玩一些看來沒有教育意義的遊戲。例如他們會用繩索做娃娃,然後從小丘上讓娃娃滾下去,也會用草綁住獨角仙的角拉著走。這些都是所謂的「兒童文化」,單純是兒童之間的遊戲,和成人活動無關。儘管如此,教育遊戲和非教育遊戲之間仍存在灰色地帶。如達尼族兒童會用繩子做兩個圈,代表男人與女人相遇,正在交媾,而他們用草牽著獨角仙走,或許也像用繩子牽著豬。

我們經常發現狩獵——採集社群和小型農業社群的兒童遊戲具有一個特點,也就是沒有競爭和比賽。很多美國小孩玩的遊戲都涉及分數和輸贏,狩獵——採集社群兒童則很少玩這樣的遊戲。反之,小型社群的兒童喜歡玩分享的遊戲,成人生活也重視分享,而非競爭。如我們在第二章看到人類學家古德爾描述新不列顛島高隆族的兒童玩分享香蕉的遊戲。

現代美國社會和傳統社群兒童玩具的數量、資源和功能大不相同。美國玩具製造商常極力促銷所謂的益智玩具(見圖18),以刺激孩子的創造力。美國父母相信這樣的玩具確實對孩子的成長髮育有幫助。反之,傳統社群兒童的玩具很少,即使有,多半是孩子自己做的或是父母幫他們做的。我有一個美國朋友兒時住在肯尼亞鄉下,他告訴我,他的肯尼亞朋友會自己做輪子和車軸,加上棍子和繩索,就成了小汽車(見圖17)。這個朋友還說,有一天他和他的肯尼亞朋友找來兩隻大甲蟲,設法讓它們拖玩具車,搞了一下午,那兩隻甲蟲就是無法同心協力向前走。這個朋友在十幾歲時回到美國,看美國兒童玩從商店買的現成塑料玩具,覺得美國小孩的創造力實在不如肯尼亞小孩。

現代國家社群一般都會給孩子提供正式教育,包括學校和課後教學,受過訓練的教師在教室利用黑板教導學生,至於遊戲則是另一回事。但傳統小型社群則沒有這樣的分別。他們的小孩在陪伴父母或其他成人的過程中學習,圍著營火聽大人或其他年紀比較大的孩子講故事。例如尼裡·伯德–戴維(Nurit Bird-David)就曾如此描述納雅嘉印第安人(Nayaka):「在現代社會的兒童上小學的時候,比方說是6歲,納雅嘉兒童已會獨自狩獵,帶回小的獵物,也可去其他家庭拜訪或小住,無須父母或成人的監督……他們沒有正式的教導或學習,不必學習任何知識,不用上課,不必考試,也沒有學校,不必接受填鴨式的教育。對他們來說,知識和生活是密不可分的。」

另一個例子是科林·特恩布爾(Colin Turnbull)研究的姆布蒂俾格米族。姆布蒂兒童會拿著小小的弓箭、網或小籃子模仿父母(見圖20)狩獵、捕魚或採集植物,也會建造迷你屋、抓青蛙或是要祖父母當羚羊給他們追捕。特恩布爾說:「對兒童而言,生活就是一連串的遊戲,但必要的時候,父母也會以打屁股或耳光的方式管教孩子……有一天,孩子將發現,他們玩的遊戲不再是遊戲,而是為了生存不得不做的事,因為他們已經成人。他們真的在狩獵,而非玩耍,爬樹則是為了尋找蜂蜜。小時候,他們在樹底下蕩鞦韆,如今在樹枝間追捕狡猾的獵物,還必須提防危險的野牛。由於這是循序漸進的過程,他們一開始還沒能察覺這些變化。然而,等到他們自認為是高明的獵人時,仍覺得生活充滿樂趣和歡笑。」

對小型社群而言,教育和生活密不可分,但對某些現代社會來說,即使是最基本的社會生活也需要特別的教導。例如在現代美國城市,人與人關係淡漠,鄰居互不相識,加上交通混亂,治安不佳,綁匪可能出現,甚至沒有人行道,孩子因而不能找其他小孩一起在街上玩耍。父母只好帶孩子去所謂的親子班。孩子在父母或照顧者的陪伴下到教室,在教師的帶領下一起玩遊戲,父母或照顧者則坐在外圍,從孩子的遊戲中汲取經驗。教師會教孩子輪流說話、聽別人述說,或是把東西交給其他小朋友。現代美國社會有些特點讓我的新幾內亞朋友覺得怪異,但他們認為最不可思議的莫過於孩子必須在一定時間、地點並在大人的指導下玩耍,而不是呼朋喚友自己玩。

