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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 林

蒙大拿第二種環境問題包括伐木和森林火災。正如無人會反對礦產的重要性,也沒有人會否認伐木是獲得木材和製造紙漿的必要途徑。我的蒙大拿朋友對禁止伐木的提議反詰道:如果你不贊成在蒙大拿伐木,那麼要去哪裡伐木呢?我的朋友裡克·雷柏對我說:「在蒙大拿伐木總比砍倒雨林要好吧!」傑克·華德·湯姆斯對此持同樣的態度:「如果我們不砍掉本地的枯木,而是從加拿大進口活樹,這樣就是把伐木帶來的環境問題和經濟效益轉嫁給加拿大人。」迪克·赫斯更是挖苦道:「有人說『不要以伐木來強暴土地』。所以自己的土地不能強暴,轉而強暴加拿大。」

比特魯谷的商業伐木始於1886年,給比尤特礦工社區供應黃松。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以後,美國房地產市場大好,木材需求增加,到1972年達到頂峰,此時國家森林的木材價格已是1945年的6倍。為了控制樹木的病蟲害,飛機在森林上空噴灑殺蟲劑DDT。為了統一樹齡與樹種,提高伐木效率,伐木場採取皆伐的方式,而非僅僅砍伐作了記號的樹木。雖然皆伐式伐木法具有上述優點,同時也存在著不少缺陷:首先,溪流由於缺乏沿岸樹木的庇蔭,溫度會過高,影響魚類產卵和生存;其次,雪落在光禿禿的地面,很快在春天就消融殆盡,反之,若有森林覆蓋,冰雪融化的速度則相對緩慢,整個夏天都有涓涓溪流,供農場灌溉使用。此外,濫伐森林還會導致涇流沉積物增加,惡化水質。對推崇自然美的居民而言,皆伐式最明顯的壞處就是徒留光禿禿的山頭,醜陋至極。

皆伐式伐木法引發了許多爭議。蒙大拿的農場主、地主和大眾對此群起抗議。美國林務署的官員認為自己是專業人士,熟悉一切林務,大眾沒有資格對他們指手畫腳。1970年,林務署外的林業專家提出《博爾報告》,對林務署的政策大肆批評,再加上西弗吉尼亞州國家森林的皆伐也引發類似的爭議,兩者相加,最終導致全國性的變革,其中包括限制皆伐,以及將林業重點重新放置在多重目的的森林經營上,而非單純的木材生產(事實上,林務署於1905年設立之初就抱著木材生產這一態度)。

在皆伐爭議引起軒然大波的幾十年裡,林務署的木材年銷售額減少了80%,部分是因為《瀕危物種法案》和《清潔水源法案》等環境法規的出台,要求國家森林成為所有物種的棲息地;另一個原因是伐木使得容易砍伐的大樹的數量減少。如今,每當林務署有新的木材銷售計劃出台,環保組織就會起而抗議,向法院提出訴訟。這些官司往往費時十年才能了結。即使法院最後駁迴環保組織的訴訟,經過這一番拉鋸戰,伐木的經濟價值已大大減少。然而,我所有的蒙大拿朋友,包括那些以環保主義者自居的,都告訴我,他們的一些舉動實際上有點過火,有些伐木計劃還是對森林有利的(例如下文將會提到的伐木可減少森林火災的可燃物載量)。但環保組織懷疑看似合理的伐木計劃其實受到伐木派的操縱。目前比特魯谷所有的鋸木廠都已關閉,這是因為蒙大拿可供伐木的公有林場極少,此外私有林場的林木已被伐過兩次。鋸木廠的關閉意味著大眾失去了許多高收入、有工會保障的工作,以及蒙大拿傳統上的鋸木巨人這一自我形象。

在比特魯谷以外,蒙大拿還有很多私有林場,其中大部分是1860年代政府給予大北鐵路公司的,用以激勵它興建美國鐵路幹線。1989年,大北鐵路出於節稅目的,將這些林場作為不動產的投資信託,分拆給一家總部位於西雅圖的普魯瑞克木業公司(其所得可作為資本收益,稅率較低)。普魯瑞克公司目前是蒙大拿最大的林場擁有者,在全國排名第二。我看過普魯瑞克公司的資料,也和該公司的企業事務董事鮑勃·吉沙交談過。他為公司的環境保護政策作了辯護,並表達森林可持續經營的理念。我也聽過許多蒙大拿朋友對這家公司的不滿,典型的看法有:「普魯瑞克公司只關心利潤的底線」;「他們對森林可持續發展根本就不感興趣」;「他們的本質就是企業,目的在於『砍更多的木材!』」;「他們不惜一切手段從土地上搾取利潤」;「只有有人投訴時他們才會做點雜草防治等工作」。

