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古今文學網 > 神似祖先 > 第7章 交換的進化 >

第7章 交換的進化

一、大腦容量與交換契機

雄孔雀修長絢麗的尾巴曾經給達爾文帶來深深的苦惱和困頓。其實在生物的世界裡,不乏與之等量齊觀的現象,比如長頸鹿的身高和人類大腦的容量。長頸鹿身高6米,雄性的體重達到一噸,每天吃掉的樹葉濕重60多公斤。它不僅在現存的動物中身高第一,並且比身高第二的非洲大象高出2米。人類的大腦容量平均為1350——1400毫升,而黑猩猩腦容量約為400毫升,人類是黑猩猩的3.5倍。為什麼老大如此之高或者大,赫然超過老二?種間競爭顯然無法解釋這一巨大落差:長頸鹿與非洲大象高度之間2米的空檔,人類與黑猩猩1000立方厘米的腦容量差距。原因在於種內的競爭。長頸鹿間的食物競爭導致它們身高的增長。長頸鹿的習性是雌雄分離覓食,因此食物競爭發生在同性成員內,這又導致了雄性長頸鹿高過雌性1米。無論如何,長頸鹿身高的功能畢竟確定無誤。

更為撲朔迷離的是人類碩大無朋的大腦。這是一個成本極其昂貴的部件。它的重量只佔人體的2%,消耗的能量卻是人體耗能的16%。究竟是哪種行為、哪項功能上的競爭、淘汰和篩選,導致了這個昂貴的部件的進化?我們猜想的答案是交換。動物間也有交流。所以人類間的交換應該是一種極為特殊的交流,細緻而微妙的交流,很可能是必須借助語言的交流。如同有些軟件的使用需要增加電腦的內存,人類的某些能力——語言無疑是其中最重要的一項,也需要增加大腦的容量來支持。於是,發生了三者——交換、語言、大腦,即行為、機能、結構間的互動。但這不是傳統思維理解的互動。三者的關係如下。更好的交流能力要以具備語言能力為前提,反之,更高水準的交流需要也會催化語言能力的勃發。語言能力以大腦的更大容量為前提,更好的交流能力也間接地以大腦的更大容量為前提;但反之則不成立,語言和交流能力的需要,呼喚不來、促進不成大腦容量的增長。那麼,大腦容量是如何增長和進化的呢?交流能力更強,增加了一個人的生存優勢,他將受到自然選擇的青睞,而這樣的人必有語言能力,必有更大的腦容量。當語言加入到交流中時,它因增強了交流而被揀選,這幾乎就意味著大腦容量更大者被揀選。

今天的人類世界中,交換司空見慣,每日頻頻發生。乃至交換已經從最日常的行為,登上了學術理論的殿堂。古典社會學的幾大重要理論之一就是「交換論」。交換論思想的先驅齊美爾說:「人與人之間的所有接觸都以給予和回報等值這一圖示為基礎。……然而也有其他許多……關係,在這些關係中,達到等值是不可能的。感激在這兒看來是一種補充物。它建立了相互作用以及回報和服務回報的相互關係的紐帶,甚至在這些關係沒有由外在強制加以保證時也是如此。」(布勞,1964:1)在交換論的代表人物之一布勞看來,「廣義的交換則可以看做是以下事物的基礎:群體之間的關係和個體之間的關係……」(布勞,1964:5)他們試探從交換的視角洞悉和解釋人類成員間的關係。在此我們無意深入到他們精緻的理論中。生物學思想要做的是話說從頭,從交換的源頭說起。