他們的孩子與我們的孩子

最後,我們再來整理小型傳統社群與國家社群教養兒童的差異。當然,就兒童教養的理想與做法,今日工業化國家之間已有不少差異,如美國、德國、瑞典、日本和以色列的共同生活團體基布茲。同樣是國家社群,農民、城市窮人和城市中產階級也有不同的做法,而每一代和前一代可能也有差異,例如今日美國父母教養孩子的方式已和20世紀30年代的父母大不相同。

儘管如此,我們還是可在所有的國家社群之間發現一些基本的相似點,也可看出國家與非國家社群之間的一些根本差異。國家政府所關切的本國兒童利益不一定和做父母的相同。小型非國家社群也有自己的想法,然而一般而言國家政府的目標比較明確,而且是通過強有力的領導、管理和法律來執行。每個國家都希望本國兒童長大成人之後可以成為有用、順從的公民、士兵和工人等。因此,國家反對未來的公民一出生就被殺害,也不允許父母放任孩子靠近火源,造成傷害。國家也很重視未來公民的教育,注意公民的性行為。大多數國家社群都有上述特點,而與傳統社群明顯不同。

國家也有軍事和科技上的優勢,加上人口數量龐大,致使他們得以征服狩獵——採集族群。近1 000年來,世界幾乎是國家社群的天下,存活下來的狩獵——採集族群寥寥無幾。即使國家社群要比狩獵——採集隊群更強大,並不表示國家社群教養兒女的方式必然更好。其實,狩獵——採集隊群養兒育女的一些做法仍值得我們借鑒。

當然,我並不是說我們該向他們全盤學習。像殺嬰、生產致死的高風險,以及放任嬰幼兒玩刀或讓他們被火燒傷都是我們該避免的。其他做法,如允許孩子玩性遊戲,雖然很多人覺得尷尬,仍無法證明這麼做對孩子來說是有害的。還有一些做法,現代國家的人有些已開始學習,如父母和孩子睡在同一個房間或同一張床上,等到孩子三四歲才讓他們斷奶,以及盡量不體罰孩子。

我們可以立刻採納、學習的一些做法,如帶嬰幼兒出門時,讓他們直立,面向前方,而不要讓他們躺在嬰兒車上或坐在抱嬰袋裡面向後方。我們也可在孩子啼哭時立即反應,多幫孩子找幾個可以幫忙照顧的人,以及讓孩子和父母或照顧者有更多的肌膚接觸。我們也該鼓勵孩子自己發明遊戲,不要過於依賴所謂的益智玩具。我們可讓孩子和不同年齡的玩伴一起玩,而不要讓孩子只跟同齡的孩子玩。如果孩子安全無虞,我們也可讓他們有多一點兒的自由探索這個世界。

我對新幾內亞人的研究已長達49年,我常常想到他們。還有一些西方人也曾與狩獵——採集社群共同生活多年,並看著自己的孩子在那樣的環境中長大。我和這些西方人發現傳統小型社群的人情緒穩定、自信、有自主能力。這種特點留給我們非常深刻的印象,不只是成人,兒童也是如此。我們發現小型社群的人更喜歡和人說話,他們沒有被動娛樂,不看電視,不打電動遊戲,也不看書,而且他們的孩子社交能力都很強。這些特點都值得我們羨慕,我們也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夠這樣,但我們的孩子卻不斷活在被評論中,老是聽別人要他們怎麼做。狩獵——採集族群的孩子不像美國青少年,沒有苦惱的認同危機。有些人推測傳統社群的孩子會如此,主要與父母的教養方式有關,也就是讓他們有安全感、經常刺激他們,因為他們斷奶時間比較晚、需求隨時可得到滿足、嬰幼兒時期都跟父母一起睡,以及擁有比較多的照顧者,因此有更多的學習對象,再者,與父母或照顧者經常有肌膚接觸,也極少被體罰。

然而,傳統社群給我們情緒穩定、擁有較強自主能力和社交能力的感覺都只是我們的印象,難以用科學的方式衡量和證明。儘管這些印象的確沒錯,但卻很難斷定究竟是什麼因素造成的。不管如何,狩獵——採集社群教養兒女的方式雖然和我們有天壤之別,但也沒帶來多大的災難,他們的下一代很少變成反社會的人。反之,他們知道如何面對重大挑戰和危險,同時還能享受人生。狩獵——採集族群的生活方式持續了將近10萬年,在1.1萬年前農業興起之前,每個人都是以狩獵——採集的方式為生,直到5 400年前,人類才在國家的治理下生活。狩獵——採集族群養育子女的自然實驗既然可以持續那麼久,可見有值得我們參考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