這些針鋒相對的觀點是否讓你想到我先前提到的蒙大拿的採礦公司?是的,普魯瑞克木業公司是營利企業,而非慈善機構。如果蒙大拿人要普魯瑞克公司做有損於企業效益的事情,就得看自己能否讓政客通過立法來制約該公司,或者將土地買下,以不同的方式來經營。在這個爭議之上,還有一個基本且嚴酷的事實就是蒙大拿氣候干冷、地勢較高,不利於伐木。相形之下,美國東南部和東北部樹木成長的速度要快好幾倍。雖然普魯瑞克公司在蒙大拿州擁有的林場面積最大,在其他四州(阿肯色、喬治亞、緬因和密西西比)各自的林場面積也只有蒙大拿林場的60%至64%。但它們生產的木材還是比蒙大拿州要多。普魯瑞克公司從蒙大拿的伐木業上並不能獲取很高的收益率:他們必須坐等60至80年後才能大規模砍伐樹木,而在此期間,每年都要繳納稅金,預防火災。而美國東南部的林場只需等上30年就可砍伐。普魯瑞克公司面對這種經濟現實,意識到開發蒙大拿的土地能獲取更多的價值。當地河流和湖泊造就的美景適合房地產,而不是伐木業。許多買家追尋的正是這種自然山水。他們和政府一起經常關注當地的環境保護問題。基於上述原因,蒙大拿伐木業的前景與採礦業一樣,比美國其他地方更不穩定。

和伐木問題相關的是森林火災。近年來,蒙大拿和美國西部的森林火災大有愈演愈烈之勢,其中1988年、1996年、2000年、2002年和2003年的受災情況尤其嚴重。2000年夏季,比特魯谷五分之一的森林都被燒燬。現今,每當我從比特魯谷的上空飛過,第一個念頭就是從機窗望出去,數一數有多少火點,或是計算當天的煙量。(例如2003年8月19日,我坐飛機前往蒙大拿的密蘇拉機場,途中發現了12個火點,濃煙瀰漫,長達數英里。)2000年,約翰·庫克每次準備帶我兒子去釣魚,在選擇溪流時,都要考慮當日的森林火災在何處蔓延。我的一些住在比特魯谷的朋友就曾因為火災迫近,不得不數次搬離家園。

近年來森林火災頻繁發生的原因在於氣候變化(氣候變得越來越乾熱)和人類活動的影響。還有其他一些錯綜複雜的原因,森林專家早在30年前就已漸漸意識到那些原因,但其重要性仍處於爭議之中。其中一個因素就是由伐木直接造成的,砍伐活動經常使森林變成一個巨大的柴堆,那些高價值的樹幹被拖走後,森林裡到處都是殘枝、樹梢,以及新生的枝條,因此火災的可燃物載量大大提高。那些被砍倒和拖走的樹木自然是最粗壯,也最不易著火的,而殘留下來的小枝非常容易著火。另外一個因素是美國林務署在20世紀前十年採取森林火勢控制政策,以免貴重木材毀於火災,也減緩火災對人們的家園和生活的威脅。林務署宣佈他們的目標是:「一旦收到火災報告,次日早上十點以前必將大火撲滅。」二戰以後,由於消防飛機的出現,以及山路拓寬,消防車可直接開上山,還有消防科技大大提高,所以消防員很容易完成上述目標。因此,二戰之後的幾十年裡,毀於火災的林地面積減少了80%。

然而,20世紀80年代以後,情況開始有所變化,森林火災發生的次數越來越頻繁,除非依靠降雨和風速減弱,否則大火很難被撲滅。人們這才意識到,正是美國聯邦政府過去實行的森林火勢控制政策助長了今日的大火。由閃電引起的天然火災在維持森林結構上其實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天然火災因海拔、樹種和森林形態而異。以比特魯谷低海拔地區的黃松林為例,根據歷史記錄、每年的年輪計數和殘枝上的焚燒痕跡等資料,可以推測出在自然條件下(即1910年左右開始的森林火勢控制政策之前和該政策發揮作用的1945年之後),該地區的黃松林大概每十年遭受一次由閃電引起的火災。成熟的黃松樹皮有兩英吋厚,相對抗燃。而位於林下層的前次火災之後種植的花旗松苗則很容易著火。由於這些幼苗在下次火災來臨前只有十年的生長期,高度不夠,火舌無法躥升到樹冠,因此火災只局限於地面和林下層。結果導致很多黃松林看上去如公園般整潔,可燃物載量低,林木間隔寬,林下層相當乾淨。