我們所說的交換是跨越血緣關係的交換。血緣群體中天賦的合作關係不在我們討論的交換之列。交換的問世必定非常之艱難。人類不是一開始就接觸到無血緣關係的成員。遠古時代地廣人稀,大家各據領地,無血緣關係的人類成員鮮有接觸的機會。接觸初始,相互恐懼和敵對。最初的關係是殘酷的爭鬥,是零和博弈,一方的獲取必是另一方的付出。因而人們對非我族類者懷著高度的警惕性。一般而言,在如此鎖定的互動中,交換是沒有人敢於承擔的風險行為。沒有人敢於為著夢想得到對方手中的一樁物品,企圖開創一場不曾發生過的交換,便將自己實實在在的物質資源,放到長久覬覦這一資源的宿敵面前。那幾乎就是自投羅網。交換的啟動,依賴於一個契機,一種特殊物品的出現。這項特殊的物品具有以下性質:一方迫切需要,且別處尋覓不到,只能從對方那裡獲得;另一方此種資源相對無限,在恩賜他人時不蒙受任何損失。用奧菲克的學術語言來表述:該物品有「排他性」(指提供者能夠拒絕其他人使用),無「競爭性」(競爭指一個人的消費減少了另一個人的消費額度)。(奧菲克,2001:160)在現代社會中,典型的「非競爭性排他物品」是紙幣和受專利法保護的電腦軟件。而誘發了人類最初交換的契機是兩種物品:大型獵物和火。

二、食物的分享

共餐是人類社會生活中頻繁發生的活動,它具有超越民族、超越階級的特徵。國家元首會面要共餐,百姓家來了朋友也要共餐。共餐的另一個突出特徵是,其質量高於日常飯食,肉類必不可少。這一習俗之所以放之四海而皆准,是因為它已施之萬世而不變。共餐的行為可以一直追溯到祖先和動物的世界。

食肉類的動物世界中,進餐的形式五花八門,其中有共餐的,也有不共餐的。猴子不共餐。獅子和狼共餐,但是它們的共餐中有著嚴格的等級秩序。「狼決不允許年輕的傢伙從自己的口中奪食,只允許它們吃那些自己不吃的部分。」(裡德雷,1996:98)只有人類和黑猩猩等幾種靈長目動物享受完全平等的共餐。

獵物不會總被大家一同獵取。在一個利己行為佔據支配地位的世界中,允許部落中其他人分享自己的獵物,是一件不同凡響的事情。但仔細想想會發現,這是必然的。這幾乎是天賜的一樁物品,一種分享方式,它楔子般打進人類的行為方式中。「狩獵大動物第一次將公共財產介紹給人類。」(裡德雷,1996:六章)一方面,你獵取了一個大動物,獵物的大部分你吃不掉,你又沒有冰箱,不分給他人就只好聽任它們腐爛;另一方面,部落中的成員今日無斬獲,看到你的獵物垂涎欲滴,他們是一定要分享的。「分享肉食不是被鼓勵,而是不可能防止。」(裡德雷,1996:六章)於是,獵物獲取者索性做出順水人情。又因為獲取獵物的運氣不會光照一人,大家實際上在玩著一場沒有契約的長線交換的遊戲。

但是既然可以搭便車,個體的動力何在成為邏輯上首先遇到的問題。問題其實比我們最初的一瞥還要嚴重。打大動物是很艱巨的事情,如果不是特意去打,就絕難撞到這份運氣。而獵取大動物的概率很低——尋找、獵取都談何容易。捕獵大動物還是很危險的事情,很可能你沒有打到它,它卻傷害了你。對原始部落的考察發現,人們很少分享小動物。相比之下,目標對準小動物要實惠得多,沒有風險,成算更高,收穫全歸自己。那麼為什麼捕獵大動物的行為盛行不輟?