伐木公司自然只想拿走那些巨大、多年生、高價且具抗燃性的黃松。幾十年施行森林火勢控制政策之後,林下層佈滿花旗松的幼苗,當它們長成大樹後,也能變成昂貴的木材。林木密度從每英畝30棵上升至200棵,致使森林的可燃物載量增加6倍,但國會一直無法撥出款項來降低林木密度。另一個和人類活動相關的因素是放牧。羊群的啃噬減少了國家森林林下層的草木,使得引發小型火災的威脅大大降低。不管是因閃電、人類不慎,或是蓄意縱火(遺憾的是,這類事經常發生),樹苗過多的森林一旦發生火災,火舌就會順著樹苗躥升到樹冠。整個森林頓時淪為地獄,火勢在樹冠間蔓延開來,沖天直上,可高達400英尺,溫度將近華氏2000度,土壤中的樹木種子蕩然無存,接下來還可能出現泥石流和大規模的水土流失。

林業專家目前已意識到管理西部森林的最大難題就是如何解決越來越多的可燃物載量,而這一困境正是過去半個世紀有效的森林火勢控制政策帶來的。美國東部比西部潮濕,因此東部的枯木相對容易腐爛,枯木在西部更像是巨大的火柴。最理想的處理方式是林務署對森林進行合理經營、保護、減少林木密度,同時通過砍伐以及能夠掌控的小火焚燒來解決茂密的林下層的問題。但是這樣做的話,每英畝需要1000美元的經費,而美國西部有一億英畝的森林,總共需要1000億美元。沒有一個政客和選民希望花這筆費用。即使這筆數值要再低一些,許多大眾仍會懷疑這個提議只是意圖砍伐美麗森林的一個借口。因此,西部森林的防火問題沒有一個常規的計劃,聯邦政府也不去處理森林易燃的問題,只有等問題迫在眉睫,眼看著大火吞噬森林時,才會花錢滅火。以2000年夏天的森林火災為例,政府花了16億美元用於滅火,但還是有一萬平方英里的森林被燒燬。

蒙大拿人對於森林管理和防火意見不一,時有自相矛盾的言論。從一方面來看,大眾對於火災的恐懼和對火災「自生自滅」的厭惡迫使林務署不得不冒險去解決一些根本沒有可能撲滅的大火。例如1988年黃石國家公園發生森林火災,政府任由火勢蔓延,大眾因此紛紛抗議,卻不知道當時的火勢已沒有辦法撲滅,只能祈求天降雨雪。另一方面,大眾也不贊成疏伐林木,認為此舉有損森林的蓊鬱繁茂。總之,大眾反對「不自然」地干預自然,他們希望森林能保持「自然」的面貌,當然也不願意多付稅金來進行林木疏伐。他們不瞭解美國西部的森林經過一個世紀的火災抑制、伐木和放牧,早已處於高度人為操縱的狀態,而事實上,大多數森林學家也是近年來才意識到這一點。

在比特魯谷,有人將木屋蓋在城鄉交界處容易發生火災的森林旁邊,同時又希望政府能保護他們的木屋免遭火災。2001年7月,我和妻子從漢密爾頓出發,向西遠足,路過布羅吉特森林時,發現此地因2000年夏天發生的森林大火變的一片焦黑。布羅吉特森林地區的居民曾反對林務署進行林木疏伐,此時卻要求林務署派12架大型消防直升飛機來灑水撲滅大火,拯救家園,而出動這種直升飛機一小時就需要2000美元。由於林務署必須遵照政府的命令,以保護人民生命與財產為首要目的,其次才是保護森林。因此為了不讓當地居民的房子被燒燬,不得不讓價值更高的公有林場付之一炬。後來林務署宣佈下次他們再不會為了保護私人財產而大量浪費公款,讓消防隊員出生入死。蒙大拿當地居民因此揚言,如果自家的房子毀於森林火災;或是林務署為了控制特大森林火災採取以火攻火3的策略,從而殃及自己的家園;或是自家的房子沒有被火燒燬,但從窗戶望出去有火燒山頭的景象,他們就會告林務署。有些蒙大拿人因此採取和政府勢不兩立的態度,不願意納稅用於消防事務,也不願意政府工作人員踏上他們的土地執行火災隱患整治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