其實在個體何以選擇捕獵大動物後面,還有一個群體的問題,即一個部落為什麼選擇狩獵。對原始部落的很多觀察發現,採集比狩獵在能量的獲得上更有效率。那麼為什麼男人狩獵、女人採集的分工方式流行於漫長的部落時代,為什麼更有力量的男人不轉移到更有生產效率的領域?男人的貢獻不可以僅從食物能量的獲取上估價。部落時代是一個地道的叢林社會。對比大動物那時的人類還不佔有壓倒優勢,人類不捕獵它們,它們也要騷擾人類。即使不取攻勢,至少要拿起武器,抵禦猛獸侵擾部落。如果男女都放棄了武器,部落將有滅頂之災。而一旦拿起武器,一味防守,放棄攻擊,反倒是效率較低的選擇。同時,其他的部落也屬於另一類「天敵」,甚至更可怕的敵人。在幾十萬年後,在備享文明的今天,哪個國家敢放棄軍備上的投入?由此可以想見,一支狩獵的隊伍,對部落是必要的,即使它在能量獲得上低於採集。因為武備是部落行為,拿起武器是每個男人的責任,而不是個別男人的愛好和算計,所以它就成了部落中的一樁大遊戲。一個人在武力上的出色發揮,受到全部落矚目。

個體選擇捕獵大動物,在物質上不如選擇小動物實惠,但是這行為會帶來豐厚的副產品。對男人選擇捕獵大動物的動機,有兩個猜想。其一是成功者可以獲得更多的異性。觀察野生黑猩猩發現雄性常常拿肉食換取與雌性的交配權,雌性的發情期是雄性們最熱衷出獵的時候。對原始部落的考察,發現性關係比較隨便的部落熱衷於打獵,性關係類似清教徒的部落淡漠於打獵。其二是成功者可以獲得更高的聲譽,成為英雄,成為首領的有力候選。輟如前所述,武力活動已經成為部落的大遊戲,男人的大舞台,吸引眼球莫過於此。其實兩個猜想常常是合一的。

於是捕獵行為不輟,捕獵大動物的動機不疲,共餐肉食的習慣持久不衰。畢竟英雄和搭便車者是少數,多數成員因此加入到人類超越血緣的第一項交換中。

三、火種的換取

植物不都懼怕火,進化使得其中的一些物種適應了火。比如紅杉樹,火燒不死它們,還會幫助它們消滅天敵。動物幾乎都沒有在經受了火的自然選擇後,成為適者。原因是火來得偶然,兩次火之間的跨時往往較長,自然選擇的剪刀無法在壽命有限的動物中完成它的篩選。除了人類,沒有其他任何一種動物可以利用火,遑論掌握製造火的技能。說人類是使用火的動物要比說人類是使用工具的動物更合理。

火是人類科技史上最偉大的發現。我想不出哪一種發明和發現對人類的貢獻明顯地高於火。何況火對人類的改變,很可能還遠遠沒有被我們充分認識。

學者們至今不能確定,人類何時開始利用火。目前學術界占主流的看法認為,180萬年前一些能夠製造工具的直立人從非洲走向歐亞,他們被稱為尼安德特人和亞洲的直立人(或曰周口店人)。非洲最早的火種出現在160萬年前,歐洲最早發現的要比非洲晚了100萬年。周口店的遺址中火的遺跡發生在50萬年前。然而尼安德特人和亞洲直立人在3萬年前滅絕。主流學界認為,現代人類擁有一個共同的祖先,那就是生活在22萬年前到12萬年前的非洲人。按照這一說法,似乎現代人類的祖先和未成為現代人類祖先並已經滅絕的尼安德特人、周口店人,都會使用火。這些討論尚無定論。(巴斯,2004:27—31)不容置疑的是,火對遠古時代人類溫飽的無與倫比的貢獻。它可以清除某些植物的毒素,軟化某些植物的纖維,從而拓寬了人類的食譜,並改善了人類的消化。又因為燒烤後的食物便於儲存,從而以擺脫迅速腐敗的方式增加了人類的食物。它讓人類前所未有地體會到美味。它還助長了人類飲食方式的分化。(古德斯布洛姆,1992:47)火在「溫」上對人類的影響很可能比它對「飽」的影響更複雜。它拓寬了我們的生存地,很可能人類從熱帶走向溫帶是依賴火的幫助。(古德斯布洛姆,1992:49)它幫助我們深度休息和鬆弛身心。因為火對人類的影響深刻巨大,對於一直不曾利用火的人來說,沒有也罷,但是享受過了火的人就再也不能忍受沒有火的生存。

人工取火是難度極高的門檻。跨過這一門檻前的漫長歲月裡,保存火種,以及丟失了火種後如何從擁有火種的人群那裡重新獲取,成為至關重要的事情。

奧菲克認識到,「火在文明以前的人類進化中的意義尚未得到良好的理解」。(奧菲克,2004:170)他在此一方向上做了出色的探索。他關於燃料的討論是雄辯的。持久地、日復一日地維持火種,所需燃料是巨量的。灌木、草不能帶來持久燃燒的火。那時的人類還沒有刀斧,不能砍伐喬木,只能撿拾乾枯的落木。而隨著消耗,撿拾的距離將越來越遠,負擔越來越大。因此一個家庭沒有能力維持一支火種。維持火種的單位只能是部落。

考古發掘中,洞穴是發現原始人使用火的遺跡的主要地點。於是有學者認為,洞穴是當時人類的生存方式。奧菲克雄辯地駁斥這種認識。他說:「沒有任何物種把自然產生的洞穴當作他們求生戰略的關鍵資源使用。但蝙蝠可能是個例外。」(奧菲克,2004:182)原因其實很簡單。「洞穴是物質環境中極具隨機性的地貌。」豐富的食物源和新鮮水源是生存的第一要素,卻未必在洞穴附近。在絕大多數動物的生存策略中,都看不到犧牲第一要素去遷就洞穴的習慣性選擇。地下動物的洞穴往往是自挖的。北極熊在冰雪上為自己挖洞過冬。其他熊的洞穴選擇也是機會的,利用樹洞、山洞,等等。何況那是冬眠,不是日日覓食的溫暖季節。原始人要跟著食物源跋涉、遷徙,不會定居於附近缺水少食的山洞。那為什麼山洞中屢屢發現火的遺跡?只能有一個解釋,那裡是他們保存火種的專門場所。在不避風雨的露天場所保存火種太過冒險,且更消耗木材。這是人類使用火不久就可以完成的認識。於是,當保存火種的山洞距離食物源、水源較近時,山洞尚可兼作部落聚會的場所,當山洞距離食物源、水源較遠時,山洞就只能充當火種保存地。

綜上所述,維持火種的單位是部落,保存火種的地點是山洞。為了避免三個和尚沒水喝,為了降低因看管人能力低下而導致火種熄滅的概率,乃至一次次失敗經驗的吸取,都會導致專職保存火種者的產生。很可能是這樁當時最緊要的事情,造就了人類社會中的第一次分工。

奧菲克提出了「火還有促進交易的意義」的卓越洞見。可惜他對燃料、洞穴做了出色的討論後,將火的交易的探討放置在部落內部。而筆者以為,是火對人類社會生活的劃時代的作用,催化了部落間的交換。

火的恩澤無邊。享受過又丟失了火種的部落的唯此為大的事情就是尋找火種。等待天火的概率小到難以期待。於是到其他部落找火,幾乎是唯一的選擇。找到了有火的部落,如何獲得火種呢?我們要討論的是交換如何產生,也就是說,那時人們還不懂交換為何物。如是,唯一的手段就是搶奪。火種的保衛與搶奪一定是部落間演繹了千百年的曲目。精心和殊死的保護,使得搶奪的門檻大大提升。而求火的慾望愈強,遂只好跌跌撞撞地摸索到另一途徑:交換。

不僅如此,在我將「火促進交換」導向了部落間的交換後,一個更為大膽的猜想萌生了:是火催化了人類語言的產生。

語言一定是被一件當事者必須完成、而缺少了語言就不能完成的事情推上進化之旅的。語言的產生是個小概率,因為沒有它動物完成了諸多複雜的事項。因而推動語言產生的東西一定有異常稀缺的特徵。

合作需要交流,但是團體內的合作與交流不必通過語言就可以完成。狼群狩獵黃羊,黑猩猩圍獵猴子,都演出過精妙的合作,我們沒有發現其中有真正意義上的語言。美國動物心理學家克勞福德做過這樣的實驗:把兩隻黑猩猩放進籠子,籠子外面放一隻擺好食物的台架,並繫上繩子。繩子一端放在黑猩猩能拿到的地方。台架的重量要一隻黑猩猩拉不動,必須兩隻一起拉,才能拉動台架,拿到食物。兩隻黑猩猩經過多次胡亂嘗試後成功了。以後食物一到,一隻便向另一隻呼叫或打手勢,然後合作拉台架。(轉引自祖父江孝男,1987:165)這一專家觀察下的實驗,可以證實沒有語言動物也完成了合作。如果有了語言,兩隻黑猩猩的合作會立刻完成。然而它們雖然慢,畢竟完成了。內部的交流與合作,可以通過試錯法,經歷無數遍嘗試去完成。它們有的是時間,最終可以在某一有效的方法上達成共識。沒有被逼到絕境,就不會做全新的嘗試。

敵對雙方的互動則完全不同。它們沒有面對面的機會,沒有一次次共同嘗試,乃至手把手操作的可能。要麼是開打——這幾乎是近距離遭遇的唯一方式,要麼是保持距離——敵進我退或敵退我進。堅持交流就只好在保持一段安全距離的前提下嘗試著進行。而語言的交流同表情和手勢交流的差異正在於,聲音可以跨越更長的距離,至少可以超越石頭投擲的距離。敵對雙方的持續交流,必須是「安全的交流」,是「跨越距離的交流」。於是他們必定會嘗試以呼喊表達善意,進而表達交換的意思。當然,他們會盡可能做出多種表達方式,送上獵物、肉食、皮革,等等,甚至白送幾次,但這一切都依賴一種媒介幫助對方去理解。這一鴻溝的打通決不可能一蹴而就,幸運的是,一方有堅韌執著、不屈不撓的願望——一定要交換到火種,另一方只要明白了對方意圖就極可能同意交換,因為給火種是沒有付出的(雖然維持火種有成本),換到的東西是豐厚的,並且完成了交換也就消弭了長期的糾纏和打鬥。敵對雙方最終成交之時,多半會和平相見。而敵對部落的和平相見是劃時代的,以往基本上是兵戎相見。稀有的和平相見一定是以通過某一媒介達成了某種共識為前提的。這媒介手段就是「跨越距離的交流」,就是粗糙的、原始的語言。

一句話,一件高度排他的、非競爭的物品,在敵對雙方間的交換,催化了語言的問世。我們再難找出與「火」類似的物品。所以我猜想,是火催化出語言。

大型獵物與肉食開啟了部落內的交換。火,開啟了部落間的交換。敵對部落間的交換催化出語言。語言一經問世,就摧毀了人類交換的最大障礙,交換一發不止地走向其前所未有的微妙和複雜。

四、女性的交換

族內婚向族外婚的轉變是很多學者討論過的題目。費孝通批判弗雷澤的觀點:「純種遺傳所能得到的變異機會少,因之,適應環境的能力較弱;雜交不但可以使從變異中得來的優良品質易於推廣和保留,而且雜交的直接後代表現出一種較強的活力。……可是弗雷澤用這個生物事實來解釋族外婚的起源則有困難,因為我們不易想像怎樣會很早就發現現代科學所獲得的原則。」恩格斯的觀點與弗雷澤相似,他甚至借摩爾根的口說出了「自然選擇」,但是他們論述模糊,我們無從確認,他們是認為原始人認識到了這一原則從而選擇族外婚,還是認為原始人與生俱來地具有族外婚的傾向。如果是費孝通所理解的(我也曾經這樣看待弗氏和恩氏,但細想覺得有武斷的可能),那是犯了目的論的錯誤,倒果為因。因為只有出現了族外婚,才能形成其後代與族內婚的後代體質上的對比。這樣,體質的對比就是族外婚之果,而不是因了。秉承功能學派人類學觀點的費孝通認為:「性可以擾亂社會結構,破壞社會身份,瓦解社會團體。……性的關係帶著極強烈的親密感情,甚至可以說不顧一切的衝動。……若讓性愛自由地闖入已有的重要社會關係中,它不但可以破壞相結合的男女兩人原有的關係,而且可以紊亂整個相關的社會結構。譬如甲乙本是父女,現在發生了性關係,成了夫婦,甲就不能不改變他原來對乙的態度和行為。這一變,很多別人卻不容易找到一個恰當的身份來和他們發生社會關係了。……生活上密切合作的已有結構決不容性的闖入,於是發生了亂倫禁律和外婚的規定。……(另外)我們中國的婚姻定義原本是和兩家之好,歷史上更不乏公主下嫁和番的例子。利用性的創造性,增加了社會的團結。」(費孝通,1947:45)

當代越來越多的學者開始認同這樣一種觀點,亂倫的禁忌雖然是一種文化和規範,但是符合人類共有的一種生理特徵——一個屋簷下成長起來的男女相互難於產生吸引力。由此做出下述推論應該是不過分的,即對本族男子而言,族外的女子要比族內的女子更具吸引力。正是這一生理特徵決定了遠古社會中,男性瘋狂地搶奪其他部落的女子。而性資源具有其他物質資源所不具備的一個特徵。物質資源對人們的吸引力幾乎是相同的,而性資源對族外人的吸引超過族內人。這樣,搶奪就很容易轉變為交換,因為大凡兩個動機支撐的行動,落實的可能要大大增強。這裡一個動機是避免對方的攻擊和劫掠,另一個動機是得到對方的女性。這豈止是「雙贏」,而是多重收穫。所以這一遊戲從遠古走入前現代,從基層走入高層,從社會走入政治,從大唐公主下嫁吐蕃,演至滿清公主嫁給蒙古貴族,長盛不衰。促進人類體質的進化,增加了與周圍部落的和睦,其實都是副產品。根本原因是性的特徵所使然,即她對部落內外雙方的不等值,所以天然地誘發交換。

女性交換的諸多深遠影響可以概括為兩點。其一,基因的交換。這一交換,一方面增強了後代的體質,所謂雜種優勢、遠交優勢。另一方面削平了彼此的差異。民族間的衝突,必是暴力掠奪與殖民在前,暴力與非暴力的通婚在後;通婚前相互都存有很強的種族歧視,通婚幾代後歧視的主客體都不復存在。和親不過是從相異走向融合的中間地帶的插曲。其二,即本章主題:交換的啟動。食物分享、火種交換、女性交換,雖有先後,都屬最早發生的交換,它們共同啟發人類認識交換的優勢,鑄造人類的交換習性。

交換一經開始,就必然會走向其最典型的、最赤裸裸的形式——禮物。Ridley說:禮物是帶著繩索的,這是禮物問題的全部意義。它要鉤回什麼呢?不僅是回報的實物,而且是一種互惠的關係,它企圖將對方置於一種義務關係之中。他還說:一個真正利他的人是不送禮物的,因為送禮物的動機要麼是圖虛榮,要麼是圖回報。(Ridley,1996:第6章3節)這話看似深刻,實則陷入了一種悖論。一個真正利他的人該怎麼實施他的利他行動呢?他不給予別人任何東西,無論是實物還是服務,就無法實現利他,而一旦他給予了對方,別人就往往會自覺地進入了互惠的鏈條。這與其說是真正利他者的稀少,毋寧說是交換與互惠邏輯在社會中深入人心、無所不在。但是畢竟,禮物同上述的交換形式是不同的,絕大多數的禮物是蓄意造就和開發互惠關係。在某一個具體場合,禮物可能是居心叵測的,但是宏觀而言,禮物是良好社會關係的積極建設者。

人類的交換就是這樣演化的。從什麼也不想付出,到不得不付出,到主動贈送。幾乎可以說,它是一個自生長系統,它能從無到有,從少到多,從小到大。它造就的合作已經遠遠超過了血緣關係。